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膠囊飲料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膠囊飲料機,尤其涉及一種可制冷制熱的膠囊飲料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冷熱型飲料機均采用壓縮機制冷和電熱管加熱的方式進行制冷或制熱。現有技術中的飲料機,如中國專利第CN203153430U號所公開的一種飲料機,在一個機組中同時存在制冷制熱兩個獨立的系統。這種構造的飲料機結構復雜、成本較高。
[0003]同時,傳統的采用電熱管加熱的飲料機還存在如下問題:對于靠近電加熱裝置的飲料,由于溫度較高容易被燒焦而影響飲料的口感。
[0004]因此,需要一種新型的可制冷制熱的飲料機以滿足用戶的使用要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的可制冷制熱的膠囊飲料機結構復雜、成本較高的問題。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膠囊飲料機,包括頂部開口的水箱和套設在水箱中的容納裝置。在容納裝置的頂端設置有液體注入口,在液體注入口上設置有蓋。優選地,上述蓋為膠塞。由此,可以從液體注入口向容納裝置中注入冷或熱的液體,并通過蓋對液體注入口進行封堵,以使得容納裝置密封。將密封后的容納裝置裝入水箱中,通過熱交換原理對水箱中的水進行冷卻或加溫。
[0007]進一步地,容納裝置的外表面在高度方向上分為距離液體注入口較近的第一外表面和距離液體注入口較遠的第二外表面。第二外表面的表面積大于等于水箱與第二外表面相對應部位的內表面的表面積。優選地,容納裝置的第二外表面為波浪形表面。由此,可以增加進行熱交換的表面積,進而提高了容納裝置中的液體與水箱中的液體兩者之間的熱交換速率。
[0008]進一步地,容納裝置的高度小于等于水箱的深度。由此,可以防止水箱中的水溢出。
[0009]進一步地,容納裝置的頂端上還設置有提拉件。優選地,提拉件為桿狀,在提拉件的一端設有把手,提拉件的另一端以可拆卸的方式安裝在容納裝置的頂端。提拉件的長度與容納裝置的高度之和小于等于水箱的深度。由此,在容納裝置中裝入液體并進行密封后,通過提拉件可以將容納裝置裝入到水箱的底部,操作方便。同時,當容納裝置中裝有溫度較高的液體時,還可以防止燙傷用戶。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膠囊飲料機的優點在于:通過外部設備對容納裝置中的液體進行升溫或冷卻后,再將容納裝置裝入膠囊飲料機的水箱中,利用熱交換原理對水箱中的水進行加熱或冷卻。本實用新型的膠囊飲料機不需要壓縮機制冷和電熱管制熱,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0011]在下文中將基于實施例并參考附圖來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詳細的描述。其中: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容納裝置的整體示意圖;
[0013]圖2為圖1的部件爆炸圖;
[0014]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容納裝置的裝配過程示意圖;以及
[0015]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膠囊飲料機的示意圖。
[0016]在附圖中,相同的部件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附圖并未按照實際的比例。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8]如圖1和圖4所示,膠囊飲料機100包括本體30、頂部開口的水箱20和套設在水箱20中的容納裝置10。為了使容納裝置10具有較好的導熱性,容納裝置10由金屬材料制成。在容納裝置10上設置有液體注入口 13,優選地,液體注入口 13設置在容納裝置10的頂端(上表面)。在液體注入口 13上設置有蓋。
[0019]用戶根據需要,從液體注入口 13將容納裝置10的腔體中注入冷或熱的液體,并通過蓋將液體注入口 13封堵進而密封容納裝置10。然后將裝有冷或熱液體的容納裝置10裝入水箱20中,通過熱交換原理對水箱20中的水進行冷卻或加溫,以進一步地制備冷或熱的飲料。
[0020]當容納裝置10中的液體與水箱中的水完成熱交換后,用戶可以將容納裝置10從水箱20中取出,容納裝置10中的液體可以通過液體注入口 13倒出以進行更換,或者通過外部設備對容納裝置10中的液體進行制冷或者制熱。由此可見,容納裝置10可以循環使用。
[0021]容納裝置10的腔體具有與水箱20的箱體相適應的結構。如圖3所示,在一個具體的實施列中,水箱20大體呈不規則的圓柱狀并由透明的材料制成,容納裝置10也設置成不規則的圓柱狀。容納裝置10的高度小于等于水箱20的深度,在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容納裝置10的高度大體等于水箱20的深度的三分之一。由此,容納裝置10可以自由地裝入水箱20中,并被水箱20中的水包圍以對水箱中的水進行充分的熱交換。
[0022]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容納裝置10的外表面在高度方向上分為距離液體注入口13較近的第一外表面11和距離液體注入口 13較遠的第二外表面12。第二外表面12的表面積大于等于水箱20與第二外表面12相對應部位的內表面的表面積,這樣可以為前述熱交換提供盡量大的交換面積。例如,第一外表面11可以為平面,第二外表面12可以為曲面。更具體地,第二外表面12可以為沿徑向(或者說垂直于軸向的方向上)凹凸起伏的波浪形表面。由此,在容納裝置10裝入乘有一定量的水的水箱20時,沿徑向凹凸的波浪形表面可以增加進行熱交換的表面積、進而提高熱交換效率的同時,還可以減小向水箱20中裝入容納裝置10的阻力。
[0023]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第一外表面11和第二外表面12均可以為任意形狀的表面,能增大第二外表面12的表面積以有利于更好地進行熱交換是優選方式。
[0024]第二外表面12設置于第一外表面11的下方,第二外表面12與第一外表面11具有大體相同的高度。當容納裝置10裝入水箱20中進行熱交換時,容納裝置10的第二外表面位于水箱的底部,由于第二外表面12具有比第一外表面11更大的表面積,因此位于第二外表面12周圍的水(水箱底部的水)將會被更快地冷卻或加熱。膠囊飲料機100在制備飲料的過程中,將首先使用水箱20底部的水,因此具有更迅速的飲料制冷制熱的效果。
[0025]為了方便容納裝置10的裝入與取出,如圖2所示,在容納裝置10的上表面設置有提拉件。
[0026]為了盡量地保持在提拉過程中容納裝置10的平衡,提拉件設置于容納裝置10的上表面的中心位置。在一個具體的實施列中,提拉件為桿狀,在桿140的上端設有把手143在另一端設有固定部14。提拉件相對于容納裝置10的腔體以可拆卸的方式設置。在容納裝置10的上表面的中心位置設有與固定部14相配合的卡合部,卡合部優選地與容納裝置10 一體成型。更具體地,卡合部設置成沿容納裝置10的上表面凸出并延伸的長方體,在長方體的頂面和相對的任意一組側面141上設有開口 142,開口 142與提拉件的固定部14相連接。在這里容易理解,固定部14設有與開口 142相配合的彈性凸塊。
[0027]在本實用新型的膠囊飲料機的具體使用過程中,首先通過外部設備對容納裝置10中的液體進行升溫或冷卻,然后將裝有熱的或冷的液體的容納裝置10裝入膠囊飲料機100的水箱20中。容納裝置10在裝入水箱20之前,液體注入口 13通過膠塞封堵住。膠塞包括錐形頭部131和扁平的蓋部132。錐形頭部131塞入液體注入口 13中,將容納裝置10密封。在容納裝置10裝入水箱20之后,通過熱交換原理,容納裝置10中的液體對水箱20中的水進行冷卻或加溫,之后用于制備冷或熱的飲料。
[0028]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膠囊飲料機,結構簡單、使用過程方便靈活,可以快速地實現飲料的制冷或制熱,滿足了用戶的需求。
[0029]雖然已經參考優選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描述,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各種改進并且可以用等效物替換其中的部件。尤其是,只要不存在結構沖突,各個實施例中所提到的各項技術特征均可以任意方式組合起來。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文中公開的特定實施例,而是包括落入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的所有技術方案。
【主權項】
1.一種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設有開口的水箱和套設在所述水箱中的容納裝置;在所述容納裝置上設置有液體注入口,所述液體注入口上設置有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裝置的外表面在高度方向上分為距離所述液體注入口較近的第一外表面和距離所述液體注入口較遠的第二外表面,所述第二外表面的表面積大于等于所述水箱與所述第二外表面相對應部位的內表面的表面積。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裝置的第二外表面為波浪形表面。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裝置的高度小于等于所述水箱的深度。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對于高度小于所述水箱的深度的所述容納裝置,所述頂端上還設置有提拉件。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拉件的長度與所述容納裝置的高度之和小于等于所述水箱的深度。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拉件為桿狀。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桿狀的所述提拉件的一端設有把手,另一端連接在所述容納裝置的頂端。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拉件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容納裝置的頂端。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囊飲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蓋為膠塞。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膠囊飲料機,包括頂部開口的水箱和套設在水箱中的容納裝置。在容納裝置上設置有液體注入口,在液體注入口上設置有蓋。膠囊飲料機使用時,可通過外部設備對容納裝置中的液體進行升溫或冷卻后,再將容納裝置裝入膠囊飲料機的水箱中,利用熱交換原理對水箱中的水進行加熱或冷卻。本實用新型的膠囊飲料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IPC分類】A47J31/41, A47J31/44
【公開號】CN204931355
【申請號】CN201520495593
【發明人】郭建剛, 劉育
【申請人】廣東新寶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