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食品加工器領域,特別是一種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
背景技術:
目前,切割食品(如方形面包)的電動刀具憑其體積小、重量輕、便于使用的特點,而深受消費者的歡迎。現有的電動刀結構如中專利號00228947.4,名稱電動刀,包括有機身及設于其端部的刀具,該結構的電動刀存在以下不足之處1)、在切割食物時,由于電動刀不具有測量切割厚度之功能,人們只能憑個人感覺去切割,難以控制食物厚度,造成食物的大小厚度不一;再者,受切割的肉類厚度大小不一影響,導致食物在烹飪時,難以控制其生熟程度,從而影響食物烹調,且該刀具在一些對食物份量控制要求嚴格的場合,如客廳、食堂等地方時,食物份量的多少會影響其制造的成本,以及食物的質量,份量多時成本較高,而份量小對用餐者不公平。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解決上述缺點,而提供一種切割食物厚度大小一致,使用簡便的電動刀具。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包括機體,以及連接于機體端部的刀具,所述機體上設有刀具的端部安裝一支架,支架上設有可沿其滑動的限位尺,所述限位尺朝刀具延伸方向伸延。
所述支架上設置有滑槽,限位尺端部設置一座體,所述座體通過螺栓固定在支架的滑槽上。
所述支架的頂部設有刻度。
所述滑槽上設有與螺栓齒合的齒道。
所述支架上對應滑槽的另一端開有通孔,刀具穿過所述通孔插接進機體內,在支架外端面的刀具上還設置一夾固座。
所述限位尺座體上設有朝刀具方向延伸的限位片,限位片上設有與刀具平行的伸延段。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1)、由于該電動刀具的端部安裝一支架,且支架上設有可沿其滑動的限位尺,因而沿該限位尺切出來的食物的厚度一致,而通過調節限位尺與刀具間的距離,用以調教切割出來的食物厚度,其使用方便;2)、本發明的電動刀具中,在支架的頂部設有刻度,使人們更為直觀地目測刀具與限位尺之間的距離,便于調教所需的厚度要求;3)、本發明還通過在滑槽上設有與螺栓齒合的齒道,使限位尺更好地固定在滑槽上,防止其在使用時移位,其結構更趨合理。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中A處的放大圖;圖3是圖1的另一角度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一種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包括機體1,以及連接于機體1端部12的刀具2,所述機體1上設有刀具2的端部12安裝一支架3,支架3上設有可沿其滑動的限位尺4,所述限位尺4朝刀具2延伸方向伸延。而所述支架3上設置有滑槽31,滑槽31上設有與螺栓42齒合的齒道33,限位尺4端部設置一座體41,所述座體41通過螺栓42固定在支架3的滑槽31上。而支架3的頂部32還設置有刻度,而支架3上對應滑槽31的另一端開有通孔34,刀具2穿過所述通孔34插接進入機體1內,在支架3外端面的刀具2上還設置一夾固座21。限位尺4座體41上設有朝刀具2方向延伸的限位片43,限位片43上設有與刀具2平行的伸延段44。
工作原理當該電動刀具用于切割食物時,如面包,可松開螺栓42把限位尺上的座體41調到自己所需的厚度的刻度上,再上緊螺栓42,然后打開電動刀具的電源,利用限位尺4上的伸延段44造刀具2一邊的側面對齊面包的端面,然后住下切,如次重復,就能切出壓度大小一樣的面包塊。
權利要求
1.一種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包括機體(1),以及與機體(1)端部(12)連接的刀具(2),其特征是,所述機體(1)上連接有刀具(2)的端部(12)安裝一支架(3),支架(3)上設有可沿其滑動的限位尺(4),所述限位尺(4)朝刀具(2)延伸方向伸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其特征是所述支架(3)上設置有滑槽(31),限位尺(4)端部設置一座體(41),所述座體(41)通過螺栓(42)固定在支架(3)的滑槽(31)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其特征是所述支架(3)的頂部(32)設有刻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其特征是所述滑槽(31)上設有與螺栓(42)齒合的齒道(33)。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其特征是所述支架(3)上對應滑槽(31)的另一端開有通孔(34),刀具(2)穿過所述通孔(34)插接進機體(1)內,在支架(3)外端面的刀具(2)上還設置一夾固座(21)。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其特征是所述限位尺(4)座體(41)上設有朝刀具(2)方向延伸的限位片(43),限位片(43)上設有與刀具(2)平行的伸延段(44)。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切割食物的電動刀具,包括機體,以及與機體端部連接的刀具,所述機體上連接有刀具的端部安裝一支架,支架上設有可沿其滑動的限位尺,所述限位尺朝刀具延伸方向伸延,其具有切割食物厚度大小一致,使用簡便的優點。
文檔編號B26D1/01GK1814418SQ200510033110
公開日2006年8月9日 申請日期2005年2月4日 優先權日2005年2月4日
發明者鄧志明 申請人:鄧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