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調節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調節鉗,包括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第一手柄前端設有第一夾持部,第二手柄前端具有第二夾持部,所述第一夾持部和所述第二夾持部形成鉗口,所述第一手柄和所述第二手柄相交設置,并通過連接機構相對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手柄在所述連接機構位置處具有長條形齒槽,齒槽的內側部具有齒帶,所述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齒槽內與所述齒槽上的齒帶相咬合的齒塊,和與所述齒塊相連的聯動機構,所述聯動機構帶動所述齒塊轉動,脫離與所述齒槽的咬合,從而所述第一手柄通過所述連接機構的運動可以相對所述第二手柄沿所述齒槽運動,其中,所述齒帶上的齒為單向棘齒。
【專利說明】可調節鉗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鉗子,更確切的說涉及一種快速可調節鉗口大小的鉗子。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鉗子具有兩個相交的鉗臂,兩個鉗臂可繞相交點的樞軸轉動,達到夾持物體的目的,相交點的上方形成用于加持物體的鉗口,相交點的下方為握持的鉗柄。然而這種鉗的鉗口可張開的大小是固定的,能夾住的物品的大小范圍有限。
[0003]所以出現了一種如美國專利US5845551所揭露的一種鉗口大小可調節的鉗子。其中,一個鉗臂在交點處的位置處有長形的缺口,缺口的側壁具有沿側壁分布的齒,另一個鉗臂在交點處可以沿缺口的齒逐步移動一段距離,并且可以固定到任意齒上,從而可以調解鉗口的大小。
[0004]但是這種鉗子,為雙向調節,即交點處的樞軸具有調節開關,當打開開關的時候,兩個鉗臂間可以相互移動。關閉開關的時候,兩個鉗臂位置相對固定,可以正常使用。這樣設計的缺點是使用不方便。使用時,首先打開開關,并將開關維持在打開狀態,將鉗口張開大于所夾物品的大小,然后在逐漸縮小鉗口,達到剛好能夾住物品的目的。擴大和縮小鉗口的過程都需要將開關維持在打開狀態,鉗口的大小才可以調節。這樣對于使用者來講,非常的不方便,所以需要做出進一步改進。不僅不需要在改變鉗口的過程中一直握持開關,而且開關的設計更加簡單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只有單向需要開關調節的鉗口大小的鉗子,在另一個方向則不需要開關即可調節,從而將鉗口穩定在需夾物品上。
[0006]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個可調節鉗口大小的鉗子,其中,調節開關設計簡單,使用方便。
[0007]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調節鉗,包括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第一手柄前端設有第一夾持部,第二手柄前端具有第二夾持部,所述第一夾持部和所述第二夾持部形成鉗口,所述第一手柄和所述第二手柄相交設置,并通過連接機構相對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手柄在所述連接機構位置處具有長條形齒槽,齒槽的內側部具有齒帶,所述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齒槽內與所述齒槽上的齒帶相咬合的齒塊,和與所述齒塊相連的聯動機構,所述聯動機構帶動所述齒塊轉動,脫離與所述齒槽的咬合,從而所述第一手柄通過所述連接機構的運動可以相對所述第二手柄沿所述齒槽運動。
[0008]所述齒帶上的齒為單向棘齒。
[0009]所述聯動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齒塊的通孔中的與所述齒塊轉動連接的樞軸和與所述樞軸連接的觸發機構,通過所述觸發機構帶動所述樞軸轉動,所述樞軸進一步連帶所述齒塊轉動。
[0010]所述第一手柄在所述連接機構處的側壁上具有側孔,可以容納所述第二手柄的相應位置穿過于其中,形成第二手柄上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和第二手柄下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二部分,其中樞軸穿過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然后穿過所述第二手柄的齒槽,進而通過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二部分。
[0011]在所述齒塊與齒槽咬合的齒的另一側具有一個固定部和彈性件,所述彈性件連接在固定部上并與所述第二手柄相抵。
[0012]所述固定部為彈簧孔,所述彈性件為彈簧,所述彈簧設置在彈簧孔內。
[0013]所述第一夾持部和第二夾持部均為設為鉤狀,并且內側邊設置有齒,方便夾持和咬合。
[0014]所述第一夾持部或第二夾持部可以與第一手柄或第二為一體成型,也可通過連接手段連接在一起。
[0015]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樞軸的外側具有螺旋形的第二凹槽,其上設置有導銷,所述導銷的另一端從側部伸入所述齒塊的內部,所述觸發機構還包括一個觸發開關,當所述觸發開關產生向下的作用力后,所述導銷沿螺旋形的第二凹槽產生轉動,從而帶動所述齒塊轉動。
[0016]所述觸發機構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的外側凹陷內的具有內齒的齒環和設置所述觸發開關下面的并且在齒環內的彈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示意圖。
[0018]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爆炸圖。
[0019]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另一個角度的爆炸圖。
[0020]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局部放大爆炸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如圖1-4所示,一種可調節鉗,包括第一手柄5和第二手柄9,第一手柄5前端設有第一夾持部2,第二手柄9前端具有第二夾持部I,第一夾持部2和第二夾持部I形成鉗口,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相交設置,并通過連接機構相對固定,其中第二手柄在連接機構位置處具有長條形齒槽91,齒槽91的內側部具有齒帶92,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齒槽91內與齒槽91上分布的齒帶92相咬合的齒塊3,和與齒塊相連的聯動機構,聯動機構帶動齒塊3轉動,脫離與齒槽91的咬合,從而第一手柄5通過隨連接機構的運動可以相對第二手柄9沿齒槽91運動,改變鉗口的大小,其中,齒帶上的齒為單向棘齒,即齒均斜向地朝向一個方向,如圖1中向齒槽內箭頭方向傾斜。這樣在齒傾斜的反方向受力時,即箭頭的反方向,齒帶和齒塊由于之間有倒鉤,需要外力作用時二者分開才能使齒塊在齒槽內滑動。而在齒傾斜的方向上,即箭頭方向上,齒帶會推動齒塊客服彈性力而自動從齒帶上的齒上脫離出來,不需要外力的干預,從而實現單向的快速滑動。
[0022]具體地,單向棘齒意思是,齒帶的齒從槽邊部向斜上方的方向延伸,如圖1中向齒槽內箭頭方向傾斜,當需要鉗口擴大時,即,第一手柄從齒槽的最上方向下拉(即向箭頭的反方向運動)的時候,需要通過觸發元件移開齒塊與齒帶的咬合,當第一手柄從齒槽的下方向上拉(即向箭頭的方向運動)的時候,由于是單向棘齒,即使齒塊和齒帶是咬合狀態,齒塊也可以沿齒槽自由移動。這樣,在鉗口拉開的狀態下,將物品放入鉗口內,然后很方便地將鉗口縮小到剛好夾持到物品的狀態。
[0023]所述可調節鉗可為水泵鉗,管子鉗或其它鉗。其中兩個夾持部均為設為鉤狀,并且內側邊設置有齒,方便夾持和咬合。夾持部可以與手柄為一體成型,也可通過連接手段連接
在一起。
[0024]第一手柄5與連接機構的位置相對固定,聯動機構包括設置在齒塊3的通孔中的樞軸11和與樞軸連接的觸發機構,通過觸發機構帶動樞軸轉動,樞軸進一步連帶齒塊轉動,從而使齒塊脫離齒帶,使相對運動成為可能。
[0025]第一手柄5在樞軸的位置處具有第一通孔,樞軸為圓柱形,截面為圓形,樞軸從第一通孔處通過,繼續穿過第二手柄9的齒槽,將第一手柄5和第二手柄9相對固定。
[0026]更具體地,第一手柄在連接機構處的側壁上具有側孔,可以容納第二手柄的相應位置穿過于其中,形成第二手柄上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和第二手柄下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二部分。其中樞軸穿過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然后穿過第二手柄的齒槽,進而通過第一手柄的第二部分。齒塊位于第二手柄的齒槽內部,與齒槽咬合。
[0027]齒塊的一側具有可與齒帶咬合的齒,在相對的另一側具有一個固定部和彈性件,所述彈性件連接在固定部上并與所述第二手柄相抵。具體地,固定部可為一個彈簧孔,所述彈性件,具體為彈簧8,彈簧設置在彈簧孔內,與第二手柄相抵。這樣,當釋放觸發元件后,由于彈簧的作用,齒塊的齒可以與齒帶上的齒恢復咬合狀態,從而可以正常使用。
[0028]在一實施例中,如圖1-4所示,所述樞軸11的外側具有螺旋形的第二凹槽12,其上設置有導銷31,所述導銷的另一端從側部伸入所述齒塊的內部,所述觸發機構4還包括一個觸發開關41,當所述觸發開關產生向下的作用力后,所述導銷31沿螺旋形的第二凹槽12產生轉動,從而帶動所述齒塊3轉動,從而使齒塊脫離于齒槽的咬合,使第一手柄可以沿齒槽相對第二手柄運動。
[0029]所述觸發機構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的外側凹陷內的具有內齒的齒環42和設置所述觸發開關下面齒環內的并且在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的外側凹陷內的彈簧43,觸發開關具有外齒,與所述齒環的內齒可以相咬合。正常情況下,觸發開關和齒環為分離狀態,在彈簧的作用下,觸發開關被彈簧頂起,觸發開關的外齒與齒環的內齒分離,在下壓觸發開關后,觸發開關的外齒進入齒環的內齒中,由于齒環為固定,所以當齒環的內齒與觸發開關的內齒咬合后,觸發開關停止轉動,所述導銷31沿螺旋形的第二凹槽12產生轉動,從而帶動所述齒塊3轉動。所述彈簧的內徑從底部向觸發開關方向逐漸變小,底部設置在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外側凹陷的具有內齒的齒環42內,頂部與觸發元件的底部相接觸。
[0030]樞軸在第二手柄上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的外部的觸發元件上具有較小的頭部,從而可以固定在第一手柄外部的觸發元件的內部。而另一端,即第一手柄第二部分的外偵牝通過一個固定元件10,將樞軸的另一端固定。樞軸的另一端可以為一個螺紋,固定元件10為螺母,通過旋轉螺紋至螺母,固定樞軸。
[0031]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調節鉗,包括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第一手柄前端設有第一夾持部,第二手柄前端具有第二夾持部,所述第一夾持部和所述第二夾持部形成鉗口,所述第一手柄和所述第二手柄相交設置,并通過連接機構相對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手柄在所述連接機構位置處具有長條形齒槽,齒槽的內側部具有齒帶,所述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齒槽內與所述齒槽上的齒帶相咬合的齒塊,和與所述齒塊相連的聯動機構,所述聯動機構帶動所述齒塊轉動,脫離與所述齒槽的咬合,從而所述第一手柄通過所述連接機構的運動可以相對所述第二手柄沿所述齒槽運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齒帶上的齒為單向棘齒。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齒塊的通孔中的與所述齒塊轉動連接的樞軸和與所述樞軸連接的觸發機構,通過所述觸發機構帶動所述樞軸轉動,所述樞軸進一步連帶所述齒塊轉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在所述連接機構處的側壁上具有側孔,可以容納所述第二手柄的相應位置穿過于其中,形成第二手柄上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和第二手柄下部的第一手柄的第二部分,其中樞軸穿過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然后穿過所述第二手柄的齒槽,進而通過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二部分。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齒塊與齒槽咬合的齒的另一側具有一個固定部和彈性件,所述彈性件連接在固定部上并與所述第二手柄相抵。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為彈簧孔,所述彈性件為彈簧,所述彈簧設置在所述彈簧孔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持部和第二夾持部均為設為鉤狀,并且內側邊設置有齒,方便夾持和咬合。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持部或第二夾持部可以與第一手柄或第二為一體成型,也可通過連接手段連接在一起。
9.如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的外側具有螺旋形的第二凹槽,其上設置有導銷,所述導銷的另一端從側部伸入所述齒塊的內部,所述觸發機構還包括一個觸發開關,當所述觸發開關產生向下的作用力后,所述導銷沿螺旋形的第二凹槽產生轉動,從而帶動所述齒塊轉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調節鉗,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機構還包括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手柄的第一部分的外側凹陷內的具有內齒的齒環和設置所述觸發開關下面的并且在齒環內的彈簧。
【文檔編號】B25B7/04GK203779360SQ201320800029
【公開日】2014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6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6日
【發明者】王暋 申請人: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