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家居、辦公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
背景技術:
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用于收藏貴重、重要的物品,其一般具有多層,以對物品進行分類管理,從而方便找尋,而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一般都是不固定在墻體上的,因此,在抽拉出其中一層時,會造成使架體的重心靠前,容易造成架體的前傾,而架體的翻倒會對物品以及人體造成傷害,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上述缺陷。
根據本發明的一種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包括架體、設置在所述架體中且上下分開的多個槽部以及安裝在所述槽部中且用于收藏物品的多個收藏盒,每個槽部兩側對稱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外側設置有滑動區,所述滑動區包括外側的外滑動區、中間部位的中間滑動區以及內側的內滑動區,所述內滑動區中間部位安裝有齒輪,所述外滑動區中間部位可滑動地安裝有調節塊,所述中間滑動區的前端可滑動地安裝有帶動桿,所述帶動桿內側端面設置有與所述齒輪相嚙合的帶動齒,所述帶動桿外側端面后端與所述調節塊固定連接,每個所述收藏盒左右兩端面對稱設置有與所述凹槽相配合的抽拉條,且所述抽拉條的外側端設置有與所述齒輪相嚙合的推行齒,每個所述收藏盒的前端面固定安裝有拉件;每個槽部前部位置處的兩側端壁中安裝有上下分布的兩個鎖定銷,且所述鎖定銷的內側端設置為半球形,所述每個所述收藏盒的外側端面上位于后部位置處設置有與所述鎖定銷相配合的鎖定槽;所述收藏盒中固定安裝有十字隔板,所述十字隔板用以將所述收藏盒分隔成四個收藏區,從而方便對收藏件的分類。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推行齒后端設置有光滑部,從而所述抽拉條可在所述帶動桿以及調節塊被推動到后端時通過光滑部與所述齒輪脫離配合。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帶動桿的長度大于所述中間滑動區長度的一半,從而可使帶動齒與所述齒輪保持嚙合。
本發明的裝置中,在收藏盒被向外拉出找尋物品時,推行齒會帶動齒輪轉動,齒輪會帶動帶動桿以及調節塊向后滑動,使調節塊的重心后移,從而可減少架體的重心前傾,因此可避免側翻的風險;當收藏盒被向內推進時,推行齒會帶動齒輪轉動,齒輪會帶動帶動桿以及調節塊向前滑動,使調節塊的重心向前移至外滑動區的中間部位,從而使架體穩定,本發明裝置可對物品分類管理,使用方便,結構簡單,安全性高。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箭頭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的一種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圖1-3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
參照圖1-3,根據本發明的一種用于物品的收藏架裝置,包括架體1、設置在所述架體1中且上下分開的多個槽部以及安裝在所述槽部中且用于收藏物品的多個收藏盒2,每個槽部兩側對稱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外側設置有滑動區,所述滑動區包括外側的外滑動區5、中間部位的中間滑動區6以及內側的內滑動區7,所述內滑動區7中間部位安裝有齒輪9,所述外滑動區5中間部位可滑動地安裝有調節塊8,所述中間滑動區6的前端可滑動地安裝有帶動桿10,所述帶動桿10內側端面設置有與所述齒輪相嚙合的帶動齒,所述帶動桿10外側端面后端與所述調節塊8固定連接,每個所述收藏盒2左右兩端面對稱設置有與所述凹槽相配合的抽拉條3,且所述抽拉條3的外側端設置有與所述齒輪9相嚙合的推行齒,每個所述收藏盒2的前端面固定安裝有拉件4;每個槽部前部位置處的兩側端壁中安裝有上下分布的兩個鎖定銷15,且所述鎖定銷15的內側端設置為半球形,所述每個所述收藏盒2的外側端面上位于后部位置處設置有與所述鎖定銷15相配合的鎖定槽,從而在所述收藏盒2被拉出時,所述鎖定槽可與所述鎖定銷15配合,從而可使所述收藏盒2被拉出時保持穩定;所述收藏盒2中固定安裝有十字隔板21,所述十字隔板21用以將所述收藏盒2分隔成四個收藏區,從而方便對收藏件的分類。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推行齒后端設置有光滑部31,從而所述抽拉條3可在所述帶動桿10以及調節塊8被推動到后端時通過光滑部31與所述齒輪9脫離配合。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帶動桿10的長度大于所述中間滑動區6長度的一半,從而可使帶動齒與所述齒輪9保持嚙合。
在收藏盒被向外拉出維護時,從動齒條部會帶動齒輪轉動,齒輪會帶動帶動桿以及調節塊向后滑動,使調節塊的重心后移,從而可減少架體的重心前傾,因此可避免側翻的風險;當收藏盒被向內推進時,從動齒條部會帶動齒輪轉動,齒輪會帶動帶動桿以及調節塊向前滑動,使調節塊的重心向前移至外滑動區的中間部位,從而使架體穩定,本發明裝置可對物品分類管理,使用方便,結構簡單,安全性高。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明確,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總體精神以及構思的情形下,可以做出對于以上實施例的各種變型。其均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本發明的保護方案以本發明所附的權利要求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