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清除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農藥殘留清除器,包括容器本體和密封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蔬果放置籃和懸掛板,所述懸掛板設置在密封蓋下端,其與密封蓋呈工字型;所述蔬果放置籃懸掛在懸掛板下端。本實用新型將需要清洗的蔬果放置在蔬果放置籃內,然后將蔬果放置籃掛在懸掛板上,然后放入盛有酵素的容器本體內浸泡,酵素可分解果蔬上殘留的農藥,從而清除果蔬殘留農藥。此外容器本體下端設有攪拌裝置,其可提高酵素分解農藥的效率,使果蔬上殘留的農藥能更好的清除。
【專利說明】
農藥殘留清除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果蔬清洗裝置,具體涉及一種農藥殘留清除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為提高水果、蔬菜產量和防止病蟲害發生,果農、菜農通常在農作物生長過程中使用大劑量的農藥、化肥等化工制劑,造成大量有毒物質殘留在食用水果、蔬菜表面。
[0003]人們采用傳統多次反復沖洗或者用化學辦法進行清洗,多次反復沖洗存在清洗效果不佳、農藥仍有殘留,而且浪費水資源;而化學方法是指通過加入一定化學物質來降解果蔬表面殘留的農藥,如目前市面普遍的果蔬農藥清除機是通過臭氧溶于水來降解果蔬表面的農藥殘留,雖然臭氧具有氧化性,可以分解有機農藥,但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很低,使得降解效率低下。
【發明內容】
[0004]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農藥殘留清除器,其內設有酵素,通過酵素清除蔬果上殘留的農藥。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農藥殘留清除器,包括容器本體和密封蓋,其結構特點是,還包括蔬果放置籃和懸掛板,所述懸掛板設置在密封蓋下端,其與密封蓋呈工字型;所述蔬果放置籃懸掛在懸掛板下端。
[0006]進一步地,所述蔬果放置籃和懸掛板呈多孔狀。
[0007]進一步地,所述農藥殘留清除器還包括攪拌裝置,其設置在容器本體底部。
[0008]進一步地,所述攪拌裝置包括電機和與電機連接的攪拌軸,在攪拌軸端部設有攪拌葉,所述攪拌葉所在位置低于蔬果放置籃的底部。
[0009]本實用新型中,需要清洗的蔬果放置在蔬果放置籃內,然后將蔬果放置籃掛在懸掛板上,然后放入盛有酵素的容器本體內浸泡,酵素可分解果蔬上殘留的農藥,從而清除果蔬殘留農藥。此外容器本體下端的攪拌裝置,可提高酵素分解農藥的效率,使果蔬上殘留的農藥能更好的清除。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結構示意圖一。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結構示意圖二。
[0012]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之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達成目的及功效,以下茲例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0014]實施例一
[0015]參照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農藥殘留清除器,包括容器本體I和密封蓋2,容器本體I內盛放酵素,密封蓋2蓋在容器本體I上,本實用新型還包括蔬果放置籃4和懸掛板3,其中,懸掛板3設置在密封蓋2下端,其與密封蓋2呈工字型;而蔬果放置籃4懸掛在懸掛板3下端。
[0016]參照圖2所示,蔬果放置籃4和懸掛板3呈多孔狀。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需要清洗的蔬果放置在蔬果放置籃4內,然后將蔬果放置籃4掛在懸掛板3上,然后放入盛有酵素的容器本體I內浸泡,酵素可分解果蔬上殘留的農藥,從而清除果蔬殘留農藥。
[0017]實施例二
[0018]參照圖3所示,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還包括攪拌裝置5,其設置在容器本體I底部。攪拌裝置5包括電機51和與電機51連接的攪拌軸52,在攪拌軸52端部設有攪拌葉53,所述攪拌葉53所在位置低于蔬果放置籃4的底部。攪拌葉53的轉動可使容器本體I內的酵素處于流動狀態,能更好的分解蔬果上的殘留農藥。
[0019]綜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不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及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為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農藥殘留清除器,包括容器本體(I)和密封蓋(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蔬果放置籃(4)和懸掛板(3),所述懸掛板(3)設置在密封蓋(2)下端,其與密封蓋(2)呈工字型;所述蔬果放置籃(4)懸掛在懸掛板(3)下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藥殘留清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蔬果放置籃(4)和懸掛板(3)呈多孔狀。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藥殘留清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農藥殘留清除器還包括攪拌裝置(5),其設置在容器本體(I)底部。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農藥殘留清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裝置(5)包括電機(51)和與電機(51)連接的攪拌軸(52),在攪拌軸(52)端部設有攪拌葉(53),所述攪拌葉(53)所在位置低于蔬果放置籃(4)的底部。
【文檔編號】A47J43/24GK205548392SQ201520957098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26日
【發明人】楊媞婠
【申請人】楊媞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