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風動移動式碎石機及其碎石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露天礦采場碎石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快捷、高效、安全的風動移動式碎石設備。
背景技術:
無論是在金屬還是非金屬礦采礦生產中,采場經一次爆破出的礦石,常含有一些超過破碎設備允許的最大進礦塊度的礦石。通常,礦山都采用二次爆破的方法,將采場采出的過大塊礦石破碎。破碎方法是用風鎬在大塊礦石上鉆孔,然后將炸藥裝進孔內,點火爆破將礦石破碎。
這種二次爆破的方法,一方面生產成本高,另一方面在二次爆破期間,采場采礦作業要停止生產,降低了采礦的勞動生產率。
發明內容
本發明就是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適合露天礦采場代替二次爆破作業的風動移動式碎石機。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它是由液壓反鏟、沖擊器及用于連接液壓反鏟和沖擊器的連接夾板構成,連接夾板與液壓反鏟的液壓臂連接。
所述的沖擊器是由設于氣缸前端的下蓋,與氣缸后端連接的上蓋,穿過下蓋伸入到氣缸前部的錘具,設于氣缸內的活塞,用于控制活塞的配氣機構構成。
所述的配氣機構設置在上蓋內,它是由閥門箱5、碗型閥6和閥蓋7構成。
所述的上蓋的中部為氣室,外部壓縮空氣經進氣管進入氣室內。
風動移動式碎石機的碎石方法,將碎石機移動至大塊礦石的附近,利用裝置的液壓臂,將沖擊器的錘頭對準礦石,給入壓縮空氣,沖擊器利用高頻的沖擊將大塊礦石破碎。
本發明的優點和效果如下本發明是利用高頻沖擊破碎原理,代替傳統的二次爆破工藝。采用本設備后,在露天礦采礦生產中,對開采的礦石中過大塊礦石無需采用二次爆破將其破碎,而是利用本技術直接將其破碎。本裝置沖擊器的沖擊功達300kg-m,可破碎3m3以下的大塊礦石,破碎能力可達50m3/h。
本發明適合所有金屬和非金屬露天礦采場中應用,該裝置運行安全可靠,可大大提高采礦勞動生產率,降低采礦成本。
圖1是本發明風動移動式碎石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風動移動式碎石機的沖擊器結構示意圖。
圖中,1、液壓反鏟;2、連接夾板;3、沖擊器;4、活塞;5、閥門箱;6、閥;7、閥蓋;8、上蓋;9、錘具;10、下蓋;11、氣缸;12、進氣管。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對本發明的實施例結合附圖加以詳細描述,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受實施例所限。
如圖1所示,本發明風動移動式碎石機結構如下它是由液壓反鏟1、沖擊器及用于連接液壓反鏟和沖擊器的連接夾板構成,連接夾板與液壓反鏟的液壓臂連接。當碎石機工作時,液壓反鏟2上的液壓臂將沖擊器的錘具對準大塊礦石,然后通過風路系統將壓縮空氣輸入沖擊器;借助沖擊器的高頻沖擊將大塊礦石打碎。
如圖2所示,本發明沖擊器結構如下氣缸11的前端連接下蓋10,氣缸11的后端連接上蓋8,錘具9穿過下蓋10伸入到氣缸11內部的前端,氣缸11的內部設有可以在氣缸11內前后運動的活塞4,用于控制活塞的配氣機構是由閥門箱5、碗型閥6和閥蓋7構成,閥門箱5、碗型閥6和閥蓋7安裝在上蓋8內,進氣管12穿過上蓋8伸入到上蓋8內的氣室內。本沖擊器配氣機構由碗型閥、壓差式閥門箱配氣。原理是當壓縮空氣由進氣管12進入上蓋8后,利用壓差作用,使碗型閥6在閥門箱中往復運動,改變閥門箱供氣通路,使活塞4在汽缸11內上下往復高頻運動,不斷沖擊錘具9,獲得較大沖擊功,使礦石破碎。
壓縮空氣可由礦山空壓機室供給,也可在本裝置附近配備移動式空氣壓縮機供氣。壓縮機的壓縮空氣由管路與沖擊器接頭連結。
權利要求
1.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它是由液壓反鏟(1)、沖擊器(3)及用于連接液壓反鏟(1)和沖擊器(3)的連接夾板(2)構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夾板(2)與液壓反鏟(1)的液壓臂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沖擊器(3)是由設于氣缸(11)前端的下蓋(10),與氣缸(11)后端連接的上蓋(8),穿過下蓋(10)伸入到氣缸(11)內部前端的錘具(9),設于氣缸(11)內的活塞(4),用于控制活塞(4)的配氣機構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配氣機構設置在上蓋(8)內,它是由閥門箱(5)、閥(6)和閥蓋(7)構成。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閥(6)為碗型閥。
6.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風動移動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蓋(8)的中部為氣室,外部壓縮空氣經進氣管(12)進入氣室內。
7.風動移動式碎石機的碎石方法,將碎石機移動至大塊礦石的附近,利用裝置的液壓臂,將沖擊器的錘頭對準礦石,給入壓縮空氣,沖擊器利用高頻的沖擊將大塊礦石破碎。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露天礦采場碎石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快捷、高效、安全的風動移動式碎石設備。它是由液壓反鏟(1)、沖擊器(3)及用于連接液壓反鏟(1)和沖擊器(3)的連接夾板(2)構成。本發明是利用高頻沖擊破碎原理,代替傳統的二次爆破工藝。采用本設備后,在露天礦采礦生產中,對開采的礦石中過大塊礦石無需采用二次爆破將其破碎,而是利用本技術直接將其破碎。本裝置沖擊器的沖擊功達300kg-m,可破碎3m
文檔編號B25D9/06GK1903439SQ20061004742
公開日2007年1月31日 申請日期2006年8月10日 優先權日2006年8月10日
發明者葛長禮, 于傳敏, 王寶奎, 魯豐春, 曹成山, 張國斌 申請人:沈陽鋁鎂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