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設施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
【背景技術】
[0002]為了保證交通安全,例如在公路上維修路面和清障時,以及一些危險路面或深坑的情況下,廣泛應用了涂有反光材料的交通警示柱。但是上述的警示柱是在燈光照射時,僅為利用柱體上反光材料的反光作用來起到警示作用的。因此上述的警示柱只能對帶有燈光的機動車輛,才能起到上述的警示作用。對沒有燈光的車輛和行人,上述的警示柱基本不起作用,留下了交通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
[0004]其技術方案是: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包括警示柱殼體、底座、頂蓋、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蓄電池和控制器,底座為由混凝土制成的為凸字型圓盤結構,所述警示柱殼體為圓筒結構,警示柱殼體頂部與頂蓋連接,警示柱殼體內灌注有與底座連成一體的混凝土,所述警示柱殼體內混凝土中部設有金屬立柱,金屬立柱穿過底座,其下端部呈尖角狀,所述底座內混凝土中設有與金屬立柱相垂直連接的金屬加強筋,金屬加強筋的兩端均設有豎向立柱,豎向立柱下端部呈尖角狀;所述頂蓋為內空的半球結構,頂蓋上部中間及周圍設有多個發光二極管,發光二極管的發光端面與頂蓋上平面齊平,發光二極管的間隔處設有太陽能電池,頂蓋的內腔中設有蓄電池和控制器,所述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級蓄電池分別與控制器電連接。
[0005]其中,所述頂蓋由透明材料或光導纖維制成。所述發光二極管至少設為并聯連接的四個,其中一個設置在頂蓋頂部,其余均勻分布在頂蓋下部周圍。所述警示柱殼體頂部與頂蓋為螺紋連接。所述控制器包括太陽能充電電路和時間控制器,所述太陽能電池與太陽能充電電路的輸入端相連接,太陽能充電電路的輸出端與蓄電池及時間控制器的輸入端相連接,時間控制器的輸出端與發光二極管相連接。所述發光二極管為帶有限流電阻的七彩發光二極管。所述警示柱殼體外部自上而下至少設有三道間隔設置的反光環。所述金屬加強筋及其兩端的豎向立柱至少設為一組。
[0006]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較,具有以下優點: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安裝方便、能自動閃光、實用性強。其通過在帶有反光環的警示柱頂部頂蓋上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發光二極管,使警示柱能自行發光,不僅使有車燈的車輛能通過警示柱體的反光環反光發現警示柱,同時也實現了警示柱在沒有外界光源,外部環境很暗的情況下,起到對行人及無光源車輛的警示作用,消除了交通安全的隱患。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2是圖1的俯視圖;
[0009]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電路方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參照圖1一圖3,一種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包括警示柱殼體2、底座1、頂蓋3、發光二極管4、太陽能電池5、蓄電池6和控制器7,底座I為由混凝土 9制成的為凸字型圓盤結構,所述警示柱殼體2為圓筒結構,警示柱殼體2頂部與頂蓋3連接,警示柱殼體內灌注有與底座連成一體的混凝土 8,所述警示柱殼體2內混凝土 9中部設有金屬立柱10,金屬立柱10穿過底座,其下端部呈尖角狀,所述底座I內混凝土 9中設有與金屬立柱10相垂直連接的金屬加強筋11,金屬加強筋11的兩端均設有豎向立柱12,豎向立柱12下端部呈尖角狀;所述頂蓋3為內空的半球結構,頂蓋上部中間及周圍設有多個發光二極管4,發光二極管4的發光端面與頂蓋3上平面齊平,發光二極管4的間隔處設有太陽能電池5,頂蓋3的內腔中設有蓄電池6和控制器7,所述發光二極管4、太陽能電池5及蓄電池6分別與控制器7電連接。所述頂蓋3由透明材料或光導纖維制成,透明材料有利于透出發光二極管的七彩閃光光線,光導纖維有利于將發光二極管發出的光線引導至頂蓋3周邊,使其更加醒目。所述發光二極管4至少設為并聯連接的四個,其中一個設置在頂蓋頂部,其余均勻分布在頂蓋3下部周圍。所述警示柱殼體2頂部與頂蓋3為螺紋連接,方便安裝及維修。所述控制器7包括太陽能充電電路71和時間控制器72,所述太陽能電池5與太陽能充電電路71的輸入端相連接,太陽能充電電路71的輸出端與蓄電池6及時間控制器72的輸入端相連接,時間控制器72的輸出端與發光二極管4相連接。所述發光二極管4為帶有限流電阻的七彩發光二極管。所述警示柱殼體2外部自上而下至少設有三道間隔設置的反光環8。所述時間控制器72為微電腦司機控制器。所述金屬加強筋11及其兩端的豎向立柱12至少設為一組。
[0011]使用時,通過金屬立柱10和豎向立柱12端部尖角狀結構,可將警示柱殼體2的底座I穿插如地面下,將本裝置的底座I埋設固定在需要的地方即可。白天,太陽能電池5通過太陽能充電電路71給蓄電池6充電,蓄電池6內的電能通過時間控制器72控制,在夜間驅動發光二極管4發出七彩閃光,提示司機或行人注意。警示柱殼體2外部自上而下間隔設置的反光環8,在車輛燈光照射時,會反射光線,起到另一種提醒。
[0012]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安裝方便、能自動閃光、實用性強。其通過在帶有反光環的警示柱頂部頂蓋上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發光二極管,使警示柱能自行發光,不僅使有車燈的車輛能通過警示柱體的反光環反光發現警示柱,同時也實現了警示柱在沒有外界光源,外部環境很暗的情況下,起到對行人及無光源車輛的警示作用,消除了交通安全的隱串
■/Q1、O
【主權項】
1.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包括警示柱殼體、底座、頂蓋、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蓄電池和控制器,底座為由混凝土制成的為凸字型圓盤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柱殼體為圓筒結構,警示柱殼體頂部與頂蓋連接,警示柱殼體內灌注有與底座連成一體的混凝土,所述警示柱殼體內混凝土中部設有金屬立柱,金屬立柱穿過底座,其下端部呈尖角狀,所述底座內混凝土中設有與金屬立柱相垂直連接的金屬加強筋,金屬加強筋的兩端均設有豎向立柱,豎向立柱下端部呈尖角狀;所述頂蓋為內空的半球結構,頂蓋上部中間及周圍設有多個發光二極管,發光二極管的發光端面與頂蓋上平面齊平,發光二極管的間隔處設有太陽能電池,頂蓋的內腔中設有蓄電池和控制器,所述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級蓄電池分別與控制器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蓋由透明材料或光導纖維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二極管至少設為并聯連接的四個,其中一個設置在頂蓋頂部,其余均勻分布在頂蓋下部周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柱殼體頂部與頂蓋為螺紋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包括太陽能充電電路和時間控制器,所述太陽能電池與太陽能充電電路的輸入端相連接,太陽能充電電路的輸出端與蓄電池及時間控制器的輸入端相連接,時間控制器的輸出端與發光二極管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二極管為帶有限流電阻的七彩發光二極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柱殼體外部自上而下至少設有三道間隔設置的反光環。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加強筋及其兩端的豎向立柱至少設為一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交通自動閃光警示柱,包括警示柱殼體、底座、頂蓋、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蓄電池和控制器,警示柱殼體為圓筒結構,警示柱殼體頂部與頂蓋連接,警示柱殼體內灌注有與底座連成一體的混凝土;頂蓋為內空的半球結構,頂蓋上部中間及周圍設有多個發光二極管,發光二極管的間隔處設有太陽能電池,頂蓋的內腔中設有蓄電池和控制器,發光二極管、太陽能電池級蓄電池分別與控制器電連接。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反光環的警示柱頂部頂蓋上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發光二極管,使其能自行發光,不僅使有車燈的車輛能通過警示柱體的反光環反光發現警示柱,同時也起到對行人及無光源車輛的警示作用,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
【IPC分類】E01F9-016, E01F9-015
【公開號】CN204589847
【申請號】CN201520296695
【發明人】宋良友
【申請人】科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