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門未關緊的通知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關閉機動車輛上的后廂的門,并且更特別地,為車輛使用者提供了后門鎖閂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的即時通知,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在進入車輛之前就采取即時的糾正措施。
背景技術:
大多數機動車輛都具有可通過后廂門(諸如行李箱蓋、提升門、后擋板或類似的后廂門)接近或進入的后廂。后門樞轉地安裝在車身上,用于在打開和關閉位置之間搖擺運動。在關閉位置,門通過與鎖扣接合的鎖閂被鎖閉。對于車輛鎖閂(包括后門鎖閂)而言,包括旋轉的叉栓是很常見的,叉栓具有在后門打開時的非鎖閉位置,當鎖閂與鎖扣完全接合時的主要鎖閉位置,以及其中旋轉鎖閂與鎖扣接合但是沒有達到完全鎖閉的主要鎖閉狀態的次要位置。 對于車輛使用者而言,沒有施加足夠的カ以到達完全鎖閉的主要鎖閉位置就關閉后背門并不是不常見的。有時,一件行李或者貨物阻礙了后門的完全關閉運動。在這些情況中,鎖閂僅獲得了次要鎖閉狀況。因此,許多車輛都具有在儀表板上的門未關緊燈,使得當駕駛員起動汽車吋,門未關緊燈將點亮并且通知駕駛員后門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當看到門未關緊燈點亮時,駕駛員于是將離開車輛,繞走到車輛的后部,然后打開并且用更大的力重新關閉后門或者移除已經阻止后門的完全關閉運動的任何阻礙。期望的是向車輛使用者提供一種改進的通知,使得能夠為車輛使用者提供鎖閂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的即時通知,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在進入車輛之前采取即時的糾正措施。
發明內容
車輛使用者被通知以后門未關緊的狀況,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通過打開并隨后再關閉后門來采取糾正措施。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確定后門鎖閂已經接合了鎖閂鎖扣但是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操作安裝在車輛上的信號裝置,其可在使用者仍然站在后門時由使用者辨識,使得使用者將接收后門鎖閂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的即時通知,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通過打開并隨后再關閉所述門來采取即時的糾正舉措,以嘗試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位置;并且隨后,如果在提升門操作者沒有采取糾正舉措以獲得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的情況下車輛被起動,那么給儀表板上的提升門未關緊燈通電,使得車輛駕駛員在駛離之前得到通知以便采取糾正舉措。通過下文提供的詳細描述,本發明更多的應用領域將變得顯而易見。應該理解,詳細的描述和具體的實例盡管指明了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但其僅僅為了說明的目的,而不是為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從詳細的描述以及附圖能夠更全面的理解本發明。圖I是示出了本發明的通知方法的步驟的流程圖。圖2是示出了處于非鎖閉位置中的車門鎖閂的視圖。圖3是類似于圖I的視圖,只是鎖閂被示出為處于次要鎖閉位置或部分鎖閉位置。圖4是類似于圖2和圖3的視圖,只是門鎖閂被示出為處于主要完全鎖閉位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對某些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質上僅為示例性的,并且不是為了限制本發明,其應用或使用。參照圖2,鎖扣10安裝在車身上并且包括鎖扣銷12。總體以16指示的鎖閂包括 安裝在車輛的后門上的殼體18。后門可為普通乘用型車輛中的行李箱蓋、運動型多用途車輛中的提升門或艙蓋、或者輕型載貨汽車中的背門或后擋板。叉栓20通過樞軸22安裝在殼體18上,使得叉栓20能夠在圖2中示出的非鎖閉位置、圖3中示出的部分鎖閉位置或次要鎖閉位置、以及圖4示出的完全鎖閉或主要鎖閉位置之間旋轉。如在圖2中看到的那樣,叉栓由叉栓彈簧24順時針偏置。鎖定桿26通過樞軸28安裝在殼體18上。鎖定桿26具有與叉栓20接合的齒30。在圖2中,后門是打開的,并且鎖閂16遠離鎖扣10間隔開。鎖定桿26的齒30歇靠在叉栓20上,并且叉栓20處于其非鎖閉位置中。在圖3中,后門已經沿著關閉方向移動,從而叉栓20已經圍繞其樞軸22旋轉并且變成與鎖扣10的鎖扣銷12接合。叉栓20的該旋轉運動允許鎖定桿26的齒30變成與叉栓20的次要鎖閉表面34接合。因此,在圖3中,盡管后門沒有達到其完全關閉位置,但是后門也不能被再打開,直到鎖定桿26樞轉離開叉栓20時為止。鎖閂16包括解鎖機構(未示出),其可通過鑰匙、把手或螺線管操作,以樞轉鎖定桿26并且由此釋放叉栓20,使得叉栓彈簧24在順時針方向上自由樞轉叉栓20,以使叉栓20從鎖扣銷12脫離,使得后門能夠被再打開。在圖4中,后門成功地移動到完全關閉位置并且鎖扣銷12克服叉栓彈簧24的偏置引起叉栓20的進ー步旋轉,從而使得叉栓20達到其完全鎖閉位置。在圖4的完全鎖閉位置中,鎖定桿26已經旋轉成與叉栓20的主要鎖閉表面36接合。從而,后門鎖閉在其完全關閉位置中,并且鎖閂16將保持鎖閉,直到被車輛使用者解鎖時為止。如在圖2、圖3和圖4中所見,鎖閂16設有微型開關40和微型開關42,它們定位成由叉栓20操作。例如,在圖2中,鎖閂16處于非鎖閉位置中,微型開關40打開并且微型開關42打開(open)。在圖3中,叉栓20處于次要鎖閉位置中,并且微型開關40關閉而微型開關42打開。在圖4中,叉栓20處于完全鎖閉位置中,并且微型開關40關閉并且微型開關42關閉(closed)ο如在圖2、圖3和圖4中所看到的那樣,微型開關40和微型開關42連接到控制模塊46。控制模塊46從微型開關40和42接收輸入,也從其他車輛系統接收輸入,諸如車輛的點火。控制模塊46處理這些各種輸入,并且向各種車輛系統發送輸出。如在圖2中看到的那樣,控制模塊46連接到信號裝置50。信號裝置50將向正在關閉后門的車輛使用者發出聲音信號或視覺信號。例如,信號裝置50可以是車輛的尾燈或轉向信號燈52,它們能夠被站在后門處的使用者看到。或者,信號裝置50可以是車輛喇叭54。此外,如在圖2中看到的那樣,控制模塊46連接到設置在車輛的儀表板上的門未關緊燈或符號56。附圖中的圖I是流程圖,其描述了如何編程圖2的控制模塊46以便執行我們的方法,從而在后門的關閉沒有達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時向車輛使用者提供即時通知。在圖I的步驟60中,車輛使用者將關閉后門,導致鎖閂16的叉栓20撞擊鎖扣銷。取決于使用者采用多大的力,并且取決于是否有任何貨物或行李阻礙了后門,叉栓20將達到圖3的其部分鎖閉位置或圖4的完全鎖閉位置。在圖I的步驟62中,控制模塊46從微型開關40和42接收輸入并且確定鎖閂16是否已經達到圖3的完全鎖閉位置。如果鎖閂16已經達到了圖3的完全鎖閉位置,那么圖I的步驟64示出車輛使用者能夠進入車輛并且駛離。
在圖I的步驟66中,控制模塊46已經確定鎖閂16還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而是,鎖閂16保持在圖3的次要鎖閉位置或部分鎖閉位置。例如,控制模塊46可觀察到在已經離開圖2的非鎖閉位置500毫秒內叉栓20沒有達到圖4的完全鎖閉位置。因此,確定了鎖閂16沒有達到完全閉鎖位置,并且因此確定后門沒有達到其完全關閉位置,控制模塊46將立即啟用外部信號裝置50。例如,尾燈或轉向信號燈52能夠閃爍,和/或喇叭54能夠發出聲音。剛剛已經嘗試關閉后門的車輛使用者將仍然站在后門處并且將看到或聽到外部信號裝置50,并且由此將會被通知他應該打開后門并且試著再次關閉后門。在圖I的步驟68,車輛使用者或者通過打開后門并且隨后再關閉后門來采取糾正舉措,或者車輛使用者沒能采取糾正舉措。在圖I的步驟70,車輛使用者已經采取了糾正舉措,并且因此,控制模塊46將從微型開關40和微型開關42接收新的輸入,并且在步驟62做出關于鎖閂16現在是否達到了圖4的完全鎖閉位置的更新的決定。這樣,車輛使用者在站在車輛的后部時,將接收重復的通知,直到獲得鎖閉位置并且達到步驟64。在步驟64,車輛使用者進入車輛并且在完全鎖閉后門的情況下駛離。在圖I的步驟72,我們將看到駕駛員在步驟68處沒有采取糾正舉措,而是已經忽略了從外部信號裝置50發出的通知。于是,在步驟72,駕駛員已經起動發動機,圖2的門未關緊符號56將點亮,以便通知駕駛員后門未關紫。于是,在圖I的步驟74,駕駛員再次有機會通過從車輛中出來、打開后門并且隨后再關閉后門來采取糾正舉措。如果駕駛員在步驟74采取了糾正舉措,那么控制模塊46將再次從微型開關40和42接收新的輸入,并且將重復步驟62以確定鎖閂是否已經達到其完全鎖閉位置。如果在步驟74沒有采取糾正舉措,那么在圖I的步驟76,車輛使用者能夠在門未關緊燈亮著的情況下駛離。盡管優選的是后門完全鎖閉,但是后門可以通過將鎖閂16保持在圖3的部分鎖閉的次要鎖閉位置中從而被保持在部分鎖閉位置中。于是,可以看到的是,本發明通過在后門的關閉沒有完成鎖閂的完全鎖閉的情況下向車輛使用者提供即時通知來輔助車輛的使用者。在通過燈的閃爍或喇叭的發聲提供即時通知的情況下,車輛使用者有機會在他仍然緊鄰車輛的后門站立時打開并且隨后再關閉后門。對于車輛使用者而言,更方便的是立即接收到通知,而不是需要等到直至進入車輛并且起動汽車才確定是否后門已經達到其完全鎖閉位置。在一些情況中,車輛使用者可能意識不到他的喇叭發出聲音或者他的燈閃爍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中,使用者進入汽車并且隨后經由在儀表板上的后擋板未關緊符號接收到第二次通知。要理解的是,前述描述提供了如何實施后門未關緊的通知方法的ー種實例,以及能夠容易地做出對所述方法的修改。例如,盡管附圖示出了在鎖閂中的用于向控制模塊46發送輸入的兩個微型開關的實例,但是本發明能夠利用任何數量的開關或傳感器來向控制 模塊46提供輸入來加以實施。此外,外部信號裝置50能夠以閃爍或者鳴響模式操作,或者可以采用發送信號的任意模式或持續時間。例如,外部信號裝置50能夠為提供了諸如“后背門未關紫”的廣播的擴音器。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警示車輛使用者后門未關緊狀況的方法,包括 確定后門鎖閂已經接合了鎖閂鎖扣但是沒有到達完全鎖閉位置; 操作安裝在車輛上的信號裝置,所述信號裝置能夠被站在所述后門處的使用者辨識,從而使得使用者將接收所述后門鎖閂沒有到達完全鎖閉位置的即時通知,由此使得使用者能夠通過打開并隨后再關閉所述門來采取即時的糾正舉措,以嘗試所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位置; 并且隨后,如果在使用者沒有采取糾正舉措以獲得所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的情況下所述車輛被起動,那么給儀表板上的后門未關緊燈通電,從而使得車輛駕駛員在駛離之前得到通知,以便采取糾正舉措。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對所述安裝在車輛上的信號裝置的操作是至少給所述車輛的喇叭通電。·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對所述安裝在車輛上的信號裝置的操作是至少給所述車輛的后燈通電。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對所述安裝在車輛上的信號裝置的操作是給所述車輛的喇叭和后燈兩者通電。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經由對與所述后門鎖閂相關聯的開關或傳感器的監測來確定所述后門鎖閂已經接合了鎖閂鎖扣但是還沒有到達完全鎖閉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監測所述開關以確定所述鎖閂的叉栓已經從非鎖閉位置移動到次要鎖閉位置,并且在已經到達所述次要鎖閉位置的預定的時間內還沒有到達主要完全鎖閉狀況。
7.一種用于警示車輛使用者后門未關緊狀況的方法,包括 確定用于鎖閉所述后門的后門鎖閂是已經到達了完全鎖閉位置還是保持在次要部分鎖閉位置中; 如果所述后門鎖閂保持在所述次要部分鎖閉位置中,那么給車輛的喇叭通電或者給所述車輛上的后燈通電,以向站在所述后門處的使用者給出所述后門鎖閂已經保持在所述次要鎖閉位置中的即時通知,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通過打開并且隨后再關閉所述后門來采取即時的糾正舉措,以嘗試到達所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位置; 以及,如果在使用者沒有采取糾正舉措以實現所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的情況下所述車輛被起動,那么給儀表板上的后門未關緊燈通電,使得車輛駕駛員在駛離之前得到通知,以便采取糾正舉措。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經由對與所述后門鎖閂相關聯的開關或傳感器的監測來確定所述后門已經保持在所述次要部分鎖閉位置中并且沒有到達完全鎖閉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監測所述開關以確定所述鎖閂的叉栓已經從非鎖閉位置移動到次要鎖閉位置,并且在已經到達所述次要鎖閉位置預定的時間內還沒有到達主要完全鎖閉狀況。
10.一種用于警示車輛使用者后門未關緊狀況的方法,包括 提供具有用于與鎖扣銷接合的叉栓的后門鎖閂,所述后門鎖閂具有與其相關聯的開關或傳感器以感測叉栓的位置; 提供控制器,用于監測所述開關或者傳感器以確定所述叉栓已經從非鎖閉位置移動到次要部分鎖閉位置,但是還沒有在預定時間內到達完全鎖閉位置; 以及,如果所述后門鎖閂在所述預定時間內沒有到達所述完全鎖閉位置,則給車輛的喇叭通電或者給所述車輛上的后燈通電,以在所述后門操作者仍然站在所述后門處時向使用者給出即時通知,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通過打開并且隨后再關閉所述門來采取即時的糾正舉措,以嘗試到達所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位置; 以及,如果在使用者沒有采取糾正舉措以實現所述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的情況下所述 車輛被起動,那么給儀表板上的后門未關緊燈通電,使得車輛駕駛員在駛離之前得到通知,以便采取糾正舉措。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門未關緊的通知方法。具體地,通知車輛使用者后門未關緊的狀況,使得使用者能通過打開并隨后再關閉后門來采取糾正舉措。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確定后門鎖閂已經接合鎖閂鎖扣但是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操作安裝在車輛上的信號裝置,其可在使用者仍站在后門處時由該使用者辨識,使得使用者將接收到后門鎖閂沒有達到完全鎖閉位置的即時通知,由此使得使用者能通過打開并隨后再關閉所述門來采取即時的糾正舉措,以嘗試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位置;并且隨后,如果在提升門操作者沒有采取糾正舉措以獲得后門鎖閂的完全鎖閉的情況下車輛被起動,則給儀表板上的提升門未關緊燈通電,使得車輛駕駛員在駛離之前得到通知以采取糾正舉措。
文檔編號E05B65/12GK102733665SQ20121010781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3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13日
發明者A.S.伊馬姆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