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包括盒體、傳動機構和手搖機構,所述傳動機構設置在盒體內,所述手搖機構則設置在盒體外,所述手搖機構包括搖臂和執手組件,所述搖臂的一端用于與傳動機構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組件包括執手把、能與所述執手把在軸向上相對運動的執手、以及執手銷軸,所述執手把與所述搖臂的另一端連接,所述執手設置在所述執手把上,所述執手銷軸穿過所述執手并且底部與所述執手把連接,所述執手把與所述搖臂連接的一側開設有供所述執手銷軸通過的開口。通過設置可折疊的執手組件,使得控制盒的體積大為減小,從而便于包裝運輸、以及在不使用時收納而美化環境。
【專利說明】
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開窗器,尤其是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窗戶都是通過人為的推拉來完成窗戶的開啟和閉合的,存在著諸多的不便與局限,如果窗體體積較大、較重,開閉的位置設計的較高、較遠,就可能造成不方便手工開閉等問題,在高檔寫字樓、酒店、機場、體育中心、大型廠房等場所表現尤為突出。
[0003]為此,現已有了手動或電動的開窗器,從而可方便地打開或關閉窗戶,如申請號為200820181077.3的中國專利公開的一種手動開窗器,包括相互依次連接形成一個整體的手搖結構、傳動結構、開閉結構和外殼,開閉結構一端與傳動結構相連,另一端與窗扇連接,手搖結構包括依次垂直連接的手柄搖把、手柄和搖臂軸,手柄搖把包括手柄搖把軸和套裝于手柄搖把軸上的手柄搖把殼,手柄搖把軸的一端成垂直90度嵌入手柄的一端,手柄的另一端垂直嵌裝搖臂軸,搖臂軸通過傳動結構帶動開閉結構動作。這種手動開窗器的手搖結構,無法折疊,由此造成占用空間大,給包裝運輸或收納帶來一定的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減小體積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包括盒體、傳動機構和手搖機構,所述傳動機構設置在盒體內,所述手搖機構則設置在盒體外,所述手搖機構包括搖臂和執手組件,所述搖臂的一端用于與傳動機構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組件包括執手把、能與所述執手把在軸向上相對運動的執手、以及執手銷軸,所述執手把與所述搖臂的另一端連接,所述執手設置在所述執手把上,所述執手銷軸穿過所述執手并且底部與所述執手把連接,所述執手把與所述搖臂連接的一側開設有供所述執手銷軸通過的開口。
[0006]為避免執手與執手把脫離而掉落,所述執手組件還包括保持所述執手向執手把方向移動趨勢的彈簧。
[0007]優選的,彈簧的設置方式為,所述執手內形成有軸向貫穿的、供所述執手銷軸和彈簧穿過的通孔,所述彈簧的一端與所述執手的底部抵接,所述彈簧的另一端與所述執手銷軸的頂部抵接。
[0008]所述執手銷軸的頂部設置有定位面,所述彈簧的端部與所述定位面抵接,所述定位面小于所述執手內的通孔的橫截面,從而執手銷軸不會阻擋執手的動作。
[0009]優選的,執手銷軸與執手把的連接方式為,所述執手銷軸的底部設置有用于與所述執手把連接的定位銷,執手把內可設置與定位銷配合的定位槽。
[0010]為進一步減小控制盒的體積,所述搖臂的一面內凹而形成用于容置所述執手的容置凹槽。
[0011]優選的,所述執手把的上部設置有臺階部,所述執手的底部能與所述臺階部抵接。
[0012]優選的,傳動機構的結構為,所述傳動機構包括第一斜錐齒輪、第二斜錐齒輪、用于與手搖機構連接的主軸、以及連接銷軸,所述主軸轉動地支撐在所述盒體內,所述第一斜錐齒輪設置在所述主軸上,所述第二斜錐齒輪與所述第一斜錐齒輪嚙合,所述連接銷軸與所述主軸的軸線垂直,所述連接銷軸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斜錐齒輪連接、另一端則延伸出所述盒體外。
[0013]為便于搖臂與主軸的連接,所述手搖機構還包括連接座,所述連接座分別連接所述搖臂和主軸,從而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盒體上。
[0014]為使得連接銷軸平穩轉動,所述傳動機構還包括臥軸軸承,所述臥軸軸承通過軸承座設置在所述盒體內,所述連接銷軸穿過所述臥軸軸承而與所述第二斜錐齒輪連接。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通過設置可折疊的執手組件,使得控制盒的體積大為減小,從而便于包裝運輸、以及在不使用時收納而美化環境;將傳動機構設置在控制盒內,進一步減小了體積,也使得窗戶可打開在任意角度,而且通過斜錐齒輪的配合,可控制手搖操作輸出的速度。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控制盒的不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控制盒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19]參見圖1和圖2,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包括盒體1、傳動機構2和手搖機構3,傳動機構2設置在盒體I內,而手搖機構3則設置在盒體I外。
[0020]盒體I包括相互扣合而成的第一殼體11和第二殼體12,第一殼體11和第二殼體12之間形成的空間用于容置傳動機構2。
[0021]傳動機構2包括第一斜錐齒輪21、第二斜錐齒輪22、主軸23和連接銷軸24,第一斜錐齒輪21設置在主軸23上,可同步轉動,主軸23的一端通過第一軸承231、另一端通過第二軸承232轉動支撐在盒體I內。第二斜錐齒輪22和第一斜錐齒輪21嚙合,并且第二斜錐齒輪22還與連接銷軸24連接。連接銷軸24與主軸23的軸線垂直,其一端與第二斜錐齒輪22連接,另一端則延伸到盒體I外,從而可通過連接管與安裝在窗戶上的開閉機構連接。盒體I內還設置有臥軸軸承25,臥軸軸承25通過軸承座251固定地設置在盒體I內,連接銷軸24穿過臥軸軸承25而與第二斜錐齒輪22連接。
[0022]手搖機構3包括搖臂31和執手組件32,執手組件32包括執手把321、執手322、執手銷軸323和彈簧324。執手把321的上部設置有臺階部3211,執手322套設在執手把321上,執手322的底部與臺階部3211抵接,從而使得執手把321與執手322的位置相對固定。優選的,執手322的軸線與主軸23的軸線平行。
[0023]執手322內形成有軸向貫穿的通孔3221,供執手銷軸323和彈簧324穿過。執手銷軸323的底部設置有定位銷3231,用于與執手把321配合,執手銷軸323的頂部具有定位面3232,用于與彈簧324配合,定位面3232可以與執手322的頂部具有一定間隔,而為了美觀,定位面3232大致與執手322的頂部齊平,由此定位面3232小于通孔3221的橫截面,以便于執手322能夠向上提與執手把321產生軸向的相對運動。彈簧324置于執手322的通孔3221內,執手銷軸323穿過彈簧324和執手322,執手把321內設置有用于與定位銷3231配合的定位槽(未示出,定位槽如可為具有缺口的環狀,定位銷3231從缺口處卡入,旋轉一定角度后則無法從定位槽脫出),從而執手銷軸323與執手把321連接。彈簧324的一端與執手322的底部抵接、另一端則與定位面3232抵接,通過設置執手銷軸323和彈簧324,使得執手322可穩定地置于執手把321上。
[0024]搖臂31的一端連接到連接座33,連接座33與盒體I內的主軸23的端部連接,從而連接座33可轉動地設置在盒體I上;搖臂31的另一端則連接到執手把321。
[0025]執手把321朝向搖臂31的一側開設有從頂端軸向延伸的開口3212,開口 3212的尺寸、形狀與執手銷軸323的尺寸、形狀適配,搖臂31遠離殼體I的一面內凹而形成容置凹槽311,容置凹槽311的尺寸、形狀與執手322的尺寸、形狀適配。
[0026]當搖動執手組件32后,可使得搖臂31帶動連接座33轉動,從而帶動主軸23轉動,通過第一斜錐齒輪21、第二斜錐齒輪22帶動連接銷軸24轉動,由此可打開或關閉窗戶。第一斜錐齒輪21和第二斜錐齒輪22嚙合(如不同的齒數比)可調整輸出的速度,從而來達到開窗、關窗的速度調整。
[0027]當包裝運輸上述控制盒,或無需操作控制盒而將其收納時,拉動執手322,使其往遠離執手把321的方向動作,直至脫離執手把321,此時彈簧324被壓縮;此后,將執手銷軸323相對執手把321、從開口 3212處向搖臂31傾倒,同時帶動執手322和彈簧324傾倒,直至到達容置凹槽311內,松開執手322后,彈簧324復位,使得執手322的底部部分仍與執手把321抵緊,從而完成執手322的折合。上述過程中,執手銷軸323的定位銷3231始終保持與執手把321連接。由此,執手322的折合,大大減小了控制盒的整體體積,縮小了占用空間,便于包裝和收納。
【主權項】
1.一種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包括盒體(I)、傳動機構(2)和手搖機構(3),所述傳動機構(2)設置在盒體(I)內,所述手搖機構(3)則設置在盒體(I)外,所述手搖機構(3)包括搖臂(31)和執手組件(32),所述搖臂(31)的一端用于與傳動機構(2)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組件(32)包括執手把(321)、能與所述執手把(321)在軸向上相對運動的執手(322)、以及執手銷軸(323),所述執手把(321)與所述搖臂(31)的另一端連接,所述執手(322)設置在所述執手把(321)上,所述執手銷軸(323)穿過所述執手(322)并且底部與所述執手把(321)連接,所述執手把(321)與所述搖臂(31)連接的一側開設有供所述執手銷軸(323)通過的開口(3212)。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組件(32)還包括保持所述執手(322)向執手把(321)方向移動趨勢的彈簧(324)。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322)內形成有軸向貫穿的、供所述執手銷軸(323)和彈簧(324)穿過的通孔(3221),所述彈簧(324)的一端與所述執手(322)的底部抵接,所述彈簧(324)的另一端與所述執手銷軸(323)的頂部抵接。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銷軸(323)的頂部設置有定位面(3232),所述彈簧(324)的端部與所述定位面(3232)抵接,所述定位面(3232)小于所述執手(322)內的通孔(3221)的橫截面。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銷軸(323)的底部設置有用于與所述執手把(321)連接的定位銷(3231)。6.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搖臂(31)的一面內凹而形成用于容置所述執手(322)的容置凹槽(311)。7.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執手把(321)的上部設置有臺階部(3211),所述執手(322)的底部能與所述臺階部(3211)抵接。8.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2)包括第一斜錐齒輪(21)、第二斜錐齒輪(22)、用于與手搖機構(3)連接的主軸(23)、以及連接銷軸(24),所述主軸(23)轉動地支撐在所述盒體(I)內,所述第一斜錐齒輪(21)設置在所述主軸(23)上,所述第二斜錐齒輪(22)與所述第一斜錐齒輪(21)嚙合,所述連接銷軸(24)與所述主軸(23)的軸線垂直,所述連接銷軸(24)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斜錐齒輪(22)連接、另一端則延伸出所述盒體(I)外。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搖機構(3)還包括連接座(33),所述連接座(33)分別連接所述搖臂(31)和主軸(23),從而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盒體(I)上。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開窗器的手搖傳動控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2)還包括臥軸軸承(25),所述臥軸軸承(25)通過軸承座(251)設置在所述盒體(I)內,所述連接銷軸(24)穿過所述臥軸軸承(25)而與所述第二斜錐齒輪(22)連接。
【文檔編號】E05F11/00GK205445259SQ201620202135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6日
【發明人】姚央娣
【申請人】寧波神州東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