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包括底座、支撐架、置物盒、滑盤、桌板、連接軸、固定裝置、滑道、連接桿、亞克力板、固定夾、電池、控制旋鈕、畫筆抽屜、顏料抽屜,所述支撐架底部設有多個底座,支撐架上固定安裝一置物盒,所述支撐架上方設有桌板,所述桌板與兩滑盤固定連接,連接軸穿過支撐架的兩連接桿和兩滑盤將桌板與支撐架連接,兩所述滑盤上設有一弧形滑道,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設計合理,使用簡單,將傳統的透寫臺與美工課桌完美結合,該美工課桌可以自由調節角度,便于繪圖和透寫使用,同時內設有放置畫筆和顏料的抽屜,更加適用于藝術設計專業的學生使用。
【專利說明】
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繪畫器材,尤其是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
【背景技術】
[0002]藝術設計是一門獨立的藝術學科,主要包含:工藝美術品制作與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多媒體設計等。它的研究內容和服務對象有別于傳統的藝術門類;同時,藝術設計也是一門綜合性極強的學科,它涉及到社會、文化、經濟、市場、科技等諸多方面的因素,其審美標準也隨著這諸多因素的變化而改變。藝術設計,實際上是設計者自身綜合素質(如表現能力、感知能力、想象能力)的體現。
[0003]在對藝術學習過程中,美工課桌和透寫臺都是常常會用到的,現有的透寫臺和美工課桌,功能單一,造成資源的浪費,同時桌板的角度調節不夠便利,固定不夠牢固。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包括底座、支撐架、置物盒、滑盤、桌板、連接軸、固定裝置、滑道、連接桿、亞克力板、固定夾、電池、控制旋鈕、畫筆抽屜、顏料抽屜,所述支撐架底部設有多個底座,支撐架上固定安裝一置物盒,所述支撐架上方設有桌板,所述桌板與兩滑盤固定連接,連接軸穿過支撐架的兩連接桿和兩滑盤將桌板與支撐架連接,兩所述滑盤上設有一弧形滑道,所述滑道處設有穿過連接桿的固定裝置,所述桌板頂面為亞克力板,所述亞克力板上方緊挨設有兩固定夾,所述亞克力板底部設有LED燈板,所述LED燈板通過控制旋鈕與桌板左側上設有的電池連接,所述桌板左側還設有控制旋鈕和畫筆抽屜,所述桌板右側設有一顏料抽屜。
[0006]進一步的,所述的電池為充電電池,且電池采用可拆卸設計。
[0007]進一步的,所述的桌板內均設有放置顏料抽屜和畫筆抽屜的容納腔。
[0008]進一步的,所述的顏料抽屜內被分割成多個相同大小的小格。
[000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設計合理,使用簡單,將傳統的透寫臺與美工課桌完美結合,該美工課桌可以自由調節角度,便于繪圖和透寫使用,同時內設有放置畫筆和顏料的抽屜,更加適用于藝術設計專業的學生使用。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整體效果圖;
[0011]圖2是本實用新型桌板效果圖;
[0012]圖中:1、底座,2、支撐架,3、置物盒,4、滑盤,5、桌板,6、連接軸,7、固定裝置,8、滑道,9、連接桿,10、亞克力板,11、固定夾,12、電池,13、控制旋鈕,14、畫筆抽屜,15、顏料抽屜。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4]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了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包括底座1、支撐架2、置物盒3、滑盤4、桌板5、連接軸6、固定裝置7、滑道8、連接桿9、亞克力板10、固定夾11、電池12、控制旋鈕13、畫筆抽屜14、顏料抽屜15,所述支撐架2底部設有多個底座I,支撐架2上固定安裝一置物盒3,置物盒3的設置可以用來放置書本和其他繪圖器材,所述支撐架2上方設有桌板5,所述桌板5與兩滑盤4固定連接,連接軸6穿過支撐架2的兩連接桿9和兩滑盤4將桌板5與支撐架2連接,兩所述滑盤4上設有一弧形滑道8,所述滑道8處設有穿過連接桿9的固定裝置7,所述桌板5頂面為亞克力板10,亞克力板10可以有效的透光,便于實現透寫臺的功能,所述亞克力板10上方緊挨設有兩固定夾11,用于固定畫紙,便于使用,所述亞克力板10底部設有LED燈板,LED燈板更加節能,保證電池12能夠使用更長的時間,所述LED燈板通過控制旋鈕13與桌板5左側上設有的電池12連接,通過控制旋鈕13可以控制LED燈板的亮度,所述桌板5左側還設有控制旋鈕13和畫筆抽屜14,所述桌板5右側設有一顏料抽屜15;所述的電池12為充電電池,且電池12采用可拆卸設計,通過是否安裝電池,控制透寫臺的使用情況,便于教師控制和管理;所述的桌板5內均設有放置顏料抽屜15和畫筆抽屜14的容納腔;所述的顏料抽屜15內被分割成多個相同大小的小格,便于區分和放置多種顏料。
[0015]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6]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包括底座(I)、支撐架(2)、置物盒(3)、滑盤(4)、桌板(5)、連接軸(6)、固定裝置(7)、滑道(8)、連接桿(9)、亞克力板(10)、固定夾(11)、電池(12)、控制旋鈕(13)、畫筆抽屜(14)、顏料抽屜(15),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2)底部設有多個底座(I),支撐架(2)上固定安裝一置物盒(3),所述支撐架(2)上方設有桌板(5),所述桌板(5)與兩滑盤(4)固定連接,連接軸(6)穿過支撐架(2)的兩連接桿(9)和兩滑盤(4)將桌板(5)與支撐架(2)連接,兩所述滑盤(4)上設有一弧形滑道(8),所述滑道(8)處設有穿過連接桿(9)的固定裝置(7),所述桌板(5)頂面為亞克力板(10),所述亞克力板(10)上方緊挨設有兩固定夾(11),所述亞克力板(10)底部設有LED燈板,所述LED燈板通過控制旋鈕(13)與桌板(5)左側上設有的電池(12)連接,所述桌板(5)左側還設有控制旋鈕(13)和畫筆抽屜(14),所述桌板(5)右側設有一顏料抽屜(I 5)。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池(12)為充電電池,且電池(12)采用可拆卸設計。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桌板(5)內均設有放置顏料抽屜(15)和畫筆抽屜(14)的容納腔。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專業美工課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顏料抽屜(15)內被分割成多個相同大小的小格。
【文檔編號】A47B41/04GK205493069SQ201620242183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明人】史銀紅, 馬娟, 繆虹
【申請人】哈爾濱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