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結構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某些工程為了適應建筑功能需要,在深基坑支護施工已經完成的情況下,仍需要對原有深基坑進行加深。但是,如果加深基坑,則原有的基坑支護體系安全無法保障。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旨在確保原有基坑支護體系安全,并能實現基坑往下繼續加深。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包括位于原支護粧一側且位于其下方的新支護粧、以及用于鎖定所述原支護粧的內支撐梁,所述新支護粧的上方設有與原支護粧抵接的冠梁,所述冠梁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內支撐梁和原支護粧,所述冠梁和內支撐梁配合將原支護粧粧腳鎖定,所述新支護粧上還設有多個用于將其支撐的支撐裝置。
[0005]優選地,所述支撐裝置為所述新支護粧的高度方向設置的預應力錨索或巖錨。
[0006]優選地,所述內支撐梁設置有多個。
[0007]優選地,多個所述支撐裝置在所述新支護粧的高度方向均勻分布。
[0008]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通過設置冠梁和內支撐梁配合將原支護粧粧腳鎖定,同時設置支撐裝置對新支護粧進行支撐,確保了原有基坑支護體系的安全,同時實現了基坑往下繼續加深的需求。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圖1所示的A-A方向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原支護粧,2-新支護粧,3-冠梁,4-內支撐梁,5-現有基坑底標高,6-支撐裝置,7-新基坑底標高。
[0012]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0013]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4]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術語“橫向”、“縱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并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15]參照圖1和圖2,圖1為本實用新型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的A-A方向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6]本優選實施例中,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包括位于原支護粧I 一側且位于其下方的新支護粧2、以及用于鎖定原支護粧I的內支撐梁4,新支護粧2的上方設有與原支護粧I抵接的冠梁3,冠梁3的兩端分別連接內支撐梁4和原支護粧1,冠梁3和內支撐梁4配合將原支護粧I粧腳鎖定,新支護粧2上還設有多個用于將其支撐的支撐裝置6。
[0017]具體地,本實施例中,新支護粧2設置有多個。粧支撐裝置6為新支護粧2的高度方向設置的預應力錨索或巖錨。內支撐梁4設置有多個。多個支撐裝置6在新支護粧2的高度方向均勻分布。
[0018]本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的施工過程如下:
[0019]1、對新支護粧2進行復核放線定位、開挖,開挖時須控制爆破,避免影響原基坑支護結構的安全;
[0020]2、對新支護粧2進行鋼筋綁扎、澆混凝土后,開展冠梁3及內支撐梁4的施工;
[0021]3、當冠梁3及內支撐梁4混凝土養護成型后,往下開展基坑加深土方開挖,土方開挖時采取分層開挖,每開挖一層土,進行一道預應力錨索或巖錨施工(具體視地質情況,對新開挖段加置預應力錨索或巖錨之間的間隔,以保證加深基坑安全);
[0022]4、當基坑開挖到新基坑底標高以上300mm后,改用人工清底。
[0023]本實施例提出的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通過設置冠梁3和內支撐梁4配合將原支護粧I的粧腳鎖定,同時設置支撐裝置6對新支護粧2進行支撐,確保了原有基坑支護體系的安全,同時實現了基坑往下繼續加深的需求。
[0024]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原支護粧一側且位于其下方的新支護粧、以及用于鎖定所述原支護粧的內支撐梁,所述新支護粧的上方設有與原支護粧抵接的冠梁,所述冠梁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內支撐梁和原支護粧,所述冠梁和內支撐梁配合將原支護粧粧腳鎖定,所述新支護粧上還設有多個用于將其支撐的支撐裝置。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裝置為所述新支護粧的高度方向設置的預應力錨索或巖錨。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支撐梁設置有多個。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支撐裝置在所述新支護粧的高度方向均勻分布。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包括位于原支護樁一側且位于其下方的新支護樁、以及用于鎖定原支護樁的內支撐梁,新支護樁的上方設有與原支護樁抵接的冠梁,冠梁的兩端分別連接內支撐梁和原支護樁,冠梁和內支撐梁配合將原支護樁樁腳鎖定,新支護樁上還設有多個用于將其支撐的支撐裝置。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深基坑再加深支護結構,通過設置冠梁和內支撐梁配合將原支護樁樁腳鎖定,同時設置支撐裝置支撐新支護樁,確保了原有基坑支護體系的安全,同時實現了基坑往下繼續加深的需求。
【IPC分類】E02D17/04
【公開號】CN204753603
【申請號】CN201520334101
【發明人】張 浩, 趙文利, 張騫, 常一琳, 黃河
【申請人】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