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包括:立交橋,包括第一機動車道和從該第一機動車道下方交叉穿過的第二機動車道,第一機動車道經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連接到第二機動車道并經由回轉匝道回轉后沿與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連接到第二機動車道;非機動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第一非機動車道在第一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第二機動車道形成立交且與旁路匝道和回轉匝道形成立交,第二非機動車道在第二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第一機動車道形成立交;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均為雙向通行的車道。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能夠減少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專利說明】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領域,特別是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的道路交通結構中,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例如自行車)的混行一直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通常,在道路結構中,中間(內側)是兩條相反方向的機動車道,而兩條相反方向的非機動車道則分別設置在同向的相應機動車道的外側。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相鄰設置,在交通擁擠的情況下,特別是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未設置隔離帶的情況下,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在交叉路口區域,并不能解決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例如自行車)、甚至行人的混行問題,這不僅會引起道路交通堵塞(特別是城市交通阻塞),而且也成為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能夠實現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分流,從而減少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000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包括:
[0005]立交橋,包括第一機動車道和從該第一機動車道下方交叉穿過的第二機動車道,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經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并經由回轉匝道回轉后沿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
[0006]非機動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在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形成立交且與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在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形成立交;
[0007]其中,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均為雙向通行的車道。
[0008]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09]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從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上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0010]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0011]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從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0012]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至少部分地集成為一體。
[0013]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14]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延伸;
[0015]和/或
[0016]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延伸。
[0017]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0018]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以立交方式橫穿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和所有所述旁路匝道和回轉匝道;
[0019]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的一部分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分別設置在所述旁路匝道和/或所述回轉匝道的相反兩側。
[0020]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21]所述回轉匝道包括: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在單側或者雙側回轉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回轉匝道;
[0022]和/ 或
[0023]所述回轉匝道包括:從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在單側或者雙側回轉連接到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回轉匝道。
[0024]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回轉匝道的數量是四個,四個所述回轉匝道相對于所述第一機動車道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立交中心而對稱分布。
[0025]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非機動行道還包括:人行道,其設置在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或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的單側或雙側。
[0026]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進一步包括:
[0027]穿行引道,其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所述第二機動車道、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中的至少一種的上方或下方穿過,并且包括天橋、路下通道中的至少一種。
[0028]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提供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能夠實現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分流,從而減少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以下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進行論述,顯然,在結合附圖進行描述的技術方案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所示實施例得到其它的實施例及其附圖。
[0030]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1]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需要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在本實用新型所保護的范圍內。
[0032]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能夠實現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分流,從而減少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003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包括:
[0034]立交橋,包括第一機動車道和從該第一機動車道下方交叉穿過的第二機動車道,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經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并經由回轉匝道回轉后沿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
[0035]非機動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在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形成立交且與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在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形成立交;
[0036]其中,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均為雙向通行的車道。
[0037]這樣,在由第一機動車道與第二機動車道構成的立交路口的區域中,設置分立的非機動行道,這種非機動行道可相應地以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構成大致的十字交叉形狀,并與相應的第一機動車道或第二機動車道并行地延伸。特別應注意的是,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均在相應的第一機動車道和第二機動車道的單側上并行地延伸,而且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均為雙向通行的非機動車道,而不是如現有技術中那樣將沿相反方向通行的兩條非機動車道分別設置在兩條機動車道的相反外側上。由此,能夠使非機動行道(包括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包括第一機動車道和第二機動車道)完全分離,即,并行設置,實現機動車流與非機動車流/人流的分離(即,快慢分流),從而避免由于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人流混行而造成交通擁堵或交通事故。
[0038]應理解,在立交路口區域中,由第一機動車道與第二機動車道構成的十字形或者由第一非機動車道與第二非機動車道構成的十字形僅示意性地表示出相應各交叉(平面交叉或立體交叉)車道之間的位置和走向關系,與此相似的形狀和結構也都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例如,在十字形中,相應兩條車道(可分別對應于“十”字的橫和豎)可以相互嚴格垂直,也可以大致垂直而傾斜一定角度,因而呈十字形的兩條車道應被理解為是相互交叉(平面交叉或立體交叉)的而不是相互平行的。
[0039]此外,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一個特別有利之處在于,能夠針對上下班交通高峰時段實現適應性調整,以避免交通擁堵。如前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均在相應的第一機動車道和第二機動車道的單側上并行地延伸,且每條第一非機動車道或第二非機動車道均為雙向通行的非機動車道。這樣,在早上的上班高峰期,沿一個方向(例如進城方向)的車流量較大,而沿相反方向(例如出城方向)的車流量較小,因而在非機動行道(第一非機動車道或第二非機動車道)上的相反方向的兩條非機動車道(在實際上可集成為一體路面)上運行的車流可實現適應性調整,例如沿車流量較大的進城方向的車流可占用該集成路面的大部分,而沿車流量較小的出城方向的車流可占用該集成路面的小部分,從而避免一個方向車流擁堵而另一方向路面空曠的情形的發生;在晚上的下班高峰期,情況相反,沿一個方向(例如進城方向)的車流量較小,而沿相反方向(例如出城方向)的車流量較大,由此可進行相應車流調整以避免交通擁堵。
[0040]在一個優選方式中,在非機動行道(第一非機動車道或第二非機動車道)上的沿相反方向的兩條非機動道次構成的集成路面可劃分為三條子道,在交通高峰期,車流量較大方向的車流可占用其中的兩個子道,而車流量較小方向的車流可占用其中的一個子道。
[0041]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42]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從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上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0043]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0044]這樣,由于第二機動車道從第一機動車道的下方交叉穿過,一種常見方式是使第一機動車道相對于水平面升高并使第二機動車道相對于水平面降低,而使相應的非機動行道(第一非機動車道或第二非機動車道)從較高的第一機動車道下方穿過以及從較低的第二機動車道上方穿過,均有利于節省非機動車輛用戶在經過該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時所花費的體力,有利于綠色出行。此外,非機動車道/行道上方空間高度僅需達到約2.5米即可滿足非機動車輛/行人通行的要求,而機動車道上方空間高度通常需要達到約4.5米才可滿足大多數機動車輛的通行要求,因此,非機動車道/行道如果從對應機動車道的上方穿過(越過)以形成立交,則與機動車道之間的距離需要在4.5米以上;而非機動車道/行道如果從對應機動車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則與機動車道之間的距離僅需要在2.5米以上,由此可見,使非機動車道/行道從對應機動車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可顯著降低建筑成本。
[0045]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從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這可以節省非機動車輛用戶在經過該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時所花費的體力,有利于綠色出行。
[0046]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至少部分地集成為一體。這樣,可以節省占地以及施工成本。
[0047]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48]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延伸;
[0049]和/ 或
[0050]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延伸。
[0051]這樣,可節省占地。應理解,所述的“并行”包括但不限于“平行”,其允許一定程度的傾斜。
[0052]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53]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以立交方式橫穿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和所有所述旁路匝道和回轉匝道;
[0054]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的一部分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分別設置在所述旁路匝道和/或所述回轉匝道的相反兩側。
[0055]在這種情況下,第一非機動車道(在圖1的實施例中顯示沿水平方向延伸)橫穿與其交叉的所有機動車道(例如第二機動車道、旁路匝道和回轉匝道),而第二非機動車道(在圖1的實施例中顯示沿豎直方向延伸)僅需要穿過一條與其交叉的機動車道(例如第一機動車道),在第一機動車道與第二機動車道交叉的區域中,所存在的旁路匝道和/或回轉匝道實際上處于第二非機動車道與第二機動車道之間,由此使第二非機動車道不需要穿過更多的與其交叉的機動車道,以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0056]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57]所述回轉匝道包括: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在單側或者雙側回轉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回轉匝道;
[0058]和/ 或
[0059]所述回轉匝道包括:從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在單側或者雙側回轉連接到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回轉匝道。[0060]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回轉匝道的數量是四個,所述四個回轉匝道相對于所述第一機動車道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立交中心而對稱分布。
[0061]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的示意圖。在圖1中所示實施例中可見,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包括:
[0062]立交橋,包括第一機動車道101和從該第一機動車道101下方交叉穿過的第二機動車道102 (二者在圖1中在交叉中心111處立體交叉),所述第一機動車道101經由旁路匝道105沿第一方向(例如在圖1中的向上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102并經由回轉匝道106回轉后沿與所述第一方向(例如在圖1中的向上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例如在圖1中的向下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102 ;
[0063]非機動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機動車道501和第二非機動車道502 (二者在圖1中在交叉區域555處平面交叉),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501在所述第一機動車道101的單側(在圖1中顯示為上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102形成立交且與所述旁路匝道105和所述回轉匝道106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502在所述第二機動車道102的單側(在圖1中顯示為左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一機動車道101形成立交;
[0064]其中,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501和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502均為雙向通行的車道。
[0065]在圖1所示實施例中,在立交路口區域中,存在四個回轉匝道106,分別處于以第一機動車道101與第二機動車道102形成的坐標區域的四個象限中,從而實現機動車輛沿立交橋各機動車道的多向交通。更具體地,沿第一機動車道101 (在圖1的實施例中顯示沿水平方向延伸)行駛的機動車輛可從左向右直向行駛,可經由左下方第三象限的旁路匝道右轉彎變為向下行駛,可經由右下方第二象限的回轉匝道實現左轉彎變為向上行駛,還可進一步經由右上方第一象限的回轉匝道轉回到第一機動車道上實現調頭而從右向左行駛。也就是說,初始在第一機動車道上從左向右行駛的機動車輛可利用旁路匝道和圖1中右方的兩個回轉匝道而實現多向交通。類似地,初始在第一機動車道上從右向左行駛的機動車輛也可利用旁路匝道和圖1中左方的兩個回轉匝道而實現多向交通。
[0066]應理解,根據需要,所述的旁路匝道和回轉匝道可部分地并行延伸或重合。
[0067]在圖1的實施例中,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機動車道101和沿豎直方向延伸的第二機動車道102呈十字交叉(二者在圖1中在交叉中心111處立體交叉),而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非機動車道501和沿豎直方向延伸的第二非機動車道502呈十字交叉(二者在圖1中在交叉區域555處平面交叉)。第一非機動車道501在第一機動車道101的單側(圖1中顯示為上側)并行延伸并與第二機動車道102、旁路匝道105、回轉匝道106形成立交,第二非機動車道502在第二機動車道102的單側(圖1中顯示為左側)并行延伸并與第一機動車道101形成立交。
[0068]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非機動行道包括:人行道,其設置在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或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的單側或雙側。出于行人從交叉路口區域通行的考慮,可在非機動行道上設置人行道,不過根據需要,所述人行道可與其它道路結構(例如天橋或路下通道)相連結合使用。
[0069]優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進一步包括:
[0070]穿行引道,其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所述第二機動車道、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中的至少一種的上方或下方穿過,并且包括天橋、路下通道中的至少一種。
[0071]應理解,穿行引道既可以為行人提供穿行路徑,也可以為非機動車輛提供穿行路徑,并可與前述人行道相連結合使用。在優選方案中,穿行引道可包括從車道下方穿過的路下通道,由于跨越路面的天橋一般需要與路面相距較大的距離(以適應車輛高度,特別是較高的貨車的高度),因此,路下通道與天橋相比的優點在于,一方面可減少行人或非機動車輛用戶在穿行時所花費的體力而有利于綠色出行,另一方面可減少穿行引道的制造成本(應注意,這種簡單的路下通道很少涉及路面開挖過程),另外行人或非機動車輛用戶在車道下方穿行還有利于遮陽擋雨。
[0072]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提供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能夠實現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分流,從而減少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007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各種實施例可根據需要以任意方式相互組合,通過這種組合得到的技術方案,也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
[0074]顯然,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這樣,如果對本實用新型的這些改的和變型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方案的范圍之內,則本實用新型也將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立交橋,包括第一機動車道和從該第一機動車道下方交叉穿過的第二機動車道,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經由旁路匝道沿第一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并經由回轉匝道回轉后沿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 非機動行道,包括呈十字交叉的第一非機動車道和第二非機動車道,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在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形成立交且與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形成立交,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在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單側并行延伸并與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形成立交; 其中,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均為雙向通行的車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從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上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從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的下方穿過以形成立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旁路匝道和所述回轉匝道至少部分地集成為一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延伸; 和/或 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至少部分地平行于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延伸。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以立交方式橫穿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和所有所述旁路匝道和回轉匝道; 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的一部分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分別設置在所述旁路匝道和/或所述回轉匝道的相反兩側。
7.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轉匝道包括: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在單側或者雙側回轉連接到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回轉匝道; 和/或 所述回轉匝道包括:從所述第二機動車道在單側或者雙側回轉連接到所述第一機動車道的回轉匝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回轉匝道的數量是四個,四個所述回轉匝道相對于所述第一機動車道與所述第二機動車道的立交中心而對稱分布。
9.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非機動行道還包括:人行道,其設置在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和/或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的單側或雙側。
10.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快慢分流立交道路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穿行引道,其從所述第一機動車道、所述第二機動車道、所述第一非機動車道、所述第二非機動車道中的至少 一種的上方或下方穿過,并且包括天橋、路下通道中的至少一種。
【文檔編號】E01C1/04GK203451960SQ201320409327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10日
【發明者】韋偉 申請人: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