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折疊雪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折疊鏟。·
背景技術:
鏟通常用于兩個目的之一挖掘或舀取/推鏟。傳統的園藝鏟(即挖掘鏟)具有窄尖鏟刀,而傳統的雪鏟(即S /推鏟)具有寬的、帶平前邊緣的拱形鏟刀。一般地,折疊鏟已被構造成具有窄尖鏟刀的挖掘鏟。這些裝置通常包括由多個可收放連桿和/或多個伸縮式構件構成的桿狀手柄。注意到僅具有伸縮式手柄的鏟通常被稱為“可收放的”而不被稱為“折疊的”。可折疊或可收放的S /推鏟也同樣存在而且通常包括伸縮式手柄。折疊/收放鏟被構造成在它們未展開構型下占據有限空間。士兵和野營者通常使用可折疊挖掘鏟。折疊/收放的舀/推鏟通常存放在車輛中以供急用。由于這種鏟的目的/預定用途,所以盡可能縮小的能力是折疊鏟的重要特征。收放舀/推鏟(諸如美國專利USD543, 426和US7, 571,945中公開的那些收放舀/推鏟)具有的缺點在于使手柄構件充分地延伸超出鏟刀的周邊。這個缺點在折疊挖掘鏟中并未發現或者不明顯,參見例如美國專利US D551,524。優選地,S /推鏟包括拱形鏟刀,因為這種形狀更適合使雪運動。然而,拱形鏟刀增加了鏟在未展開構型下存放所需的空間。美國專利US7,571,945通過提供存放在拱形鏟刀上的拱形手柄/桿解決了這個問題。在展開構型下,整個鏟(即鏟刀和手柄)具有不利于推雪的拱形形狀。伸縮式手柄的另一缺點在于,手柄和鏟刀成固定關系(角度)。如此,鏟未進行優化而用于推或挖。此外,伸縮式手柄通常包括昂貴/復雜的鎖定機構,所述鎖定機構會由于碎屑堵塞在其內而遭到破壞。這對于簡單的鉸接式折疊鏟而言不成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構造用于舀/推的可折疊鏟。這種鏟將折疊鏟的優點與舀/推鏟的能力相結合。所公開的可折疊鏟包括在一個端部處鉸接在一起的兩個拱形構件,或者包括一個端部處鉸接在一起的一個拱形構件和一個大致平的構件。在折疊構型下,所述兩個拱形構件套疊,且因為連接裝置布置在所述構件的端部處,因此作為手柄的構件未明顯延伸超出作為鏟刀的構件。此外,所述連接裝置包括鎖定盤組件,所述鎖定盤組件構造成允許所述拱形構件相對于彼此在不同位置下構造。由此,所述可折疊鏟可最佳地構造成挖裝置或推裝置。此外,所述拱形構件可由高度可見的顏色制成且以銳角構造。在這種構型下,所述鏟還可用作危險指示器。
在結合附圖閱讀時,通過下列優選實施例的描述,可獲得對本發明的完全理解,附圖中圖I是雪鏟處于完全展開構型的軸測圖。圖2是雪鏟處于折疊構型的軸測圖。圖3是雪鏟處于展開構型的側視圖。圖4是鎖定盤組件的分解圖。圖5是雪鏟處于展開構型的側視圖。
圖6是雪鏟處于第四構型的軸測圖。圖7是雪鏟的一個替代實施例處于完全展開構型的軸測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在此所使用的,“手柄”和“把手”可定義如下。“手柄”為可被舒適地抓握的任何構件或者構件的一部分。“把手”為構造成要被抓握的任何構件或者構件的一部分。例如,典型的長手柄鏟的桿可在其整個長度上可能在任何位置進行抓握;由此,整個桿為“手柄”。一些長手柄鏟可包括位于所述桿的遠末端處的加墊部分,所述遠末端可稍微擴大,和/或所述遠末端可具有紋理表面。諸如這些之類的結構是“把手”。此外,構造成要被抓握的大 致垂直于桿延伸的任何構件(如T型把手或D型把手)為在此所使用的“把手”。如在此所使用的,“伸縮式”指的是一個細長構件在另一個中空構件內軸向運動的任何構型。如在此所使用的,“高度可見的顏色”指的是任何明亮的顏色、反光的顏色或者熒光顏色以及任何高反差顏色組合,例如但不限于黃色和黑色(如在讓標志牌上)、紅色和白色(如在停標志牌上)以及綠色和白色(如在高速路標志牌上)。如在此所使用的,“頂部”為兩個大致直的構件相遇處的區域。如在此所使用的,“聯接”指的是兩個或多個元件之間的連接,不管是直接聯接還是間接聯接,只要存在連接即可。
如在此所使用的,“直接聯接”指的是兩個構件彼此直接接觸。如在此所使用的,“固定地聯接”或“固定”指的是兩個構件聯接起來以便一體運動,同時相對于彼此保持恒定取向。如在此所使用的,詞語“一體”指的是構件形成為單個零件或單元。也就是說,包括多個獨立形成的零件并且然后聯接在一起作為一個單元的部件不是“一體”部件或主體。如在此所使用的,“邊緣”指的是構件周邊的部分。“邊緣”不限于拐角或其它尖銳邊沿類結構。此外,在邊緣處存在開口并不削減邊緣的界限。例如,如果本體為U形,盡管存在間隙/開口,上邊緣也在“U”的末端之間延伸。如在此所使用的,“對應”指的是兩個結構構件構造成裝配在一起。例如,兩個同樣的湯匙彼此“對應”且可以以套疊構型放置。然而,一個部件可具有與另一個部件稍微不同的尺寸。例如,用于移動電話的保護套“對應”于電話的形狀但比電話稍大。如圖1-2所示,折疊雪鏟10包括具有本體12的第一曲面構件11和具有本體14的第二曲面構件13,或者在如圖7所示的第二實施例中,第二構件13A可以是具有大致平面的本體14A的平面構件。注意到可替代實施例(圖7)的其余特征基本上類似于圖I所示的實施例。因而,在應用時,相同的名稱和附圖標記將用來標識相同的特征。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是薄的(與長度和寬度相比)、大致拱形的且細長的,具有第一近邊緣16、第二遠邊緣18、寬度和兩個(即第一和第二)橫向側邊20、22。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橫向側邊20、22優選大致平行。第二構件本體14也是薄的(與長度和寬度相比)、大致拱形的,或者在可替代實施例中(圖7)為大致平面的且細長的本體14A,具有第一近邊緣24、第二遠邊緣26、寬度和兩個(即第一和第二)橫向側邊28、30。第二構件本體橫向側邊28、30可以是大致平行的或朝向第二構件的第二遠邊緣26漸縮。在第一實施例中,第二曲面構件本體14具有與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曲率對應的曲率。如圖3中所示,每個曲面構件本體12、14被大致成形為弧形,該弧形具有中心32、34 (分別針對第一曲面構件和第二曲面構件)并限定出從近邊緣16、24向遠邊緣18、28延伸的弦36、38 (分別針對第一曲面構件和第二曲面構件)。注意到在可替代實施例中,如圖7所示,平面構件14A沒有限定出弦。然而,縱向線38A用于使得本說明能夠識別出選定的角度。因此,應理解的是,可替代實施例中的(即平面構件14A) “弦”是縱向線,或者可替代地是無限長的弦。如圖I和圖7中所示,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優選均包括第一和第二加強構件40、42和44、46(分別針對第一 構件和第二構件)。第一和第二加強構件40、42和44、46分別布置在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的橫向側邊20、22和28、30處。均包括第一和第二加強構件40、42和44、46且優選具有U形橫截面,U形橫截面具有U形的“齒”,該U形的“齒”向外延伸且大致平行于由相關的曲面構件本體12、14或14A所限定的弧形。第一和第二加強構件40、42和44、46均可包括在U形橫截面的加強構件40、42、44、46的所述“齒”之間延伸的支撐肋48。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18限定出鏟刀50。鏟刀50可以是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薄的部分和/或漸縮部分。可替代地,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可由非金屬材料制成,而鏟刀50可以是金屬鏟刀50A,該金屬鏟刀與限定鏟刀50的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18聯接。此外,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包括徑向延伸部52。該徑向延伸部52大致朝由所述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限定的弧的中心延伸。該延伸部52構造成阻止雪或任何正在運動的材料運動到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近邊緣16上方。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在各構件的第一近邊緣16、24處或附近可轉動地連接在一起。轉動軸線基本垂直于各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的縱向軸線延伸。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優選通過可被保持在選定構型下的裝置(例如,具有棘齒和棘爪的鉸鏈組件(未示出))聯接起來。在一個實施例中,連接裝置為鎖定盤組件60。如圖4所示,鎖定盤組件60包括軸62、凸輪構件64和至少兩個盤66、68。所述至少兩個盤66、68包括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各盤具有中心開口 70。第一盤66具有接觸側面72和外側面74。第一盤接觸側面72具有多個徑向脊76和槽78。類似地,第二盤68具有帶多個徑向脊82和槽84的接觸側面80。第二盤的接觸側面的徑向脊和槽82、84對應于第一盤的接觸側面的徑向脊和槽76、78。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布置成使得它們的接觸側面72、80彼此接合。軸62延伸穿過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中的每一個盤的中心開口 70。軸62在每個端部上具有帽88,帽88構造成防止軸62滑出中心開口 70。
凸輪構件64具有L形本體90,該L形本體90帶有杠桿臂92、延伸部94、以及凸輪面96。杠桿臂92優選比延伸部94長。杠桿臂92和延伸部94在頂部98處聯接。凸輪面96在頂部98的外表面上延伸。在組裝鎖定盤組件60時,凸輪 構件64被樞轉地聯接到軸62,其中延伸部94與軸的帽88接合。凸輪面96接合第一盤的外側面74。軸62尺寸設定成防止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明顯分離開。也就是說,軸62具有足夠的長度,以允許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分開一個比脊76、82或槽78、84的高度或深度稍大的距離。在這種構型下,凸輪構件64構造成在第一鎖定位置與第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在第一鎖定位置中,杠桿臂92大致平行于第一盤的外側面74延伸,并且在脊76、82和槽78、84互鎖的情況下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被偏壓在一起,在第二打開位置中,杠桿臂92與第一盤的外側面74成一角度地延伸,并且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未被偏壓在一起,從而允許第一盤的接觸側面72和第二盤的接觸側面80相對于彼此轉動。在這種構型下,盤66、68可相對于彼此定位并且被鎖定在選定方位。第一盤66固定至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而第二盤68固定至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因此,如下所論述的,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可相對于彼此運動到選定取向并且被鎖定在那個構型中。如圖I所示,在優選實施例中,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都在相關的近端部16、24處或附近具有開口 100、102、104。也就是說,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在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近邊緣16處包括開口 100。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近邊緣開口 100在橫向上是細長的且基本上橫跨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橫向寬度延伸。因此,兩個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第一加強構件40和第二加強構件42大致平行于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縱向軸線延伸。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包括第一開口 102和第二開口 104,其中一個開口與第二構件本體的近邊緣24和遠邊緣26中的一個相鄰。與處于邊緣處的開口不同的是,與一邊緣相鄰的開口不延伸至該邊緣。也就是說,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一開口 102是基本平行于并且相鄰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24延伸的細長橫向開口。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一開口104基本橫跨所述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的橫向寬度延伸。與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近邊緣開口 100 —樣,這個構型使兩個加強構件44、46處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一開口 102的兩側上。此外,由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一開口 102與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26相鄰而不是處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26處,所以還存在橫跨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26延伸的橫向構件。這個橫向構件是下面所論述的第一把手120。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開口 104為基本平行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一近邊緣24并且相鄰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一近邊緣24延伸的細長橫向開口。與前述一樣,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開口 104使得兩個加強構件44、46在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開口 104的兩側上延伸。此夕卜,由于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開口 104與第二構件本體第一近邊緣24相鄰而非不是處于第二構件本體第一近邊緣24處,所以還存在橫跨第二構件本體第一近邊緣24延伸的橫向構件。該橫向構件為管狀部110。管狀部110與具有四個盤(即第一盤66、第二盤68、第三盤67和第四盤69)的鎖定盤組件60的實施例協同操作。第三盤67和第四盤69基本類似于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且相同的附圖標記應當用于分別表示第三盤67和第四盤69上的脊、槽和開口。第一盤66位于第一曲面構件本體近邊緣16處,更具體地處于延伸加強構件40 (位于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第一橫向側面20上)的末端處。第三盤67位于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近邊緣16處,更具體地在延伸加強構件42 (位于第一曲面構件本體的第二橫向側面22上)的末端處。第二盤68布置于第二構件本體的近邊緣處,更具體地處于第二構件本體第一橫向側面28上的管狀部110的軸向面上。第四盤69布置于第二構件本體近邊緣22處,更具體地在第二構件本體第二橫向側面30上的管狀部110的軸向面上。此外,管狀部110包括中心開口 112。在這種構型下,軸62按順序延伸穿過凸輪構件64、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管狀部110以及第四盤69和第三盤67。軸帽88布置于第三盤67的外側面上。與前述一樣,凸輪構件64被構造成在第一鎖定位置與第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在第一鎖定位置中,杠桿臂92大致平行于第一盤的外側面74延伸,并且在脊76、82和槽78、84互鎖的情況下第一盤66與第二盤68被偏壓在一起而且第三盤67與第四盤69被偏壓在一起,在第二打開位置中,杠桿臂92與第一盤的外側面74成一角度地延伸,并且第一盤66與第二盤68未被偏壓在一起以及第三盤67和第四盤69未被偏壓在一起,從而允許第一盤接觸側面72和第二盤接觸側面80相對于彼此轉動。
折疊雪鏟10優選包括多個把手。第一把手120由如上所述的布置在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處的橫向構件來限定。第一把手120被成形/形成輪廓為在使用者抓握時是舒適的。第一把手120還可包括襯墊或紋理(未示出)。第一把手120還可在第二構件本體第一開口 102的兩側上延伸越過兩個加強構件44、46。也就是說,在這種構型下,第二構件的第一把手120為具有第一部分122、第二部分124和第三部分126的U形的。第二構件第一把手的第一部分122橫跨第二構件第二遠邊緣26延伸,并且基本上是如上所述把手的實施例。把手的第二部分124和第三部分126大致垂直于把手的第一部分122且沿外邊緣延伸,所述外邊緣優選為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的緊鄰把手的第一部分122的兩個加強構件44、46。第二把手130與在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上的所述第一近邊緣24間隔開。也就是說,第二構件本體第二開口 104的內邊緣可作為把手130。因此,第二構件本體第二開口104的內邊緣可成形/形成輪廓為在使用者抓握時是舒適的。第二把手130還可包括襯墊或紋理(未示出)。第一把手120和第二把手130布置在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上且主要在操作折疊雪鏟10時被使用。第三把手140可用作攜帶把手。就是說,上面所述的管狀部110可成形/形成輪廓為在使用者抓握時是舒適的。第三把手140還可包括襯墊或紋理(未示出)。當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處于下面所述的折疊構型時,第三把手140提供用于抓住折疊雪鏟10的便利位置。當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通過如上所述的鎖定盤組件60可轉動地聯接時,第一構件11和第二構件13構造成在第一折疊構型與第二展開構型之間運動,在第二展開構型中,如圖5所示,由所述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限定的弦36、38成鈍角a。在這個構型下,折疊雪鏟10可用作舀斗(scoop)。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可運動至第三完全展開構型,在第三完全展開構型中,由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限定的弦36、38成大于約130度的角。在第三完全展開構型下,折疊雪鏟10可用作推雪器。注意到當本體是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和第二曲面構件本體14時,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第二曲面構件13在第一構型下套疊在一起。雖然不是折疊雪鏟10的主要用途,但所公開的構型還允許折疊雪鏟10用作危險指示器。就是說,折疊雪鏟10可被置于如圖6所示的第四構型。在這種構型下,由所述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限定的弦36、38成銳角,從而允許折疊雪鏟10根據第一和第二構件本體的第二遠邊緣18、26來設定。為了增強作為危險指示器的效果,第一構件本體12和第二構件本體14或14A可由具有高度可見顏色的材料制成。可替代地,第一構件11和第二構件13或13A中的至少一個可具有高度可見顏色的材料,例如但不局限于與其聯接的反光帶的條。由于折疊雪鏟10被構造成便于攜帶且存放空間小,所以雪鏟10的尺寸很重要。優選地,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長度在約13英寸至17英寸之間,更優選為約16英寸。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寬度為約8又5/8英寸與10又1/2英寸之間,更優選約為9又1/2英寸。第一曲面構件本體12的曲率半徑為約19英寸至22英寸之間,更優選為約20又3/4英寸。第二構件本體14的長度為約12英寸至16英寸之間,更優選為約15又3/4英寸。第二構件本體14、14A的寬度為約5英寸至8英寸之間,更優選為約7又5/8英寸。如果第二 構件本體14是拱形的,則第二曲面構件本體14的曲率半徑為約14英寸至16英寸之間,更優選為約15又1/4英寸。雖然已經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特定實施例,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認識到,借助于本公開的總體教導可對那些細節進行各種變型和替代。因此,所公開的特定布置意味著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且不限制本發明的范圍,本發明的范圍將由所附的權利要求及其任何和所有等同物的整個廣度來賦予。
權利要求
1.一種折疊雪鏟(10),包括 第一曲面構件(11),所述第一曲面構件具有大致拱形的細長本體(12),所述本體具有第一近邊緣(16)、第二遠邊緣(18)、兩個橫向側邊(20、22)以及寬度; 第二構件(13),所述第二構件具有大致細長的本體(14),所述本體具有第一近邊緣(24)、第二遠邊緣(26)、兩個橫向側邊(28、30)以及寬度;和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第二構件(13)在第一曲面構件的第一近邊緣(16)和第二構件的第一近邊緣(24)附近可轉動地聯接在一起,轉動軸線基本上垂直于所述第一曲面構件和第二構件的縱向軸線中的每一條延伸。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是大致平面的;以及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所述第二構件(13)構造成在第一折疊構型與第二展開構型之間運動,在第二展開構型中,由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 )所限定的弦(36 )和第二構件的本體(14)所限定的弦(38)成鈍角。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第二構件(13)進一步構造成運動至第三完全展開構型,在第三完全展開構型中,由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所限定的弦(36)和第二構件的本體(14)所限定的弦(38)成大于約130度的角。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的第二遠邊緣(18)限定出鏟刀(50);以及 所述第二構件(13)包括至少一個把手(12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的第二遠邊緣(26)限定出第一把手(12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包括第一細長橫向開口(102),所述第一細長橫向開口基本平行于且相鄰于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的第二遠邊緣(26)延伸,所述第一開口(102)基本橫跨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的橫向寬度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一把手(120)為U形的,其中所述第一把手(120)包括第一部分(122)、第二部分(124)和第三部分(126),所述第一把手的第一部分(122)橫跨所述第二構件的第二遠邊緣(26)延伸,所述第一把手的第二部分(124)和第三部分(126)與所述第一把手的第一部分(122)大致垂直地延伸,并且沿著緊鄰所述第一把手的第一部分(122)的所述第二構件(13)的外邊緣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具有與所述第一近邊緣(24)間隔開的第二把手(130); 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包括第二細長中間開口(104),所述第二細長中間開口基本平行于且相鄰于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的第一近邊緣(24)延伸,所述第二細長中間開口(104)基本橫跨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的橫向寬度延伸;以及 所述第二把手(130)布置在由所述第二細長中間開口( 104)限定的內邊緣處。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包括第一加強構件(40)和第二加強構件(42),所述第一加強構件(40)設置在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的第一橫向側面(20)處,而所述第二加強構件(42)設置在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的第二橫向側面(22)處;以及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包括布置在所述第二構件(13)的第一橫向側面(28)處的第一加強構件(44)和布置在所述第二構件(13)的第二橫向側面(30)處的第二加強構件(46)。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曲面的第二構件(13)通過鎖定盤組件(60)可轉動地聯接在一起。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鎖定盤組件(60)包括軸(62)、凸輪構件(64)、至少兩個盤(66、68); 所述至少兩個盤(66、68)包括第一盤(66)和第二盤(68),各盤(66、68)都具有中心開口(70); 所述第一盤(66)具有接觸側面(72)和外側面(74),所述接觸側面(72)具有多個徑向脊(76)和槽(78);所述第二盤(68)具有帶多個徑向脊(82)和槽(84)的接觸側面(80),所述第二盤的接觸側面的徑向脊(82)和槽(84)對應于所述第一盤的接觸側面的徑向脊(76)和槽(78);所述第一盤(66 )和所述第二盤(68 )布置成使它們的所述接觸側面(72、80 )彼此接合;所述軸(62)延伸通過所述第一盤(66)和所述第二盤(68)中每一個盤的中心開口(70),所述軸(62)在每個端部上具有帽(88),所述帽構造成防止所述軸(62)滑動穿過所述中心開口(70); 所述凸輪構件(64 )具有L形本體(90 ),所述L形本體具有杠桿臂(92 )、延伸部(94 )和凸輪面(96),所述杠桿臂(92)比所述延伸部(94)長,所述杠桿臂(92)和所述延伸部(94)在頂部(98)處聯接,所述凸輪面(96)在所述頂部(98)的外表面上延伸; 所述凸輪構件(64)樞轉地聯接到所述軸(62),其中所述延伸部(94)與軸的帽(88)接合; 所述凸輪面(96)接合所述第一盤的外側面(74); 所述第一盤(66)固定至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 所述第二盤(68)固定至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以及 其中所述凸輪構件(64)構造成在鎖定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運動,在所述鎖定位置中,所述杠桿臂(92)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一盤的外側面(74)延伸,并且在所述脊(76、82)和槽(78、84)互鎖的情況下,所述第一盤(66)和所述第二盤(68)被偏壓在一起,在所述第二位置中,所述杠桿臂(92)與所述第一盤的外側面(74)成一角度地延伸,并且所述第一盤(66)和所述第二盤(68)未被偏壓在一起,從而允許所述第一盤的接觸側面(72)和所述第二盤的接觸側面(80)相對于彼此轉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鎖定盤組件(60)的至少兩個盤(66、68)包括四個盤所述第一盤(66)和所述第二盤(68)以及第三盤(67)和第四盤(69),各個盤(66、68、67、69)都具有中心開口(70);所述第三盤(67)具有接觸側面(72)和外側面(74),第三盤的所述接觸側面(72)具有多個徑向脊(76)和槽(78); 所述第四盤(69)具有帶多個徑向脊(76)和槽(78)的接觸側面(72),所述第四盤的接觸側面的徑向脊(76)和槽(78)對應于所述第三盤的接觸側面的徑向脊(76)和槽(78); 所述軸(62)還延伸穿過所述第三盤(67)和所述第四盤(69)中每個盤的中心開口(70); 所述第三盤(67)和所述第四盤(69)布置成使它們的接觸側面(72)彼此接合; 所述第三盤(67)固定至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以及 所述第四盤(69)固定至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一盤(66)布置在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的第一橫向側面(20)處; 所述第二盤(68)布置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的第一橫向側面(28)處; 所述第三盤(67)布置在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的第二橫向側面(22)處;以及 所述第四盤(69)布置在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的第二橫向側面(30)處。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二構件的本體(14)包括管狀部(110),所述管狀部(110)具有延伸穿過所述管狀部的軸向開口(112); 所述管狀部(110)在所述第二盤(66 )與所述第四盤(69 )之間延伸;以及 所述軸(62 )延伸穿過所述管狀部的軸向開口( 112 )。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所述管狀部(110)被構造成用作把手。
1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包括徑向延伸部(52),所述徑向延伸部(52)大致朝由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所限定的弧的中心延伸。
1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第二構件(13)由非金屬材料制成;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包括細長的金屬鏟刀(50);以及 所述金屬鏟刀(50)聯接到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第二遠邊緣(18)。
1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和第二構件的本體(14)中的至少一個本體由具有高度可見顏色的材料制成。
1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所述第一曲面構件(11)和第二構件(13)中的至少一個構件具有與其聯接的高度可視顏色的材料。
2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折疊雪鏟(10),其中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的長度為約13英寸至17英寸,更優選為約16英寸;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的寬度為約8又5/8英寸至10又1/2英寸,更優選為約9又1/2英寸;以及 所述第一曲面構件的本體(12)的曲率半徑為約19英寸至22英寸,更優選為約20又3/4英寸。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構造用于舀取/推鏟的可折疊鏟(10)。所公開的可折疊鏟(10)包括在一個端部鉸接在一起的兩個拱形構件(11、13)。在折疊構型下,所述兩個拱形構件(11、13)套疊。此外,連接裝置包括鎖定盤組件(60),所述鎖定盤組件構造成允許所述拱形構件(11、13)相對于彼此構型成處于不同位置。因此,所述可折疊鏟(10)可被最佳地構造為舀取裝置或者為推鏟裝置。
文檔編號E01H5/02GK102797238SQ20121016195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3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23日
發明者M·C·格曼, J·O·馬倫, E·D·希普 申請人:亞美斯特魯坦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