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防盜安全裝置特別地用于瓶子,其通常固定至瓶頸。該裝置可以承載攜帶式警報器。該裝置通常包括卡扣構件,其接合瓶頸以將該裝置固定至瓶子,和阻擋結構以幫助阻擋接近卡扣構件。
【專利說明】安全裝置
[0001] 發明的背景
[0002] 1.【技術領域】
[0003] 本發明一般地涉及用于防止商品被盜的安全裝置。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一種被 配置成固定到瓶子,以防止瓶子及其內容物被盜的安全裝置。具體地,本發明的瓶子安全裝 置提供一種改進的固定機構,并且可以承載攜帶式(onboard)警報器。
[0004] 2.背景信息
[0005] 大量的瓶子安全裝置被配置為固定到瓶子以遏制瓶子及其內容物被盜。這些瓶子 安全裝置大多數都固定在瓶子的頸部,并且它們中的一些被配置成不僅防止從商店取走瓶 子,但也被配置成覆蓋瓶子的蓋子,以防止在商店內取走瓶子的內容物。大多數現代設備包 括EAS標簽,以便當潛在的竊賊企圖帶著瓶子離開商店時,在EAS標簽靠近商店內的安全系 統的門時,門警報器會啟動。然而,瓶子安全裝置迄今尚未被配置為帶有攜帶式警報器。另 夕卜,本領域一直需要新的固定機構,以幫助打擊未經授權地從瓶子移除瓶子安全裝置。本發 明解決了這些和其它問題。
【發明內容】
[0006] 本發明提供一種瓶子安全裝置,包括:底座;固定機構,其安裝在所述底座上并且 具有適于將所述裝置固定至所述瓶子的固定位置和適于允許所述設備從所述瓶子移除的 非固定位置;和攜帶式聲音警報器。
[0007]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瓶子安全裝置,包括套筒,其限定了上空腔和具有底部入口 孔的下空腔;所述下空腔適于通過所述底部入口孔容納瓶子頸部;隔板(shelf),其分隔 上、下空腔;在所述上空腔中的揚聲器;揚聲器孔,其形成為穿過所述隔板;和從所述揚聲 器到所述底部入口孔的開口聲音通道,所述底部入口孔從所述揚聲器延伸穿過所述揚聲器 孔和下空腔。
[0008] 本發明還提供了包括瓶子的組合;固定在所述瓶子的瓶子安全裝置;和由所述瓶 子安全裝置承載的聲音警報器。
[0009] 附圖的簡要說明
[0010] 說明 申請人:構思的應用原理最佳模式的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列于下面的描 述并示于附圖中,并且在所附權利要求書被特別并清楚地指出并陳述。
[0011] 圖1是本發明的瓶子安全裝置的立體圖。
[0012] 圖2示出圖2A,2B和2C相對彼此取向的示意圖。
[0013] 圖2A示出光導管、底座的頂部構件和在底座中的主構件的分解立體圖,其中警報 系統設置在該主構件的上部。
[0014] 圖2B是固定機構的各個部件的分解立體圖。
[0015] 圖2C是底座的底部構件和底座的環狀插入件的分解立體圖。
[0016] 圖3是圖1的在瓶子安全裝置的左側和右側之間中間部位的3-3線的剖視圖,示 出裝置處于非固定位置。
[0017] 圖4是圖3的4-4線的剖視圖,其在固定機構的部分向下看,進一步用虛線示出揚 聲器孔處于4-4線上方的構件中。
[0018] 圖5類似于圖3,示出插入裝置的套筒中的瓶頸,其中固定機構處于固定位置。 [0019] 圖6是沿圖5中6-6線的剖視圖。
[0020] 圖7類似于圖3,示出磁性鑰匙解鎖鎖定機構,以使固定機構從固定位置移動到非 固定位置。
[0021] 在整個附圖中,類似的數字指代類似的部件。
[0022] 發明的詳細說明
[0023] 本發明的瓶子安全裝置大致在圖1中示出。所示出的裝置1中為直立取向,并且 具有頂部2、底部4、前部6、后部8、左側10和右側12。裝置1包括通常為剛性的塑料材料 制成的剛性底座14,并包括套筒16,該套筒限定了裝置的前部,和殼體18,該殼體的前部被 剛性地固定到套筒16的后部并且由此向后延伸至該裝置的后部。如圖3所示,套筒16限 定容納瓶頸的套筒空腔或內腔室20,該套筒空腔或內腔室20在其頂部封閉,在其底部4具 有底部入口孔22。空腔20被配置為經由底部入口孔22在其中容納示出為直立取向的瓶子 26的瓶頸24 (圖5)。瓶頸24通常包括狹窄的頸部28,環狀的肩部或凸緣30,其從頸部28 的頂部徑向向外延伸,和封閉件32,例如螺旋蓋,軟木等用于封閉瓶子以保留其內容物。
[0024] 主要參照圖2A,2B和2C,裝置1包括底座的剛性主構件34、底座的剛性頂部構件 或蓋36、剛性光導管38、包括攜帶式聲音警報器的報警系統39、剛性致動構件40、剛性凸輪 構件或卡扣構件42、剛性阻擋構件44、阻擋構件彈簧46、剛性的左側和右側阻擋臂48A和 48B、剛性左,右鉸鏈銷50A和50B、左,右阻擋臂彈簧52A和52B、底座的剛性底部構件或蓋 54,和底座的環狀插入件56。主構件34、頂蓋36、致動構件40、卡扣構件42、阻擋構件44、 阻擋臂48、底蓋54和插入件56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是由剛性的塑料材料制成,而鉸鏈銷50 通常是由金屬制成。如圖1所示,頂蓋36剛性地且永久地固定到套筒16的頂部,例如通過 超聲焊接、膠水或任何其它合適的固定機構。底蓋54同樣剛性地固定且永久地固定到主構 件34的底部。
[0025] 主要參照圖2A和圖3,更詳細地描述了主構件34。主構件34包括基本上為圓柱 形的環狀側壁,并且可以是截頭圓錐體形狀,使得側壁的頂部比其底部稍窄。側壁58具有 基本為圓形的環狀頂邊緣60和作為面向下的突起(ledge)的底邊緣62(圖3),從下方觀 察,其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是半圓形的。構件34還包括橫向延伸的平坦的水平壁或隔板 64,其從下方觀察大致為圓形,并且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距離底部向上大約四分之三遠,距離 頂部60向下約四分之一遠。隔板64在其圓形的外周邊被剛性地連接到側壁58的圓形內 表面,并從側壁58的前部到后部,從左側到右側基本上連續地延伸。側壁58和隔板64在 下方限定了向下開口的且形成了大部分空腔20的下空腔66。側壁58和隔板64在其上方 限定了向上開口的空腔68,其具有由頂部60限定的頂部入口孔。隔板64從而將由側壁58 限定的空腔分隔或分離成下空腔66和上空腔68。通孔或開口 70穿過隔板64形成,鄰近 其后部,從隔板的底部延伸到其頂部。在開口 70的左側和右側是附加開口 71 (圖3,圖4), 其同樣地從隔板64的頂部延伸到其底部。開口 70和71因此形成在空腔66的頂后部和空 腔68的底后部之間延伸且連通的相應通道。開口 70和71用作揚聲器孔,同時開口 70還 有一個額外的用途,將在下面討論。側壁58限定了形成于側壁58的后部中的大致矩形的 后部通孔63,從而殼體空腔24與空腔20和66連通。通孔63的頂部鄰近隔板64的后部和 開口 70和71。通孔63的底部在側壁58的底部處或者其附近。
[0026] 構件34還包括大致橢圓形的裙部72,它剛性地固定到側壁58,鄰近其下端并且由 其徑向向外和向下延伸。裙部72包括環狀的裙部側壁74,它的前部是半圓形,后部是半圓 形,并包括將半圓部分相互連接的直的左部分和右部分。裙部72還包括平坦的裙部頂壁 76,它基本上是水平的并且在圓形內周邊處被剛性地連接到側壁58的圓形外周邊,鄰近底 部62并且由其向上間隔一小段距離。頂壁76向外延伸到剛性的大致橢圓形外周邊并且連 接到裙部側壁74的頂部,由其向下延伸。側壁58的底部的前半部分和側壁74的前半圓形 上部在其間限定了 U形的半圓形槽78,其在底部62的底部入口孔處向下開口。裙部側壁 74因此具有環狀的大致橢圓形底部80,它是從底部62向下間隔開并鄰近裝置1的底部4。
[0027] 殼體18包括左和右平坦垂直的矩形側壁82A和82B,它們的前端剛性地固定到側 壁58的后部并且由其向后延伸。殼體18還包括平坦的矩形后壁,它垂直于平行的側壁82 并且其左邊緣剛性地固定在左側壁82A的后邊緣,其右邊緣剛性地固定在右側壁82B的后 邊緣。殼體18還包括環狀的大致水平的平坦的頂壁86,它從上方觀察通常是正方形,剛性 地固定到壁82A,82B和84的頂部邊緣以及側壁58的后部。頂壁86限定正方形通孔88, 其從壁86的頂部延伸到壁86的底部,并提供在側壁58的后方并且鄰近其后部的殼體空腔 24的頂部入口孔。側壁82A和82B的底部被剛性地固定到裙部頂壁76。
[0028] 繼續參考圖2A和3,頂蓋36包括基本上平坦的水平圓形頂壁90和環狀圓筒形側 壁92,它的頂部固定至頂壁90的底部,并由此向下延伸到環狀的圓形底邊緣。頂壁90包 括沿其外周邊的環狀唇部94,它從側壁92的頂部向外徑向延伸。包括多個揚聲器通孔98 的揚聲器格柵形成在頂壁90中,從其頂部延伸至底部,由此孔100與空腔96和裝置1的外 表面連通。頂壁90進一步限定了光導管容納通孔100用于在其中容納光導管38。光導管 38由半透明或透明的材料形成,并且容納在孔100中,其頂部沿著壁90的頂面向外暴露, 其底部容納在空腔96內。如圖1和3所示,頂蓋36剛性地通過唇部94和側壁58的頂部 60之間的剛性連接剛性地固定到套筒16的頂部。側壁92略小于鄰近其頂部的側壁58,使 得側壁92被容納在上空腔68內,側壁92的圓形外表面鄰近或抵接側壁58的頂端部的圓 形內表面和側壁92的底部,鄰近隔板64或與其相接觸。隔板64因而基本上封閉空腔96 的底部入口孔,由此頂壁90、側壁92和隔板64限定在其中設置報警系統39的封閉內部腔 室。雖然該內部上腔室基本上幾乎整體上被封閉,用作揚聲器孔的開口即上揚聲器孔98和 下揚聲器孔70和71是被完全封閉的腔室的例外。
[0029] 報警系統39包括EAS標簽102、揚聲器104、電路板106、具有開關臂110的警戒開 關108,和電池112,該電池與揚聲器104、電路板106和開關108電氣連通,為所述電路板和 揚聲器提供電能。電路板106還包括燈或LED,其朝向光導管38,當燈開啟時光線閃爍并穿 過光導管。電路板還限定了一對通孔107,其分別在另一個通孔109的左側和右側。孔107 在孔71的正上方,孔109在孔70的正上方(圖4, 5)。開關臂110具有第一和第二位置,其 中電路板106的警戒電路分別開啟和關閉,從而在開啟和關閉位置中的一個是警戒位置, 而另一個是非警戒位置。報警系統因此包括攜帶式聲音警報器,其不包括EAS標簽102。上 揚聲器孔在揚聲器104上方或高于揚聲器104,而下孔70, 71在揚聲器104下方或低于揚聲 器。
[0030] 裝置1包括從揚聲器104到裝置1的外表面開口聲音通路,其中該開口聲音通路 包括揚聲器孔98,由此該開口通路從揚聲器104延伸穿過電路板上方的空間并且從其向上 穿過揚聲器孔98,這提供了通路的向上至裝置1的外部的開口的聲音出口孔。因此,當攜帶 式警報器被激活時,從揚聲器104發出的聲音沿該通路通過電路板上方的空間,并且向上 穿過在裝置1的頂部的揚聲器孔98提供的聲音出口孔,從而從揚聲器104發出的聲音被引 導向上穿過揚聲器孔98。
[0031] 裝置1還包括另一個從揚聲器104到裝置1的外部表面的開口聲音通路,其中該 第二開口通路包括向下開口的聲音出口孔,其在裝置1的底部處向下開口,從而當攜帶式 警報器被激活時,從揚聲器104發出的聲音被從裝置向下引導。更具體地,該第二開口通路 包括揚聲器孔70, 71,107和109,從而使第二開口通路從揚聲器104延伸穿過電路板上方的 空間并且由其向下穿過孔107和109,并進一步由其向下穿過揚聲器孔70和71,進一步向 下進入套筒空腔20至入口孔22。因此,該第二開口通路被配置為引導從揚聲器104發出的 聲音向下通過揚聲器孔107和109,并通過揚聲器孔70和71,并進一步向下進入套筒空腔 20,以由此向下在入口孔22傳出,其用作底部聲音出口孔,通過它,從揚聲器104發出的聲 音被向下引導到裝置1的外部。當裝置1被固定到瓶子26(圖5-6)時,第二聲音通路圍繞 瓶頸24的外表面延伸,并且還圍繞部分阻擋構件44和阻擋臂48。第二聲音出口孔可以在 每個臂48和瓶頸24之間以及每個臂48和插入件56及套筒側壁58, 232中的每個之間延 伸。
[0032] 參考圖2B和圖3,致動構件40包括下部部分114和上部部分116,其每一個從上面 看基本上為方形。上部部分116用作按鈕,從任一側及從前部和后部觀察,與下部部分114 比較而言,上部部分116通常比下部部分114更窄。構件40從下部部分114的頂部到上部 部分116的底部在方形環狀的面朝上的凸緣118處向內成臺階。下部部分114包括大致平 坦的垂直平行的前后壁120和122,和大致平坦的垂直平行的左右側壁124A和124B,它們 垂直于前壁和后壁120和122。在各個角處,側壁124A和124B的前邊緣被剛性地分別固定 到前壁120的左和右邊緣。同樣地,在各個角處,左右側壁124A和124B的后邊緣被剛性地 固定到后壁122的左和右邊緣。上部部分116同樣包括前部、后部及左側和右側平坦的垂 直側壁,該側壁被剛性地固定到凸緣118并且從凸緣118向上延伸到水平平坦的頂壁,用作 按鈕116的頂部。
[0033] 上部部分114和下部部分116的前壁、后壁和側壁限定有空腔126,其在頂部由按 鈕116的頂壁封閉,并且具有彼此連通的底部入口孔128和前部入口孔130。底部入口孔 128和前部入口孔130也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入口孔,其通常向下和向前開口。后壁132具有 底部132,其用作構件40的底部。前壁120的底部邊緣134基本上比底部132高,并限定了 前部入口孔130的頂部。左右側壁124A和124B的下部具有凸輪表面136,它沿著其前邊緣 行進,并從鄰近各側壁的底部和鄰近后壁122的底部132延伸,并且從其向前和向上與各上 端136成角度,所述各上端鄰近前壁120的底部134且與其向下間隔開。在示例性實施例 中,上部前邊緣138也定位在壁120的底部的前方。
[0034] 致動構件40還包括L形的開關接合構件140,它從其下端懸臂伸出 (cantilevered)且從其向上延伸。構件140包括水平較短腿部141,其后端被剛性地固定在 前壁120并且從其向前延伸到向前端,較長垂直腿部142,其下端剛性地固定至該向前端。 較長腿部142向上延伸到頂部末端144。腿部142由此通過空間146與前壁120的前部和 上部部分116的前壁間隔開,該空間向上以及向左側和右側開口。如圖3所示,后壁92被 容納在空間146中。同樣地,隔板64上方的壁58的后部和鄰近的頂部邊緣60被容納在空 間146中。如圖5所示的固定位置,腿部142被容納在孔70和109中并且延伸穿過孔70 和 109。
[0035] 多個單向棘齒或鎖定齒148 (圖3) -體地形成,并且從下部部分114的后壁122 向后延伸。齒148垂直地彼此間隔開且彼此相鄰。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有多個齒148,以 促進在與將裝置1與各種尺寸的瓶頸相關聯的多個位置之一鎖定致動構件40。典型地,有 至少5個或10個齒148,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至少15, 20或25個齒。
[0036] 鎖定齒148是鎖定機構的一部分,用于固定致動構件40、卡扣構件42、阻擋構件 44、臂48,在選定的已固定或固定位置的相關部件用于將裝置1固定在瓶頸,如圖5所示。 所述鎖定機構包括用于接合齒148的鎖定裝置,以選擇性地鎖定構件40。特別地,所述鎖 定機構包括平坦的垂直彈簧板150,其剛性地固定到殼體18的后壁84的前表面或內表面。 該鎖定機構還包括一對彈簧偏置尖齒152,其中的每一個分別從剛性地固定到板150的上 端懸臂伸出,并且由其向下和向前與下彎曲端154成角度,該下彎曲端更尖銳地成角度地 向前成為向前的下末端。彎曲端154被配置成容納在齒148之間的間隙內,從而接合相應 的鎖定齒148。板150和尖齒152由可磁性吸引的單片彈簧金屬形成。下末端154可在與 板150相交處通過鄰近其固定端的每個尖齒152的樞轉運動,在箭頭A所示的向前和向后 方向來回移動。尖齒152被彈簧偏壓到接合齒148的鎖定位置,可以通過設置在鄰近后壁 84的后部通常在自由端154之后的磁體移動到后方的解鎖位置。
[0037] 繼續參考圖2B和圖3,凸輪或卡扣構件42具有較低部分,它包括中心部分156和 左右翼部158A和158B,該左右翼部剛性地固定于中心部分156的左右側,并分別延伸到中 心部分156的左右側的左邊和右邊。構件42還包括頭部或卡扣構件160,它被剛性地固定 到中心部分156的頂部并且由其向前和向上延伸。左右翼部158A和158B分別延伸到左側 和右側,然后向下形成底部的末端,從而在翼部的下部和中心部分156之間限定從構件42 的前部延伸到后部的左右導槽161。槽161向下、向前和向后開口,并在頂部閉合。中心部 分156限定彈簧容納孔162,它從其前表面向后延伸到中心部分的后壁,該后壁限定面向前 的彈簧接合表面164(圖3)。頭部或卡扣構件160向上延伸,并向前到上部前末端,其用作 瓶頸接合部分,包括在卡扣構件的前部的面向前的頸部接合表面166和從該卡扣構件的前 部向后延伸的面向上的凸緣接合表面168。凸輪構件42還包括沿中心部分156和/或翼 部158的上后部形成的左右凸輪表面170A和170B。每個凸輪表面170向上和向前成角度 并且面朝上和朝后。凸輪表面170配置為滑動地接合致動構件40的相應的左右凸輪表面 136。如圖3所示,從左側或右側觀察,中心部分156具有面朝下的凸起的彎曲底表面172。 表面172大致為半圓形,使得其向前部分面向下和向前,向后部分面向下和向后。
[0038] 主要參照圖2B和圖3中,阻擋構件44包括前部段174和后部段176,該后部段剛 性地固定到前部端174的后面且由其向后延伸。構件44限定一對底槽177,該對底槽是直 的且彼此平行,并從構件44的底部的前部延伸到后部。前部段174具有朝前的瓶頸接合表 面178,其從上方觀察是凹狀彎曲的。前部段174的左右兩側限定了左右阻擋臂容納和彈簧 容納空腔180A和180B,它們沿左右兩側與表面178連通。左空腔180A向前并向左開口。 右空腔180B向前并向右開口。前部段174限定了在其左側和右側上的上下鉸鏈銷孔,從而 左孔與左空腔180A連通,右孔與空腔180B連通。孔182中容納典型的金屬鉸鏈銷50A和 50B。
[0039] 后部段176限定了向上和向后開口的中心滑動通道184,并且該中心滑動通道的 前部被前部段174包圍,底部被后部段的平坦的水平底壁包圍。后部段176進一步限定了 左右袋部186,其向上開口并且被分別定位在通道184的左右方,由從前部到后部細長的引 導件188的平行的垂直壁間隔開。滑動通道184中容納卡扣構件42的中心部分156的下 部,底表面172接合并停止在通道184的底壁的面朝上的表面上。袋部186A和186B分別 在其中容納構件42的左右翼部158A和158B的下端。構件42的導槽161在其中分別容納 引導件188。后部段176具有從上方觀察凸狀彎曲的后表面190,其與殼體18的凹狀彎曲 的向前內表面相接合。前部端174的后部限定了中心彈簧容納空腔,該空腔與通道184連 通,并且由面向后的彈簧接合表面192界定。
[0040] 壓縮彈簧46容納在通道84和彈簧容納空腔內,使得彈簧46的后端抵接表面164, 彈簧46的前端抵接表面192。彈簧46總是至少部分地壓縮以提供卡扣構件42相對于阻擋 構件向后恒定的彈簧偏壓,同樣地,提供阻擋構件44相對于卡扣構件42向前的彈簧偏壓。 每個卡扣構件42和阻擋構件44是可向前和向后彼此相對以線性的方式移動,如圖3箭頭 B所示。此外,當彈簧46未完全壓縮和/或未充分地壓縮,以允許阻擋構件44和致動構件 46緊緊地將凸輪構件42夾在它們之間時,卡扣構件42也可相對于阻擋構件44和裝置1的 其它部件樞轉,使得頭部160和其瓶子接合部分能夠有限程度地向上和向下樞轉,以及有 限程度地向前和向后樞轉,如圖3箭頭C所示。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構件42未由鉸鏈銷 樞轉地連接阻擋構件44,因而并不限定于繞單個水平的左右軸線樞轉。相反,卡扣構件42 能夠根據卡扣構件42和阻擋構件44相對于彼此和相對于底座14的相對位置繞多個平行 的水平左右軸線分別地松散地樞轉。因此,構件42在位于多個位置時可以樞轉,包括處于 解鎖位置(圖3)、在上述條件的鎖定位置(圖5)以及在它們之間的多個位置。
[0041] 卡扣構件42的樞轉運動也可以被描述為一種搖擺運動,其中面向下凸狀彎曲底 表面172可以在通道184的水平底壁的面朝上的表面上向前和向后擺動。卡扣構件42因 此能夠向前和向后來回擺動運動,擺動表面172與所述面向上的表面擺動地接合。通道184 因此也被稱為擺動通道,在其中構件42可以擺動。在卡扣構件42和阻擋構件44中的一個 相對于另一個線性向前和線性向后運動期間,表面172可滑動地接合通道184的水平底壁 的面朝上的表面。當彈簧46被完全或充分地壓縮時,阻擋構件44的前部部分174和致動 構件40的凸輪表面136牢固地將構件42夾在它們之間,使得構件42基本上是固定的,因 而無法樞轉或擺動。
[0042] 繼續參考圖2B和3,阻擋臂48具有前部194和后部196。前部194作為各個臂的 自由端或末端。每個臂48鄰近后部196限定一對鉸鏈銷孔198。每個臂48具有從鄰近前 部194延伸到鄰近后部196的大致水平朝上的頂面205。各臂48還具有同樣地從鄰近前部 194延伸到鄰近后部196的大致水平朝下的下表面207。每個臂具有外表面200和內表面 202。左臂48A的外表面200是左或朝左的表面,而其內表面202是右或朝右的表面。右臂 48B的外表面200是右或朝右的表面,而其內表面202是左或朝左的表面。在示例性實施 例中,從上方觀察,外表面200鄰近前端194是外凸弧形,并且包括從其凸狀彎曲前部延伸 至鄰近臂的后端的基本垂直部分。從上方觀察時,每個臂的前部204比它們的后部206窄。 更具體地,每個臂在向后的方向有一定斜度而逐漸地變寬。如圖4所示,臂48A和48B的后 端196被分別容納在阻擋構件44的左右腔室180A和180B內。左右鉸鏈銷50A和50B分 別穿過在左側和右側臂48A和48B中的孔198而被容納,以樞轉地將阻擋臂安裝在阻擋構 件44上,該阻擋臂從阻擋構件的前部向前延伸至其各個自由端194。臂48被分別地通過鉸 鏈銷50以懸臂的方式安裝在阻擋構件44上。
[0043] 參照圖2B所示,各扭轉彈簧52的線圈208帶有連接到線圈的相對的兩個端部并 且從其向外延伸的第一和第二桿臂210和212。當組裝時,每個扭轉彈簧52的線圈208容 納在后部部分206的上部和下部之間,第一臂210接合阻擋構件44的前部段174的朝前表 面,鄰近表面178,第二臂212接合給定的壁48的內表面202。相應的鉸鏈銷50穿過線圈 208,以將彈簧52固定位置。給定的桿臂212向外壓抵內表面202,以提供臂48的前端194 向外遠離套筒空腔20的垂直中心線CL的彈簧偏壓。因此,左臂48A的前端194被偏壓向 左側,而右臂48B的前端194被偏壓向右側,從而左右臂48的前端194被偏壓成彼此離開。
[0044] 主要參照圖2C所示,插入件56是環狀的大致橢圓形結構,由具有頂部邊緣214和 底部邊緣216的相對薄的連續壁形成。插入件56包括弧形前壁段218,弧形后壁段220和 直的左右側壁段222A和222B。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從上方觀察,前壁段218為半圓形,并包 括內表面或后滑動表面或凸輪表面224,從上方觀察,它是凹狀彎曲和半圓形的。在該示例 性實施例中,內表面224的曲率半徑大致與阻擋臂48的外表面200的凸狀彎曲的前部的曲 率半徑相同,其從前端194向后延伸至外表面200的直的部分。側壁22每個具有彼此平行 且從弧形表面224的相對彎曲端向后延伸的直的內表面226。后壁220具有向下從頂部邊 緣214部分地延伸至底部邊緣216的切口 228,由此后壁220包括中心較短后壁部230,它 比后壁段220以及前和側壁段的剩余部分短。在該固定機構的固定位置,并如圖4所示,阻 擋臂48的外表面的直部分200抵接或緊密相鄰插入件56的直的內表面,鄰近阻擋臂48的 前端194的外表面200的凸狀彎曲部分抵接或緊密相鄰插入件56的凹狀彎曲內表面224。 在非固定位置,其中致動構件40處于其完全升起的位置(圖3,圖7),阻擋構件44是在其 最后面的位置抵接殼體18的朝前表面,例如插入件56的后壁段220的前表面,其作為止擋 件,由此阻擋構件44不能向后進一步移動。在這個位置上,凸輪構件42由彈簧46向后偏 壓到它的最后面的位置。
[0045] 繼續主要參考圖2C,底部構件154包括套筒底部圓筒形側壁232,它也可以被稱為 入口孔側壁,形成套筒16的底部,從而限定了其底部入口孔。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側壁 232包括較高的前部部分234,其從上方觀察為半圓形,并具有半圓形的頂表面或面向上的 突起(ledge) 236,當組裝時(圖3),它位于側壁58的半圓形底部或突起62的正下方。側 壁232是在構件54的前部或套筒部分內,其中還包括后部或殼體部238,它包括封閉殼體 18底部的大致水平的平坦底壁240。大致橢圓形的唇部242形成圍繞整個構件54的外周 邊,并與它所被剛性固定的裙壁側壁74的底部具有相同的形狀。后部段238還包括直的 并彼此平行的左右引導壁244。壁244剛性地固定到底壁240的頂部并且由其向上延伸到 水平頂部邊緣,阻擋構件44可滑動地設置在該水平頂部邊緣上,以便在其上向前和向后滑 動。更具體地,滑動壁244分別被容納在槽177內,由此在構件44向前和向后移動期間,壁 244的頂部滑動地接合槽,以使得引導壁244和槽177確保構件44的線性滑動運動。如圖 3所示,插入件56的前壁段218的弧形后表面,套筒側壁58的向下突起62和底部側壁段 232的向上突起236限定了弧形滑動通道246,其從側面看(圖3)是水平的,從上方看(圖 4)是半圓形的。
[0046] 現在主要參照圖5-7描述裝置1的操作。當裝置1是在圖3的非固定或釋放位置 時,瓶頸24被插入空腔20,使得凸緣30比卡扣構件42的上前部168更高。然后,用戶手 動地接合并且對按鈕施加向下的力來按壓致動構件40,迫使構件40相對于底座14垂直向 下(如圖箭頭D)。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致動構件40以線性的,非樞轉的方式移動。構件 40的開關接合構件140由此也向下移動,因此其腿部142向下在孔70內運動,并從開關臂 110脫離,被彈簧偏壓以從其非警戒位置(圖3)移動到其警戒位置(圖5)(圖5中的箭頭 E),從而攜帶式警報器從非警戒狀態變為警戒狀態。當發生此從非警戒狀態到警戒狀態的 變化時,報警系統39的燈(通常是LED)開啟并且通過光導管38發光,提供裝置1處于警 戒狀態的外部可見的并且通常為閃爍的信號。在構件40向下的初始移動期間,攜帶式警報 器處于警戒狀態。隨著用戶繼續進一步向下按壓按鈕116,腿部142可以從上空腔68經由 開口 70被完全移除而進入到下空腔66。隨著致動構件40向下移動,鎖定尖齒152的自由 彎曲端154向前方和后方移動(圖5中箭頭A),同時各個齒148將它們向后推動,齒之間的 凹槽允許向前偏壓的端部154以交替的方式向前運動。一旦致動構件40向下移動足以達 到其鎖定位置(根據瓶頸的尺寸而變化),從而使固定機構的所有構件從各自的非固定位 置或基準位置移動到各自的固定位置,每個鎖定尖齒152的端部154在鎖定機構的鎖定位 置接合相應的鎖定齒148,以將致動構件40和所有其它固定構件鎖定在固定位置。
[0047] 此外,致動構件40的向下運動導致凸輪構件42、阻擋構件44、彈簧46、阻擋臂48、 鉸鏈銷50和彈簧52的大致水平向前運動(圖5中的箭頭F),其作為整體單元一起向前運 動基本上垂直于致動構件40的運動。更具體地,凸輪表面136在操作構件40向下運動期 間滑動地接合凸輪表面170以將此向下運動轉換為凸輪構件42和前述的其它部件的向前 運動。凸輪構件42的向前運動經由彈簧46被轉換到阻擋構件44。在凸輪構件42向前移 動期間,頸部接合表面166從不與頸部28接觸的位置移動到與頸部28接觸的位置,此時表 面166沿著頸部28的外表面向上滑動,使凸輪部件42的上前部(圖5中箭頭G)向后和向 上樞轉,同時凸輪部件42的下部分響應于凸輪表面136和170之間接合的迫使繼續向前運 動。最終,卡扣構件42向前移動足夠遠以達到固定位置,其中在瓶頸24被牢固地夾在側壁 58的面向后方的前部內表面與卡扣構件42的頸部接合部分之間,從而防止從套筒空腔20 移除瓶頸或者從瓶頸移除裝置1。
[0048] 此外,響應于致動構件40從非固定位置向固定位置的向下運動,阻擋構件44的向 前運動導致頸部接合表面178從不與頸部28接觸的位置(圖3,圖7)移動到與其接觸的 位置(圖5)。隨著附加的力向下施加到構件40的按鈕116上,接合彈簧46的凸輪構件42 的下端部繼續向前移動,從而壓縮接合表面164和192之間的彈簧46,直到瓶頸28被夾持 在阻擋構件44的表面178和套筒16的前部向后內表面之間,從而阻擋構件44停止向前移 動。在固定位置,阻擋構件44保持在卡扣構件42的正下方并且填充鄰近底部入口孔22和 瓶頸部分28后部的大部分空腔20。在固定位置,如果有足夠的向后的力施加到構件44以 克服大部分壓縮彈簧46的彈簧偏壓,阻擋構件44或者相對于底座14和裝置1的其它部件 固定,或者以有限的程度向后滑動。
[0049] 此外,參照上述的箭頭F所示,各個部件的向前移動包括阻擋臂48A和48B。臂48 的向前移動導致其分別繞鉸鏈銷50的樞轉運動(圖6中的箭頭H)。更具體地,前端194朝 向彼此樞轉。因此,左臂48A的前端194向右樞轉,同時右臂48B的前端194向左樞轉。更 具體地,這是通過臂48和滑動表面224之間的滑動凸輪接合所引起的。在各個部件的向前 移動期間,每個阻擋臂48在鄰近其前端194處可滑動地接合表面224,其用作引起上述的臂 48樞轉運動的凸輪表面或將臂48的向前運動轉變為如上所述的臂48的樞轉運動。在整個 樞轉運動中,滑動地接合滑動表面224的前端194或臂48的滑動表面保持與中心線CL的 距離不變,因為表面224是繞中心線CL同心的。然而,每個臂48從其樞軸銷50延伸到其 前端194或其滑動表面的部分朝向中心線CL移動,同時臂48在臂48向前運動期間進行樞 轉。
[0050] 在圖5和6所示的固定和鎖定位置,表面166和168從而分別接合頸部28和凸緣 30的面朝下的部分,以將裝置1固定在瓶子上,由此在沒有適當的鑰匙或沒有破壞裝置1或 瓶子26的情況下,裝置1不能從瓶頸移除。在固定和鎖定位置中,表面178通常接合該部 分28,并且臂48的內表面202在其相對的兩側(圖6)接觸或緊密鄰近頸部28的外表面。 在固定和鎖定位置時,外表面200 (除其沿滑動面224滑動的滑動表面)不與彎曲表面224 和插入件56的直的表面226接觸,每個臂48的很大部分是在套筒空腔20內,并且每個外 表面200的直部分可以徑向向內與套筒底部側壁232的圓形內表面間隔開(即,比所述圓 形內表面更靠近中心線CL)。在固定位置,阻擋構件44和阻擋臂48幫助阻止經由入口孔 22接近卡扣構件42,從而使潛在的竊賊更難以通過入口孔22向上將螺絲刀或其它物體插 入空腔20,以破壞卡扣構件42,從安全位置損壞或移除它。
[0051] 在固定位置(以及在非固定位置),每個臂48的頂部表面與突起62相接觸或與其 緊密相鄰,底部邊緣207與突起236緊密相鄰或者相接觸。因此,在固定位置,由于在臂48 上的向上的力,尤其是相鄰的突起194被突起62所抵接,突起62使之更難以破壞或折斷臂 48,因此由于頂部邊緣205與突起62的抵接,突起62有效地不允許外端194的任何向上的 運動,或者只允許非常小程度的外端194的向上運動。同樣地,施加到臂48特別是鄰近其 端部194的向下的力由底部邊緣207和突起236之間的接合所抵抗,由此突起236同樣地 不允許外端194向下的運動或僅允許少量的運動。每個臂48的上下邊緣205,207在固定 和非固定位置之間運動期間可以分別滑動地接合突起62和236。
[0052] 當授權用戶希望從一個給定的瓶頸24移除安全裝置1時,磁性鑰匙250被抵靠或 者鄰近殼體18的后壁84的后表面,如圖7所示。更具體地說,鑰匙250通常包括一對磁體, 其正對準尖齒152的后端154以磁性向后吸引端部154 (箭頭I)脫離齒148,從而解鎖鎖定 機構。一旦處于解鎖位置時,鎖定機構自動地從圖5和6的固定位置移動到圖7所示的非 固定位置,因而使裝置1的各種部件與裝置1從非固定位置到固定位置相關聯的所有的運 動反向。從固定到非固定位置的該自動移動被阻擋臂彈簧52的彈簧偏壓所驅動,其中每一 個阻擋臂彈簧在各個阻擋臂48上施加力使其遠離中心線CL,并且使前端194彼此離開(圖 6中箭頭Η的相反方向)。彈簧52的這種彈力從而迫使臂的滑動面48鄰近前端194,以沿 插入件56的凸輪表面224向外和向后滑動,從而將臂48的樞轉運動轉換成固定機構的各 種部件包括卡扣構件42、阻擋構件44、彈簧46、阻擋臂48、銷50和彈簧52的向后移動(在 圖7中的箭頭J)。如圖7所示,該向后運動通過凸輪表面170與凸輪表面136的接合轉換 成操作構件40 (箭頭K)向上運動到它的最高或完全升起的基準位置,從而使臂142接合并 壓下開關臂110 (箭頭L),以將攜帶式警報器從警戒狀態移動到非警戒狀態。構件40的向 上運動通過突起118與用作止擋件的頂壁86的底表面的接合所停止。
[0053] 裝置1通常用作包括在商店等內的安全門的安全系統的一部分。EAS標簽102被配 置為當裝置1/EAS標簽與安全門的適當的傳感器達到預定的距離內(通常為幾英尺)時, 通過安全門被感測。此外,該攜帶式警報器包括攜帶式傳感器,其通常在裝置1處于距安全 門一定類似的預定距離內時進行感測。因此,當竊賊攜帶其上固定有處于警戒狀態的裝置 1的瓶子26在該預定的距離內時,傳感器產生信號以引起攜帶式警報器的揚聲器發出響亮 的引人注意的聲音。報警聲向外從裝置1的相對的兩側經由聲音出口孔98和聲音出口孔 22以相反的方向被向外引導。當瓶子26和裝置1處于其直立位置時,報警聲由此經由開口 98被向上引導并且經由開口 22被向下引導。裝置1在不同方向引導或發出報警聲的構造 使得竊賊更難以通過用手覆蓋一個或多個聲音出口孔來抑制報警聲。因此,在基本上不同 的區域提供聲音出口孔需要小偷用例如一只手覆蓋一個聲音出口孔(或一套)和另一只手 覆蓋另一個聲音出口孔(或一套)。此外,覆蓋底部開口 22足以顯著抑制報警聲,這本身就 是困難的。
[0054] 類似裝置1的安全裝置可以形成為不帶有攜帶式警報器,因此也就沒有形成在其 中設置攜帶式警報器的上空腔的結構(例如壁64)。這樣的設備通常會保留EAS標簽,它可 被定位在不同的位置。此外,這樣的設備可以被形成為使得頂蓋或構件與主構件被模制為 單件。
[0055] 在前面的描述中,為了簡潔,清晰和理解使用了某些術語。因為這些術語是用于 描述的目的并且旨在進行寬泛地解釋,不存在超出現有技術要求之外所隱含的不必要的限 制。
[0056] 此外,本發明的描述和說明是示例,本發明并不限于所示出或所描述的具體細節。
【權利要求】
1. 一種瓶子安全裝置,包括: 底座; 固定機構,其安裝在所述底座上并且具有適于將所述裝置固定至所述瓶子的固定位置 和適于允許所述裝置被從所述瓶子移除的非固定位置;以及 攜帶式聲音報警器。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所述底座的外部表面; 在所述底座的所述外部表面上的向下開口的第一聲音出口孔; 第一開口聲音通路,其從所述警報器延伸至所述第一聲音出口孔,其中所述警報器在 被激活時發出聲音,該聲音被通過所述第一聲音出口孔向下引導。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在所述底座的所述外部表面上的向上開口的第二聲音出口孔; 第二開口聲音通路,其從所述警報器延伸至所述第二聲音出口孔,其中所述警報器在 被激活時發出聲音,該聲音被通過所述第二聲音出口孔向下引導。
4.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底座限定有具有底部入口孔的空 腔,從而所述空腔適于容納瓶頸穿過所述底部入口孔;以及 所述底部入口孔限定有所述第一聲音出口孔。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底座限定有具有底部入口孔的底座 空腔,從而所述空腔適于容納瓶頸穿過所述底部入口孔;以及 所述底座限定從所述警報器至所述底部入口孔的開口聲音通路,從而所述底部入口孔 用作聲音出口孔,所述揚聲器在激活時發出聲音穿過所述聲音出口孔。
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何一個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在所述警報器上方的所述底座的壁; 形成在所述壁中的揚聲器孔;和 從所述警報器至所述揚聲器孔的開口聲音通路。
7.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包括: 隔板,其將所述底座空腔分隔成上空腔和適于通過所述底部入口孔容納所述瓶頸的下 空腔; 在所述上空腔中的所述警報器的揚聲器;和 穿過所述隔板形成的揚聲器孔; 其中所述開口聲音通路從所述揚聲器穿過所述揚聲器孔和下空腔延伸至所述底部入 口孔。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致動構件,其被所述底座承載用于致動所述固定機構;和 所述致動構件的一部分延伸穿過所述隔板中的所述揚聲器孔;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所述底座的外部表面; 在所述底座的所述外部表面上的第一聲音出口孔,其在第一方向開口; 第一開口聲音通路,其從所述警報器延伸至所述第一聲音出口孔; 在所述底座的所述外部表面上的第二聲音出口孔,其在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 向開口;和 第二開口聲音通路,其從所述警報器延伸至所述第二聲音出口孔,其中所述警報器在 被激活時發出聲音,該聲音被引導在所述第一方向通過所述第一聲音出口孔,在所述第二 方向通過所述第二聲音出口孔。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底座具有相對的第一側和第二側; 所述第一聲音出口孔鄰近所述第一側;和 所述第二聲音出口孔鄰近所述第二側。
11. 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底座限定具有底部入口孔的底座 空腔,以便所述空腔適于容納瓶頸穿過所述底部入口孔;和所述底部入口孔限定所述第一 聲音出口孔或所述第二聲音出口孔。
1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由所述底座承載的致動構件; 其中所述警報器具有警戒狀態和非警戒狀態;和 所述固定機構從所述非固定位置移動到所述固定位置,響應于所述致動構件的移動, 所述警報器從所述非警戒狀態變化到所述警戒狀態。
13.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警戒開關;和 所述致動構件的開關接合臂,其接合所述開關以使所述開關在所述警戒位置和非警戒 位置之間移動。
14. 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套筒側壁,其限定適于容納所述瓶子的瓶頸的套筒空腔; 殼體,其固定至所述側壁并且由其向外延伸,并且限定有殼體空腔; 開口,其穿過所述側壁形成,提供所述套筒空腔和所述殼體空腔之間的連通;和 所述開關接合臂的一部分,其從所述殼體空腔穿過所述開口延伸入所述套筒空腔。
15. 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開關接合臂是L形,并且包括延伸 穿過所述開口的第一腿部和接合所述警戒開關的第二腿部。
16.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在所述第二腿部和所述致動構件的第一部分之間的所述側壁的一部分。
17.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在所述殼體空腔內側的所述致動構件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致動構件的所述第一部分 在所述殼體的外側。
18. 根據權利要求14-17中任何一個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隔板,其固定至所述側壁并且將所述套筒空腔分隔成上空腔和下空腔;和 形成在所述隔板中的通孔; 所述開關接合臂經由所述通孔從所述下空腔延伸至所述上空腔。
19.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在所述上空腔中的電路板;和 在所述電路板中形成的通孔; 其中所述開關接合臂設置在所述通孔中。
20. 根據權利要求12-19中任何一個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固定機構在所述 固定位置接合所述瓶子的凸緣。
21. 根據權利要求1-3和9-13中任何一個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所述底座的套筒,其限定具有底部入口孔的空腔;所述空腔適于容納瓶頸穿過所述底 部入口孔; 所述底座的殼體,其固定至所述套筒并且從其向后延伸; 瓶頸接合構件,其安裝在所述殼體內并且能夠向前移動到接合位置和向后移動到脫離 位置;在該接合位置,所述瓶頸接合構件適于接合所述瓶頸;在該脫離位置,所述瓶頸接合 構件適于從所述瓶頸脫離。
22.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阻擋構件,其可移動地安裝在所述底座上,并且在所述瓶頸接合構件的下方以幫助阻 擋在所述接合位置從下方接近所述瓶頸接合構件。
23.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還包括: 彈簧,其接觸所述瓶頸接合構件。
24. 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瓶子安全裝置,其中所述彈簧從所述瓶頸接合構件向后延 伸。
25. -種瓶子安全裝置,包括: 套筒,其限定上空腔和具有底部入口孔的下空腔;所述下空腔適于容納瓶頸穿過所述 底部入口孔; 隔板,其分隔所述上空腔和所述下空腔; 在所述上空腔中的揚聲器; 穿過所述隔板形成的揚聲器孔;和 從所述揚聲器到所述底部入口孔的開口聲音通路,其從所述揚聲器延伸穿過所述揚聲 器孔和下空腔。
26. -種組合,包括: 瓶子; 固定至所述瓶子的瓶子安全裝置;和 由所述瓶子安全裝置承載的聲音警報器。
【文檔編號】E05B73/00GK104105835SQ201380008806
【公開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2月14日
【發明者】張寧生, 布賴恩·V·康蒂 申請人:關卡系統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