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及電炊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及電炊具,鍋體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且連通開口的空腔,蓋體設置于開口處,鍋體與蓋體的一端可轉動連接,使蓋體繞連接端轉動以實現對空腔的蓋合,蓋體遠離連接端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鍋體上設置有與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蓋體配合面與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蓋體繞其與鍋體的鉸接點旋轉,只要能夠保證鉸接點到所述蓋體另一側的外側面頂部的距離大于所述鉸接點到所述蓋體另一側的外側面底部的距離,那么就不會出現蓋體與鍋體的卡死。
【專利說明】
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及電炊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家用電器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電飯煲,電壓力鍋的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電飯煲、壓力煲等小家電產品基本已經普及,融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來。無論是電飯煲還是電壓力煲,蓋體和鍋體是一個重要的配合結構,影響到外觀和開蓋效果。對于蓋體前端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市面上的產品基本上是蓋體側面和鍋體側面平行設置,相對偏移量就是蓋體和鍋體的配合間隙。這樣的結構會出現如下問題:為保證外觀漂亮,間隙不可過大;但間隙過小的話,蓋體和鍋體容易頂死,稍微變形便會卡死,開不了蓋。這其中的平衡點只能依靠設計者的經驗。還有一種解決方案,就是降低蓋體的厚度,然而現有電飯煲、壓力煲的蓋體上均要設置各種控制按鍵和蒸汽閥等,因此降低蓋體的厚度難以實現。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在保證蓋體和鍋體不會卡死的前提下,還能減小蓋體和鍋體之間間隙的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所述鍋體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且連通所述開口的空腔,所述蓋體設置于所述開口處,所述鍋體與所述蓋體的一端可轉動連接,使所述蓋體繞連接端轉動以實現對所述空腔的蓋合,所述蓋體遠離連接端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所述鍋體上設置有與所述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所述蓋體配合面與所述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蓋體繞其與鍋體的鉸接端旋轉,只要能夠保證鉸接端到所述蓋體另一側的外側面頂部的距離大于所述鉸接端到所述蓋體另一側的外側面底部的距離,那么就不會出現蓋體與鍋體的卡死。
[0006]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0007]進一步,所述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鍋體上配合面和鍋體下配合面,所述鍋體下配合面為豎直平面,所述鍋體上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一平面。
[0008]進一步,所述蓋體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配合面凸起的第一弧面。
[0009]進一步,所述蓋體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二平面。
[0010]優選的,所述第一平面與所述第二平面之間的夾角為12°。
[0011 ]進一步,所述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蓋體上配合面和蓋體下配合面,所述蓋體上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三平面,所述第一平面與所述第三平面平行,所述第一平面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三平面的寬度;所述蓋體下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四平面。
[0012]優選的,所述第四平面與所述第一平面之間的夾角為12°。
[0013]進一步,所述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蓋體上配合面和蓋體下配合面,所述蓋體上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五平面,所述第一平面與所述第五平面平行,所述第一平面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五平面的寬度;所述蓋體下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配合面凸起的第二弧面。
[001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在保證蓋體和鍋體不會卡死的前提下,還能減小蓋體和鍋體之間間隙的一種電炊具。
[0015]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電炊具,所述電炊具具有如上述任一技術方案所述的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
[001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與上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的有益效果相同,在此不在贅述。
[0017]優選的,所述電炊具為電飯煲或電壓力鍋。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圖1中A部放大圖的第一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圖1中A部放大圖的第二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1]圖4為圖1中A部放大圖的第三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圖1中A部放大圖的第四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3]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0024]1、第一平面,2、豎直平面,3、第一弧面,4、第二平面,5、第三平面,6、第四平面,7、第五平面,8、第二弧面,9、蓋體,10、鍋體,11、內鍋,12、連接端。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26]如圖1和圖2所示,實施例1,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鍋體10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11且連通開口的空腔,蓋體9設置于開口處,鍋體10與蓋體9的一端可轉動連接,使蓋體9繞連接端12轉動以實現對空腔的蓋合,蓋體9遠離連接端12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鍋體10上設置有與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
[0027]從附圖中的位置關系來看,蓋體9的左端與鍋體10轉動連接。常說的鉸接為轉動連接的一種。蓋體9右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
[0028]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鍋體上配合面和鍋體下配合面,鍋體下配合面為豎直平面2,鍋體上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一平面I。
[0029]在本實施例中,蓋體配合面為向鍋體配合面凸起的第一弧面3。這樣設置保證了蓋體配合面與所述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
[0030]具體使用時,蓋體9繞連接端12旋轉,由于兩個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可使蓋體配合面始終不與鍋體配合面接觸,蓋體9就不會與鍋體10卡死。
[0031 ]如圖1和圖3所示,實施例2,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鍋體10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11且連通開口的空腔,蓋體9設置于開口處,鍋體10與蓋體9的一端可轉動連接,使蓋體9繞連接端12轉動以實現對空腔的蓋合,蓋體9遠離連接端12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鍋體10上設置有與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
[0032]從附圖中的位置關系來看,蓋體9的左端與鍋體10轉動連接。常說的鉸接為轉動連接的一種。蓋體9右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
[0033]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鍋體上配合面和鍋體下配合面,鍋體下配合面為豎直平面2,鍋體上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一平面I。
[0034]蓋體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二平面,第二平面4與第一平面I之間的夾角為12°。這樣設置保證了蓋體配合面與所述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
[0035]具體使用時,蓋體9繞連接端12旋轉,由于兩個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可使蓋體配合面始終不與鍋體配合面接觸,蓋體9就不會與鍋體10卡死。
[0036]如圖1和圖4所示,實施例3,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鍋體10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11且連通開口的空腔,蓋體9設置于開口處,鍋體10與蓋體9的一端可轉動連接,使蓋體9繞連接端12轉動以實現對空腔的蓋合,蓋體9遠離連接端12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鍋體10上設置有與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
[0037]從附圖中的位置關系來看,蓋體9的左端與鍋體10轉動連接。常說的鉸接為轉動連接的一種。蓋體9右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
[0038]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鍋體上配合面和鍋體下配合面,鍋體下配合面為豎直平面2,鍋體上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一平面I。
[0039]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蓋體上配合面和蓋體下配合面,蓋體上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三平面5,第一平面I與第三平面平行5,第一平面I的寬度大于第三平面5的寬度;蓋體下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四平面6。第四平面6與第一平面I之間的夾角為12°。這樣設置保證了蓋體配合面與所述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
[0040]具體使用時,蓋體9繞連接端12旋轉,由于兩個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可使蓋體配合面始終不與鍋體配合面接觸,蓋體9就不會與鍋體10卡死。
[0041 ]如圖1和圖5所示,實施例4,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鍋體10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11且連通開口的空腔,蓋體9設置于開口處,鍋體10與蓋體9的一端可轉動連接,使蓋體9繞連接端12轉動以實現對空腔的蓋合,蓋體9遠離連接端12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鍋體10上設置有與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
[0042]從附圖中的位置關系來看,蓋體9的左端與鍋體10轉動連接。常說的鉸接為轉動連接的一種。蓋體9右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
[0043]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鍋體上配合面和鍋體下配合面,鍋體下配合面為豎直平面2,鍋體上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一平面I。
[0044]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蓋體上配合面和蓋體下配合面,蓋體上配合面為向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五平面7,第一平面I與第五平面7平行,第一平面I的寬度大于第五平面7的寬度;蓋體下配合面為向鍋體配合面凸起的第二弧面8。這樣設置保證了蓋體配合面與所述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
[0045]具體使用時,蓋體9繞連接端12旋轉,由于兩個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可使蓋體配合面始終不與鍋體配合面接觸,蓋體9就不會與鍋體10卡死。
[0046]實施例5,一種電炊具,具有實施例1至4任一所述的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
[0047]實施例6,一種電飯煲,具有實施例1至4任一所述的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
[0048]實施例7,一種電壓力鍋,具有實施例1至4任一所述的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
[004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0050]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51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52]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53]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54]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055]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主權項】
1.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所述鍋體(10)頂端開口,其內部具有用于放置內鍋(11)且連通所述開口的空腔,所述蓋體(9)設置于所述開口處,所述鍋體(10)與所述蓋體(9)的一端轉動連接,使所述蓋體(9)繞連接端(12)轉動以實現對所述空腔的蓋合,所述蓋體(9)遠離連接端(12)的邊沿設置有蓋體配合面,所述鍋體(10)上設置有與所述蓋體配合面適配的鍋體配合面,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配合面與所述鍋體配合面之間的間隙從上至下逐漸增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鍋體上配合面和鍋體下配合面,所述鍋體下配合面為豎直平面(2),所述鍋體上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一平面(I)。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配合面凸起的第一弧面(3)。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二平面(4)。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面(I)與所述第二平面(4)之間的夾角為12°。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蓋體上配合面和蓋體下配合面,所述蓋體上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三平面(5),所述第一平面(I)與所述第三平面平行(5),所述第一平面(I)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三平面(5)的寬度;所述蓋體下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四平面(6)。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平面(6)與所述第一平面(I)之間的夾角為12°。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配合面包括依次連接的蓋體上配合面和蓋體下配合面,所述蓋體上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外側傾斜的第五平面(7),所述第一平面(I)與所述第五平面(7)平行,所述第一平面(I)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五平面(7)的寬度;所述蓋體下配合面為向所述鍋體配合面凸起的第二弧面(8)。9.一種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炊具具有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一種蓋體和鍋體的配合結構。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一種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炊具為電飯煲或電壓力鍋。
【文檔編號】A47J27/08GK205433300SQ201620126084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6年2月17日
【發明人】陳顯懷, 朱傳斌, 袁偉, 黎國柱, 陳偉, 彭晶
【申請人】佛山市順德區美的電熱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