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鎖具,尤其涉及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
背景技術:
1、現有的柱式鎖利包括利筒(利是鎖舌的意思,上下文同意思)、大利組件、小利組件和制動叉,大利組件和小利組件能上下移動伸出或縮進利筒,制動叉能左右擺動,小利組件縮進利筒時能令制動叉擺動抵接在大利組件上限制大利組件縮進利筒,小利組件伸出利筒時令制動叉能擺動脫離大利組件。利鎖與門體上的鎖孔配合使用時,大利插入鎖孔,小利被鎖孔一側的擋板抵入利筒,而小利伸入利筒時驅動制動叉擺動抵接在利板鉤上限制大利移動,避免小偷通過門縫插入卡片抵頂大利使大利脫離鎖孔而解鎖,具有安全性高的優點。由于制動叉能相對利筒左右擺動,即制動叉與利筒采用活動連接,因此在制動叉左右擺動時容易前后晃動(偏移)卡死大利,令大利不能縮進利筒造成死利。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以解決現有鎖利的制動叉相對利筒左右擺動時容易前后晃動(偏移)卡死大利,令大利不能縮進利筒造成死利的問題。
2、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3、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包括利筒、大利組件、小利組件和制動叉,所述大利組件和所述小利組件能沿所述利筒上下移動伸出或縮進所述利筒,所述制動叉設置在所述利筒上并能以其與所述利筒的連接處為軸心左右擺動抵頂或脫離所述大利組件,所述小利組件縮進所述利筒時能令所述制動叉擺動抵頂在所述大利組件上限制所述大利組件縮進所述利筒,所述小利組件具有兩限位骨,所述兩限位骨分別位于所述制動叉的前后側旁配合限制所述制動叉在前后方向上移動。
4、進一步地,所述小利組件包括小利和小利鉤,所述小利鉤設置在所述小利上并能與所述大利組件配合限制所述小利移離所述利筒,所述小利與所述制動叉上設有令所述小利移動伸出所述利筒的小利簧,所述小利鉤具有兩分別位于所述制動叉的前后側旁的所述限位骨。
5、進一步地,所述小利鉤與所述小利一體成型。
6、進一步地,所述小利具有與所述小利簧插接配合的插接柱,所述插接柱的直徑自下而上逐漸增大。
7、進一步地,所述小利鉤與所述制動叉相對的端面設有上下延伸的加強筋,所述加強筋為若干個,若干所述加強筋在前后方向上間隔設置。
8、進一步地,所述大利組件包括大利、大利板和大利鉤,所述大利板設置在所述大利上并具有導向孔,所述大利鉤設置在所述利筒上并具有與所述導向孔插接配合限制所述大利移離所述利筒的第一抵擋部,所述小利鉤具有與所述第一抵擋部掛接配合限制所述小利移離所述利筒的第二抵擋部,所述限位骨設置在所述第二抵擋部上。
9、進一步地,所述大利板與所述小利鉤相對的端面設有上下延伸的導向槽,所述小利鉤能沿所述導向槽上下移動。
10、進一步地,所述利筒內設有拔拖組件,所述大利組件由所述拔拖組件驅動縮進所述利筒,所述拔拖組件包括兩左右相對且部分伸出所述利筒的拔拖,兩所述拔拖中,一所述拔拖具有插槽,另一所述拔拖具有與所述插槽插接配合的插接部。
11、進一步地,一所述拔拖朝另一所述拔拖的方向被定義為第一方向,所述插槽的槽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逐漸增大,所述插接部與所述插槽形狀配合。
12、進一步地,所述利筒左右側設有裝配通孔,兩所述拔拖分別自兩所述裝配通孔伸出所述利筒,所述拔拖能沿所述裝配通孔上下移動。
13、本技術方案的優點在于,通過在小利組件上配置兩分別位于制動叉前后側旁配合限制制動叉前后移動的限位骨,在制動叉左右擺動時限制制動叉在前后方向上晃動(偏移),即令制動叉在限定位置內擺動而無法偏移,制動叉擺動時具有良好的穩定性,有效防止大利組件、小利組件和制動叉走位卡死。
1.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包括利筒、大利組件、小利組件和制動叉,所述大利組件和所述小利組件能沿所述利筒上下移動伸出或縮進所述利筒,所述制動叉設置在所述利筒上并能以其與所述利筒的連接處為軸心左右擺動抵頂或脫離所述大利組件,所述小利組件縮進所述利筒時能令所述制動叉擺動抵頂在所述大利組件上限制所述大利組件縮進所述利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利組件具有兩限位骨,所述兩限位骨分別位于所述制動叉的前后側旁配合限制所述制動叉在前后方向上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利組件包括小利和小利鉤,所述小利鉤設置在所述小利上并能與所述大利組件配合限制所述小利移離所述利筒,所述小利與所述制動叉上設有令所述小利移動伸出所述利筒的小利簧,所述小利鉤具有兩分別位于所述制動叉的前后側旁的所述限位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利鉤與所述小利一體成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利具有與所述小利簧插接配合的插接柱,所述插接柱的直徑自下而上逐漸增大。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利鉤與所述制動叉相對的端面設有上下延伸的加強筋,所述加強筋為若干個,若干所述加強筋在前后方向上間隔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利組件包括大利、大利板和大利鉤,所述大利板設置在所述大利上并具有導向孔,所述大利鉤設置在所述利筒上并具有與所述導向孔插接配合限制所述大利移離所述利筒的第一抵擋部,所述小利鉤具有與所述第一抵擋部掛接配合限制所述小利移離所述利筒的第二抵擋部,所述限位骨設置在所述第二抵擋部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利板與所述小利鉤相對的端面設有上下延伸的導向槽,所述小利鉤能沿所述導向槽上下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筒內設有拔拖組件,所述大利組件由所述拔拖組件驅動縮進所述利筒,所述拔拖組件包括兩左右相對且部分伸出所述利筒的拔拖,兩所述拔拖中,一所述拔拖具有插槽,另一所述拔拖具有與所述插槽插接配合的插接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一所述拔拖朝另一所述拔拖的方向被定義為第一方向,所述插槽的槽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逐漸增大,所述插接部與所述插槽形狀配合。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能防止死利的導軌鎖利,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筒左右側設有裝配通孔,兩所述拔拖分別自兩所述裝配通孔伸出所述利筒,所述拔拖能沿所述裝配通孔上下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