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把手的制作方法
把手 本發明涉及把手,例如用于窗和門的把手。這種把手一般包括在基底部分(base portion)上可旋轉的把手部分。在使用中, 基底部分附接到窗或門,且把手部分設有軸,軸穿過基底部分并進入到操作機構中,使得把手相對于基底部分的旋轉操作機構并打開或關閉窗或門。一種典型形式的把手通過圍繞軸的端部模制把手以將軸固定在把手內來制造。把手具有環繞軸的突出軸環,突出軸環穿過基底部分中的孔且然后變形以將把手部分和基底部分固定在一起,同時仍然允許把手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旋轉。這種制造方法相對昂貴,而且軸的長度在最初制造階段期間確定。本發明提供了包括把手部分、基底部分和軸的把手,把手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可旋轉,但是通過將基底部分夾在軸的突出部分和把手部分之間而被保持在抵著基底部分的合適位置。軸的突出部分可以包括環繞軸的墊圈。墊圈可以通過與軸上的肩部相接合而保持在軸上的合適位置。軸的內端優選地被緊握在把手部分內。優選地,軸的內端過盈配合在把手部分的插口內。軸部分的內端可以具有突出部,以增加軸和把手部分之間的緊握。突出部可以包括多個環形倒鉤。軸的內部可以是錐形的。錐形的角度可以為0.5°到0.75°。關于另外的實施方式的主張,軸部分的內端以及把手部分的內部部分具有相配合的平面,以降低把手部分相對于軸部分旋轉的風險。把手部分優選是由塑料材料制成的且軸優選是由金屬制成的。用于把手部分的優選材料是ABS。該ABS可以被電鍍。用于軸的優選材料是低碳鋼。基底部分可以設有覆蓋帽,例如以隱藏一個或多個固定孔。覆蓋帽也可以是由ABS制成的并且可以被電鍍。在可選擇的實施方式中,把手是鋁或鎂壓鑄件。現在將通過實施例的方法參考附圖來描述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在附圖中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把手的實施方式的分解透視圖;圖Ia是把手的軸的部分的放大詳細視圖;圖2是把手的側視圖;圖3是把手的正視圖;圖4是取自圖3的線A-A的把手剖視圖;圖4a和圖4b是圖4的剖視圖的部分的更詳細視圖;圖5是與圖3相似的視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方式把手;
圖6是在圖5的線B-B上的剖視圖;以及圖7是在圖5和圖6中示出的實施方式的軸上的透視圖。在圖1到圖4b中示出的把手的主要部件是把手部分10、基底部分11和軸12。在使用中,把手部分10必須可旋轉地安裝在基底部分11上,同時軸12穿過基底部分11從把手部分10中突出,并進入到窗或門中,以使把手部分10相對于基底部分11的旋轉引起軸 12在窗或門內的旋轉,從而操作門的機構。本發明的這種實施方式主要涉及將部件10、11和12裝配并緊固在一起的方法。把手無論如何一定包括閉鎖組件13、鎖定芯管(locking barrel) 14和覆蓋帽15。當把手在使用時,鎖定芯管14能夠操作以將把手部分10鎖定在相對于基底部分 11的合適位置,從而鎖定窗或門。部件10、11、13和15可以由塑料材料模制成。軸12和鎖定芯管14由金屬制成。把手部分10具有突出的圓形橫截面凸起部(boss) 16,凸起部16在使用中穿過閉鎖組件13以及基底部分11中的孔突出。凸起部16在基底部分11的孔內的定位引導把手部分以相對于基底部分11旋轉。金屬軸12由一段正方形橫截面金屬制造成,其被向下車削以提供圓柱形部分17, 并且圓柱形部分的端部然后進一步加工以提供環形倒鉤肋狀物18,倒鉤肋狀物18的輪廓在圖Ia中更詳細地示出。部分17的向下車削提供了正方形橫截面肩部19。如在圖4b中所最佳看到的,基底部分11中的孔20也具有肩部21。把手設有墊圈22,墊圈22具有比軸12的部分17稍微大的內直徑,使得墊圈能夠滑過軸12的部分18和17,直到墊圈達到倚靠正方形橫截面肩部19。墊圈22具有外直徑,該外直徑對于墊圈來說太大以至于不能直接穿過基底部分 11中的孔20,但是能夠配合在由肩部21提供的孔的較大直徑部分內,如在圖4b中所最佳看到的。通過使軸12穿過墊圈22、基底部分20、閉鎖子組件13中的孔并進入到凸起部16 中,關鍵部件非常簡單地固定在一起。如在圖4a中所最佳看到的,部分18的尺寸選擇成過盈配合在凸起部16內。為了幫助將部分18推入凸起部16中的插口,部分18可以設有輕微錐形的角度, 例如從0.5°到0.75°。換句話說,軸12的部分18被推入凸起部16中并且不能隨后從此處撤回。部分18 牢固地緊握在凸起部16內,且是由該過盈配合提供的緊握將部件保持在一起,同時仍然允許把手部分10相對于基底部分11旋轉,除非其通過鎖定芯管14的操作鎖定在合適位置。鎖定芯管14和閉鎖子組件13裝配在把手10內的方式在圖4的剖視圖中示出,但是將不詳細描述,因為這些部件是常見的。基底部分11中具有用于將基底部分安裝在窗或門上的孔23。在使用中,固定孔 23中的一個由把手10如圖3和圖4所示隱藏,并且為了使組件具有美感,另一個孔23通過夾在覆蓋帽15上而被覆蓋。把手部分10和基底部分11可以由任何合適的塑料材料制成,優選PC或ABS。ABS 具有能夠被電鍍的優勢。
基底部分11可以由相似材料制成,或者可以是鋅壓模鑄件。軸12優選由低碳鋼制成。覆蓋帽15也可以是由PC或ABS制成的。閉鎖組件13可以是由ABS或尼龍制成的。鎖定芯管14可以是由任何合適的金屬制成的。在圖5到圖7中示出的實施方式中,軸12設有平面24(見圖7)且把手10設有相應平面25(見圖6)。這些平面相配合以確保軸不能在把手內滑動和旋轉。在又一個實施方式中,把手可以包括鋁壓模鑄件或鎂壓模鑄件。所有的主要制造步驟在部件的最終裝配之前完成,部件的最終裝配能夠在現場進行,或者在制造的后期階段進行。從而,軸12的長度能夠在最后時刻選擇以適合現場參數, 例如窗或門的厚度。注意力集中在與相關本申請的本說明書同時遞交或早于本說明書遞交的以及與本說明書一起對公眾查閱開放的所有文件和文檔,并且所有這些文件和文檔的內容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在本說明書(包括任何所附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全部特征和/或因此公開的任何方法或過程的全部步驟可以在除這些特征和/或步驟中的至少一些互相排斥的組合之外的任何組合中組合。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否則在本說明書(包括任何所附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每一個特征可以由達到相同、等價或相似目的的可選擇特征替換。因此,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否則公開的每一個特征只是一通用系列等價或相似特征的一個示例。本發明不被限制成前述實施方式的細節。本發明延伸到在本說明書(包括任何所附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特征中的任何新穎的單個特征或任何新穎的組合,或者延伸到因此公開的任何方法或過程的步驟中的任何新穎的單個步驟或任何新穎的組合。
權利要求
1.一種把手,所述把手包括把手部分、基底部分和軸,所述把手部分相對于所述基底部分可旋轉,但是通過將所述基底部分夾在所述軸的突出部分和所述把手部分之間而被保持在抵著所述基底部分的合適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的所述突出部分包括環繞所述軸的墊圈。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墊圈通過與所述軸上的肩部相接合而被保持在所述軸上的合適位置。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的內端被緊握在所述把手部分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的所述內端過盈配合在所述把手部分的插口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部分的所述內端具有突出部,以增加所述軸和所述把手部分之間的緊握。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突出部包括多個環形倒鉤。
8.如權利要求4到權利要求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的所述內部是錐形的。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把手,其中錐形的角度為0.5°到0.75°。
10.如權利要求4到權利要求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部分的所述內端以及所述把手部分的內部部分具有相配合的平面以降低所述把手部分關于所述軸部分旋轉的風險。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把手部分是由塑料材料制成的且所述軸是由金屬制成的。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把手部分是由ABS制成的。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ABS被電鍍。
14.如權利要求11到權利要求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軸是由低碳鋼制成的。
15.如權利要求11到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基底部分設有覆蓋帽,例如以隱藏一個或多個固定孔。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覆蓋帽也是由ABS制成的。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把手,其中ABS覆蓋帽被電鍍。
18.如權利要求1到權利要求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把手,其中所述把手是鋁或鎂壓鑄件。
全文摘要
提供了一種把手,例如門把手,該把手包括把手部分(10)、基底部分(11)、軸(12)。把手部分(10)相對于基底部分(11)可旋轉,但是通過將基底部分(11)夾在軸(12)的突出部分和把手部分(10)之間而被保持在抵著基底部分(11)的合適位置。
文檔編號E05B3/00GK102482893SQ201080037773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12日 優先權日2009年8月28日
發明者保羅·羅伯特·皮爾森 申請人:海伍德·威廉姆斯零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