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低溫常溫速干膩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屬于涂料領域。
目前膩子種類很多,如油漆家俱用于打底的膩子、建筑上用的膩子,雖然制作簡單,擔干燥時間較長,而且易開裂,易脫落,粘接力差。市場上常溫快速固化膩子、聚脂膩子等雖然工藝性好,但復雜且成本較高,如唐山產的路路膩子、北京產的66膩子、以及進口99日本膩子等,在暖季雖干的很快,但在冬季氣溫低時,它們就不能滿足快干的要求了,一般0℃時需2-3小時干燥。中國專利CN1063297A公開了一種雙溫快干雙組份膩子,雖然干燥時間縮短了,但應用環烷酸鋁或二甲基苯銨作為干燥劑,其干燥后的膩子過硬,不易打磨。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特別是解決氣溫較低時的速干問題,而提供一種生產工藝簡單、使用方便、涂層薄厚一次成型、干燥時間短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它由甲組份膩子基料,加配乙組份催化劑制成,甲組份膩子含有環氧丙烯酸樹脂、填料、加速劑,按配比拌勻制成。乙組份催化劑含有干燥劑、輔助劑、顏料,按配比拌勻制成。使用時按一定配比,把甲組份膩子基料和乙組份催干劑混合拌勻即可使用。
本發明的甲組份膩子基料中填料是石英粉和石膏粉的混合物;
加速劑是苯乙烯。
本發明的乙組份催干劑中干燥劑是過氧化苯甲酰;
附助劑是二丁酰;
顏料是紅、蘭、黃色顏料。
本發明甲組份膩子基料各成份配比(重量%)是環氧丙烯酸樹脂20-45%;
填料50-70%;
加速劑5-10%;
本發明乙組份催干劑各成分配比(重量%)是干燥劑25-50%;
附助劑45-70%;
顏料1-5%。
本發明的甲組份膩子基料中填料各成分的配比(重量%)是石英粉60-90% 石膏粉10-40%。
本發明的甲組份膩子基料和乙組份催干劑分別制取分別包裝,在實際使用時,甲、乙組份配比(重量份)是100∶1-7,經人工拌勻后即可使用。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和使用效果1、適用溫度范圍廣,干燥時間短,特別是在低溫和常溫時,仍實現快速干燥,一般環境溫度和干燥時間的關系是30℃5分鐘;20℃10分鐘;10℃25分鐘;0℃60分鐘;-5℃90分鐘;-10℃180分鐘;-20℃400分鐘;-25℃12小時。
2、配制工藝簡單,使用方便,涂層薄厚一次成型,干后易打磨,不開裂,不脫落,粘接力強,不與國產及進口各種油漆起反應。
3、廣泛應于車輛、船只、鑄造、輕工、金屬或非金屬的涂補、裝修、粘貼、堵漏、防滲,也可作防腐、絕緣材料。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取300克環氧丙烯酸樹脂(天津產3021)加入苯乙烯70克,石英粉500克,石膏粉130克,用人工或機械拌勻后,即制得甲組份膩子基料,單一包裝備用。
取過氧化苯甲酰435克,加入二丁酰550克,黃色染料15克,充分拌勻即制得乙組份催干劑,單一包裝備用。
使用時將甲組份膩子基料1000克,加入乙組份催干劑70克,人工拌勻后(是否拌勻可觀察黃色顏料是否均勻溶解)即可使用。一般夏天可少加催干劑,但加入量不應低于1%。
權利要求
1.一種由甲組份膩子基料,加配乙組份催干劑制成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1)甲組份膩子基料含環氧丙烯酸樹脂、填料、加速劑,按配比拌勻制成;(2)乙組份催干劑含干燥劑、附助劑、顏料,按配比拌勻制成;(3)使用時按一定配比,把甲組份與乙組份混合拌勻后即可使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甲組份膩子基料中填料(1)石英粉、(2)石膏粉;加速劑苯乙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乙組份催干劑中干燥劑過氧化苯甲酰;附助劑二丁酰;顏料紅、蘭、黃色顏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甲組份膩子基料各成份配比(重量%)是環氧丙烯酸樹脂20-45%;填料50-70%;加速劑5-1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乙組份催干劑配比(重量%)是干燥劑25-50%;附助劑45-70%;顏料1-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填料中各成份配比(重量%)是石英粉60-90% 立德粉10-4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其特征在于甲組份和乙組份在使用時配比(重量份)是100∶1-7,經人工拌勻后即可使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低溫常溫速干膩子,它由甲組分膩子基料和乙組分催干劑配制而成。其中甲組分膩子基料由環氧丙烯酸樹脂、填料和加速劑配制而成;乙組分催干劑由干燥劑、附助劑和顏料配制而成。本發明的主要特點是適用溫度范圍廣,干燥時間短,特別是在低溫和常溫下仍然能實現快速干燥,并且使用方便,干后易打磨,不開裂不脫落,粘接力強,可廣泛用于車輛、船只、鑄造、輕工、金屬和非金屬的涂補、裝修、粘貼、堵漏、防滲、防腐等。
文檔編號E06B3/56GK1090008SQ9310706
公開日1994年7月27日 申請日期1993年6月11日 優先權日1993年1月13日
發明者趙克鋒 申請人:趙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