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消防安全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這項發明是涉及消防安全,更特別是運用在興建中的建筑物,以協助和提高正在 工地里施工的建設人員們的安全。
背景技術:
這項發明的目的是用于就在興建中的高層建筑物,以協助正在高層建筑物里的建 設人員,給他們提供緊急逃生的管道,同時也促進滅火救援。本發明除了對火警事件有幫助 以外,也可以解決突發事故,當然消防安全將是本申請案所欲解決之主要技術特點。對于發生火警時的相關安全,高層建筑必須符合一定的規定,這當中包含了許多 建筑設計方面之技術,如涉及給予正在工地里施工的建設人員提供逃生路線措施防備,消 防滅火設備如滅火器和消防喉等。當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這些防備設施就可以開始操作 使用,可是這種情況不太不可能會發生在正在興建中的建筑物,這只會發生在建筑物的興 建工程已經進入了最后階段。即使如消防泵和消防栓的接口已經安裝連接,它們還是不太 可能會在建設工程早期階段進行當中操作,而且給建設人員提供的逃生路線可能無法進 入,或許一部分或全部分的出口都已經被建筑材料給封鎖。由此來看,特別是興建當中的高層建設將會給正在建筑物里面施工的建設人員所 引起的危害性遠遠超過了一棟已經建設完畢的高層建筑。而且,這還會帶來額外的危害如, 某部分施工過程可能需要在工地里頭進行焊接,這焊接過程將可能導致點燃易燃材料,因 為這些易燃材料可能被儲藏在興建中的建筑物里。
發明內容
因此,有必要協助及維持正在興建中建筑物內施工的建設人員的安全。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我們提供了一種用于幫助正在興建中建筑物內的建設人 員的安全結構,這個結構將被安排建造在所述建筑物旁邊并包括一個支撐裝配件;多個結構層,其關于所述結構垂直地間隔開,以便接待來自所述建筑物的建設人 員;裝置,其用于使建設人員由一結構層到另一結構層地從所述結構上下來;和至少一個供水管,用于往上地供應水到該結構的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位于所述結 構的向上間隔開的多個位置處。這個出水口可包括了消防栓或消防喉的接口。這個支撐裝配件包括多個豎直立柱從一個到另一個相互間隔。所述結構層包括由 立柱支撐的垂直間隔的平臺,在所述平臺處建設人員可從建筑物移遷到所述結構上。為了 讓建設人員從該結構上下來,設有下滑立柱,建設人員可以通過在所述平臺之間延伸的下 降立柱滑下來。在第一對相鄰平臺之間的下降立柱橫向地偏置于在相鄰的一對或多對(相鄰上方和/或相鄰下方)平臺之間的下降立柱,使得建設人員不能連續從一在兩個以上平臺之 間的立柱上下降。在這結構上的支撐立柱可為管狀式的,并且提供至少一個供水管;該下降 立柱還是支撐立柱的額外立柱,或所述支撐立柱可用于下降或協助下降。 當該支撐結構被使用在一個高層建筑時,它可以提供多個供水管分別地以適于該 建筑物不同高度的壓力輸送水。該結構的底部或鄰近該結構的底部提供一個消防泵,相應 的管連接至該消防泵的相應的不同出口,出于該目的所述泵的出口有不同的壓力。比方說,第一個供水管可能被連接到一個這樣的泵出口,該泵出口以適于該建筑 物的第一個45米的高度運作的壓力供應水。第二個供水管被連接這樣的水,其壓力適于45 米到90米高的建筑物高度。第三個管以適于90米到135米高度的壓力供水,然后,第四個 管以適于從135米到180米、及以上的高度的壓力供水。同時,我們還可以大大的發揮該發明的獨特優點,比方說可以在供應至所述一個 或者更多的供水管的水里添加泡沫發生材料,或其它的滅火添加劑。所述結構可為一個由多個立柱支承間距平臺而形成的開放式結構,應理解,為了 符合安全規定,提供適當的防護裝置以便預防建設人員從平臺上跌下來。例如,可將整個結 構包圍在抗火纖維屏蔽材料中,用于保護建設人員讓他們運用該結構作為從大樓火災緊急 逃生通道,并確保在炎熱氣候下使用時該結構的組件不會達到令人不適的溫度。
現在將參考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描述,所述附圖是根據本發明的結構的 一部分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這個結構的圖解包含了幾個立柱,一個接一個向上的間隔并行。首先,結構的最外 層有4列立柱,它們分別是10、12、14和16都建造在正方形的四個角落。接著,立柱18建 造在正方形的正中間,即是在立柱10和14的中間位置,同時也是立柱12、16之中間位置。 最后,再有四根立柱20、22、24和26也都建造在正方形的角落,可是從正中間立柱18算起, 這四個立柱的距離卻比立柱10到16較短并且關于正中間立柱18有角度地布置,從平面圖 看來,立柱18就建造在立柱10到16的中間位置。所有的立柱都是管狀構件,由相應長度的管狀材料分別連接在一起,例如,利用螺 紋連接方式,以便可以達到所要求的立柱的總高。所述立柱通過連接至正中間立柱18,以 便保持在規定距離并行間隔排列,因此立柱10到16被相應的支撐構件連接,所述支撐構件 在所述結構的向上間隔的多個點處橫切于所述立柱的長度方向延伸。用于立柱10到16的 四個支撐構件用30到36表示。它們都用三通件在從立柱上連接到立柱10到16,并通過 夾緊組件——其包括兩個被一對徑向相對的緊固件固定到一起的大致C型的構件——被夾 緊連接至中心管18。前文所提的夾緊組件和三通件都可以在附圖上看到放大比例的圖形。 立柱20到26也是通過支撐構件支撐至中心管18,兩個運用在立柱20、24的這種支撐構件 40、42示于該圖從頂部稍向下的部分,由該圖進一步向下可見一個運用在立柱26的支撐構 件44。明顯地,可按需要提供任意合適數量的這種支撐構件。該結構的立柱用于多個向上彼此間隔的平臺。在附圖中,兩個這樣的平臺表示為50、52,立柱10到16穿過所述平臺的角落附近的孔,以平面圖看,這些平臺的整體外形是大 體正方形的。這些平臺通過設在立柱上的合適的支撐構件(未示出)被支撐在立柱10到 16上。在附圖上會看到平臺都有四邊,有兩個對邊都是平直的,至于另外兩個對邊則具有 大體U型的切口 54、56,所述切口朝所述平臺的中心延伸,所述U型切口足夠大從而使立柱 20、24通暢并具有足夠的間隙以便建設人員可以扶助其中一根立柱,通過相應的U型切口, 從上方滑下來。至于剩下的其余三根立柱22、18和26則橫跨所述平臺排成直線,穿過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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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52和平臺50是一樣的,可是平臺52這樣定向,使得在平臺50中穿過切口 54、 56的立柱20、24穿過平臺52中的小孔,而立柱22、26穿過該平臺的U型切口 54、56。在該 結構中所述平臺50、52上方和下方的其它平臺如所述平臺50、52 —樣交替定向。在上文中所提起的立柱20-24和平臺上的U型切口的布置都有助于建設人員從一 個接一個的平臺從所述結構上下來。一個建設人員可以從平臺50上捉緊立柱24或20,并 從該立柱上下降(滑動和/或攀爬)從而下到平臺52。接著,這位建設人員繞著平臺52移 動到立柱22或26 (如其上的箭頭所示),再下降到下一層平臺。由此這些下降是通過相對 較小的多個階段實現的,所以可說是比較安全。建設人員絕對不可能只通過一根立柱從結 構上的最頂端滑落下來結構的最底部,而是必須通過幾個接幾個的小階段陸續滑下來,以 確保建設人員的人身安全為第一。本申請案的發明是計劃建造在興建中的高層建筑物旁邊,以便給在高層建筑物里 施工的建設人員們一個緊急防火逃生管道。這個結構將會豎立安裝在高層建筑底部旁,結 構的高度將會根據建筑物的高度一起并同延高,同時還會把平臺建造在靠近建筑物的每一 層樓旁邊。這個結構將會豎立安裝成一座搭腳手架。結構的平臺會優選建造在每層樓旁靠 近合適的窗口或開放出口點,和,如有需要,我們可以在平臺和樓層之間加建一座臨時的橋 梁通道。因此,正在施工的建設人員可以由此橋梁通道走出樓層,然后從結構緊急逃離滑下 去。這個結構的特優技術還可以給正在興建中的高層建筑供應水源,以協助消防滅 火。為此,至少一根立柱可以用來作為供水管,可能給每個平臺的一個或者更多的消防喉 (消防栓)提供水源。一個消防泵可以建造在結構的底部或者是任何合適的一層,再加上提供對的水壓 和充足的水源。也許我們還可以多建造幾個泵在不同的樓層。我們可以利用一個擁有幾個 不同壓力出水口的消防泵,以助消防喉從泵的出水口連接到不同高度,不同的水壓的樓層。 同時,結構上的立柱還可以各自地提供不同水壓的水源到各個高度的樓層。我們還可以提 供傳統式的軟管連接或消防栓,以方便它們連接到結構上的各個供水管。同時,本結構能夠支撐其自身的重量,最好是穩固平衡的橫向連接到建筑。這發明還有其他技術特點,如;我們可以為這結構提供在發生火災或其他危險是 所需要發出的警報通信系統,以便通知和疏散工地里的建設人員。因此,這可能包括一個完 善的警報系統,例如,如果警報是在結構的某一層樓發出警響,它同時也會發出警響給更高 的樓層,以便通知所有工地的建設人員做好疏散準備。為了減少或消除建設人員從結構上的立柱或平臺下滑時跌下來的風險,我們應當 提供一個合適的護衛安排。
比方說,這結構可以用金屬絲網或抗燃面料網大幅度地圍住(除了空出一個出入 口,以便讓建設人員從鄰近建筑物進出結構的平臺)。又或者,這結構可以用剛硬或具有彈 性材料的加防護罩大幅度地圍住。 當運用到這個規范和本申請案所欲保護的專利范圍,本文的條款“包含”和“包括” 及其變異詞組都清楚地列出本技術在方法/構造/裝置/形狀/成份/組成上之比較,具 有創新,進步或功效等獨特技術部分,得以行使排除他人侵權及請求賠償損害之專有權利。在本文上述描述的特點,或以下的本申請案所欲保護的專利范圍,或檢附的圖表, 都有具體地表達本技術在組成上,或方法,或構造上的過程實現結果,在適當情況下,都可 以單獨,或與類式功能的發明結合,以讓其發明創造可利用在各種形式的發明。
權利要求
一種用于幫助正在興建中建筑物內的建設人員的安全的結構,這個結構被安排建造在所述建筑物旁邊并包括一個向上延伸的支撐裝配件;多個結構層,其關于所述支撐裝配件垂直地間隔開,以便接待來自所述建筑物的建設人員;裝置,其用于使建設人員由一結構層到另一結構層地從所述結構上下來;和至少一個供水管,用于往上地供應水到該結構的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位于所述結構的向上間隔開的多個位置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出水口包括了消防栓或消防喉的接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支撐裝配件包括多個豎直立柱從一個到 另一個相互間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結構層包括由立柱支撐的垂直間隔的平臺。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結構,下降立柱設置為在所述平臺之間延伸,建設 人員可以通過所述下降立柱滑下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其中在第一對相鄰平臺之間延伸的下降立柱橫向地偏 置于在相鄰的一對或多對平臺之間延伸的下降立柱。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下降立柱是支撐立柱的額外立柱。
8.根據權利要求3或任一其從屬權利要求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結構的支撐立柱是管 狀式的,并且提供至少一個供水管。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所述的結構,包括多個供水管,其以適于在該結構的不同高 度范圍使用的壓力輸送水。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結構,包括一個或多個消防泵,其設在所述結構內 或上。
11.根據權利要求9和10所述的結構,其中相應的供水管連接到所述消防泵的相應的 不同壓力的出口。
12.根據權利要求9到11任一項所述的結構,包括裝置,其用于向供應至所述一個或多 個供水管的水中添加滅火添加劑。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支撐裝配件是開放式結構,其設有 防護裝置以便預防建設人員從所述結構層上跌下來。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結構,其中所述支撐裝配件完全包圍在一防護材料中,除 了留出從所述建筑物到所述結構層的出入口。
15.具有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結構的正在興建中的建筑物,所述結構布置 在所述建筑物旁邊,并延伸至所述建筑物高度的至少一部分。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建筑物,其中該結構在該建筑物向上延伸的多個點處橫向 地支撐至該建筑物。
17.—種參照并示于附圖、基本如上文所述的結構或建筑物。
18.在本文中和/或在附圖中所描述的任何新穎性特征或新穎性特征的組合。
全文摘要
一個用于幫助正在興建中建筑物內的建設人員的安全的結構,這個結構將被安排建造在所述建筑物旁邊并包括一個向上延伸的支撐裝配件;多個結構層,其關于所述支撐裝配件垂直地間隔開,以便接待來自所述建筑物的建設人員;裝置,其用于使建設人員由一結構層到另一結構層地從所述結構上下來;以及至少一個供水管,其用于往上地供應水到該結構的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位于該結構的向上間隔開的多個位置處。
文檔編號E03B9/00GK101839071SQ201010149418
公開日2010年9月22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15日 優先權日2009年3月13日
發明者B·凱恩 申請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