專利名稱:多用途救火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特指一種一物多功用、且可將其拆解分離以利于收藏、攜帶的救火工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手段實現(xiàn)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由鏟面、握柄、打火部和插固部組成,鏟面可與握柄的一端接設,握柄的另一端則根據(jù)需要組接打火部或插固部;鏟面的一側肩部的外緣處設有向外弧凸的脫鉤支點,脫鉤支點的下方形成一往外彎設的鉤部,鏟面的另一邊形成一刀刃;握柄為適當長度;打火部上的咬合固定塊咬設固定有若干條狀的軟性金屬條,插固部的末端為可插入地表的叉狀體。
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的鏟面兩側肩之間形成一可與握柄組接的組接段,打火部的一端設有可與握柄另一端的內(nèi)螺紋螺合的外螺紋,打火部的金屬條是以金屬絲編制成的網(wǎng)狀體。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在插固部的一端設有可與握柄另一端的內(nèi)螺紋螺合的外螺紋,握柄由數(shù)段連桿部組接而成。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的連桿部的一端為內(nèi)螺紋,另一端為外螺紋。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組裝、使用、攜帶和收藏均十分方便;2、具有多種用途。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示意圖之一。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示意圖之二。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tài)圖之一。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tài)圖之二。
如
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由鏟面1、握柄2、打火部3和插固部4組成,其中鏟面1的兩側肩部11之間形成一組接段12,供組設握柄2,在一側肩部11往外并向下弧凸而出形成一脫鉤支點13,脫鉤支點13下方向外彎設成一鉤部14,鉤部14的前端為開叉狀,以便勾拉樹枝,或在攀爬險地時勾嵌在樹干、石縫、地面定位,當欲使鉤部脫離樹干、石縫、地面時,則以脫鉤支點13為支點,并藉杠桿原理即可輕易將鉤部14脫鉤;鏟面1的另一邊形成一刀刃15,供砍斬物件之用;握柄2由數(shù)個連桿部21組接成適當長度,連桿部21的兩端分別設有內(nèi)螺紋211和外螺紋212,供彼此連接或與打火部3或插固部4連接;打火部3的一端設有內(nèi)螺紋31,另一端有一咬合固定塊32,咬合固定塊32咬合若干軟性金屬條33,金屬條33以金屬絲編織成網(wǎng)狀體;插固部4的一端設有內(nèi)螺紋41,以便與握柄3螺合連接,另一端為三牙的叉狀體42,可插在地面。
利用上述構件的組合,既可利用鏟面1進行挖設溝渠、清除雜草及掩土等工作,又可以利用鏟面1上的鉤部14勾拉較高的樹枝,并以鏟面1上的刀刃15斬斷,鉤部14亦可在攀爬險惡地形時,嵌入樹干、石縫、地表,作為攀爬定位的工具,當嵌入樹干、石縫、地表的鉤部14難以取出時,可利用鏟面1上的脫鉤支點13為支撐點,并自握柄2處向下施力,即可藉杠桿原理輕易地將鉤部14的勾制狀態(tài)脫離(如圖4所示);如果以拍打方式滅火時,則用握柄2的另一端螺接打火部3,利用打火部3的金屬條33撲打火苗;當消防人員行走在下坡路段,或過度勞累時,可以握柄2的另一端與插固部4組接(如圖3所示),把本實用新型當作拄杖使用,以防止跌倒。
權利要求1.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由鏟面、握柄、打火部和插固部組成,其特征在于鏟面可與握柄的一端接設,握柄的另一端則根據(jù)需要組接打火部或插固部;鏟面的一側肩部的外緣處設有向外弧凸的脫鉤支點,脫鉤支點的下方形成一往外彎設的鉤部,鏟面的另一邊形成一刀刃;握柄為適當長度;打火部上的咬合固定塊咬設固定有若干條狀的軟性金屬條,插固部的末端為可插入地表的叉狀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其特征在于鏟面兩側肩之間形成一可與握柄組接的組接段。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其特征在于打火部的一端設有可與握柄另一端的內(nèi)螺紋螺合的外螺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其特征在于打火部的金屬條是以金屬絲編制成的網(wǎng)狀體。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其特征在于插固部的一端設有可與握柄另一端的內(nèi)螺紋螺合的外螺紋。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其特征在于握柄由數(shù)段連桿部組接而成。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其特征在于連桿部的一端為內(nèi)螺紋,另一端為外螺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用途救火工具,是在一握柄的一端根據(jù)需要組接一可用于滅火的打火部,或成為下山時支撐固定的插固部,同時,在握柄的另一端的鏟面上設有鉤部、刀刃和脫鉤支點,可分別供勾取樹枝、斬斷樹枝、快速清除雜草和行走在險惡地形的定位支撐點。其優(yōu)點是組裝、使用、攜帶和收藏均十分方便。
文檔編號A62C8/00GK2562791SQ0224142
公開日2003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02年7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7月12日
發(fā)明者黃君豪 申請人:黃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