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家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家居物品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家具。
背景技術:
現在,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很多人購買房屋的使用面積越來越小,這就要求家具占用較小的空間。為了節省空間,使得房屋空間能夠得到充分的運用,當前人們已經采用了一些方法。第一種方法是根據房屋的使用面積相應的將家具做小,以減少家具占用的房屋使·用面積;但是這種被做小的家具往往影響家具的使用功能,無法滿足用戶的使用需求。第二個方法就是使用折疊式家具,例如折疊椅、折疊床、折疊桌以及折疊柜等。折疊式家具有使用狀態和折疊狀態兩種狀態。在使用的時候,可以將折疊的家具打開,家具處于使用狀態,此時,家具具有相應的功能,能夠滿足用戶的使用需要;在不使用的時候,使家具保持折疊狀態,家具不具有相應的功能,家具占用空間較小,便于儲存,以節省空間。折疊式家具在使用狀態可以滿足使用需求,在折疊狀態下占用空間較小;但在折疊狀態下,仍然會占用一定的房屋的使用面積,影響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第三種方法是將某兩種家具結合在一起形成多功能家具。如現有的一種將床與桌子結合在一起使用的家具,其結構為雙層,上層為床,下層為桌子;床的功能和桌子功能可以分別實現;這種方法可以充分利用房屋高度方向上的空間,在滿足使用需要的同時,減小占用房屋的使用面積,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但這種方式更適合年青人使用,不適合老年人、兒童或普通家居生活使用,使得這種家具很難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因此,如何在滿足使用需求的同時,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是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出了一種家具,該家具能夠在滿足使用需求的同時,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家具,包括固定基礎、桌本體、床板、連桿機構和支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形成的四個鉸接點為一個四連桿機構的四個鉸接點;所述床板與所述固定基礎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所述家具有兩種狀態在第一狀態下,所述床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上方;在第二狀態下,所述床板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優選地,所述桌本體還包括第三連桿;所述第三連桿的一端與所述桌本體的桌板固定,且其延伸方向與所述桌板的延展平面垂直;所述第一連桿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桌板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支桿和第四支桿,所述第三支桿的一端與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的另一端與第四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四支桿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的另一端鉸接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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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第一支桿與所述第三支桿平行;所述第二支桿與所述第四支桿平行;所述四連桿機構為平行四邊形四連桿機構。優選地,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還形成連桿支承面;在第二狀態下,所述第四支桿支承在所述連桿支承面上。優選地,所述家具還包括氣動支撐桿;所述氣動支撐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桿或第二連桿鉸接相連。優選地,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所述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背板的一壁面形成桌本體定位體和床板定位體,所述桌本體定位體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所述床板定位體與所述床板轉動連接。優選地,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和固定在背板側邊的側板;所述背板和側板的延展平面均與水平面垂直;所述側板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且與所述床板轉動連接。優選地,所述家具還包括連接臺板,所述連接臺板的下壁面與背板的上側面及側板的上側面貼合固定。優選地,所述家具還包括有加強構件,所述加強構件的一部分與所述背板固定,另一部分與所述側板固定。優選地,所述背板為金屬材料板、有機材料板或無機非金屬材料板。優選地,所述床板的一壁面上還設置有床墊。本發明提供的家具,包括固定基礎、桌本體、床板、連桿機構和支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形成的四個鉸接點為一個四連桿機構的四個;通過連桿機構將桌本體和固定基礎連接起來,第一連桿、第二連桿、固定基礎以及桌本體形成了四連桿機構;其中固定基礎為四連桿機構中的機架;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二連桿為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架桿,所述桌本體為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桿;從而使得桌本體能夠在第一連桿以及第二連桿的帶動下,繞著第一連桿以及第二連桿與固定基礎的鉸接軸在一定角度內轉動。所述床板與所述固定基礎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從而使得家具具有兩種狀態一種狀態下,所述床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上方;此時,床板處于使用狀態,桌本體處于非使用狀態。在另一種狀態下,所述床板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此時,床板處于非使用狀態,桌本體處于使用狀態。進而在兩種狀態下,使得床板與桌本體,分別起到了床與桌子的作用,卻只占用了一個家具的空間,進而可以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在兩種狀態下,桌本體和床板分別為使用狀態,且兩種狀態轉換方便,可以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一個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圖I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所提供的家具在第一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所提供的家具在第二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所提供的家具在第一狀態下的結構實意圖;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所提供的家具在第二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三所提供的家具在第一種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6是本發明實施例三所提供的家具在第二種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種家具,包括固定基礎、桌本體、床板、連桿機構和支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形成的四個鉸接點為一個四連桿機構的四個鉸接點;所述床板與所述固定基礎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所述豕具有兩種狀態在第一狀態下,所述床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上方;在第二狀態下,所述床板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本發明提供的家具,包括固定基礎、桌本體、床板、連桿機構和支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形成的四個鉸接點為一個四連桿機構的四個;通過連桿機構將桌本體和固定基礎連接起來,第一連桿、第二連桿、固定基礎以及桌本體形成了四連桿機構;其中固定基礎為四連桿機構中的機架;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二連桿為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架桿,所述桌本體為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桿;從而使得桌本體能夠在第一連桿以及第二連桿的帶動下,繞著第一連桿以及第二連桿與固定基礎的鉸接軸在一定角度內轉動。所述床板與所述固定基礎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從而使得家具具有兩種狀態一種狀態下,所述床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上方;此時,床板處于使用狀態,桌本體處于非使用狀態。在另一種狀態下,所述床板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此時,床板處于非使用狀態,桌本體處于使用狀態。進而在兩種狀態下,使得床板與桌本體,分別起到了床與桌子的作用,卻只占用了一個家具的空間,進而可以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在兩種狀態下,桌本體和床板分別為使用狀態,兩種狀態轉換方便,可以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在本發明提供的家具中,固定基礎可以為墻面,獨立的一塊固定板或者是固定架等中的一種,其起到的作用即為桌本體與床板安裝提供支承基礎,并且使得桌本體能夠在連桿機構的帶動下上下的轉動,呈現使用和非使用的兩種狀態;桌本體在使用狀態下,第一連桿作為支撐桌本體的主要支桿,使得桌本體的桌板處于水平狀態,且桌板的高度為第一連桿與固定基礎鉸接連接位置的高度;在非使用狀態下,向著上方轉動桌本體,使得室內較·低位置的空間空置,可以使得床板進入使用狀態;床板能夠在非使用狀態下豎直放置,在使用狀態下,水平放置,用以在不使用床板的時候節省空間。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桌本體還包括第三連桿;所述第三連桿的一端與所述桌板固定,且其延伸方向與所述桌板的延展平面垂直;所述第一連桿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桌板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支桿和第四支桿,所述第三支桿的一端與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的另一端與第四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四支桿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的另一端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與所述第三支桿平行;所述第二支桿與所述第四支桿平行;所述四連桿機構為平行四邊形四連桿機構。在本實施方式中,桌本體還包括第三連桿;所述第三連桿的一端與所述桌板固定,且其延伸方向與所述桌板的延展平面垂直;且由于所述第一支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的一端與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的另一端與第四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四支桿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的另一端鉸接相連,從而使得第三連桿能夠使得桌本體的桌板在連桿機構的帶動下移動的時候一直保持水平狀態,即使得桌板的移動為平動。這樣,在桌板使用時,擱置于桌板上的物品可以不被拿下,而直接隨著桌板的向上移動而移動,方便了用戶的使用。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還形成連桿支承面;在第二狀態下,所述第四支桿支承在所述連桿支承面上。在第二狀態下,所述床板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使得當第一支桿以及第三支桿的軸線轉動到沿豎直方向的時候,第二支桿和桌主體的桌板的下側面相接觸,第三支桿支承在所述連桿支承面上,為桌板提供的更多的支撐點,使得桌板在第二狀態下更加的穩固,且不至于使得第二支桿由于在桌板上施加的壓力而損壞。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還包括氣動支撐桿;所述氣動支撐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桿或者第二連桿鉸接相連。氣動支撐桿可以將桌板停在其轉動范圍內的任意的一個高度,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對桌板的高度進行調節,方便了用戶的使用。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所述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背板的一壁面形成桌本體定位體和床板定位體,所述桌本體定位體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所述床板定位體與所述床板轉動連接。·將固定基礎設置成為一個背板,背板一壁面形成桌本體定位體和床板定位體,使得連桿機構和床板直接通過桌本體定位體和床板定位體與背板相連接,可以方便桌本體以及床板的固定,且方便家具的移動。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和固定在背板側邊的側板;所述背板和側板的延展平面均與水平面垂直;所述側板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且與所述床板轉動連接。將固定基礎設置成一個背板以及固定在背板側邊的側板,二者相結合,使得側板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且與所所述床板轉動連接,使得連桿機構和床板直接通過側板與背板相連接,可以方便桌本體以及床板的固定,且方便家具的移動。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還包括連接臺板,所述連接臺板的下壁面與背板的上側面及側板的上側面貼合固定。在家具中設置了連接臺板,連接臺板的下壁面與背板的上側面及側板的上側面貼合固定,使得固定基礎的結構更加的穩定,不會在使用的過程中,由于背板以及側板受力過大,而導致背板和側板相分離。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還包括有加強構件,所述加強構件的一部分與所述背板固定,另一部分與所述側板固定。該加強構件一般為金屬構件,加強構件的一部分與所述背板固定,另一部分與所述側板固定,使得固定基礎的結構更加的穩定,不會在使用的過程中,由于背板以及側板受力過大,而導致背板和側板相分離。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背板為金屬材料板、有機材料板或無機非金屬材料板。背板為金屬材料板、有機材料板或無機非金屬材料板,方便用戶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例如根據各種材料板的價格,牢固程度等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在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式中,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床板的一壁面上還設置有床墊。在床板的一壁面上還設置了床墊,可以使得床板的使用更加的舒適。實施例一參見圖I和圖2,本發明實施例一所提供的家具包括固定基礎I、桌本體2、床板3、連桿機構4和支承機構5。所述連桿機構4包括第一連桿6和第二連桿7,所述第一連桿6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I和桌本體2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7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I和桌本體2鉸接相連,形成的四個鉸接點為一個四連桿機構的四個鉸接點。所述床板3與所述固定基礎I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5與所述固定基礎I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所述家具有兩種狀態在第一狀態下,所述床板3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3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2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3上方;在第二狀態下,所述床板3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2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3的一側。在本實施例中,通過連桿機構將桌本體2和固定基礎I連接起來,第一連桿6、第 二連桿7、固定基礎I以及桌本體2形成了四連桿機構;其中固定基礎I為四連桿機構中的機架;所述第一連桿6與所述第二連桿7為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架桿,所述桌本體2為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桿;從而使得桌本體2能夠在第一連桿6以及第二連桿7的帶動下,繞著第一連桿6以及第二連桿7與固定基礎I的鉸接軸在一定角度內轉動。所述床板3與所述固定基礎I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5與所述固定基礎I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從而使得家具具有兩種狀態一種狀態下,所述床板3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3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2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3上方;此時,床板2處于使用狀態,桌本體2處于非使用狀態。在另一種狀態下,所述床板3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2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3的一側;此時,床板3處于非使用狀態,桌本體2處于使用狀態。進而在兩種狀態下,使得床板3與桌本體2,分別起到了床與桌子的作用,卻只占用了一個家具的空間,進而可以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在兩種狀態下,桌本體2和床板3分別為使用狀態,兩種狀態轉換方便,可以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實施例二 參見圖3和圖4,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家具,在實施例一的基礎上,所述桌本體還包括第三連桿8 ;所述第三連桿8的一端與所述桌本體2桌板固定,且其延伸方向與所述桌本體2的桌板的延展平面垂直。所述第一連桿6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一支桿9和第二支桿10,所述第一支桿9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I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9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桿10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支桿10的另一端與所述桌本體2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7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支桿11和第四支桿12,所述第三支桿11的一端與固定基礎I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11的另一端與第四支桿12的一端固定,所述第四支桿12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8的另一端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9與所述第三支桿平行11 ;所述第二支桿10與所述第四支桿12平行;所述四連桿機構為平行四邊形四連桿機構。所述支承機構5與所述固定基礎I固定,還形成連桿支承面;在第二狀態下,所述第四支桿11支承在所述連桿支承面上。還包括氣動支撐桿13 ;所述氣動支撐桿13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I鉸接相連;另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7鉸接相連。
所述固定基礎I包括一個背板14 ;所述背板14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背板14的一壁面形成桌本體定位體15和床板定位體16,所述桌本體定位體15與所述第一連桿6以及所述第二連桿7鉸接相連,所述床板定位體16與所述床板3轉動連接。在該實施例中,第三連桿8能夠使得桌本體2的桌板在連桿機構的4的帶動下移動的時候一直保持水平狀態,即使得桌板的移動為平動。這樣,在桌板使用時,擱置于桌板上的物品可以不被拿下,而直接隨著桌板的向上移動而移動。氣動支撐桿可以將桌板停在其轉動范圍內的任意的一個高度,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對桌板的高度進行調節,方便了用戶的使用。實施例三參見圖5和圖6,本發明實施例三提供的家具,在實施例二的基礎上,所述桌本體還包括第三連桿8 ;所述第三連桿8的一端與所述桌本體2桌板固定,且其延伸方向與所述桌本體2的桌板的延展平面垂直。·所述第一連桿6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一支桿9和第二支桿10,所述第一支桿9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I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9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桿10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支桿10的另一端與所述桌本體2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7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支桿11和第四支桿12,所述第三支桿11的一端與固定基礎I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11的另一端與第四支桿12的一端固定,所述第四支桿12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8的另一端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9與所述第三支桿平行11 ;所述第二支桿10與所述第四支桿12平行;所述四連桿機構為平行四邊形四連桿機構。所述支承機構5與所述固定基礎I固定,還形成連桿支承面;在第二狀態下,所述第四支桿12支承在所述連桿支承面上。還包括氣動支撐桿13 ;所述氣動支撐桿13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I鉸接相連;另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7鉸接相連。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14和固定在背板14側邊的側板17 ;所述背板14和側板17的延展平面均與水平面垂直;所述側板17與所述第一連桿6以及所述第二連桿7鉸接相連,且與所述床板3轉動連接。還包括連接臺板18,所述連接臺板18的下壁面與背板14的上側面及側板17的上側面貼合固定。所述床板3的一壁面上還設置有床墊19。在家具中設置了連接臺板18,連接臺板18的下壁面與背板14的上側面及側板17的上側面貼合固定,使得固定基礎I的結構更加的穩定,不會在使用的過程中,由于背板14以及側板17受力過大,而導致背板14和側板17相分離。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基礎、桌本體、床板、連桿機構和支承機構; 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形成的四個鉸接點為一個四連桿機構的四個鉸接點; 所述床板與所述固定基礎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形成床板支承面; 所述家具有兩種狀態在第一狀態下,所述床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所述桌本體的桌板位于所述床板上方;在第二狀態下,所述床板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桌本體的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本體還包括第三連桿;所述第三連桿的一端與所述桌本體的桌板固定,且其延伸方向與所述桌板的延展平面垂直; 所述第一連桿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所述第一支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一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二支桿的另一端與所述桌板鉸接相連; 所述第二連桿包括延伸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支桿和第四支桿,所述第三支桿的一端與固定基礎鉸接相連,所述第三支桿的另一端與第四支桿的一端固定,所述第四支桿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的另一端鉸接相連; 所述第一支桿與所述第三支桿平行;所述第二支桿與所述第四支桿平行;所述四連桿機構為平行四邊形四連桿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機構與所述固定基礎固定,還形成連桿支承面; 在第二狀態下,所述第四支桿支承在所述連桿支承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氣動支撐桿;所述氣動支撐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基礎鉸接相連;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桿或第二連桿鉸接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所述背板的延展平面與水平面垂直;所述背板的一壁面形成桌本體定位體和床板定位體,所述桌本體定位體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所述床板定位體與所述床板轉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基礎包括一個背板和固定在背板側邊的側板;所述背板和側板的延展平面均與水平面垂直;所述側板與所述第一連桿以及所述第二連桿鉸接相連,且與所述床板轉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臺板,所述連接臺板的下壁面與背板的上側面及側板的上側面貼合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加強構件,所述加強構件的一部分與所述背板固定,另一部分與所述側板固定。
9.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為金屬材料板、有機材料板或無機非金屬材料板。
10.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板的一壁面上還設置有床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家居物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家具,包括固定基礎、桌本體、床板、連桿機構和支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固定基礎和桌本體鉸接相連;所述床板與所述固定基礎轉動連接,形成的轉動軸線水平延伸;所述支承機構形成床板支承面;所述家具有兩種狀態在第一狀態下,所述床板與水平面平行,所述床板支承在所述床板支承面上;桌本體的桌板位于床板上方;在第二狀態下,所述床板與水平面垂直;桌本體的桌板與水平面平行,且位于所述床板的一側。該家具能夠在滿足使用需求的同時,提高房屋使用面積的使用效率。
文檔編號A47B83/04GK102783828SQ20121031975
公開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31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31日
發明者周澤臣 申請人:周澤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