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鎖心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鎖具,特別是涉及一種鎖心機構。
習知的裝置,是利用一個可旋轉的鎖心,可經由正確的鑰匙插入推動鎖心的銷珠,以使銷珠的分離線與鎖心及外殼筒的分離線對嚙,鎖心即可被帶動旋轉,此種習知的鎖心,可由尖物逐一剔動銷珠,以達到非法開啟的目的,因此,此種傳統的銷珠式鎖具,其安全性較低。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鎖心機構,其鑰匙與銷珠間利用齒輪及齒條成接觸,使銷珠在銷珠孔內依螺紋成升降的移動,令鎖心機構具有較佳的防盜效果,使其無法被以非法的方法盜開。
本發明的目的是由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鎖心機構,其是以內筒置入在外筒內可成定位旋轉,內筒有鑰匙槽可供鑰匙插入,其特征在于內筒另有數個銷珠孔與鑰匙槽成切向相交,銷珠孔內有螺紋,可供銷珠以螺紋旋合,銷珠另以齒輪由與鑰匙槽切向相交部位凸出在鑰匙槽,供鑰匙齒與其嚙合,利用鑰匙的插入或取出,使銷珠可被帶動旋轉,依其螺紋部位可成旋轉升降,使銷珠隱入在內筒的銷珠孔,或由一端成凸出在外筒的銷珠孔部位,鑰匙設有數個截齒條面,可以帶動與其以齒成接觸的齒輪或銷珠成轉動結構。
本發明的目的還可由以下技術方案進一步實現。前述的鎖心機構,其中所述的鎖心的銷珠孔成上、下貫通的孔,且由二個不同直徑部位組成,其較小直徑部位設有螺紋,可供銷珠嚙合,較大直徑部位可供一齒輪容入,齒輪有孔供銷珠的一較小直徑部位插入,形成二者間相互帶動的旋轉結構,且銷珠可相對于齒輪的軸孔成縱長向的軸向移動。
前述的鎖心機構,其中所述銷珠的長度與內筒的銷珠孔深度相同或略小。
前述的鎖心機構,其中所述的內筒所設的銷珠孔在鑰匙插入時,與鑰匙齒成第一個接觸的孔位,是僅容入有齒輪,使齒輪可由與鑰匙槽成切向相交部位的凸出在鑰匙槽,而該銷珠孔部位未容入有銷珠。
本發明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非常明顯的。本發明構造是以一內筒可在一個外筒內成定位旋轉,內筒與外筒有對嚙的銷珠孔,該內筒的銷珠孔有一螺紋部位,以供一設有相同螺紋的銷珠旋合,而該銷珠與一齒輪成同步旋轉,利用鑰匙設有齒條,與齒輪成嚙合,以推動齒輪轉動,則使銷珠可依螺紋成升降,使銷珠卡阻在內、外筒的分離線,或隱縮在內筒的銷珠孔,以控制鎖心是否可以轉動。籍由上述構造,本發明可有效地防止鎖具被非法盜開,具有較佳的防盜效果。因此本發明具有較佳的安全效果,確為一具有新穎性、創造性與實用性的新設計。
本發明的具體結構由以下實施例及其附圖詳細給出。
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
圖2是圖1所示實施例的組合剖視圖。
圖3是圖2的A-A剖面的剖視圖。
圖4是圖2的取出鑰匙情形圖。
圖5是圖4的B-B剖面的剖視圖。
首先請參閱圖1所示,本發明是以一個內筒1可置在一外筒2內,且以內筒1的終端邊由外筒2的一個孔伸出,供一環3結合,使內筒1可在外筒2內成定位旋轉,并利用內筒1的終端可做鎖的其他帶動作用。
內筒1有一槽11,可將外筒2的一個銷21伸入,用以限制內筒1的旋轉角度,內筒1有一鑰匙槽12,鑰匙槽12可供鑰匙4插入,并用以帶動內筒1在外筒2內轉動,內筒1本身有數個銷珠孔13,銷珠孔13為成二個不同直徑的孔,由一較小直徑的孔及一較大直徑的孔所構成,銷珠孔13上下貫穿在內筒1,且其小直徑的孔成螺紋孔,而大直徑的孔則可供一齒輪14及一套筒15置入,且較大直徑的孔與鑰匙槽12成切向相交,使齒輪14的齒位可由該切向相交部位凸出在鑰匙槽12部位,與插入的鑰匙4的齒41成嚙合結構。套筒15是用以支持齒輪14停留在內筒1的銷珠孔13內,此套筒15與齒輪14的疊置高度,與銷珠孔13較大直徑部位的深度相同或較小,使套筒15與齒輪14可容置在銷珠孔13的較大直徑部位,不會凸出妨礙到內筒1在外筒2內的旋轉。
齒輪14以一軸孔141供銷珠16插置,此孔可為方形軸孔,或其他任何非正圓的形狀,使二者可成互相帶動結構的作用,且還可以有縱長的軸向直線運動;銷珠16的螺紋部161、螺紋部161可嚙合在銷孔13的螺紋孔部位,因此,齒輪14的轉動可以使銷珠16成旋轉的升降動作,銷珠16的長度約為內筒1的銷珠孔13深度相同,因此,可利用銷珠16的轉動,使銷珠16隱入在內筒1的銷珠孔13內,或使其一端由銷珠孔13部位向外伸出。
外筒2以一內孔供內筒1置入成定位旋轉,該外筒2有孔22可供銷21釘入,銷21深入在內筒1的槽11部位,使內筒1可成定位、定角的旋轉;又外筒2另設有數個與內筒1銷珠孔13成對嚙的銷孔23,銷孔23的表面則以蓋24予以封閉,使銷珠16不會有脫落問題。
鑰匙4與內筒1的鑰匙槽12可成配合結構,其可由該鑰匙槽12部位插入,且該鑰匙4本身設有數個截齒41部位,該齒可以與置在銷珠孔13的齒輪14的齒位相嚙合,利用該鑰匙4插入在內筒1的鑰匙槽12部位(如圖2、圖3所示),以齒41來推動齒輪14旋轉,使銷珠16可成旋轉、升降,并使銷珠16剛好隱入在銷珠孔13部位,且當鑰匙4被取出時,此鑰匙4的齒41又推動齒輪14,使銷珠16轉動,則銷珠16可在銷珠孔13部位旋轉,成一端由內筒1的銷珠孔13部位向外凸出,并伸入在外筒2的銷珠孔23部位(如圖4、圖5所示),如此,內筒1就無法在外筒2內旋轉。
本發明所揭示的銷珠,是利用鑰匙以齒推動,使銷珠可成旋轉升降,因此,銷珠16與銷珠孔13的齒,就可以利用正、反向的不同,或齒數的不同,使銷珠16成不同距離、方向的升降,如此,該鑰匙的種類就有許多種不同的變化,本發明的鎖心機構,非法份子是無法以逐一剔動方式來剔動銷珠161轉動升降,因此具有極佳的安全性,又為防止第一銷珠16被誤動,如圖1所示,與鑰匙4第一個接觸的銷珠16為可以被取出結構,而成僅為齒輪14空轉的設計,如此第一銷珠16的齒輪14的剔動,僅會造成齒輪14的空轉,而第二個、第三個……等齒輪,即由于受第一個齒輪14的阻擋而無法被剔動,所以只要以正確鑰匙插入時,此第二、第三個銷珠還是可以被推動升降在正確的位置。
權利要求
1.一種鎖心機構,其特征是以內筒置入在外筒內可成定位旋轉,內筒有鑰匙槽可供鑰匙插入,該內筒另有數銷珠孔與鑰匙槽成切交,銷珠孔內有螺紋,可供梢珠以螺紋旋合,梢珠另以齒輪與鑰匙槽切交位凸出在鑰匙槽,供鑰匙的齒與的嚙合,利用鑰匙的插入或取出,使梢珠可被帶動旋轉,依其螺紋位可成旋轉升降,使梢珠隱入在內筒的銷珠孔,或由一端成凸出在外筒的梢珠孔位者。
2.一種鑰匙,其特征是設有數截齒條面,可以帶動與其以齒接觸的齒輪成轉動者。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心機構,其特征在于鎖心的梢珠孔系成上、下貫通的孔,且由二不同直徑位,其較小直徑位系設有螺紋,可供梢珠嚙合,該較大直么位系可供一齒輪容入,齒輪系有孔供梢珠之一較小徑位插入,形成二者間的相互帶動的旋轉,且梢珠可對齒輪的軸孔成縱長向的軸向移動者。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心機構,其特征在于梢珠的長度系與內筒的梢珠孔深度相同或略小者。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心機構,其特征在于其內筒所設的梢珠孔在鑰匙插入時,與鑰匙的齒成第一個接觸的孔位,系僅容入有齒輪,使齒輪可由與錢匙槽成切交位凸出在鑰匙槽,而該梢珠孔位系未容入有梢珠者。
全文摘要
一種鎖心裝置,其是以一內筒可在外筒內成定位轉動,內、外筒有對嚙的數個銷珠孔,內筒的銷珠孔有一螺紋部位,可供一設相同螺紋的銷珠容入,銷珠上有齒輪,齒輪由與鑰匙槽成切向相交部位凸出在鑰匙槽部位,利用鑰匙設有齒條部位,可帶動銷珠旋轉,以使銷珠成隱入在內筒的銷珠孔,或由一端凸出伸入在外筒的銷珠孔。
文檔編號E05B35/00GK1078287SQ93104829
公開日1993年11月10日 申請日期1993年5月7日 優先權日1992年5月7日
發明者楊承麟 申請人:楊承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