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飪器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烹飪器具,其包括鍋體和蓋合于所述鍋體上的蓋體,所述蓋體包括本體部和可動地連接于所述本體部上的倉蓋,所述本體部上設有用以儲存食材的儲存倉,所述倉蓋用于蓋合所述儲存倉,其中,所述蓋體上設有檢測裝置和與所述檢測裝置連接的電控裝置,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蓋體與所述鍋體鎖閉而無法打開。本發明提供的烹飪器具,在倉蓋未蓋合儲存倉時,蓋體無法打開,可防止倉蓋未蓋合時而打開蓋體造成食材灑落。
【專利說明】
烹飪器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廚房烹飪器具,尤其涉及一種帶有儲存倉的烹飪器具。
【背景技術】
[0002]烹飪器具,例如電壓力鍋、電飯鍋、電燉鍋、炒菜機等,均包括鍋體和鍋蓋,所述鍋體內設有內膽。用戶在烹飪時需手動放置需要烹飪的食物原料,例如手動放入淘好的米,然后放入水,繼而蓋上鍋蓋,按下烹飪按鈕,進行烹飪。
[0003]為了更好的方便人們的生活,現有技術提出了帶有儲存倉的烹飪器具。此種烹飪器具一般包括設置在鍋蓋上的儲存倉和蓋設在所述儲存倉上以閉合所述儲存倉的倉蓋,所述儲存倉內儲存有米等食材,所述倉蓋通常通過卡扣結構扣合在儲存倉上方,以防止在鍋蓋打開過程中食材從儲存倉內灑出。然而現有技術中這種帶有儲存倉的烹飪器具,有時倉蓋僅是搭蓋在儲存倉上方而并未扣合,用戶在打開鍋蓋時需要反復確認倉蓋是否蓋合,否則食材就會倒出灑落,影響了用戶的使用感受。
[0004]因而,確有必要提出一種新的技術方案,以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防止食材灑落的烹飪器具。
[0006]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7]—種烹飪器具,其包括鍋體和蓋合于所述鍋體上的蓋體,所述蓋體包括本體部和可動地連接于所述本體部上的倉蓋,所述本體部上設有用以儲存食材的儲存倉,所述倉蓋用于蓋合所述儲存倉,其中,所述蓋體上設有檢測裝置和與所述檢測裝置連接的電控裝置,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蓋體與所述鍋體鎖閉而無法打開。
[0008]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檢測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倉蓋上的磁體和位于所述本體部上、并與所述磁體對應設置的干簧管。
[0009]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檢測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倉蓋上的干簧管和位于所述本體部上、并與所述干簧管對應設置的磁體。
[0010]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蓋體上設有用以打開蓋體的開蓋按鈕和推桿,所述推桿與所述電控裝置相連,當所述倉蓋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推桿抵持所述開蓋按鈕,所述蓋體無法打開。
[0011]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本體部上設有開倉按鈕和卡持滑塊,所述倉蓋上設有與所述卡持滑塊卡扣的卡槽,所述開倉按鈕按下時抵推所述卡持滑塊后退而與所述卡槽解除卡扣。
[0012]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本體部上還設有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抵推所述卡持滑塊復位。
[0013]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倉蓋可轉動連接于所述本體部上,所述倉蓋上設有轉軸和套設于所述轉軸上用以彈開所述倉蓋的扭簧。
[0014]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倉蓋上還設有阻尼塊,所述阻尼塊在倉蓋轉動打開時與所述本體部摩擦以提供阻尼力。
[0015]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倉蓋包括倉蓋本體和設于所述倉蓋本體中的加強件,所述加強件設有與所述本體部鉸接的鉸接部,所述轉軸和扭簧設于所述鉸接部上。
[0016]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所述鉸接部上有通孔,所述阻尼塊安裝于所述通孔中。
[0017]本發明由于在所述蓋體上設有檢測裝置和與所述檢測裝置連接的電控裝置,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蓋體與所述鍋體鎖閉而無法打開,因而可防止倉蓋未蓋合時而打開蓋體造成食材灑落。
【附圖說明】
[001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9]圖1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烹飪器具的立體圖;
[0020]圖2為圖1中蓋體的立體分解圖;
[0021]圖3為圖1中蓋體的部分立體圖;
[0022]圖4為圖1中倉蓋的立體分解圖;
[0023]圖5為圖4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0024]圖6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烹飪器具的蓋體部分結構的剖視示意圖;
[0025]圖7為圖6中B處的局部放大圖。
[0026]附圖標記:
[0027]丨00-烹飪器具;丨-鍋體;2-蓋體;21-本體部;211-干簧管;212-開倉按鈕;2121-凸塊;213-卡持滑塊;2131-斜面;2132-卡舌;214-復位彈簧;215-開蓋按鈕;216-推桿;221-磁體;22-倉蓋;23-下板部;24-加強件;241-鉸接部;2410-通孔;242-轉軸;243-扭簧;244-阻尼塊;25-上板部;251-卡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8]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29]請參見圖1至圖7,本發明提供一種烹飪器具100,所述烹飪器具100可以為電飯煲或電壓力煲,所述烹飪器具100包括鍋體I和蓋合于所述鍋體I上的蓋體2。所述蓋體2包括本體部21和可動地連接于所述本體部21上的倉蓋22,所述本體部21上設有儲存倉。所述蓋體2上還設有檢測裝置和與所述檢測裝置連接的電控裝置,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22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蓋體2與所述鍋體I鎖閉而無法打開。
[0030]請參見圖1至圖5,所述本體部21上設置的儲存倉(未標號)用以儲存食材,如米、谷物等,所述倉蓋22可轉動連接于所述本體部21上,用以蓋合所述儲存倉。所述倉蓋22包括倉蓋本體和設于倉蓋本體中的加強件24,所述倉蓋本體包括上板部25和下板部2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檢測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倉蓋22上的磁體221和設于所述本體部21上的干簧管211,所述磁體221固定于所述上板部25與下板部23之間。所述加強件24為金屬板,其位于所述上板部25與下板部23之間,用以加強所述倉蓋22的結構強度。所述加強件24包括鉸接部241,所述鉸接部241用以與所述蓋體2的本體部21鉸接。所述鉸接部241上設有轉軸242和扭簧243,所述轉軸242穿設于所述加強件24的鉸接部241上,所述扭簧243套設于所述轉軸242上用以將所述倉蓋22從所述蓋體2的本體部21上彈開。所述鉸接部241上還設有通孔2410,所述倉蓋22上還設有阻尼塊244,所述阻尼塊244安裝于所述通孔2410中,在所述倉蓋22彈開時,所述阻尼塊244與所述本體部21接觸摩擦,提供阻尼力,起阻尼緩沖作用。在本實施例中,磁體221設于所述倉蓋22上,干簧管211設于所述本體部21上;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將所述磁體221設于所述本體部21上,將所述干簧管211設于所述倉蓋22上。
[0031]請參閱圖6和圖7,所述本體部21上設有開倉按鈕212、卡持滑塊213和復位彈簧214。所述開倉按鈕212上設有凸塊2121,所述卡持滑塊213上設有與所述凸塊2121配合的斜面2131,所述凸塊2121位于所述斜面2131上方,當按下所述開倉按鈕212,所述凸塊2121向下移動,抵推所述斜面2131,帶動所述卡持滑塊213后退平移。所述卡持滑塊213的前端向前延伸設有卡舌2132,所述倉蓋22的上板部25上設有與所述卡舌2132卡持配合的卡槽251,所述卡舌2132上設有導引面,用以在所述倉蓋22蓋合在本體部21上時起導引作用。所述復位彈簧214安裝于所述本體部21和所述卡持滑塊213之間,用以抵推所述卡持滑塊213復位。
[0032]請參閱圖2,所述蓋體2還包括開蓋按鈕215和推桿216,所述推桿216與所述電控裝置相連。在蓋體2蓋合在鍋體I上時,且倉蓋22蓋合在儲存倉上時,按下開蓋按鈕215可打開蓋體2;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22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推桿216抵持所述開蓋按鈕215,所述蓋體2無法打開。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檢測裝置包括相互配合的磁體221和干簧管211,即當倉蓋22蓋合在儲存倉上時,所述干簧管211檢測到磁體221的存在,電控裝置控制推桿216移開,按下開蓋按鈕215可打開蓋體2;反之,當倉蓋22未蓋合在儲存倉上時,電控裝置控制所述推桿216抵持所述開蓋按鈕215,所述蓋體2無法打開。本發明通過在所述蓋體2上設有檢測裝置和與所述檢測裝置連接的電控裝置,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22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蓋體2與所述鍋體I鎖閉而無法打開,因而可防止倉蓋22未蓋合時而打開蓋體2造成食材灑落。
[0033]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橫向”、“厚度”、“上”、“下”、“豎直”、“水平”、“頂”、“底”、“內”、“外”、“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0034]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35]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36]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
[003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烹飪器具,其包括鍋體和蓋合于所述鍋體上的蓋體,所述蓋體包括本體部和可動地連接于所述本體部上的倉蓋,所述本體部上設有用以儲存食材的儲存倉,所述倉蓋用于蓋合所述儲存倉,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上設有檢測裝置和與所述檢測裝置連接的電控裝置,當所述檢測裝置檢測到所述倉蓋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蓋體與所述鍋體鎖閉而無法打開。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倉蓋上的磁體和位于所述本體部上、并與所述磁體對應設置的干簧管。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倉蓋上的干簧管和位于所述本體部上、并與所述干簧管對應設置的磁體。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上設有用以打開蓋體的開蓋按鈕和推桿,所述推桿與所述電控裝置相連,當所述倉蓋未蓋合所述儲存倉時,所述電控裝置控制所述推桿抵持所述開蓋按鈕,所述蓋體無法打開。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部上設有開倉按鈕和卡持滑塊,所述倉蓋上設有與所述卡持滑塊卡扣的卡槽,所述開倉按鈕按下時抵推所述卡持滑塊后退而與所述卡槽解除卡扣。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部上還設有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抵推所述卡持滑塊復位。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倉蓋可轉動連接于所述本體部上,所述倉蓋上設有轉軸和套設于所述轉軸上用以彈開所述倉蓋的扭簧。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倉蓋上還設有阻尼塊,所述阻尼塊在倉蓋轉動打開時與所述本體部摩擦以提供阻尼力。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倉蓋包括倉蓋本體和設于所述倉蓋本體中的加強件,所述加強件設有與所述本體部鉸接的鉸接部,所述轉軸和扭簧設于所述鉸接部上。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部上有通孔,所述阻尼塊安裝于所述通孔中。
【文檔編號】A47J36/06GK106037443SQ201610559655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7月15日
【發明人】朱澤春, 楊國輝, 郭小玉, 張龍
【申請人】九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