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的旅行支承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申請描述了用于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頭部的支承結構(10)。支承結構(10)包括具有頭部接合部分(30)和肩部接合部分(40)的框架(12),肩部接合部分(40)適合于將使用者頭部的負載分布在使用者的肩部上,框架(12)從頭部接合部分(30)至肩部接合部分(40)根據使用者的身體輪廓確定形狀。
【專利說明】改進的旅行支承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涉及用于在旅行時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頭部的支承結構。具體地,當睡眠并同時以相對豎直姿態就坐時,該支承結構會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的頭部。
【背景技術】
[0002]在汽車、飛機、公共汽車和火車中,使用旅行枕頭對于乘客來說司空見慣。目前市場有售四種主要類型的旅行枕頭:記憶海綿枕頭、聚苯乙烯珠填充枕頭、充氣枕頭以及羽毛或填充物填充的枕頭。
[0003]這些枕頭具有各種形式,但一般屬于以下三個種類之一:C形、O形或L形。
[0004]目前市場有售的枕頭一般不美觀并且還有其他缺點。例如,U形枕頭一般不在前面下巴下或側面支承使用者的頭部,這導致下巴向前倒并且使頸部處于不雅觀的角度,O形枕頭不能滿足不同頸部尺寸的足夠寬的范圍,充氣枕頭充氣困難并且難以堵塞緊閉,填充枕頭甚至不提供任何支承。珠填充枕頭較好,因為它們可以相當結實,但是珠填充枕頭在頸部前面的豎直位置處也缺乏支承。而且,傳統的頸部枕頭在使用中會移動,具體為遠離期望的與使用者接觸的區域移動,從而使支承性更低。
【發明內容】
[0005]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用于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頭部的支承結構,該支承結構包括:
[0006]具有頭部接合部分和肩部接合部分的框架,肩部接合部分適合于將使用者頭部的負載分布在使用者的肩部上,框架從頭部接合部分至肩部接合部分根據使用者身體的輪廓確定形狀。
[0007]例如,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方式中,具有符合使用者身體輪廓的框架的支承結構提供不引人注目且能夠通過圍巾隱藏的支承結構。
[0008]框架可具有大體上恒定的厚度。
[0009]框架可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
[0010]第一表面可以大體上為凸狀。
[0011]第二表面可以大體上為凹狀。
[0012]第一表面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為使用者接合表面。
[0013]頭部接合部分和肩部接合部分可限定第一表面。
[0014]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可基本上平行。
[0015]框架可限定連續的表面。
[0016]框架可以是薄板。
[0017]框架可以是柔性薄板。
[0018]框架可以是彈性的。
[0019]頭部接合部分和肩部接合部分可以鉸接地連接。這種布置允許該產品的扁平式包裝。
[0020]頭部接合部分可以基本上是平坦的。
[0021]替代地或另外,頭部接合部分可包括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
[0022]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可通過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進行連接。
[0023]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可在遠離每個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端部的位置處連接該肢狀部。這種布置允許肢狀部遠離連接構件延伸,從而使該裝置對于頸部長度不同的使用者都舒適。
[0024]肩部接合部分可包括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從頭部接合部分延伸。
[0025]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可通過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連接。
[0026]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可適合于跨坐使用者肩部。在本實施方式中,在使用中,一個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在使用者肩部的前方向下延伸,而另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在使用者肩部的后方向下延伸。
[0027]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可在遠離每個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端部的位置處連接該肢狀部。這種布置允許肢狀部遠離連接構件延伸,從而使該裝置對于頸部長度不同的使用者都舒適。
[0028]在具有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情況下,該支承結構還可包括將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連接至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適于跨越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之間的空隙。
[0029]在具有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情況下,該支承結構還可包括將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端部連接至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端部的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端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端部遠離頭部接合部分。在本實施方式中,在使用中,橋接裝置在肩部上方延伸以將使用者頭部的重量分布在較大的區域上。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適于跨越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之間的空隙。
[0030]該支承結構可包括適合于在使用中將該支承結構固定至使用者的錨固裝置。
[0031]該錨固裝置可適于在使用中將該支承結構固定至使用者的頸部。該錨固裝置可適于抵靠使用者頸部的壓支承結構。
[0032]該錨固裝置可限定支承結構接納部分。
[0033]該支承結構接納部分可以是袋狀部。
[0034]該錨固裝置可包括織物材料。
[0035]該錨固裝置可包括長度伸長的織物材料。該織物材料可以為圍巾。
[0036]該支承結構接納部分可位于固定裝置的第一端部。
[0037]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和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可由錨固裝置限定。
[0038]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和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可由支承結構接納部分限定。
[0039]橋接裝置可以為網狀件。
[0040]在使用中,框架可適于在使用者頭部的重量下壓縮。
[0041]在具有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和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的情況下,連接構件可以隨著框架壓縮接合。
[0042]在連接構件接合的情況下,連接構件可抵抗框架的進一步壓縮。
[0043]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支承使用者頭部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44]將具有頭部接合部分和肩部接合部分的框架接合至使用者,以使得頭部接合部分接合人的頭部并且肩部接合部分接合該使用者的肩部,框架從頭部接合部分到肩部接合部分符合使用者身體的輪廓,并且框架肩部接合部分將使用者頭部的負載分布在使用者肩部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45]以下將參照附圖描述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在附圖中:
[0046]圖1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用于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的頭部的支承結構的立體圖;
[0047]圖2是圖1的支承結構框架的部分的立體圖;
[0048]圖3是圖1的支承結構框架的俯視圖;
[0049]圖4是圖1的支承結構框架的側視圖;
[0050]圖5是圖1的支承結構框架的端視圖;
[0051]圖6包括圖6A至6D,示出了使用者使用圖1的支承結構的連續系列視圖;以及
[0052]圖7是圖6B的支承結構框架的特寫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3]首先參照圖1,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用于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的頭部(未示出)的支承結構的立體圖,該支承結構由附圖標號10整體表示。
[0054]支承結構10包括框架12以及圍巾16形式的錨固裝置14。框架12包含于位于圍巾16的第一端部20處的袋狀部18中。
[0055]以下參照圖2、圖3、圖4和圖5以及圖1的支承結構框架12的立體圖、俯視圖、側視圖更詳細地描述框架12。
[0056]框架12包括單件彈性聚合材料并限定頭部接合部分30和肩部接合部分40。如將要示出的,肩部接合部分40適于將使用者頭部的負載分布在使用者肩部上。框架12從頭部接合部分30至肩部接合部分40根據使用者身體的輪廓確定形狀。
[0057]頭部接合部分30包括弟一頭部接合肢狀部32和弟—■頭部接合肢狀部34,弟一頭部接合肢狀部32和第二頭部接合肢狀部34通過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36連接。
[0058]肩部接合部分40包括第一肩部接合肢狀部42和第二肩部接合肢狀部44,第一肩部接合肢狀部42和第二肩部接合肢狀部44通過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46連接。
[0059]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32、34分別具有頭部接合表面52、54,在使用中,頭部接合表面52、54朝向彼此傾斜以托住使用者頒部的一部分。類似地,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42、44分別具有肩部接合表面62、64,肩部接合表面62、64也朝向彼此傾斜以在使用時將使用者肩部的凸表面的兩個部分托在它們之間。
[0060]應注意的是,肢狀部32、34、42、44被確定為槳狀,它們在其自由端部處寬于其連接端部57、59、67、69,其中連接端部57、59、67、69與其各自的連接構件36、46接合。
[0061]在圖2-圖5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框架12處于未壓縮的配置。即,在這些附圖中所示的配置為“未使用”配置,框架12適于在使用者的頭部的重量下被壓縮。在該未壓縮的配置中,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36和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46在其各自的中點38、48處相接觸。這將在適當時進行討論。
[0062]在使用中,框架12被安裝至圍巾16的袋狀部18內。參照圖1,袋狀部80、82的側部在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32、34之間基本上保持恒定間隔,并且在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42,44之間基本上保持恒定間隔。圍巾表面84提供橋接裝置86來為使用者提供舒適的接觸表面。
[0063]以下將參照包括圖6A-6D的圖6描述支承結構10的操作,圖6為示出使用者100配備支承結構10的連續系列視圖。
[0064]使用者100靠著其頸部102放置圍巾20的第一端部,以使得框架頭部接合部分30抵靠在使用者頒部104的下側上,并且框架肩部接合部分40橫跨使用者的肩部106,其中,框架12包含在圍巾袋狀部18的內部。
[0065]使用者100拿圍巾的第二端部108并使其圍繞其頸部102,直至圍巾環繞其頸部102。
[0066]圍巾的第一端部20和第二端部108設置有鉤環扣件部分110、112,鉤環扣件部分110、112在一起以將支承結構固定至使用者100,從而提供適于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頭部114的結構10,從而允許使用者在豎直姿態舒適地睡眠。
[0067]參照圖7,示出了圖6B中所示的框架10的特寫圖,其中框架12被部分地壓縮,應注意的是,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36和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46為各自部分的大部分長度。這為支承結構10提供了額外的剛性,從而,在使用者100將其頭部114的重量放置在支承結構10上時,隨著使用者施加的重量增加以及連接構件36、46之間的接觸區域的尺寸增大,通過提供更大的阻力允許初始“給定”。
[0068]可對以上描述的實施方式進行各種修改和改進而不背離本發明的范圍。例如,橋接裝置可包括肢狀部的自由端部之間的彈性帶。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至少部分地支承使用者的頭部的支承結構,所述支承結構包括: 框架,具有頭部接合部分和肩部接合部分,所述肩部接合部分適于將使用者頭部的負載分布在使用者的肩部上,所述框架從所述頭部接合部分至所述肩部接合部分根據使用者的身體輪廓確定形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框架的厚度基本上恒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框架具有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表面大致為凸狀。
5.根據權利要求3或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二表面大致為凹狀。
6.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表面直接或間接地為使用者接合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3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頭部接合部分和所述肩部接合部分限定所述第一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3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大致平行。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框架限定連續表面。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框架為薄板。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框架為柔性薄板。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框架為彈性的。
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頭部接合部分大致平坦。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頭部接合部分包括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所述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通過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連接。
1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肩部接合部分包括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所述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所述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從所述頭部接合部分延伸。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所述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通過肩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連接。
18.根據權利要求16或權利要求17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所述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適于跨于使用者肩部。
19.根據權利要求14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當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支承結構時,在具有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情況下,所述支承結構還包括將所述第一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連接至所述第二頭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當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支承結構時,在具有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和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情況下,所述支承結構包括將所述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端部連接至所述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的端部的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所述第一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端部和所述第二肩部接合部分肢狀部端部遠離所述頭部接合部分。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在使用中,所述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在所述肩部上延伸以將使用者頭部的重量分布在較大的區域上。
2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支承結構包括適于在使用中將所述支承結構固定至使用者的錨固裝置。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錨固裝置適于在使用中將所述支承結構固定至使用者的頸部。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錨固裝置適于使所述支承結構壓靠在使用者頸部。
25.根據權利要求22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錨固裝置限定支承結構接納部分。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支承結構接納部分為袋狀部。
27.根據權利要求22至26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錨固裝置包括織物材料。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錨固裝置包括長度伸長的織物材料。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織物材料為圍巾。
30.根據權利要求25至29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支承結構接納部分位于所述固定裝置的第一端部。
31.根據權利要求22至30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當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支承結構時,其中,所述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和所述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通過所述錨固裝置進行限定。
32.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頭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和所述肩部接合部分橋接裝置通過所述支承結構接納部分進行限定。
33.根據權利要求31或權利要求32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橋接裝置為網。
3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在使用中,所述框架適于在使用者頭部的重量下被壓縮。
3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當根據權利要求15和17所述的支承結構時,在具有頭部接合部分連接構件和肩部接合連接構件的情況下,所述連接構件可隨著所述框架壓縮而接合。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支承結構,其中,所述連接構件接合所述框架,所述連接構件抵抗所述框架的進一步壓縮。
【文檔編號】A47C7/38GK104427912SQ201380029142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0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2日
【發明者】大衛·凱洛克, 邁克爾·克里根 申請人:酷賽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