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角沖擊工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角沖擊工具,該角沖擊工具包括:把手組件,該把手組件沿第一軸線延伸;原動機,該原動機處于把手中;能夠繞第一軸線旋轉的輸出軸;以及工作連接件,該工作連接件被連接至把手組件。輸出驅動裝置被支撐在工作連接件中,用于繞垂直于第一軸線的輸出軸線旋轉。包括正齒輪的齒輪組件被布置在工作連接件內,以將來自繞第一軸線的原動機的扭矩傳遞至繞輸出軸線的輸出驅動裝置。沖擊機構被布置在工作連接件內,并且包括錘和砧。錘在原動機的影響下旋轉,并且能夠操作用于將沖擊負荷周期性地傳遞給砧。輸出驅動裝置在被砧傳遞給輸出驅動裝置的沖擊負荷的影響下,繞輸出軸線旋轉。
【專利說明】直角沖擊工具【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用于角沖擊工具的齒輪布置。
【發明內容】
[0002]在一個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角沖擊工具,該角沖擊工具包括把手組件,該把手組件沿第一軸線延伸并且可能夠由使用者抓握。原動機被布置在把手中,并且包括能夠繞第一軸線旋轉的輸出軸。工作連接件被連接至把手組件。輸出驅動裝置被支撐在工作連接件中,用于繞與第一軸線垂直的輸出軸線旋轉。齒輪組件被布置在工作連接件內。齒輪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正齒輪并且能夠操作為將來自繞第一軸線的原動機的扭矩傳遞至繞輸出軸線的輸出驅動裝置。沖擊機構被布置在工作連接件內。沖擊機構包括錘和砧。錘在原動機的影響下旋轉并且能夠操作成將沖擊負荷周期性地傳遞給砧。輸出驅動裝置在由砧傳遞給輸出驅動裝置的沖擊負荷的影響下,繞輸出軸線旋轉。
[0003]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角沖擊工具,該角沖擊工具包括:把手組件,該把手組件能夠由使用者抓握;以及原動機,該原動機至少部分容納在把手組件內。原動機具有轉子,該轉子能夠繞第一軸線旋轉。輸出驅動裝被置功能性地聯接至原動機,并且選擇性地響應轉子的旋轉而被旋轉。輸出驅動裝置限定繞有輸出驅動裝置旋轉的輸出軸線。輸出軸線與第一軸線大致垂直。在轉子和輸出驅動裝置之間功能性地布置至少一個錐齒輪。該至少一個錐齒輪能夠響應轉子的旋轉而旋轉。在轉子和輸出驅動裝置之間功能性地布置至少一個正齒輪。該至少一個正齒輪能夠響應轉子的旋轉而旋轉。在原動機和輸出驅動裝置之間功能性地布置沖擊機構。沖擊機構選擇性地響應轉子旋轉用沖擊力驅動輸出驅動裝置。
[0004]在還有一個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角沖擊工具,該角沖擊工具包括:把手組件,該把手組件大體沿第一軸線延伸并且能夠由使用者抓握;原動機,該原動機具有能夠繞第一軸線旋轉的輸出軸;以及輸出驅動裝置,該輸出驅動裝置被功能性地聯接至原動機,并且選擇性地響應輸出軸的旋轉而被旋轉。輸出驅動裝置限定繞有輸出驅動裝置旋轉的輸出軸線。輸出軸線大致垂直于第一軸線。在原動機和沖擊機構之間功能性地布置第一正齒輪。第一正齒輪能夠響應輸出軸的旋轉而旋轉。第二正齒輪哨合第一正齒輪,以響應第一正齒輪的旋轉而旋轉。第三正齒輪嚙合第二正齒輪,以響應第一正齒輪和第二正齒輪的旋轉而旋轉。第一錐齒輪被連接至輸出軸,以與繞第一軸線的輸出軸一起旋轉。在第一錐齒輪和第一正齒輪之間功能性地布置第二錐齒輪,使得第一錐齒輪繞第一軸線的旋轉導致第二錐齒輪繞第二軸線旋轉和第一正齒輪繞第三軸線旋轉。第二軸線和第三軸線大致垂直于第一軸線。在原動機和輸出驅動裝置之間功能性地布置沖擊機構。沖擊機構選擇性地響應輸出軸的旋轉而驅動輸出驅動裝置。沖擊機構包括:錘,該錘被功能性地聯接至輸出軸,以與輸出軸一起旋轉;以及砧,該砧被功能性地聯接至輸出驅動裝置。錘能夠操作用于沖擊砧,從而響應輸出軸的旋轉以沖擊力驅動輸出驅動裝置。
[0005]通過考慮詳細說明書和附圖,本發明的其它方面會變得明顯。【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具體實施本發明的角沖擊工具的透視圖。
[0007]圖2是圖1的工具的分解圖。
[0008]圖3是圖1的工具的角頭部的分解圖。
[0009]圖4是沿圖1的線4-4截取的橫截面圖。
[0010]圖5A-5J圖示了圖1-4的沖擊工具的沖擊循環。
[0011]圖6是沖擊工具的角頭部的另一個替代實施例的分解圖。
[0012]圖7是沿圖6的線7-7截取的橫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在詳細解釋本發明的任何實施例之前,應理解,本發明的應用不限于下文說明書中提出,或者附圖中例示的組件的構造和布置的細節。本發明能夠為其它實施例,并且能夠以各種方式實施或執行本發明。此外,應理解,本文使用的用語和術語是出于說明的目的,不應將其視為限制性的。本文使用的“包括”、“包含”或“具有”及其變體意思是涵蓋其后所列的物品及其等同物,以及另外的物件。除非另外指出或限制,否則都廣泛使用術語“被安裝”、“被連接”、“被支撐”和“被聯接”及其變體,并且涵蓋直接和間接的安裝、連接、支撐和聯接。此外,“被連接”和“被聯接”不限于物理或機械連接或聯接。
[0014]圖1和2例示了包括把手或馬達組件12和工作連接件14的角沖擊工具10。例示的馬達組件12包括馬達16、馬達殼體18、馬達支架20、第一抓握部22、第二抓握部24、扳機桿26和鎖定環28。鎖定環28和多個緊固件30將第一抓握部22和第二抓握部24保持在一起。馬達殼體18通過多個緊固件32和U形部分34而被聯接至第一抓握部22和第二抓握部24。在馬達組件12中在第一抓握部22和第二抓握部24之間包括開關36。開關36被(機械和/或電)聯接至扳機桿26,使得致動扳機桿26導致致動開關36,且因此操作馬達16。
[0015]馬達支架20通過多個緊固件38被聯接至馬達16。馬達16包括能夠繞縱向把手軸線42旋轉的輸出軸,諸如例示的轉子40。例示的馬達16為電動馬達,但是能夠利用任何合適的原動機,諸如美國公布申請2009/0272554中公開的氣動馬達,在此通過引用將其并入。雖然未明確例示,但是在角沖擊工具10上布置電池和方向反轉開關。
[0016]例示的工作連接件14包括角殼體46和角殼體板48。多個緊固件50將角殼體板48聯接至角殼體46。馬達殼體18通過多個緊固件52被聯接至角殼體46。馬達支架20被多個緊固件54聯接至角殼體46。
[0017]例示的工作連接件14容納齒輪組件58和沖擊機構60。齒輪組件58包括第一錐齒輪62,該第一錐齒輪62被聯接至轉子40,以與轉子40 —起繞縱向把手軸線42旋轉。第一軸承64被布置在第一錐齒輪62和馬達支架20之間。例示的齒輪組件58包括第二錐齒輪66,該第二錐齒輪66嚙合地接合第一錐齒輪62。第二錐齒輪66被聯接至軸68,以與軸68 一起旋轉。軸68被軸承70a和70b支撐在工作連接件14中。軸68包括靠近軸承70b的花鍵部72。軸68繞軸線74 (圖4)旋轉。花鍵部72起正齒輪的作用,并且在一些實施例中能夠被正齒輪代替。[0018]花鍵部72接合齒輪,諸如第一正齒輪76,使得花鍵部72的旋轉導致第一正齒輪76繞軸線78 (圖4)旋轉。第一正齒輪76被聯接至第二軸80,以與第二軸80 (圖4) 一起繞軸線78旋轉。第二軸80被軸承82a、82b支撐,以相對于工作連接件14旋轉。
[0019]第一正齒輪76嚙合第二正齒輪84,從而導致第二正齒輪84繞軸線86 (圖4)旋轉。第二正齒輪84通過沖擊機構60被聯接至方頭驅動裝置88,用于選擇性地旋轉方頭驅動裝置88。第二正齒輪84和方頭驅動裝置88被軸承90a、90b、90c (圖4)支撐,以在角殼體46內旋轉。軸線74、78和86都彼此大致平行,且因而每個軸線都大致垂直于軸線42。
[0020]方頭驅動裝置88能夠連接至插座或其它緊固件驅動輸出元件。在一些構造中,工作連接件14能夠大致為適于通過馬達16的旋轉輸出軸驅動的任何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沖擊扳手、齒輪減速器等。
[0021 ] 參考圖2-4,沖擊機構60可以為標準沖擊機構,諸如Potts機構或Maurer機構。例示的沖擊機構60包括凸輪軸94,該凸輪軸94被聯接至第二正齒輪84,以與第二正齒輪84一起繞第二軸線86旋轉。例示的凸輪軸94包括對置凸輪槽96a、96b,該對置凸輪槽96a、96b限定用于相應的滾珠98a、98b的路徑。例示的沖擊機構60進一步包括錘100,該錘100包括大致是凸輪槽96a、96b的鏡像件的對置凸輪槽102a、102b。滾珠98a、98b被保持在相應的凸輪槽96a、96b、102a、102b之間。錘100還包括第一對置顎104a和第二對置顎104b。
[0022]第一錐齒輪62致動齒輪組件58和沖擊機構60,以功能性地驅動輸出裝置,諸如方頭驅動裝置88,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方頭驅動裝置88被繞與軸線42不平行的軸線86旋轉。在例不實施例中,軸線86垂直于軸線42。在其它實施例(未不出)中,軸線86相對于軸線42成銳角或鈍角不平行角度。
[0023]在第二正齒輪84和錘100之間布置偏壓構件,諸如軸向壓縮彈簧106,以將錘100偏壓遠離第二正齒輪84錘。在例示實施例中,彈簧106與第二正齒輪84—起旋轉,并且軸承90c允許錘100相對于彈簧106旋轉。可能是其它構造,并且僅作為實例給出例示構造。
[0024]例示的方頭驅動裝置88與第一顎108a和第二顎108b —起形成一體件、整體件,以產生砧110。砧110被軸承90a支撐,以在角殼體46內旋轉。顎104a、104b沖擊相應的顎108a、108b,以響應第二正齒輪84的旋轉來功能性地驅動方頭驅動裝置88。本文的術語“功能性地驅動”定乂為下列關系,在該關系中,顆104a、104b旋轉,以沖擊相應的顆108a、108b,并且由此響應于顎104a、104b沖擊相應的顎108a、108b顎,導致方頭驅動裝置88間歇旋轉。顎104a、104b間歇性地沖擊顎108a、108b,因此,顎104a、104b功能性地驅動方頭驅動裝置88旋轉。此外,可將直接或間接驅動錘旋轉以沖擊砧的任何元件稱為“功能性驅動”由于這種沖擊而被砧旋轉的任何元件。
[0025]每旋轉一周重復兩次沖擊循環,在圖5A-5J中例示沖擊循環,在圖5A-5J中顎104a、104b沖擊顎108a、108b。彈簧106允許錘100在沖擊之后回彈,并且滾珠98a、98b引導錘100繞凸輪軸94上縮,以便顎104a、104b與顎108a、108b軸向間隔開。在回彈后,允許顎104a、104b旋轉超過顎108a、108b。圖5A-5J例示了圖1_4的沖擊工具的沖擊循環。錘100每旋轉一周發生兩次沖擊循環。
[0026]在圖4中例示了工作連接件14的頭部高度尺寸114。頭部高度尺寸114是從角殼體板48的頂部至角殼體46底部的軸向距離。頭部高度尺寸114縮小,以便工作連接件14能夠配合到小空間中。如圖4所示,馬達殼體18限定馬達殼體高度尺寸118。頭部高度尺寸114小于或大致等于馬達殼體高度尺寸118。這種構造允許不損失扭矩的情況下將工具10插入比先前能夠實現的構造小的空間中。在一個實施例中,頭部高度尺寸114小于2英寸,并且角沖擊工具10具有約180英尺磅的最大扭矩,和約7,100轉/分鐘的轉速。
[0027]圖6和7例示了用于角沖擊工具的角頭部工作連接件214的替代實施例。角頭部工作連接件214被聯接至把手和具有轉子240的馬達216。馬達216被馬達殼體218支撐。例示的馬達216是電動馬達,但是能夠利用任何合適的原動機,諸如美國公布申請2009/0272554中公開的氣動馬達,在此通過引用將其并入。雖然未明確例示,但是也在角沖擊工具上布置電池和方向反轉開關。
[0028]角頭部工作連接件214包括角殼體246和角殼體板248,該角殼體246和該角殼體板248支撐齒輪組件258和沖擊機構260。轉子240繞縱向把手軸線242旋轉。第一錐齒輪262被聯接至轉子240,以與轉子240 —起繞縱向把手軸線242旋轉。在第一錐齒輪262和馬達殼體218之間布置第一軸承264。例示的齒輪組件258包括第二錐齒輪266,該第二錐齒輪266嚙合地接合第一錐齒輪262。第二錐齒輪266被聯接至軸268,以與軸268 —起旋轉。軸268被軸承270a和270b支撐在工作連接件214中。軸268包括在軸承270b附近的花鍵部272。軸268繞軸線274旋轉。花鍵部272起正齒輪的作用,并且在一些實施例中能夠被正齒輪代替。
[0029]花鍵部272接合齒輪,諸如第一正齒輪276,使得花鍵部272的旋轉導致第一正齒輪276繞軸線278旋轉。第一正齒輪276被聯接至第二軸280,以隨著第二軸280 —起繞軸線278旋轉。第二軸280被軸承282b支撐,以相對于工作連接件214旋轉。
[0030]第一正齒輪276嚙合第二正齒輪284,從而導致第二正齒輪284繞軸線286旋轉。第二正齒輪284通過沖擊機構260被聯接至方頭驅動裝置288,用于選擇性地旋轉方頭驅動裝置288。第二正齒輪284和方頭驅動裝置288被襯套290a和軸承290b、290c支撐,以相對于工作連接件214旋轉。軸線274、278和286彼此都大致平行,因而每個都大致垂直于軸線242。
[0031]方頭驅動裝置288能夠被連接至插座或其它緊固件驅動輸出元件。在一些構造中,工作連接件214能夠基本為下列任何工具,該工具適合于被馬達216的旋轉輸出軸驅動,且包括但不限于沖擊扳手、齒輪減速器等。
[0032]沖擊機構260能夠為標準沖擊機構,諸如Potts機構或Maurer機構。例示的沖擊機構260包括凸輪軸294,該凸輪軸294被聯接至第二正齒輪284,以隨著第二正齒輪284繞第二軸線286旋轉。例示的凸輪軸294包括對置凸輪槽296a、296b,該對置凸輪槽296a、296b限定用于相應的滾珠298a、298b的路徑。例示的沖擊機構260進一步包括錘300,該錘300包括大致是凸輪槽296a、296b的鏡像件的對置凸輪槽302a、302b。滾珠298a、298b被保持在相應的凸輪槽296a、296b、302a、302b之間。錘300還包括第一對置顎304a和第二對置顎304b。
[0033]第一錐齒輪262致動齒輪組件258和沖擊機構260,以功能性地驅動輸出裝置,諸如方頭驅動裝置288,如例示實施例中所示。方頭驅動裝置288繞與軸線242不平行的軸線286旋轉。在例示實施例中,軸線286垂直于軸線242。在其它實施例(未示出)中,軸線286相對于軸線242成銳角或鈍角不平行角度。
[0034]在第二正齒輪284和錘300之間布置偏壓構件,諸如軸向壓縮彈簧306,以將錘300偏壓遠離第二正齒輪284錘。在例示實施例中,彈簧306隨錘300 —起旋轉,并且軸承290c允許第二正齒輪284關于彈簧306 (譯者注:原文標號有誤)旋轉。可能有其它構造,并且僅作為實例給出例示構造。
[0035]例示的方頭驅動裝置288與第一顎308a和第二顎308b形成為一體件、整體件,以產生砧310。砧310被襯套290a支撐,以在工作連接件214內旋轉。顎304a、304b沖擊相應的顎308a、308b,以響應第二正齒輪284的旋轉而功能性地驅動方頭驅動裝置288。每旋轉一周重復沖擊循環兩次,并且沖擊循環類似于圖5A-5J中例示的沖擊循環。在沖擊循環期間,顎304a、304b沖擊顎308a、308b。彈簧306允許錘300在沖擊之后回彈,并且滾珠298a,298b引導錘300繞凸輪軸294上縮,以便顎304a、304b與顎308a、308b軸向間隔。在回彈后,允許顎304a、304b旋轉超過顎308a、308b。
[0036]在圖7中例示了工作連接件214的頭部高度尺寸314。頭部高度尺寸314是從角殼體246的頂部至角殼體246的底部的軸向距離。頭部高度尺寸314縮小,以便工作連接件214能夠配合到小空間中。如圖7所示,馬達殼體218限定馬達殼體高度尺寸318。頭部高度尺寸314小于或大致等于馬達殼體高度尺寸318。這種構造允許不損失扭矩的情況下將工具和工作附件214插入比先前能夠實現的構造小的空間中。
[0037]因而,本發明另外提供了一種角沖擊工具。在權利要求中提出本發明的各種特征和優點。
【權利要求】
1.一種角沖擊工具,所述角沖擊工具包括: 把手組件,所述把手組件沿第一軸線延伸并且能夠由使用者抓握; 原動機,所述原動機處于所述把手中,并且包括能夠繞所述第一軸線旋轉的輸出軸; 工作連接件,所述工作連接件被聯接至所述把手組件; 輸出驅動裝置,所述輸出驅動裝置被支撐在所述工作連接件中,用于繞與所述第一軸線垂直的輸出軸線旋轉; 齒輪組件,所述齒輪組件處于所述工作連接件中,所述齒輪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正齒輪,所述齒輪組件能夠操作用于將來自繞所述第一軸線的所述原動機的扭矩傳遞至繞所述輸出軸線的所述輸出驅動裝置;以及 沖擊機構,所述沖擊機構處于所述工作連接件內,所述沖擊機構包括錘和砧,所述錘在所述原動機的影響下旋轉,并且能夠操作用于將沖擊負荷周期性地傳遞給所述砧; 其中,所述輸出驅動裝置在被所述砧傳遞給所述輸出驅動裝置的沖擊負荷的影響下,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齒輪組件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原動機和所述沖擊機構之間,使得所述齒輪組件將來自所述原動機繞所述第一軸線的扭矩傳遞給所述沖擊機構的所述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被支撐,以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并且其中,所述沖擊機構的所述錘被聯接至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以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齒輪組件包括第一錐齒輪和第二錐齒輪,其中,所述第一錐齒輪被聯接至所述輸出軸,以繞所述第一軸線旋轉;其中,所述第二錐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錐齒輪,以繞與所述第一軸線垂直的第二軸線旋轉;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繞與所述第一軸線垂直的第三軸線旋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包括第一正齒輪、與所述第一正齒輪嚙合的第二正齒輪和與所述第二正齒輪嚙合的第三正齒輪。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至少所述第三正齒輪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錘和所述砧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原動機是電動馬達。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錘每旋轉一周,所述錘打擊所述砧兩次。
9.一種角沖擊工具,所述角沖擊工具包括: 把手組件,所述把手組件能夠由使用者抓握; 原動機,所述原動機至少部分地容納在所述把手組件中,所述原動機具有轉子,所述轉子能夠繞第一軸線旋轉; 輸出驅動裝置,所述輸出驅動裝置被功能性地聯接至所述原動機,并選擇性地響應所述轉子的旋轉而旋轉,所述輸出驅動裝置限定所述輸出驅動裝置繞其旋轉的輸出軸線,其中,所述輸出軸線大致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線; 至少一個錐齒輪,所述至少一個錐齒輪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轉子和所述輸出驅動裝置之間,所述至少一個錐齒輪能夠響應所述轉子的旋轉而旋轉; 至少一個正齒輪,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轉子和所述輸出驅動裝置之間,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能夠響應所述轉子的旋轉而旋轉;以及 沖擊機構,所述沖擊機構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原動機和所述輸出驅動裝置之間,所述沖擊機構響應所述轉子旋轉以沖擊力來選擇性地驅動所述輸出驅動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角沖擊工具,所述沖擊機構進一步包括:錘,所述錘被功能性地聯接至所述轉子,以與所述轉子一起旋轉;和砧,所述砧被功能性地聯接至所述輸出驅動裝置,所述錘能夠操作用于響應所述轉子的旋轉以沖擊力來沖擊所述砧,以驅動所述輸出驅動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錘和所述砧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錘每旋轉一周,所述錘打擊所述砧兩次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原動機和所述沖擊機構之間。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錐齒輪包括第一錐齒輪和第二錐齒輪,所述第一錐齒輪被聯接至所述轉子,以與所述轉子一起繞所述第一軸線旋轉,所述第二錐齒輪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第一錐齒輪和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之間,使得所述第一錐齒輪繞所述第一軸線的旋轉導致所述第二錐齒輪繞第二軸線旋轉并且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繞第三軸線旋轉,其中,所述第二軸線和所述第三軸線大致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線。
15.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 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正齒輪包括:第一正齒輪;第二正齒輪,所述第二正齒輪嚙合所述第一正齒輪,以響應所述第一正齒輪的旋轉而旋轉;以及第三正齒輪,所述第三正齒輪嚙合所述第二正齒輪,以響應所述第一正齒輪和第二正齒輪的旋轉而旋轉。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三正齒輪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17.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原動機是電動馬達。
18.一種角沖擊工具,所述角沖擊工具包括: 把手組件,所述把手組件大體沿第一軸線延伸并能夠由使用者抓握; 原動機,所述原動機包括能夠繞所述第一軸線旋轉的輸出軸; 輸出驅動裝置,所述輸出驅動裝置被功能性地聯接至所述原動機,并選擇性地響應所述輸出軸的旋轉而旋轉,所述輸出驅動裝置限定所述輸出驅動裝置繞其旋轉的輸出軸線,其中,所述輸出軸線大體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線; 第一正齒輪,所述第一正齒輪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原動機和所述沖擊機構之間,所述第一正齒輪能夠響應所述輸出軸的旋轉而旋轉; 第二正齒輪,所述第二正齒輪嚙合所述第一正齒輪,以響應所述第一正齒輪的旋轉而旋轉; 第三正齒輪,所述第三正齒輪嚙合所述第二正齒輪,以響應所述第一正齒輪和第二正齒輪的旋轉而旋轉; 第一錐齒輪,所述第一錐齒輪被聯接至所述輸出軸,以與所述輸出軸一起繞所述第一軸線旋轉;第二錐齒輪,所述第二錐齒輪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第一錐齒輪和所述第一正齒輪之間,使得所述第一錐齒輪繞所述第一軸線的旋轉導致所述第二錐齒輪繞第二軸線旋轉并且所述第一正齒輪繞第三軸線旋轉,其中,所述第二軸線和所述第三軸線大致垂直于所述第一軸線;以及 沖擊機構,所述沖擊機構被功能性地布置在所述原動機和所述輸出驅動裝置之間,所述沖擊機構響應所述輸出軸的旋轉而選擇性地驅動所述輸出驅動裝置,所述沖擊機構包括:錘,所述錘被功能性地聯接至所述輸出軸,以與所述輸出軸一起旋轉;和砧,所述砧被功能性地聯接至所述輸出驅動裝置,所述錘能夠操作用于響應所述輸出軸的旋轉以沖擊力沖擊所述砧,以驅動所述輸出驅動裝置。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第三正齒輪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并且其中,所述錘和所述砧繞所述輸出軸線旋轉。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 的角沖擊工具,其中,所述沖擊機構是Potts機構。
【文檔編號】B25D11/04GK103608149SQ201280010271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1日 優先權日:2011年2月23日
【發明者】沃倫·安德魯·西斯, 盧卡斯·詹姆斯·泰勒 申請人:英格索爾-蘭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