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器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高效率的中藥切片機。
背景技術:
中藥加工過程中,經常會用到切片機對中藥進行切割,以達到分割成片的作用,一般的切片機在使用時都是通過單個切割刀片對藥材實行切割,這樣在切割過程中,不免會增加工作強度,當所需切割中藥材量較多時,單個切割刀片無法滿足大規模藥材切割的需且,會影響醫務工作者的工作效率,鑒于此,本發明突出一種高效率的中藥切片機解決上訴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效率的中藥切片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效率的中藥切片機,包括工作臺,所述工作臺上固定連接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側邊固定連接有電機,所述電機輸出端固定連接有第一轉軸,所述第一轉軸貫穿支撐板且向遠離電機一側延伸,所述第一轉軸延伸的一端可拆卸螺紋連接有刀架,所述刀架上設有刀片口,所示刀片口內貫穿有刀片,所示工作臺上固定連接有裝料管,所述裝料管正對刀片設置,所述裝料管內活動貫穿有推板,所述推板遠離裝料管的一端轉動連接有轉動桿,所述轉動桿遠離推板的一端活動連接有伸縮板,所述工作臺底端設有氣缸,所述氣缸輸出端固定連接有液壓桿,所述液壓桿遠離氣缸的一端固定連接有伸縮板。
優選的,所述刀架位于刀片口兩側均設有固定塊,兩個固定塊均通過彈簧固定連接有限位塊,所述刀片上設有和相鄰兩個限位塊對應的限位槽,所述刀片上設有豁口。
優選的,所述刀片設置的數量不少于兩片,所述裝料管上設有和刀片對應的插口。
優選的,所述工作臺上設有滑槽,所述滑槽內壁滑動連接有滑塊,所述滑塊遠離滑槽內壁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推板。
優選的,所述推板遠離裝料管的一端貫穿有第二轉軸且第二轉軸向推板外端延伸,所述第二轉軸延伸的一端活動套接有轉動桿,所述轉動桿遠離推板的一端通過鉸鏈轉動連接有伸縮板。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合理,實用性強,具有以下優點:
本切片機通過在工作臺的刀架上可以同時設置數組刀片,各個刀片相互平行,且通過裝料管上設有的插口對刀片進行定位,可以準確有效的使數個刀片同時進行作業,保證同時可以切割數段藥材,提高切片機使用的效果,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刀片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a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工作臺、2電機、3第一轉軸、4支撐板、5刀片、51豁口、6刀架、7裝料管、8推板、9滑塊、10第二轉軸、11轉動桿、12伸縮板、13液壓桿、14氣缸、15限位塊、16彈簧、17固定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高效率的中藥切片機,包括工作臺1,工作臺1上固定連接有支撐板4,支撐板4側邊固定連接有電機2,電機2輸出端固定連接有第一轉軸3,第一轉軸3貫穿支撐板4且向遠離電機2一側延伸,第一轉軸3延伸的一端可拆卸螺紋連接有刀架6,刀架6上設有刀片口,所示刀片口內貫穿有刀片5,刀架6位于刀片口兩側均設有固定塊17,兩個固定塊17均通過彈簧16固定連接有限位塊15,刀片5上設有和相鄰兩個限位塊15對應的限位槽,通過設兩個固定塊17固定刀片5的位置,臺1上固定連接有裝料管7,裝料管7正對刀片5設置,刀片5設置的數量不少于兩片,裝料管7上設有和刀片5對應的插口,刀片5上設有豁口51,設插口便于刀片5轉動切割藥材,設豁口51在放料時避免刀片5阻擋料物,裝料管7內活動貫穿有推板8,工作臺1上設有滑槽,滑槽內壁滑動連接有滑塊9,滑塊9遠離滑槽內壁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推板8,使推板8在沿著裝料管7內壁滑動時更加順暢,保證藥片的切割效果,推板8遠離裝料管7的一端轉動連接有轉動桿11,轉動桿11遠離推板8的一端活動連接有伸縮板12,工作臺1底端設有氣缸14,氣缸14輸出端固定連接有液壓桿13,液壓桿13遠離氣缸14的一端固定連接有伸縮板12,推板8遠離裝料管7的一端貫穿有第二轉軸10且第二轉軸10向推板8外端延伸,第二轉軸10延伸的一端活動套接有轉動桿11,轉動桿11遠離推板8的一端通過鉸鏈轉動連接有伸縮板12,通過伸縮桿12下移,帶動轉動桿11移動,轉動桿11給推板8施加推力,保證推板8推動藥材移動。
工作原理:切片機工作時,同時啟動氣缸14和電機2運作,氣缸14帶動液壓桿13下移,間接帶動升縮板12下移,從而使轉動桿11移動,推動推板8想裝料管7內腔移動,推板8位于裝料管7內緊貼藥材的一端推動藥材,同時電機2帶動數片刀片5轉動,刀片片層貫穿插口切割藥材,切割完的藥材從裝料管7另一端移出。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