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衛生潔具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的具有良好節水功能的座便器。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出售的座便器市場上的坐便器按排污方式區分有沖落式、虹吸沖落式、虹吸噴射式和虹吸漩渦式四種。這些座便器的沖水通道中心距長一般為400mm左右,沖洗眼直徑為12mm左右,漩洗角度大,沖水量至少需6升以上的水才能將座便器內的污物沖洗干凈。即使市場上的箭牌座便器,經國家節水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報告表明,其座便器用水量也需6升,雖已符合國家標準,但仍未達到最佳節水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節水座便器,達到更加節約用水的目的。
本發明是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節水座便器,包括座便器本體,所述座便器本體內作為排污虹吸彎管底面的內彎面的置高點a與虹吸口的高度h為110-120cm,所述座便器本體內的便池口前邊緣距內彎面的置高點a的間距l為160-180cm,且便池口前邊緣與內彎面的置高點a等高;所述座便器本體的上圈內設有環狀排水通道,所述環狀排水通道底面設有同方向傾斜的錐形噴射孔,所述錐形噴射孔的大端內徑15-20mm、其小端內徑5mm;所述環狀排水通道內徑為35-40mm。
本發明合理設計了排污虹吸彎管的排水距離,即將位于排污虹吸彎管底面的內彎面的置高點a與虹吸口的高度h設計為110-120cm,座便器本體內的便池口前邊緣距內彎面的置高點a的間距l設計為160-180cm,縮短了排污虹吸彎管的排水距離,水封高度合理,能使所排糞便直接下滑在水封腔內,并處以隱蔽狀態,便于沖刷。當使用水箱內的水沖洗時,設在環狀排水通道上的向同方向傾斜的錐形噴射孔,以漩洗的方向沖洗便池內壁,同時,水自前沖洗口進入沖水通道,直沖排在水封彎管內的污物,排污虹吸彎管溢滿后,通過虹吸作用,形成了自然統一的流向和水沖力,一次即可排出污物,經相關部門根據企業標準檢測,該節水座便器的沖洗功能、排出性能和水封性能均合格,用水量將至3升以內,其最少利用2.8升水即可將污物沖洗干凈,很好地實現了節約用水的目的。
將環狀排水通道內徑設計為35-40mm,錐形噴射孔的大端內徑15-20mm、其小端內徑5mm;使得水箱內的水能夠在極短的時間的內充滿環狀排水通道,并從錐形噴射孔噴出,合理設計錐形噴射孔的尺寸,使得噴出的水具有很好的沖刷力,在節約用水的同時,將便池內壁沖洗干凈。
另外,將環狀排水通道的前沖洗口內徑設計為20mm,水流能夠快速進入水封彎管,產生虹吸效應,節約用水的同時,提供很好的水沖力。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1、錐形噴射孔噴射用水量少,沖力大,洗涮后不留痕跡。
2、一次沖洗污物,最少只需2.8升水,比現有國家規定的使用6升水以下的潔具一次可節水50%以上。
3、水封性能好,無臭味排出。
4、合理設計了坐便器的內部尺寸,使得坐便器的體積進一步縮小,也降低了坐便器成本,有利于消費者。
本發明設計合理,為坐便器的更新換代提供了一種新產品,具有很好的市場推廣價值。
附圖說明
圖1表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坐便器本體,2-內前壁,3-后壁,4-上圈,5-環形排水通道,6-水平供水通道,7-水箱,8-排污虹吸彎管,9-內彎面,10-前沖洗口,11-錐形噴射孔,12-虹吸口(下水口),13-便池口,14-沖水通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進行性詳細說明。
一種節水座便器,如圖1所示,包括座便器本體,所述座便器本體1內作為排污虹吸彎管8底面的內彎面9的置高點a與虹吸口12的高度h為110-120cm,所述座便器本體1內的便池口13前邊緣距內彎面9的置高點a的間距l為160-180cm,且便池口12前邊緣與內彎面9的置高點a等高;所述座便器本體1的上圈4內設有環狀排水通道5,所述環狀排水通道5底面設有同方向傾斜的錐形噴射孔11,所述錐形噴射孔11的大端內徑15-20mm、其小端內徑5mm;所述環狀排水通道5內徑為35-40mm。
具體實施時,經過不斷的實驗和優化設計,所述內彎面9的置高點a與虹吸口12的高度h設計為115mm,所述便池口12前邊緣距內彎面9的置高點a的間距l設計為170mm。所述環狀排水通道5的前沖洗口10內徑設計為20mm。能夠將座便器的節水功能發揮至最大,一次沖刷污物的水量控制在2.8升以內。
另外,所述排污虹吸彎管8內壁施有清潔釉,形成光滑內壁,在節約用水的同時,達到沖洗干凈的目的。
沖洗時,打開水箱7的開關,設在環狀排水通道5底面的錐形噴射孔11向同方向傾斜出水,以漩洗方式沖洗便池內,同時水流自前沖洗口10通過沖水通道14對水封管內污物進行沖刷,充滿排污虹吸彎管后,利用虹吸效應,形成自然統一的流向和水沖力,完成沖洗。
最后所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本發明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其均應涵蓋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