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廚具綜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
背景技術:
做飯用工具,勺子形狀,但中間有很多小孔。用來撈東西的。跟笊籬差不多。現有漏勺的表面是采用鏡面拋光工藝與磨砂相結合,手感舒適,不易打滑;優質不銹鋼,易清洗,衛生健康;空心柄設計,不易傳熱,不會燙手,在吃火鍋的時候,往往需要準備一個湯勺一個漏勺,但兩個往往會被分開導致坐在兩邊的人不能很好的分配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包括手柄,所述手柄的底端設有第一勺子頭,所述第一勺子頭上設有第一孔洞,所述第一勺子頭的下方設有第二勺子頭,所述第二勺子頭上設有第二孔洞,所述手柄上設有調節塊,所述調節塊上滑動連接有滑動塊,所述滑動塊的兩側設有限位板,所述滑動塊的底端設有第一輪齒,所述第一輪齒下嚙合有第二輪齒,所述第二輪齒遠離第一輪齒的一端連接有傳動帶,所述傳動帶的一端轉動連接有第一傳動輪,所述傳動帶遠離第一傳動輪的一端設有第二傳動輪,所述傳動帶上設有第三輪齒,所述第三輪齒嚙合有第四輪齒,所述第四輪齒遠離第三輪齒的一端連接有第二勺子頭。
優選地,所述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交錯排列。
優選地,所述調節塊采用abs塑料制成。
優選地,所述調節塊上設有防滑紋。
優選地,所述手柄、第一勺子頭和第二勺子頭均采用304不銹鋼制成。
優選地,所述手柄的頂端設有懸掛孔洞。
本發明中,此兩用漏勺可以實現兩種功能,即盛湯和撈食物,當需要盛湯的時候,將滑動塊向第一勺子頭的一端推動,隨后其下的第一輪齒帶動與之嚙合的第二輪齒運動,第二輪齒帶動傳動帶運動逆時針運動,傳動帶在第一傳動輪和第二傳動輪的限定下帶動第三輪齒向上運動,第三輪齒帶動與之嚙合的第四輪齒向上運動,第四輪齒帶動其上的第二勺子頭向上運動,隨后第一勺子頭和第二勺子頭相貼,且由于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交錯排布,因此兩孔洞均被堵住,此時可實現盛湯的功能,同理,當需要撈食物的時候反向推動滑動塊即可,滑動塊上的防滑紋可以防止手上油污多而無法滑動。本發明結構穩定,將湯勺和漏勺兩種功能合二為一,且便于切換,相比以往準備兩種勺子,此勺子只需兩個便可代替以往的四個勺子,有利于可節省就餐人員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的勺子頭剖面圖;
圖3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的整體剖面圖。
圖中:1手柄、2調節塊、3第一勺子頭、4第一孔洞、5第二勺子頭、6第二孔洞、7滑動塊、8限位板、9第一輪齒、10第二輪齒、11傳動帶、12第一傳動輪、13第二傳動輪、14第三輪齒、15第四輪齒。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分層式的兩用漏勺,包括手柄1,手柄1的底端設有第一勺子頭3,第一勺子頭3上設有第一孔洞4,第一勺子頭3的下方設有第二勺子頭5,第二勺子頭5上設有第二孔洞6,手柄1上設有調節塊2,調節塊2上滑動連接有滑動塊7,滑動塊7的兩側設有限位板8,滑動塊7的底端設有第一輪齒9,第一輪齒9下嚙合有第二輪齒10,第二輪齒10遠離第一輪齒9的一端連接有傳動帶11,傳動帶11的一端轉動連接有第一傳動輪12,傳動帶11遠離第一傳動輪12的一端設有第二傳動輪13,傳動帶11上設有第三輪齒14,第三輪齒14嚙合有第四輪齒15,第四輪齒15遠離第三輪齒14的一端連接有第二勺子頭5,第一孔洞4和第二孔洞6交錯排列,當兩個勺子頭相貼時即可堵住孔洞實現密封,調節塊2采用abs塑料制成,abs的抗沖擊性、耐熱性、耐低溫性、耐化學藥品性及電氣性能優良,調節塊2上設有防滑紋,防止手上油多而無法滑動,手柄1、第一勺子頭3和第二勺子頭5均采用304不銹鋼制成,304不銹鋼無毒且經久耐用,手柄1的頂端設有懸掛孔洞,懸掛孔洞可以掛在廚壁上。
本發明中,此兩用漏勺可以實現兩種功能,即盛湯和撈食物,當需要盛湯的時候,將滑動塊7向第一勺子頭3的一端推動,隨后其下的第一輪齒9帶動與之嚙合的第二輪齒10運動,第二輪齒10帶動傳動帶11運動逆時針運動,傳動帶11在第一傳動輪12和第二傳動輪13的限定下帶動第三輪齒14向上運動,第三輪齒14帶動與之嚙合的第四輪齒15向上運動,第四輪齒15帶動其上的第二勺子頭5向上運動,隨后第一勺子頭3和第二勺子頭5相貼,且由于第一孔洞4和第二孔洞6交錯排布,因此兩孔洞均被堵住,此時可實現盛湯的功能,同理,當需要撈食物的時候反向推動滑動塊7即可,滑動塊7上的防滑紋可以防止手上油污多而無法滑動。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