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家居生活用品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家居萬用箱,適用于家居各種小型物品的統一集中分類存儲放置。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和城鎮(zhèn)化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人住進了樓房,而高房價導致絕大多數人不得不生存于狹小的住房空間內,過著節(jié)衣縮食的生活。傳統的節(jié)約習慣和狹小的生存空間給人們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許多原本能夠廢物利用的物品,由于沒有空間存放或存放不便,不得不丟棄;一些原本能夠維修后繼續(xù)使用的物品,由于缺乏維修用品和用件,而不得不花費過多資金求助于專業(yè)維修人員,甚至是丟棄。同時,生活中大量的非日常性生活用品如備用盤子、備用杯子、榔頭、電鋸、洗滌用品、洗漱用品、多余筆具、手機備件等,由于沒有專門的存儲空間,往往雜亂放置,給使用和維護帶來了諸多不便。尤其是這些家庭用具往往沒有統一的存放用地,造成用時找不到,翻箱倒柜耗時耗力,甚至重復購買,嚴重影響人們生活和生存質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家居用萬箱,用以統一集中存放家居小型用具。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家居萬用箱,包括箱蓋、箱體和隔板,其特征在于:長方體箱體的開口部和底部的3個周邊分別設有內止口和外止口,箱蓋的一端置于開口部的內止口上,另一端放置于無止口的開口部邊沿上;隔板分為母隔板和公隔板,母隔板等間距設有卡槽,與之相匹配的公隔板均勻設有卡口,公、母隔板通過母隔板卡槽和公隔板卡口垂直交叉置于箱體的內部。
優(yōu)選的,箱體的四周邊為大倒角結構。
優(yōu)選的,箱體周壁的兩側嵌有側拉手和銘牌。
優(yōu)選的,箱蓋的表面設有上拉手。
優(yōu)選的,箱體開口部內止口上方放置有橡膠環(huán)。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及有益效果:
1、本發(fā)明采用長方體外形,四周邊大倒角結構,可置于墻角處,不過多占用住房面積,根據不同的尺寸可分為巨型、大、中、小型箱體,不同尺寸的家居萬用箱通過內嵌或垂直放置的方式組合使用;
2、本發(fā)明采用移動式隔板將箱體分隔成若干個存儲空間,便于將家居用各種小型物品的統一集中管理;
3、本發(fā)明采用套件配合形式,具有較強的密封性和防塵防水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家居萬用箱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家居萬用箱底座局部區(qū)域放大圖。
圖3為家居萬用箱開口部局部區(qū)域放大圖。
圖4為家居萬用箱內公母隔板結構示意圖。
1-底座板,2-周壁,3-內止口,4-外止口,5-母隔板,6-母隔板卡槽,7-公隔板,8-公隔板卡口,9-側拉手,10-銘牌,11-箱蓋,12-上拉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如圖所示,家居萬用箱包括箱蓋、箱體和隔板,長方體箱體的開口部和底部的3個周邊,分別設有內止口3和外止口4,箱蓋11的一端置于開口部的內止口3上,另一端放置于無止口的開口部邊沿上;隔板可區(qū)分為母隔板5和公隔板7,母隔板5等間距設有卡槽6,與之相匹配的公隔板7均勻設有卡口8,若干個公、母隔板通過母隔板卡槽6和公隔板卡口8垂直交叉置于萬用箱內部。
為防止碰傷,箱體的四周邊為r20大倒角結構。
為方便使用,箱體周壁2的兩側嵌有側拉手9和銘牌10,箱蓋11的表面設有上拉手12。
為了防潮密封,箱體開口部內止口3的上方可放置橡膠環(huán)。
家居萬用箱根據不同的尺寸可分為巨型箱、大型箱、中型箱、小型箱和微型箱五種,均為長方體結構,尺寸可以分別為1000×800×600(單位:mm,下同),500×800×300、500×400×150、250×400×75和200×200×25;除微型箱用于小型箱內疊放外,巨型箱、大、中、小型箱組合時可形成多個同等尺寸或巨型箱+2大型箱、大型箱+2中型箱、中型箱+2小型箱,或更多個臨近尺寸配合使用;組合時下層箱體無需箱蓋11。
用戶使用時,除微型箱外,可采用多個同等尺寸或一個大尺寸與2倍數的臨近尺寸的家居萬用箱組合使用,如2個巨型箱,或3個中型箱,或一個巨型箱配2個大型箱、或一個大型箱配2個中型箱、或一個中型箱配2個小型箱、或一個巨型箱配2個大型箱和4個中型箱等;配對使用時,只需要一個同類尺寸的箱蓋11或最小尺寸箱對應的箱蓋;多個微型箱可疊放于其它尺寸箱體內部由隔板分開的柵格內。
每個尺寸的家居萬用箱底座板1和內止口3、外止口4尺寸配合,如兩個同類型的箱子垂直放置時,上箱底的三個周邊的內止口3和外止口4正好與下箱開口部三邊的內止口3和外止口4邊沿重合,上箱底無內止口的一邊正好與下箱口部無內止口的一邊沿重合。
每個尺寸的家居萬用箱內均配有活動的母隔板5和公隔板7,巨型箱、大、中和小型箱內可采用多個公母隔板垂直交叉配套使用,如采用m個公隔板、n個母隔板,可將該尺寸箱內空間劃分為(m+1)×(n+1)個空間,可分別放置不同類型的家居物品。
本發(fā)明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案例僅是對本發(fā)明精神作舉例說明。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案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