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卷煙展示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卷煙展示柜。
背景技術:
卷煙展示柜用于展示銷售的香煙,展銷的香煙需要擺放整齊,給消費者以整潔美觀的感受,但現有的卷煙展示柜的放置香煙的置煙板得各置煙組為一平面,在拿去或放置香煙時很容易碰亂原本擺放整齊的香煙,影響整體的整潔美觀。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使香煙擺放整潔的卷煙展示柜。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卷煙展示柜,它包括柜體、設置在柜體下部的儲藏層、設置在儲藏層上方的陳列層,所述的陳列層包括放置香煙的置煙板,所述的置煙板包括相平行設置的多排置煙組,每個所述的置煙組包括間隔設置有寬度與若干包香煙的寬度相同的凹槽。為使展銷柜達到整齊美觀的效果,所述的凹槽等間距設置在置煙組上。進一步的,所述的凹槽的寬度為11 11. 3cm,其內放置有兩包香煙。為提高展銷柜的實用性,所述的置煙板傾斜設置,其與陳列層的底板之間形成空腔,所述的空腔內設置有用于儲藏香煙的上層抽屜。進一步地,所述的儲藏層設置有用于儲藏香煙的儲藏柜與多個下層抽屜。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在置煙組上設置放置香煙的凹槽,所述的凹槽的寬度為每包香煙的整數倍,一包或多包香煙卡設在凹槽內, 即使碰到香煙,香煙也不會發生移動,影響整體的整潔美觀。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視圖;附圖2為置煙板的立體視圖;其中;1、柜體;11、儲藏層;12、陳列層;111、儲藏柜;112、下層抽屜;121、置煙板; 122、空腔;1211、置煙組;1221、上層抽屜;12111、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具體實施例進行說明。如圖1所示,本卷煙展示柜,它包括柜體1、設置在柜體1下部的儲藏層11、設置在儲藏層11上方的陳列層12。如圖2所示,所述的陳列層12包括放置香煙的置煙板121,所述的置煙板121包括相平行設置的多排置煙組1211,每個所述的置煙組1211包括等間距設置且寬度與兩包香煙的寬度相同的凹槽12111,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的凹槽12111的寬度為11. 1cm,其內恰好放置兩包香煙,這樣放置在凹槽內的香煙便不會被隨意弄亂,影響卷煙展示柜整體的整潔美觀。利用傾斜設置的置煙板121與陳列層12的底板之間形成空腔122,在空腔122內設置有用于儲藏香煙的上層抽屜1221 ;儲藏層11設置有用于儲藏香煙的儲藏柜111與多個下層抽屜112,提高卷煙展示柜的實用性。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卷煙展示柜,它包括柜體(1)、設置在柜體(1)下部的儲藏層(11)、設置在儲藏層(11)上方的陳列層(12),所述的陳列層(12)包括放置香煙的置煙板(121),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置煙板(121)包括相平行設置的多排置煙組(1211),每個所述的置煙組(1211)包括相間隔設置且寬度與若干包香煙的寬度相同的凹槽(121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展示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槽(12111)等間距設置在置煙組(1211)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展示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槽(12111)的寬度為 11 11. 3cm,其內放置有兩包香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展示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置煙板(121)傾斜設置,其與陳列層(12)的底板之間形成空腔(122),所述的空腔(122)內設置有用于儲藏香煙的上層抽屜(122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展示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儲藏層(11)設置有用于儲藏香煙的儲藏柜(111)與多個下層抽屜(11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卷煙展示柜,它包括柜體、設置在柜體下部的儲藏層、設置在儲藏層上方的陳列層,所述的陳列層包括放置香煙的置煙板,所述的置煙板包括相平行設置的多排置煙組,每個所述的置煙組包括間隔設置有寬度與若干包香煙的寬度相同的凹槽。本實用新型在置煙組上設置放置香煙的凹槽,所述的凹槽的寬度為每包香煙的整數倍,一包或多包香煙卡設在凹槽內,即使碰到香煙,香煙也不會發生移動,影響整體的整潔美觀。
文檔編號A47F5/00GK202198219SQ201120315480
公開日2012年4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6日 優先權日2011年8月26日
發明者嚴飛, 沈楓, 高峰, 高德宏 申請人:江蘇省煙草公司蘇州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