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油田機械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
【背景技術】
[0002]柱塞泵經過長時間的使用后導致凡爾座容易發生卡死的情況,現有技術對凡爾座的拆卸通過需要先將柱塞泵的底部端蓋拆卸下來,人工用手將拉拔器的底部接頭,旋轉90度才能卡住凡爾座。如果損壞程度不高的情況下可利用人工拆裝下來,若損壞程度較高的情況下必須采用加熱氧氣焊的方式才能費勁地將凡爾取出,操作起來消耗很大的人力物力,并且還容易造成不安全的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0003](一)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以克服現有技術在拆卸損壞的凡爾時需要較強人力物力,工作效率低下等缺陷。
[0005](二)技術內容
[0006]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其包括拉拔器主體,所述拉拔器主體的一端通過固定螺母安裝兩只拉拔器爪,所述兩只拉拔器爪之間通過彈簧固定螺釘連接彈簧,所述兩只拉拔器爪通過彈簧進行伸縮運動將大泵凡爾卡住;
[0007]所述拉拔器主體的另一端通過鎖緊螺母固定安裝超薄液壓拉馬;液壓站向超薄拉馬提供液壓動力源;
[0008]超薄液壓拉馬通過液壓動力推動鎖緊螺母對大泵凡爾進行拉拔。
[0009](三)有益效果
[0010]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利用超薄液壓拉馬的起升不用拆卸大泵底部端蓋的情況下即可將損壞的凡爾拉拔出來,減少拆卸環節,節省了維修時間,使得檢修的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工人的勞動強度得以減弱,并且可有效降低因檢修所造成的勞動事故。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大泵凡爾拉拔器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12]其中:
[0013]1:鎖緊螺母;2超薄液壓拉馬;3:拉拔器主體;4:固定螺母;5:拉拔器爪;6:彈簧;7:彈簧固定螺釘;8:液壓站。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是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1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其包括拉拔器主體3,所述拉拔器主體3的一端通過固定螺母4安裝兩只拉拔器爪5,所述兩只拉拔器爪5之間通過彈簧固定螺釘7連接彈簧6,所述兩只拉拔器爪5通過彈簧6進行伸縮運動將大泵凡爾座卡住;
[0016]所述拉拔器主體3的另一端通過鎖緊螺母I固定安裝超薄液壓拉馬2 ;液壓站8向超薄拉馬2提供液壓動力源;
[0017]超薄液壓拉馬2通過液壓動力推動鎖緊螺母I對大泵凡爾座進行拉拔。
[0018]本實施例中的超薄液壓拉馬采用市場上銷售的超薄型號即可。
[0019]本實施例中的大泵凡爾拉拔器,直接通過上部的插入,凡爾拉拔器的底部彈簧受力內縮,當越過凡爾座時,由于彈簧的伸長使得拉拔器爪卡住凡爾的底部,利用超薄液壓拉馬將損壞的凡爾拉拔出來,維修效率高,且減少人工勞動強度。
[0020]本實用新型提供大泵凡爾拉拔器,利用超薄液壓拉馬的起升不用拆卸大泵底部端蓋的情況下即可將損壞的凡爾拉拔出來,減少拆卸環節,節省了維修時間,使得檢修的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工人的勞動強度得以減弱,并且可有效降低因檢修所造成的勞動事故。
[0021]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拉拔器主體,所述拉拔器主體的一端通過固定螺母安裝兩只拉拔器爪,所述兩只拉拔器爪之間通過彈簧固定螺釘連接彈簧,所述兩只拉拔器爪通過彈簧進行伸縮運動將大泵凡爾卡住;所述拉拔器主體的另一端通過鎖緊螺母固定安裝超薄液壓拉馬;液壓站向超薄拉馬提供液壓動力源;超薄液壓拉馬通過液壓動力推動鎖緊螺母對大泵凡爾進行拉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油田機械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大泵凡爾拉拔器。該拉拔器包括拉拔器主體,拉拔器主體的一端通過固定螺母安裝兩只拉拔器爪,所述兩只拉拔器爪之間通過彈簧固定螺釘連接彈簧,所述兩只拉拔器爪通過彈簧進行伸縮運動將大泵凡爾卡住;拉拔器主體的另一端通過鎖緊螺母固定安裝超薄液壓拉馬;液壓站向超薄拉馬提供液壓動力源;超薄液壓拉馬通過液壓動力推動鎖緊螺母對大泵凡爾進行拉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大泵凡爾拉拔器,利用超薄液壓拉馬的起升不用拆卸大泵底部端蓋的情況下即可將損壞的凡爾拉拔出來,減少拆卸環節,節省了維修時間,使得檢修的工作效率得以提高。
【IPC分類】B25B27-02
【公開號】CN204604219
【申請號】CN201520141129
【發明人】薛克剛, 馬慶喜, 訾蘭琴, 李冰, 趙東亮
【申請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2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