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鉸接車門用鉸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地涉及一種具有對鉸接車門(opposing-hinged door)的車輛,且更具體地涉及所述對鉸接車門中的一個所用的鉸鏈組件。
背景技術:
車輛上的對鉸接車門包括第一車門和第二車門,且可被布置在車輛的相同側,縱向彼此鄰近。對鉸接車門中的每一個以相反的方向樞轉打開。更具體地,第一車門包括更靠近車門的第一端的前邊沿,和更靠近車輛的第二端的后邊沿。第一車門被沿第一車門的后邊沿鉸接,且沿第一樞轉方向樞轉打開,以使得第一車門的前邊沿在打開車門時遠離車輛擺動而在關閉第一車門時朝向車輛擺動。第二車門也包括更靠近車輛的第一端的前邊沿和更靠近車輛的第二端的后邊沿。第二車門沿第二車門的前邊沿鉸接,且沿第二樞轉方向樞轉,該第二樞轉方向和所述第一樞轉方向相反,以使得第二車門的后邊沿在打開第二車門時遠離車輛擺動而在關閉第二車門時朝向車輛擺動。相應地,第一車門和第二車門沿相反的方向打開和關閉。對鉸接車門可不包括設置在第一車門和第二車門之間的車身柱(body pillar), 因此限定了“連續”(即不中斷的)開口。當第一車門和第二車門之間沒有車身柱存在時, 第一車門和第二車門被布置為在密封接合部內彼此緊鄰。通常地,對鉸接車門被布置為使得更靠前的車門(即第二車門)必須在更靠后的車門(即第一車門)之前被打開,以便打開所述更靠后的車門。換句話說,打開更靠后的第一車門取決于在此前打開更靠前的第二車門。
發明內容
提供了一種車輛。車輛包括車身和第一車門。第一車門包括第一邊沿和第二邊沿。 第二邊沿和第一邊沿隔開。第一車門在關閉位置、中間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可動。車輛還包括鉸鏈組件,其可樞轉地將第一車門聯接至車身。鉸鏈組件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彎曲延伸部。鉸鏈組件還包括第一樞轉連接部和第二樞轉連接部。第一樞轉連接部可樞轉地將彎曲延伸部的第一端和車身互連。第二樞轉連接部可樞轉地將彎曲延伸部的第二端和第一車門的第二邊沿互連。在從關閉位置移入中間位置時彎曲延伸部關于第一樞轉連接部樞轉進入樞轉位置。彎曲延伸部關于第一樞轉連接部樞轉,以使第一車門的第二邊沿側向遠離車身運動,以及使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平行于車身運動。在從中間位置移入打開位置時第一車門沿第一方向關于第二樞轉連接部樞轉。第一車門關于第二樞轉連接部樞轉,以使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側向遠離車身擺動。還提供了用來可樞轉地聯接車輛的車身的第一車門的鉸鏈組件。鉸鏈組件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彎曲延伸部。第一樞轉連接部被配置為可樞轉地將彎曲延伸部的第一端和車身互連。第二樞轉連接部被配置為可樞轉地將彎曲延伸部的第二端和第一車門互連。彎曲延伸部關于第一樞轉連接部樞轉進入樞轉位置,以將第一車門側向遠離車身且平行于車身運動。第一車門沿第一方向關于第二樞轉連接部樞轉,以移入打開位置。相應地,從關閉位置移入中間位置的運動使第一車門的第二邊沿側向遠離車身運動,這同時將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沿車身的縱向軸線且平行于該縱向軸線縱軸拉動。該從關閉位置進入中間位置的運動允許了第一車門縱向遠離第二車門運動。一旦位于中間位置,則第一車門自由地旋轉進入打開位置。相應地,第一車門可獨立于第二車門打開。從下面的結合附圖對于用于執行本發明的最佳方式的詳細描述可容易地明白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以及其它特征和優點。
圖1是車輛的示意平面圖。圖2是示出了處在關閉位置的第一車門的車輛示意性部分平面圖。圖3是示出了處在中間位置的第一車門的車輛示意性部分平面圖。圖4是示出了處在打開位置的第一車門的車輛示意性部分平面圖。圖5是車輛的第一車門的示意性透視圖。圖6是車輛的鉸鏈組件的示意性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見附圖,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在若干幅視圖中表示相同的部件,車輛被總體地示出在圖1中的20處。參見圖1,車輛20包括車身22和一對對鉸接車門。車身22可包括框架和任何附連于其上的結構支撐元件,以及附連于框架上的外部板狀金屬外殼和/或車輛20的結構元件。車身20包括第一端M和第二端26。車身22的第二端沈被設置為沿車身22的縱向軸線觀與第一端M相對。如圖所示,車輛20的第一端M包括車輛20的前部。但是, 車身20的第一端M不限于車輛20的前部。如圖所示,第二端沈包括車輛20的后端。但是,車身20的第二端沈不限于車輛20的后端。縱向軸線觀在車輛20的第一端M和第二端沈之間延伸。這一對對鉸接車門包括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 被設置在車輛20的同一側,彼此相鄰,且以相反的方向彼此相離地打開,以提供連續的(即無阻礙的)進入車身20的內部車廂的開口。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為“對鉸接車門”, 這是由于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以相反的方向樞轉打開。對鉸接車門允許由車身22 限定的連續開口,而沒有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之間的中立柱(B柱B-pillar)設置。 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可獨立地打開和關閉,即,可按任意順序或同時被打開或關閉。 由于由車身22限定的開口是連續的,且在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之間沒有中立柱,所以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限定了結合部,該結合部應該被密封。如圖所示,第一車門30被設置為較第二車門32更靠近車身22的第二端沈,而第二車門32被設置為較第一車門30更靠近車身22的第一端24。但是,應被理解的是第一車門30以及第二車門32相對于車輛20的第一端M以及第二端沈的位置可和圖中所示的相反。附加地,盡管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在圖中被示出為車輛20 —側的乘客進出車門,但是應被理解的是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可被設置在車輛20的其他位置,且可包括任何種類的關閉門板,這包括但不限于貨車的尾部貨艙車門。第一車門30包括大致垂直地延伸的第一邊沿34,以及大致垂直地延伸、且和第一邊沿34隔開的第二邊沿36。第一車門30的第二邊沿36被設置為沿車身22的縱向軸線 28和第一邊沿34相對。相應地,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和第二邊沿36限定了第一車門30的前邊沿和后邊沿。如圖所示,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被設置作為較第一車門30 的第二邊沿36更靠近車身22的第一端M,而第一車門30的第二邊沿36被設置為較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更靠近車身22的第二端26。但是,應被理解的是,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和第二邊沿36的位置可與圖中所示的相反。第二車門被可樞轉地附連于車身22上。第二車門32包括第一邊沿38和第二邊沿40。第二車門32的第一邊沿38被設置為沿車身22的縱向軸線觀與第二邊沿40相對。 相應地,第二車門32的第一邊沿38和第二邊沿40限定了第二車門32的前邊沿和后邊沿。 如圖所示,第二車門32的第一邊沿38被設置為較第二車門32的第二邊沿40更靠近車身 22的第二端沈,而第二車門32的第二邊沿40被設置為較第二車門32的第一邊沿38更靠近車身22的第一端M。但是,應被理解的是,第二車門32的第一邊沿38和第二邊沿40的位置可與圖中所示的相反。參照圖2至圖4,第一車門30可在圖2所示的關閉位置、圖3所示的中間位置、以及圖4所示的打開位置之間運動。第一車門30沿第一樞轉方向42樞轉進入打開位置。第二車門32沿第二樞轉方向44樞轉打開。第二樞轉方向44和第一樞轉方向42相反。第一樞轉方向42包括逆時針方向和順時針方向的其中之一,而第二樞轉方向44包括逆時針方向和順時針方向中的另一個。在打開第一車門30時第一車門30從關閉位置,運動進入中間位置,并隨后進入打開位置。在關閉第一車門30時第一車門30從打開位置,運動進入中間位置,并隨后進入關閉位置。當第一車門30處在關閉位置時,第一車門30被設置為與車身22的縱向軸線觀大致平行。為了打開第一車門30,第一車門30從關閉位置運動進入中間位置。當第一車門30從關閉位置運動進入中間位置時,第一車門30的第二邊沿36相對于車身22的縱向軸線觀側向運動,遠離車身22進入樞轉位置。附加地,當第一車門30從關閉位置運動進入中間位置時,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與縱向軸線觀平行地運動,遠離第二車門32。樞轉位置是為了允許第一車門30樞轉打開和關閉第一車門30的第二邊沿36相對于車身22必須所在的位置,而不干擾第二車門32和/或車身22,并避免損壞任何設置在第一車門30和第二車門32之間的密封部分。為了確保第一車門30僅在鉸鏈組件處在樞轉位置時樞轉進入打開位置,第一車門30包括閉鎖機構46。閉鎖機構46被附連至第一車門30,與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 鄰近。在第一車門30處在關閉位置或中間位置、或被設置在關閉位置和中間位置之間時閉鎖機構46阻止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遠離車身22側向運動。在第一車門40從打開位置移入中間位置時,閉鎖機構46以互鎖接合的方式接合第一車門30。相應地,一旦第一車門30被移入中間位置,閉鎖機構46鎖上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并由此允許第一車門30移入關閉位置,而不側向遠離車身22擺動以及損壞第二車門32。閉鎖機構46可包括適于在關閉門板上使用、能夠阻止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遠離車身22側向運動、并可和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起在關閉位置和中間位置之間運動的任何類型、尺寸、樣式和/或配置的閉鎖件。相應地,閉鎖機構46未在此處被詳盡地描述。一旦車門30從關閉位置移入中間位置時,閉鎖機構46被脫開,以允許第一車門 30的第一邊沿34關于第二樞轉軸線70 (將在下文中被更詳盡地描述)樞轉運動并進入打開位置。當第一車門30從中間位置移入打開位置時,第一車門30關于第二樞轉軸線70樞轉,以使得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側向遠離車身22擺動。為了關閉第一車門30,上述用來打開第一車門30的步驟被反順序地執行。以這樣的方式,第一車門30可獨立于第二車門32在關閉位置、中間位置、以及打開位置之間運動。參見如5和圖6,鉸鏈組件可樞轉地將第一車門30聯接至車身22。如圖所示,兩個同樣的鉸鏈組件48可樞轉地將第一車門30聯接至車身22。應被理解的是車輛20可包括任何數量的鉸鏈組件48,所述組件可樞轉地將第一車門30聯接至車身22。鉸鏈組件包括彎曲延伸部50。彎曲延伸部50包括第一端52和第二端M。鉸鏈組件還包括第一支架 56,該第一支架被可樞轉地聯接至彎曲部分50的第一端52,以限定第一樞轉連接部58。第一樞轉連接部58可樞轉地將彎曲延伸部50的第一端52和車身22互連。第一銷60將第一支架56與彎曲延伸部50的第一端52互連。該第一銷60限定了第一樞轉軸線62,彎曲延伸部50相對于車身22繞該樞轉軸線旋轉。彎曲延伸部50在從關閉位置移入中間位置時關于第一樞轉連接部58的第一樞轉軸線62樞轉進入樞轉位置。彎曲部分50關于第一樞轉軸線62的樞轉運動使第一車門30的第二邊沿36側向遠離車身22并平行于車身22 運動。彎曲延伸部50關于第一樞轉軸線62的樞轉運動也使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平行于車身22且遠離第二車門32運動。鏈接組件還包括第二支架64,該第二支架被聯接至彎曲延伸部50的第二端54,以限定第二樞轉連接部66。第二樞轉連接部66可樞轉地將彎曲延伸部50的第二端M和第一車門30的第二端36連接在一起。第二銷68將第二支架64和彎曲延伸部50的第二端 M互連,且限定了第二樞轉軸線70。第一車門30在從中間位置移入打開位置時沿第一樞轉方向42關于第二樞轉連接部66樞轉。第一車門30關于第一樞轉軸線62的樞轉運動使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側向遠離車身22旋轉。第一樞轉軸線62平行于第二樞轉軸線70,且和第二樞轉軸線70隔開。彎曲延伸部50包括在第一樞轉軸線62和第二樞轉軸線70之間延伸的非線性形狀。彎曲延伸部50 的非線性形狀可被通常地描述為鵝頸形狀(gooseneck shape)。但是,該非線性形狀可包括任何形狀,只要能夠使彎曲延伸部50的第二端M側向遠離車身22運動且同時響應關于第一樞轉軸線62的樞轉運動使第一車門30的第一邊沿34縱向遠離第二車門32運動。鉸鏈組件還包括被聯接至第一支架56以及彎曲延伸部50的第一端52的偏壓裝置72。偏壓裝置72被配置為將彎曲延伸部50偏壓進入樞轉位置。偏壓裝置72可包括但不限于扭矩彈簧或類似物。車輛20包括致動器74,其將車身22和彎曲延伸部50互連。致動器74被配置為將彎曲延伸部50從樞轉位置移入收起位置。收起位置是車門處在關閉的位置時彎曲延伸部50的位置。相應地,致動器74將第一車門30拉入關閉位置。致動器74可被連接至閉鎖機構46,以使得致動器74僅在閉鎖機構46被接合以阻止車門的第一邊沿34遠離車身 22側向運動時將彎曲延伸部50拉入收起位置。致動器74可包括但不限于電機械設備。所述電機械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電驅動齒輪致動器74、電操控智能材料致動器74、或一些其他類似的設備。 盡管已經對執行本發明的較佳模式進行了詳盡的描述,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得知在所附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的用來實施本發明的許多替換設計和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包括車身;第一車門,其包括第一邊沿以及和所述第一邊沿隔開的第二邊沿,其中所述第一車門在關閉位置、中間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可動;和鉸鏈組件,其可樞轉地將所述第一車門聯接至所述車身,所述鉸鏈組件包括彎曲延伸部,其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樞轉連接部,其可樞轉地將所述彎曲延伸部的第一端和所述車身互連;和第二樞轉連接部,其可樞轉地將所述彎曲延伸部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一車門的第二邊沿互連;其中在從所述關閉位置移入所述中間位置時所述彎曲延伸部關于所述第一樞轉連接部樞轉進入樞轉位置,以使所述第一車門的第二邊沿側向遠離所述車身運動,以及使所述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平行于所述車身運動;禾口其中在從所述中間位置移入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第一車門沿第一方向關于所述第二樞轉連接部樞轉,以使所述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側向遠離所述車身擺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鉸鏈組件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被可樞轉地聯接至所述彎曲部分的第一端,以限定所述第一樞轉連接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鉸鏈組件包括第一銷,所述第一銷將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彎曲延伸部的第一端互連且限定第一樞轉軸線。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鉸鏈組件包括偏壓裝置,所述偏壓裝置被聯接至所述第一支架以及所述彎曲延伸部的第一端且被配置為將所述彎曲延伸部偏壓進入樞轉位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鉸接組件包括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可樞轉地被聯接至所述彎曲延伸部的所述第二端,以限定所述第二樞轉連接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鉸鏈組件包括第二銷,所述第二銷將所述第二支架和所述彎曲延伸部的第二端互連且限定第二樞轉軸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第一樞轉軸線平行于所述第二樞轉軸線,且其中所述彎曲延伸部包括在所述第一樞轉軸線和所述第二樞轉軸線之間延伸的非線性形狀。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其還包括致動器,所述致動器將所述車身和所述彎曲延伸部互連,且被配置為將所述彎曲延伸部從所述樞轉位置移入收起位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還包括閉鎖機構,該閉鎖機構與所述第一車門的所述第一邊沿鄰近且被配置為在所述第一車門處在所述關閉位置或在所述關閉位置和所述中間位置之間運動時限制所述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遠離所述車輛的側向運動,其中所述致動器在所述第一車門從所述打開位置移入所述中間位置時以互鎖接合方式接合所述第一車門。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其中在所述第一車門從所述打開位置移入所述中間位置時,所述致動器將所述彎曲延伸部從所述樞轉位置移入所述收起位置,以在閉鎖機構以互鎖接合的方式接合所述第一車門時將所述第一車門移入所述關閉位置。
全文摘要
用于一對對鉸接車門的第一車門的鉸鏈組件,其包括彎曲延伸部、將彎曲延伸部和車輛的車身互連的第一樞轉連接部,以及將彎曲延伸部和第一車門互連的第二樞轉連接部。當打開第一車門時,第一車門的第一邊沿關于第一樞轉連接部遠離車身樞轉,并將車門的第二邊沿遠離鄰近的第二車門拉動。第一車門關于第二樞轉部樞轉,以獨立于鄰近的第二車門打開第一車門。
文檔編號E05D5/02GK102383683SQ20111025634
公開日2012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1日
發明者G.B.史密斯, G.W.克拉詹克, J.L.康錢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