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包括內膽以及包裹在所述內膽外層的外包,內膽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15~85重量份,錫催化劑0.1~0.3重量份,胺催化劑0.1~0.3重量份,水0.8~6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5~2重量份;外包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25~80重量份,錫催化劑0.1~0.5重量份,胺催化劑0.1~0.6重量份,水0.2~3.5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3~3重量份。本發明具有制作工藝簡單、外形易控、生產效率高的特點,同時成本低,使用壽命長,并且重量輕,活中使用十分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常用的海綿按結構分為高密度海綿、中密度海綿、低密度海綿三種。其中高密度的海綿,孔多,很飽滿,具有較好的透氣性及彈性;海綿制品已經在人們生活中逐漸普及,其中有海綿制作的座椅、沙發、床墊等家居物品。
[0003]而目前海綿凳、海綿沙發的制作主要是在一基體之外包覆海綿層,再在海綿層之外包覆表面材料形成。由于海綿具有彈性,在包覆于基體上時必須借助多個緊固點(如緊固釘等),才可以制成所需的形狀,并且需由人工操作制備,因此在制作過程中不僅存在一定的難度,并且制作效率低;依目前二次包覆的制備方式,產品形狀的統一性較難保障?’另外,如若緊固釘脫落,此海綿層即會從基體上脫離,令產品外形發生變化。另外,基于上述問題又研發了一種一體成型的海綿沙發或者海綿凳,此種設計的海綿沙發或海綿凳重量大,生活中使用起來十分不便,同時還存在成本高、彈性記憶差等問題。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其具有制作工藝簡單、外形易控、生產效率高的特點,同時成本低,使用壽命長,并且重量輕,活中使用十分方便。
[0005]本發明是這樣實現上述技術問題的:
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所述海綿沙發、海綿凳包括一內膽以及包裹在所述內膽外層的外包,所述內膽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15~85重量份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80-140重量份,錫催化劑0.1~0.3重量份,胺催化劑0.1~0.3重量份,水0.8~6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5^2重量份;
所述外包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25~80重量份,錫催化劑0.f 0.5重量份,胺催化劑0.廣0.6重量份,水0.2^3.5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3^3重量份。
[0006]進一步地,所述內膽的發泡密度為l(T35kg/m3。
[0007]進一步地,所述外包的發泡密度為35~60 kg/m3。
[0008]進一步地,所述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
[0009]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本發明的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因此,本發明的海綿沙發、海綿凳具有制作工藝簡單、外形易控、生產效率高的特點;本發明的內膽與外包的組分簡單易得,同時售價低,能夠大大降低材料成本低;本發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因此內膽與外包結合牢固,不易松脫,保證產品使用壽命;本發明內膽的發泡密度為l(T35kg/m3、外包的發泡密度為35飛O kg/m3,以及內膽、外包所采用的組分,能夠大大降低重量,生活中使用十分方便,同時透氣性能好、彈性記憶能力強。
【具體實施方式】
[0010]本發明涉及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所述海綿沙發、海綿凳包括一內膽以及包裹在所述內膽外層的外包,所述內膽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15~85重量份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80-140重量份,錫催化劑0.1~0.3重量份,胺催化劑0.1~0.3重量份,水0.8飛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5^2重量份;
所述外包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25~80重量份,錫催化劑0.f 0.5重量份,胺催化劑0.廣0.6重量份,水0.2^3.5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3^3重量份。
[0011]所述內膽的發泡密度為l(T35kg/m3 ;所述外包的發泡密度為35~60 kg/m3。所述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
[0012]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說明。
[0013] 實施例1
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內膽組分如下: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TDI) 63重量份,錫催化劑0.15重量份,胺催化劑0.2重量份,水3.5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1.5重量份;
外包組分如下: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 )55重量份,錫催化劑0.1重量份,胺催化劑0.35重量份,水3.2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1.2重量份。
[0014]所述內膽的發泡密度為18kg/m3 ;所述外包的發泡密度為40kg/m3。所述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
[0015]實施例2
聚氨酯發泡海綿凳:內膽組分如下: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 105重量份,錫催化劑0.18重量份,胺催化劑0.25重量份,水3.5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1.5重量份;
外包組分如下: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TDI) 45重量份,錫催化劑0.16重量份,胺催化劑0.23重量份,水2.6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1.2重量份。
[0016]所述內膽的發泡密度為18kg/m3 ;所述外包的發泡密度為40kg/m3。所述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
[0017]本發明的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因此,本發明的海綿沙發、海綿凳具有制作工藝簡單、外形易控、生產效率高的特點;本發明的內膽與外包的組分簡單易得,同時售價低,能夠大大降低材料成本低;本發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因此內膽與外包結合牢固,不易松脫,保證產品使用壽命;本發明內膽的發泡密度為l(T35kg/m3、外包的發泡密度為35飛O kg/m3,以及內膽、外包所采用的組分,能夠大大降低重量,生活中使用十分方便,同時透氣性能好、彈性記憶能力強。
[0018]雖然以上描述了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對本發明的范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發明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當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其特征在于:所述海綿沙發、海綿凳包括一內膽以及包裹在所述內膽外層的外包,所述內膽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15~85重量份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80-140重量份,錫催化劑0.1-0.3重量份,胺催化劑0.1-0.3重量份,水0.8-6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5^2重量份; 所述外包是由以下組分發泡而成:至少一種聚醚多元醇100重量份,甲苯二異氰酸酯或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25~80重量份,錫催化劑0.1- 0.5重量份,胺催化劑0.1-0.6重量份,水0.2^3.5重量份,硅油表面活性劑0.3^3重量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的發泡密度為l0-35kg/m3。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包的發泡密度為35~60 kg/m3。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聚氨酯發泡海綿沙發、海綿凳,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先在模具上發泡成型,然后在內膽上直接發泡外包。
【文檔編號】A47C17/00GK103908103SQ201410176457
【公開日】2014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9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29日
【發明者】李胤宰, 吳石艮 申請人:際諾思(廈門)輕工制品有限公司, 格聯特(廈門)休閑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