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車輛止動鎖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交通管理部門用于對違章肇事車輛使用的車輛止動鎖具。
隨著我國交通事業的發展,車輛違章肇事也呈上升趨勢,違章停車,肇事逃逸的事件時有發生。目前,交通管理部門對違章車輛進行扣留所使用的器械大致有三類,首先是路障機類,如ZL94226239.5中所描述的需要攔截肇事車輛時,路障機開往出事地點,阻斷交通。此類器械的不足是構造復雜笨重。第二類為強制器械,如ZL95230714.6所述的強行爆胎棘索,對違章車輛使用帶有尖刺的棘索,刺破其輪胎,使其就范。它的不足是損壞了車輛,造成進一步經濟損失,而且機動性能差。第三類是擋板類,使用時把這類器械放于車輛輪子的前面或后面,達到阻止車輛行動的目的,由于過于簡單,容易造成違章車輛的逃逸。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便于交通管理部門對違章車輛使用的移動快捷,方便可靠的車輛止動鎖具。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以下述方法實現的車輛止動鎖具為一水平狀態放置的“U”字形狀,“U”字形外殼的中部裝有蝸輪蝸桿傳動裝置,“U”字兩臂端部裝有可以轉動的兩個可轉動的擋板,止動鎖具的下部裝有腳輪。使用時,將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止動鎖具推至違章被扣車輛的輪下,使“U”字的兩臂分別置于輪的前后兩側,使用特殊的操縱桿套筒轉動止動鎖具的蝸桿頂部,帶動蝸輪等機構轉動,使“U”字兩臂端部的兩個擋板向內旋轉橫起,“U”字形鎖具對車輪呈鎖閉狀態,使其不能移動,進而鎖住車輛。由于操縱桿套筒的構造特殊及蝸輪蝸桿結構特有的自鎖功能,即使有外力,擋板也不會退回。
下面通過說明書附圖給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圖1為車輛止動鎖具實施例中傳動原理俯視示意圖。
圖2為車輛止動鎖具實施例工作原理示意圖。
實施例如
圖1及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車輛止動鎖具由外殼(1)、底盤(2)、蝸輪蝸桿裝置(3)、主動軸(4)、齒輪傳動裝置(5)、從動軸(6)、擋板(7)、腳輪(8)及操縱桿套筒(9)組成。整個止動鎖具呈一水平放置的“U”字形狀,主動軸(4)和從動軸(6)裝于“U”字形外殼(1)的內部,蝸輪蝸桿裝置(3)的蝸輪裝于主動軸(4)的中部。齒輪傳動裝置(5)的兩副齒輪分別裝于主動軸(4)的兩端和從動軸(6)的一端,齒輪傳動裝置(5)可以由一副圓錐齒輪組成。兩個從動軸(6)的另一端,露出“U”字形外殼(1)的部分,各裝有一塊可轉動的擋板(7)。擋板如
圖1的A向視圖所示擋板(7)在開啟時,在軸向上不突出其外殼(1)外表面,鎖閉時,在從動軸(6)帶動下,擋板向“U”字形兩臂內方向旋出。如圖2所示蝸桿的頂部可旋轉部分低于外殼(1)的外表面。操縱桿套筒(9)可以旋轉蝸桿的部分及蝸桿的端部均被設計成特殊形狀,如正五邊形,以區別于正六邊或正四邊等標準形狀。這樣,使用鉗子、扳手及管扳手等普通工具很難開啟止動鎖具,具有很好的防撬性能。
本實用新型車輛止動鎖具鎖閉時,用操縱桿套筒(9)轉動蝸桿帶動蝸輪,通過主動軸(4)將轉動力矩傳遞給齒輪傳動裝置(5),齒輪傳動裝置(5)中相互嚙合的齒輪進一步將轉動力矩傳遞給“U”字外殼(1)兩臂與主動軸(4)垂直的從動軸(6),帶動裝于從動軸(6)上伸出“U”字形外殼(1)兩臂外面的兩塊可轉動的擋板(7)向內旋轉橫起,使止動鎖具呈鎖閉狀態,進而鎖住車輪。如圖2所示底盤(2)“U”字形中部的凹下處裝有腳輪(8),止動鎖具水平放置于地面工作時,腳輪(8)不著地。使用操縱桿套筒(9)可以以腳輪(8)為支撐點將車輛止動鎖具抬離地面,并可推動鎖具至車輪下。
本實用新型車輛止動鎖具與已有技術比較,其優點為使用快捷、方便省力、有很好的機動性能;止動性能強,結構堅固、防撬性好;設計合理,不損壞車輛,已有技術中的種種不足得以克服。
權利要求1.一種車輛止動鎖具由外殼(1)、底盤(2)、蝸輪蝸桿裝置(3)、主動軸(4)、齒輪傳動裝置(5)、從動軸(6)、擋板(7)、腳輪(8)及操縱桿套筒(9)等部件組成,其特征在于整個車輛止動鎖具為一水平狀態的“U”字形狀,主動軸(4)和從動軸(6)裝于“U”字形外殼(1)的內部,蝸輪蝸桿裝置(5)裝于主動軸(4)上,齒輪傳動裝置(5)的齒輪分別裝于主動軸(4)端部和從動軸(6)端部,從動軸(6)露出“U”字形外殼(1)兩臂的部分各裝有一塊擋板(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止動鎖具,其特征在于蝸輪蝸桿裝置(5)的蝸輪裝于主動軸(4)上,從動軸(6)裝于“U”字形外殼(1)的兩臂之內,主動軸(4)的兩端和從動軸(6)的一端各裝有齒輪,齒輪互相嚙合組成齒輪傳動裝置(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止動鎖具,其特征在于蝸輪蝸桿裝置(5)的蝸桿被操縱桿套筒(9)轉動的一端,其頂部的高度低于外殼(1)外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止動鎖具,其特征在于腳輪(8)裝于底盤(2)一側的凹處,腳輪(8)的最低點高于底盤(2)的下表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交通管理部門用于對違章肇事車輛使用的車輛止動鎖具。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將“U”字形的車輛止動鎖具推至違章被扣車輛的輪下,使“U”字的兩臂分別置于車輪的前后兩側,使用特制的操縱桿套筒(9)轉動蝸輪蝸桿(3)等機構,帶動“U”字兩臂端部的兩個擋板(7)向內旋轉橫起,“U”字形鎖具鎖閉,使其被扣車輛不能移動逃逸。
文檔編號E05B65/00GK2326697SQ9722990
公開日1999年6月30日 申請日期1997年10月19日 優先權日1997年10月19日
發明者路明 申請人: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