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道路工程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道路修建速度加快,為了避免夜間相向車輛燈光影響駕駛員駕駛,常常采用可阻隔相向車輛車燈光線的防眩板來作為道路隔離防護,但這種防眩板固定于地面上,其不能進行移動和彎折,而由于防眩板相互間隔有限,清洗工具難以進入防眩板的間隔中進行清理,從而存在難以清洗的缺陷,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技術缺點提供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包括防眩板,所述防眩板底部設置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通過高彈力軸連接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底部設置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底部設置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設置于底座上;所述固定桿上通過夾持臂設置有電栗和高壓噴嘴;所述活動板可通過高彈力軸彎折旋轉。
[0005]所述夾持臂一端設置有伸縮桿,所述高壓噴嘴設置于伸縮桿頂端,高壓噴嘴正反兩端均設置有噴射口。
[0006]所述電栗通過連接裝置連接伸縮桿,所述連接裝置末端連接高壓噴嘴。
[0007]所述伸縮桿上設置有調節螺栓,所述伸縮桿通過調節螺栓調節伸縮長度。
[0008]本實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0009]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操作方便,可通過高彈力軸將防眩板進行彎曲清理,大大方便了對防眩板的清潔,高壓噴嘴的高度可調節,能全面清潔整個防眩板,在防眩板上配置有高壓噴嘴,無需添加其他移動清潔設備,減少了操作步驟,減輕了清潔人員的工作負擔,提高了清潔人員的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0010]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翻轉式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1與附圖2對本實用新型做以下詳細說明。
[0013]如圖1與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防眩板1,所述防眩板1底部設置有活動板2,所述活動板2通過高彈力軸3連接固定板12,所述固定板12底部設置有支撐板4,所述支撐板4底部設置有固定桿5,所述固定桿5設置于底座6上;所述固定桿5上通過夾持臂11設置有電栗14和高壓噴嘴7 ;所述活動板2可通過高彈力軸3彎折旋轉;所述夾持臂11 一端設置有伸縮桿9,所述高壓噴嘴7設置于伸縮桿9頂端,高壓噴嘴7正反兩端均設置有噴射口 8 ;所述電栗14通過連接裝置13連接伸縮桿9,所述連接裝置13末端連接高壓噴嘴7 ;所述伸縮桿9上設置有調節螺栓10,所述伸縮桿9通過調節螺栓10調節伸縮長度;所述活動板2可通過高彈力軸3彎折旋轉。
[0014]使用本實用新型時,用力按下一排平行防眩板1,使其呈垂直狀態,啟動電栗14,電栗14通過連接裝置13驅動高壓噴嘴7工作,使噴射口 8噴射出來的高壓水柱噴射到防眩板I上,對防眩板I進行有效全面的清洗,高壓噴嘴7的高度可通過調節螺栓10調節伸縮桿9伸縮長度進行高度調節,若遇到彎道上的防眩板1,可將夾持臂11取下夾持到彎道上防眩板I的固定桿5上對其清潔即可,操作簡便,省時省力。
【主權項】
1.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包括防眩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眩板底部設置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通過高彈力軸連接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底部設置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底部設置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設置于底座上;所述固定桿上通過夾持臂設置有電栗和高壓噴嘴;所述活動板可通過高彈力軸彎折旋轉。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臂一端設置有伸縮桿,所述高壓噴嘴設置于伸縮桿頂端,高壓噴嘴正反兩端均設置有噴射□ ο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栗通過連接裝置連接伸縮桿,所述連接裝置末端連接高壓噴嘴。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上設置有調節螺栓,所述伸縮桿通過調節螺栓調節伸縮長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于清潔可翻轉式公路防眩板,包括防眩板,所述防眩板底部設置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通過高彈力軸連接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底部設置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底部設置有固定桿,所述固定桿設置于底座上;所述固定桿上通過夾持臂設置有電泵和高壓噴嘴;所述活動板可通過高彈力軸彎折旋轉;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操作方便,可通過高彈力軸將防眩板進行彎曲清理,大大方便了對防眩板的清潔,高壓噴嘴的高度可調節,能全面清潔整個防眩板,在防眩板上配置有高壓噴嘴,無需添加其他移動清潔設備,減少了操作步驟,減輕了清潔人員的工作負擔,提高了清潔人員的工作效率。
【IPC分類】E01H1/10, E01F7/06
【公開號】CN205062683
【申請號】CN201520817298
【發明人】孫偉, 莊永
【申請人】孫偉
【公開日】2016年3月2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