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封閉式地漏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廢水衛(wèi)生管道裝置,具體地說是一種防臭密封裝置。
在衛(wèi)生間和廚房的下水管道口上,均設置有防止臭味外溢的地漏。普通地漏是一只帶三個爪的鐵碗,扣在管道口上,依靠管道口與外側的地板凹槽的水封來防止異味外露。由于住宅樓房越蓋越高,高層沖水后,使留在管道內的氣體壓力增加,往往會沖出下層住戶地漏里的水封而散逸到室內,給下層居民帶來了難以言表的苦衷。另外,普通地漏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其與下水管道口間的縫隙會被雜物堵塞,使下水不能通行。為此就需經常清理地漏鐵碗和下水管道口,造成使用上的極大不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方便細雜物下泄、并可在下水流過后自行密封的自封閉地漏,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最大限度地方便居民住戶。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由上卡環(huán)和下卡環(huán)配合固定一軟質材料筒,構成本自封閉地漏。將卡環(huán)套在下水管道口外側,軟質材料筒伸入到下水管道口內部。由于此時的地漏開口等于下水管道口,因此可流過各類雜質和污水而不堵塞,同時污水過后,軟質材料筒下口因浸水而自行貼合,或是自行貼附于管壁上,閉合地漏開口,使異味無法冒出。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分離結構示意圖。
圖2、圖3是上、下卡環(huán)的兩種實施例。
如
圖1所示,上卡環(huán)1和下卡環(huán)2是兩個可相互配合固定的圓環(huán),軟質材料筒3為塑料袋筒,其上部翻套在下卡環(huán)2周邊上,然后上卡環(huán)1再卡扣在下卡環(huán)2上,鎖定塑料袋筒3。這樣就制成了本實用新型。
上、下卡環(huán)可有多種實現(xiàn)方式,
圖1中上卡環(huán)1可注塑成型,其結構是在環(huán)體底面開有一圈凹槽,凹槽端口有凸棱環(huán)。下卡環(huán)2是由金屬絲如鍍鋅鐵絲繞制的圓環(huán)。將下卡環(huán)卡入上卡環(huán)的凹槽中,凹槽端口的凸棱環(huán)擋住下卡環(huán),以防其自行脫落。由金屬絲繞制的下卡環(huán)2的接頭處最好有斷開的縫隙,即使其接頭自然相對,不必焊死。這樣使下卡環(huán)有一定的張緊度,便于固定在上卡環(huán)內。
圖2中,上卡環(huán)1的環(huán)體截面可制成為呈“7”字形的形式,下卡環(huán)2的環(huán)體截面呈矩形,上下卡環(huán)兩者為緊配合連接,均由塑料制成。
圖3中,上卡環(huán)1的環(huán)體截面仍為“7”字形,下卡環(huán)2的環(huán)體截面呈“L”形,兩者的縱向接觸面上分別設有凹槽和凸環(huán)。當上下卡環(huán)配合時,其縱向接觸面上的槽環(huán)配合,鎖定塑料袋筒。
在上述各種結構形式的地漏中,軟質材料筒3自下卡環(huán)以下部分的長度應在15—25厘米之間,以保證筒3下口過水后可自行貼合或附著管壁貼合。長度過長,則浪費材料,成本提高;過短,則不能保證充分閉合開口。
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不必經常清潔地漏,且自封閉性能好,因而徹底解決了現(xiàn)有地漏的各種不足。本地漏結構簡單,制造容易,成本極低,適于普及推廣。
權利要求1.一種自封閉式地漏,其特征在于該地漏是由上卡環(huán)(1)和下卡環(huán)(2)配合固定一軟質材料筒(3)構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封閉式地漏,其特征在于上卡環(huán)(1)是在環(huán)體底面開有一圈凹槽,凹槽端口有凸棱環(huán),下卡環(huán)(2)是由金屬絲繞制的圓環(huán)。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封閉式地漏,其特征在于由金屬絲繞制的下卡環(huán)(2)的接頭處有斷開的縫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封閉式地漏,其特征在于上卡環(huán)(1)的環(huán)體截面呈“7”字形,下卡環(huán)(2)的環(huán)體截面呈矩形,兩者為緊配合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封閉式地漏,其特征在于上卡環(huán)(1)的環(huán)體截面呈“7”字形,下卡環(huán)(2)的環(huán)體截面呈“L”形,兩者的縱向接觸面上分別有凹槽和凸環(huán)。
6.根據權利要求1、2、4或5所述的自封閉式地漏,其特征在于軟質材料筒(3)自下卡環(huán)以下部分的長度在15—15厘米之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防臭密封裝置,其結構是由上卡環(huán)(1)和下卡環(huán)(2)配合固定一軟質材料筒(3)而組成。將本實用新型套在下水道管口上端,軟質材料筒伸入下水管道口內,利用過水后軟質材料筒的自貼合而密封下水管道口,實現(xiàn)了自封閉操作,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適于推廣。
文檔編號E03C1/28GK2237065SQ9521648
公開日1996年10月9日 申請日期1995年7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7月24日
發(fā)明者李默巖 申請人:李默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