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動力工具,具體涉及一種緊固件驅動器。
背景技術:
1、釘槍作為一種緊固件驅動器,其用于將釘子快速打入工作面上。彈簧式釘槍作為一種常用的緊固件驅動器,其包括用于蓄能的蓄能組件以及用于調節釘槍的打擊力度的調節件。在釘槍長時間的作業后,調節件對打擊力度的調節的精確度可能會出現不穩定的情況。
2、本部分提供了與本申請相關的背景信息,這些背景信息不一定是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的一個目的是解決或至少減輕上述問題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為此,本申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穩定性更高的緊固件驅動器。
2、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本申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3、一種緊固件驅動器,包括:打擊件,用于驅動緊固件射入工作面;驅動機構,包括驅動打擊件的沖擊件以及在釋放能量時沖擊沖擊件的蓄能組件;馬達,用于驅動驅動機構;殼體,包括用于容納至少部分蓄能組件的主體部和用于供用戶握持的把手部;蓄能組件包括:導桿;彈簧,套設在導桿上,彈簧在釋放能量時驅動沖擊件移動;限位件,包括與導桿配合以阻止導桿轉動的止轉面;導桿包括與止轉面配合的配合面,限位件固定連接至殼體或者與殼體一體成型。
4、在一些實施例中,限位件設置于導桿的靠近打擊件的輸出部的前端。
5、在一些實施例中,限位件形成有第一限位孔,止轉面設置于第一限位孔的孔壁。
6、在一些實施例中,導桿至少部分位于第一限位孔中以使得配合面與止轉面接觸。
7、在一些實施例中,限位件還包括第二限位孔,第二限位孔的在一個垂直于導桿的延伸方向的直線上的尺寸小于第一限位孔在直線方向上的尺寸,限位件還包括連接第一限位孔的孔壁以及第二限位孔的孔壁的止動面,止動面設置為阻止導桿向后移動。
8、在一些實施例中,限位件還包括第二限位孔,導桿包括具有第一周長的第一導桿部以及具有第二周長的第二導桿部,第二周長小于第一周長,第一導桿部設置在第二導桿部的前端,第二導桿部部分設置與第二限位孔中,第一導桿部設置于第一限位孔中,限位件包括與第一導桿部配合以阻止第一導桿部向后移動的止動面。
9、在一些實施例中,限位件還包括與導桿配合以阻止導桿向后移動的止動面。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止動面為垂直于導桿的延伸方向的平面,導桿包括與止動面配合的第二配合面。
11、在一些實施例中,配合面為平行于導桿的延伸方的平面。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殼體還形成有與導桿的前端面配合以阻止導桿向前移動的第二止動面。
13、本申請的有益之處在于:緊固件驅動器的導桿通過限位件進行轉動的限制,從而避免長期使用后導桿松動的問題,進而提高了緊固件驅動器的穩定性。
1.一種緊固件驅動器,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設置于所述導桿的靠近所述打擊件的輸出部的前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形成有第一限位孔,所述止轉面設置于所述第一限位孔的孔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桿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限位孔中以使得所述配合面與所述止轉面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還包括第二限位孔,所述第二限位孔的在一個垂直于所述導桿的延伸方向的直線上的尺寸小于所述第一限位孔在所述直線方向上的尺寸,所述限位件還包括連接所述第一限位孔的孔壁以及第二限位孔的孔壁的止動面,所述止動面設置為阻止所述導桿向后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還包括第二限位孔,所述導桿包括具有第一周長的第一導桿部以及具有第二周長的第二導桿部,所述第二周長小于所述第一周長,所述第一導桿部設置在所述第二導桿部的前端,所述第二導桿部部分設置與所述第二限位孔中,所述第一導桿部設置于所述第一限位孔中,所述限位件包括與所述第一導桿部配合以阻止所述第一導桿部向后移動的止動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還包括與所述導桿配合以阻止所述導桿向后移動的止動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止動面為垂直于所述導桿的延伸方向的平面,所述導桿包括與所述止動面配合的第二配合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面為平行于所述導桿的延伸方的平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還形成有與所述導桿的前端面配合以阻止所述導桿向前移動的第二止動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