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珠安全扣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窗簾領域,具體講是一種鎖珠安全扣。
【背景技術】
[0002]目前,人們通過拉動珠鏈來調節窗簾的高低,由于珠鏈的下端沒有固定裝置,導致珠鏈容易擺動,使得珠鏈容易將小朋友的脖子套住,存在安全隱患。鎖珠安全扣是用于固定珠鏈下端,防止珠鏈擺動,而現有的珠鏈安全扣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現有的鎖珠安全扣為一個環扣,珠鏈穿過環扣并將鎖珠安全扣固定在墻體上,從而固定珠鏈的下端,但是由于上述鎖珠安全扣本身對珠鏈沒有鎖定裝置,且由于人們自身缺少安全防范意識,使得人們容易產生即使不安裝鎖珠安全扣也無所謂的思想,容易產生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能提高人們安全意識的鎖珠安全扣。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鎖珠安全扣,它包括安全扣本體,安全扣本體上設有安裝螺紋孔,安全扣本體上設有供窗簾珠鏈穿過的徑向通孔,所述安全扣本體內位于徑向通孔的位置處設有用于鎖住鏈珠并防止珠鏈在徑向通孔內滑動的鎖珠件,安全扣本體內設有用于放置鎖珠件并能使鎖珠件向下滑動的容腔,鎖珠件上設有復位機構,鎖珠件上端端部在無外力的情況下位于徑向通孔內;安全扣本體上還設有當鎖珠件向下滑動后用于固定鎖珠件的固定裝置。
[0005]采用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所具有的優點是:鎖珠安全扣在未安裝時通過鎖珠件與珠鏈固定,使得珠鏈無法自由地從徑向通孔內滑動,只有將鎖珠安全扣上的鎖珠件向下滑動,并通過固定裝置固定后,才能使得鎖珠件的上端端部脫離徑向通孔,從而使得珠鏈能正常滑動,迫使人們在安裝窗簾時必須安全鎖珠安全扣,提高了人們安全防范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構簡單。
[0006]作為優選,所述復位機構包括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套接在鎖珠件中部外側,鎖珠件上端外壁兩側設有一個徑向凸起,復位彈簧上端與徑向凸起相抵,復位彈簧下端與安全扣本體相抵,安全扣本體內設有用于放置鎖珠件的容腔,復位彈簧套接在鎖珠件外側,當鎖珠安全扣未安裝且未向下拉動鎖珠件的情況下,使得鎖珠件上端端部在復位彈簧的作用下位于徑向通孔內,從而防止珠鏈滑動,強迫客戶必須安裝鎖珠安全扣,提高客戶的安全意識。
[0007]作為優選,所述徑向凸起下表面分別設有一個導向桿,安全扣本體位于導向桿下端的位置處設有可供導向桿下端插入的導向槽,導向桿下端端部位于導向槽內;復位彈簧套接在導向桿外側,復位彈簧上端與徑向凸起相抵,復位彈簧下端與安全扣本體相抵,導向桿與導向槽配合使得鎖珠件能夠在豎直方向上滑動,具有導向作用,結構簡單。
[0008]作為優選,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安全扣本體下端設有導向滑槽,鎖珠件下端位于導向滑槽內,導向滑槽下端端部設有安裝螺紋孔,鎖珠件下端端部設有可供螺釘穿過且與安裝螺紋孔相匹配的通孔,安裝鎖珠安全扣時,向下拉動鎖珠件,使得鎖珠件下端端部在導向滑槽內向下滑動,當鎖珠件下端端部的通孔與導向滑槽內的安裝螺紋孔對準后通過螺釘與墻體固定,這時,鎖珠件上端端部脫離徑向通孔,使得珠鏈能正常在徑向通孔內滑動,進一步迫使客戶安裝鎖珠安全扣,提高客戶的安全意識,且安裝比較簡單。
[0009]作為優選,所述鎖珠件上端端部設有“U”型槽,“U”型槽與鏈珠外表面配合,能有效的卡主珠鏈,結構簡單。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鎖珠安全扣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鎖珠安全扣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0012]如圖所示:1-安全扣本體,2-徑向通孔,2.1-安裝螺紋孔,3-鎖珠件,4-復位彈簧,5-徑向凸起,6-導向滑槽,7-導向桿,8- “U”型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0014]在本實用新型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內”、“外”等指示方位或位置關系是基于附圖所述的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或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必須具有的特定的方位。
[0015]如圖1、圖2所示,一種鎖珠安全扣,它包括安全扣本體I,安全扣本體I上設有安裝螺紋孔2,安全扣本體I上設有供窗簾珠鏈穿過的徑向通孔2,所述安全扣本體I內位于徑向通孔2的位置處設有用于鎖住鏈珠并防止珠鏈在徑向通孔2內滑動的鎖珠件3,安全扣本體I內設有用于放置鎖珠件3并能使鎖珠件3向下滑動的容腔,鎖珠件3上設有復位機構,鎖珠件3上端端部在無外力的情況下位于徑向通孔2內;安全扣本體3上還設有當鎖珠件3向下滑動后用于固定鎖珠件3的固定裝置。
[0016]鎖珠安全扣在未安裝時通過鎖珠件與珠鏈固定,使得珠鏈無法自由地從徑向通孔內滑動,只有將鎖珠安全扣上的鎖珠件向下滑動,并通過固定裝置固定后,才能使得鎖珠件的上端端部脫離徑向通孔,從而使得珠鏈能正常滑動,迫使人們在安裝窗簾時必須安全鎖珠安全扣,提高了人們安全防范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構簡單,實施例中安全扣本體由前蓋和后蓋組成,前蓋和后蓋可拆式連接,如前蓋和后蓋上分別設有扣接的卡扣和卡槽,由于未涉及發明點不在此展開。
[0017]所述復位機構包括復位彈簧4,所述復位彈簧4套接在鎖珠件3中部外側,鎖珠件4上端外壁兩側設有一個徑向凸起5,復位彈簧4上端與徑向凸起5相抵,復位彈簧4下端與安全扣本體I相抵,安全扣本體I內設有用于放置鎖珠件的容腔,復位彈簧4套接在鎖珠件3外側,當鎖珠安全扣未安裝且未向下拉動鎖珠件3的情況下,使得鎖珠件3上端端部在復位彈簧4的作用下位于徑向通孔2內,從而防止珠鏈滑動,強迫客戶必須安裝鎖珠安全扣,提尚客戶的安全意識。
[0018]所述徑向凸起5下表面分別設有一個導向桿7,安全扣本體3位于導向桿7下端的位置處設有可供導向桿7下端插入的導向槽,導向桿7下端端部位于導向槽內;復位彈簧4套接在導向桿7外側,復位彈簧7上端與徑向凸起5相抵,復位彈簧7下端與安全扣本體I相抵,導向桿7與導向槽配合使得鎖珠件能夠在豎直方向上滑動,具有導向作用,結構簡單,將復位彈簧4套接在導向桿7能更好的拉動鎖珠件3,使其滑動順暢。
[0019]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安全扣本體3下端設有導向滑槽6,鎖珠件3下端位于導向滑槽6內,導向滑槽6下端端部設有安裝螺紋孔2.1,鎖珠件3下端端部設有可供螺釘穿過且與安裝螺紋孔2.1相匹配的通孔,安裝鎖珠安全扣時,向下拉動鎖珠件3,使得鎖珠件3下端端部在導向滑槽6內向下滑動,當鎖珠件3下端端部的通孔與導向滑槽6內的安裝螺紋孔2.1對準后通過螺釘與墻體固定,這時,鎖珠件3上端端部脫離徑向通孔2,使得珠鏈能正常在徑向通孔2內滑動,進一步迫使客戶安裝鎖珠安全扣,提高客戶的安全意識,且安裝比較簡單,本實施例采用將向下滑動后的鎖珠件與墻體固定,防止鎖珠件3復位,也可以采用其他固定方式,如在導向滑槽內設置一個軸向凸起用于扣住向下滑動后的鎖珠件等方式。
[0020]所述鎖珠件4上端端部設有“U”型槽8,“U”型槽8與鏈珠外表面配合,能有效的卡主珠鏈,結構簡單
[0021]以上對本實用新型及其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這種描述沒有限制性,附圖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之一,實際的結構并不局限于此。總而言之如果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受其啟示,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創造宗旨的情況下,不經創造性的設計出與該技術方案相似的結構方式及實施例,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鎖珠安全扣,它包括安全扣本體(I),安全扣本體⑴上設有安裝螺紋孔(2.1),安全扣本體(I)上設有供窗簾珠鏈穿過的徑向通孔(2),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扣本體(I)內位于徑向通孔(2)的位置處設有用于鎖住鏈珠并防止珠鏈在徑向通孔(2)內滑動的鎖珠件(3),安全扣本體⑴內設有用于放置鎖珠件(3)并能使鎖珠件(3)向下滑動的容腔,鎖珠件(3)上設有復位機構,鎖珠件(3)上端端部在無外力的情況下位于徑向通孔(2)內;安全扣本體(3)上還設有當鎖珠件(3)向下滑動后用于固定鎖珠件(3)的固定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珠安全扣,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機構包括復位彈簧(4),所述復位彈簧(4)套接在鎖珠件(3)中部外側,鎖珠件(4)上端外壁兩側設有一個徑向凸起(5),復位彈簧⑷上端與徑向凸起(5)相抵,復位彈簧⑷下端與安全扣本體⑴相抵。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鎖珠安全扣,其特征在于:所述徑向凸起(5)下表面分別設有一個導向桿(7),安全扣本體(3)位于導向桿(7)下端的位置處設有可供導向桿(7)下端插入的導向槽,導向桿(7)下端端部位于導向槽內;復位彈簧(4)套接在導向桿(7)外側,復位彈簧(7)上端與徑向凸起(5)相抵,復位彈簧(7)下端與安全扣本體⑴相抵。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珠安全扣,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安全扣本體(3)下端設有導向滑槽(6),鎖珠件(3)下端位于導向滑槽(6)內,導向滑槽(6)下端端部設有安裝螺紋孔(2.1),鎖珠件(3)下端端部設有可供螺釘穿過且與安裝螺紋孔(2.1)相匹配的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珠安全扣,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珠件(4)上端端部設有“U”型槽⑶。
【專利摘要】一種鎖珠安全扣,它包括安全扣本體(1),安全扣本體(1)上設有安裝螺紋孔(2.1),安全扣本體(1)上設有供窗簾珠鏈穿過的徑向通孔(2),所述安全扣本體(1)內位于徑向通孔(2)的位置處設有用于鎖住鏈珠并防止珠鏈在徑向通孔(2)內滑動的鎖珠件(3),安全扣本體(1)內設有用于放置鎖珠件(3)并能使鎖珠件(3)向下滑動的容腔,鎖珠件(3)上設有復位機構,鎖珠件(3)上端端部在無外力的情況下位于徑向通孔(2)內;安全扣本體(3)上還設有當鎖珠件(3)向下滑動后用于固定鎖珠件(3)的固定裝置。
【IPC分類】A47H3-02
【公開號】CN204600133
【申請號】CN201520328719
【發明人】張周益
【申請人】寧波格蘭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2日
【申請日】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