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屬于建筑材料領域,包括由左側板、右側板、上橫板以及下橫板圍成的空腔,所述空腔中部設置有立柱,所述左側板和所述右側板均向上延伸且頂部設置有水平的卡條,所述左側板高度為45mm,所述右側板高度為35mm,所述上橫板上表面設置有兩個頂部為半圓形的腔體,兩個腔體分別位于沿所述立柱長度方向的兩側。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的空腔中設置有立柱,大大增加了整個鋁型材的強度,使其不易變形;兩個腔體的頂部為半圓形,減小了鋁型材與玻璃的接觸面積,相應減小了兩者之間的摩擦力,降低了兩者相對滑動產生的噪聲。
【專利說明】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領域,具體而言,涉及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強度不夠,容易變形,且與玻璃的摩擦較大,玻璃滑動時噪音較大。同時,現有的鋁型材只能用作上滑結構或者下滑結構。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以解決現有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強度不夠,容易變形,且與玻璃的摩擦較大,玻璃滑動時噪音較大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
[0005]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包括由左側板、右側板、上橫板以及下橫板圍成的空腔,空腔中部設置有立柱。左側板和右側板均向上延伸且頂部設置有水平的卡條,左側板高度為45mm,右側板高度為35mm。上橫板上表面設置有兩個頂部為半圓形的腔體,兩個腔體分別位于沿立柱長度方向的兩側。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可以同時用作上滑結構和下滑結構。兩個本鋁型材分別安裝于玻璃窗的頂部和底部,共同配合玻璃的滑動。
[0006]進一步地,左側板、右側板、上橫板以及下橫板的厚度均為0.8mm,立柱的厚度為
0.6mm。這種厚度使得整個鋁型材重量較輕的同時具有優良的力學性能,不易變形,使用壽命長。
[0007]進一步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距離為68mm,上橫板和下橫板的距離為18mm。這種尺寸使得整個鋁型材具有較高的強度。
[0008]進一步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外壁上均設置有多個凹陷。多個凹陷可以增大整個鋁型材與安裝面的摩擦力,使鋁型材的安裝更加牢靠。
[0009]進一步地,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表面設置有防腐層,以防止鋁型材生銹,增長其使用壽命。
[0010]進一步地,防腐層包括由內到外依次設置的環氧樹脂層、玻璃纖維層以及面漆層。環氧樹脂層和玻璃纖維層物化性質非常穩定,使得整個鋁型材的表面具有優良的耐磨耐腐蝕性能。
[0011]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的空腔中設置有立柱,大大增加了整個鋁型材的強度,使其不易變形;兩個腔體的頂部為半圓形,減小了鋁型材與玻璃的接觸面積,相應減小了兩者之間的摩擦力,降低了兩者相對滑動產生的噪聲。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的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子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0014]參閱圖1,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包括由左側板100、右側板200、上橫板300以及下橫板400圍成的空腔,空腔中部設置有立柱500。左側板100和右側板200均向上延伸且頂部設置有水平的卡條,左側板100高度為45mm,右側板200高度為35mm。上橫板300上表面設置有兩個頂部為半圓形的腔體600,兩個腔體600分別位于沿立柱500長度方向的兩側。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可以同時用作上滑結構和下滑結構。兩個本鋁型材分別安裝于玻璃窗的頂部和底部,共同配合玻璃的滑動。
[0015]左側板100、右側板200、上橫板300以及下橫板400的厚度均為0.8mm,立柱500的厚度為0.6mm。這種厚度使得整個鋁型材重量較輕的同時具有優良的力學性能,不易變形,使用壽命長。
[0016]左側板100和右側板200的距離為68_,上橫板300和下橫板400的距離為18_。這種尺寸使得整個鋁型材具有較高的強度。
[0017]左側板100和右側板200的外壁上均設置有多個凹陷。多個凹陷可以增大整個鋁型材與安裝面的摩擦力,使鋁型材的安裝更加牢靠。
[0018]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表面由內到外依次設置有環氧樹脂層、玻璃纖維層以及面漆層。環氧樹脂層和玻璃纖維層物化性質非常穩定,使得整個鋁型材的表面具有優良的耐磨耐腐蝕性能,延長鋁型材的使用壽命。
[0019]本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的空腔中設置有立柱500,大大增加了整個鋁型材的強度,使其不易變形;兩個腔體600的頂部為半圓形,減小了鋁型材與玻璃的接觸面積,相應減小了兩者之間的摩擦力,降低了兩者相對滑動產生的噪聲。
[002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左側板、右側板、上橫板以及下橫板圍成的空腔,所述空腔中部設置有立柱,所述左側板和所述右側板均向上延伸且頂部設置有水平的卡條,所述左側板高度為45mm,所述右側板高度為35mm,所述上橫板上表面設置有兩個頂部為半圓形的腔體,兩個腔體分別位于沿所述立柱長度方向的兩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板、右側板、上橫板以及下橫板的厚度均為0.8mm,所述立柱的厚度為0.6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板和所述右側板的距離為68mm,所述上橫板和所述下橫板的距離為18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板和所述右側板的外壁上均設置有多個凹陷。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表面設置有防腐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上下滑動結構的鋁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層包括由內到外依次設置的環氧樹脂層、玻璃纖維層以及面漆層。
【文檔編號】E06B3/44GK203978179SQ201420440856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6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6日
【發明者】劉元鑫, 鄭顯惠 申請人:重慶天彩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