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高速公路警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警示燈,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高速公路警示燈。
背景技術:
目前,由于車輛越來越多,因此,高速公路上的車輛也越來越多,相應地,事故也有所增加,尤其是在人們開了比較遠的路后,更容易由于缺少提醒而可能增加事故。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設計巧妙、節約能源并且能夠給行駛中的車主進行提醒警示的高速公路警示燈。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一種高速公路警示燈,其包括立柱;在所述立柱頂部安裝有燈牌,在所述燈牌上設有警示電子顯示屏,在所述立柱上還設有太陽能充電結構,所述太陽能充電結構與警示電子顯示屏連接。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警示電子顯示屏來對行駛中的車主進行提醒警示,以及,本實用新型通過太陽能充電結構給警示電子顯示屏供電,因此,其節約能源,另外,本實用新型設計巧妙。在結合附圖閱讀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后,本實用新型的特點和優點將變得更加清楚。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以一個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但應當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僅僅限于此。參閱圖1,一種高速公路警示燈,其包括立柱10 ;在所述立柱10頂部安裝有燈牌 20,在所述燈牌20上設有警示電子顯示屏30,在所述立柱10上還設有太陽能充電結構40, 所述太陽能充電結構40與警示電子顯示屏30連接。雖然結合附圖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作出各種變形或修改,只要不超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描述的保護范圍,都應當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 一種高速公路警示燈,其包括立柱(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立柱(10)頂部安裝有燈牌(20),在所述燈牌00)上設有警示電子顯示屏(30),在所述立柱(10)上還設有太陽能充電結構(40),所述太陽能充電結構00)與警示電子顯示屏(30)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高速公路警示燈,其包括立柱;在所述立柱頂部安裝有燈牌,在所述燈牌上設有警示電子顯示屏,在所述立柱上還設有太陽能充電結構,所述太陽能充電結構與警示電子顯示屏連接。本實用新型設計巧妙、節約能源并且其能夠給行駛中的車主進行提醒警示。
文檔編號E01F9/011GK202055194SQ20112014314
公開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6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6日
發明者林立藹 申請人:廣東立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