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商鋪的主干道機非立交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立交橋類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主干道,非機動車和行人要橫穿時只有上天橋或鉆地道,對于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對非機動車都十分不利,如ZL201020254841. 2的超微型人行過街隧道,也未實現(xiàn)以人為本,更未考慮城市建設的經濟效益,不太理想。
發(fā)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帶商鋪的主干道機非立交橋,就能達到主干道上跑機動車、橋下行人任意穿行的目的。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由主干道、低跨橋和商鋪組成的帶商鋪的主干道機非立交橋,其特征是在主干道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設置一低跨橋,橋下凈空僅為允許行人和非機動車通過的高度,約為2. 5m,橋下遍設橫排商鋪,商鋪之間設置有橫穿主干道的過街過道。主干道上跑機動車,橋下行人可任意穿行,又充分利用橋下空間開展商業(yè)
活動,一舉數(shù)得。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如下行人可任意穿行和商業(yè)繁榮的效果好。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圖I為本發(fā)明結構的全景示意圖。圖中I.主干道,2.低跨橋,3.商鋪,4.過街過道。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中,在主干道I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設置一低跨橋2,橋下凈空僅為允許行人和非機動車通過的高度,約為2. 5m,橋下遍設橫排商鋪3,商鋪之間設置有橫穿主干道的過街過道4。主干道上跑機動車,橋下行人可任意穿行,又充分利用橋下空間開展商業(yè)活動,一舉數(shù)得。
權利要求
1.一種帶商鋪的主干道機非立交橋,由主干道、低跨橋和商鋪組成,其特征是在主干道(I)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設置一低跨橋(2),橋下凈空僅為允許行人和非機動車通過的高度,約為2. 5m,橋下遍設橫排商鋪(3),商鋪之間設置有橫穿主干道的過街過道(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立交橋類技術領域。公知的主干道,非機動車和行人要橫穿時只有上天橋或鉆地道,對于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對非機動車都十分不利,如ZL201020254841.2的超微型人行過街隧道,也未實現(xiàn)以人為本,更未考慮城市建設的經濟效益,不太理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由主干道、低跨橋和商鋪組成的帶商鋪的主干道機非立交橋,其特征是:在主干道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設置一低跨橋,橋下凈空僅為允許行人和非機動車通過的高度,約為2.5m,橋下遍設橫排商鋪,商鋪之間設置有橫穿主干道的過街過道。主干道上跑機動車,橋下行人可任意穿行,又充分利用橋下空間開展商業(yè)活動,一舉數(shù)得。
文檔編號E01C1/04GK102605696SQ201210108680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4月15日
發(fā)明者張航 申請人: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