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車門控制裝置,特別是一種控制汽車車門解鎖方式的控 制裝置。
背景技術:
現在轎車車門的解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駕駛員用鑰匙打開駕駛室處的車 門時只有這一個車門解鎖,因而開鎖后只有這一個車門可以通過拉動車門把手打開,其它 的三個車門是不能通過拉動車門把手打開的;第二種方式是在駕駛員用鑰匙打開駕駛室處 的車門時,四個車門同時解鎖,因而四個車門可以通過拉動各自車門上的把手而打開。一輛 車的四個車門只有一種解鎖方式,若要更換車門的解鎖方式,必須要到特定的汽車服務店 利用終端儀來進行更改。根據駕駛員的習慣不同,不同的駕駛員有不同的要求。有的需要 具有只有一門解鎖的車型,有的喜歡四門同時解鎖的車型,有的在不同的時候需要在兩種 解鎖方式之間切換。若需要在兩種解鎖方式之間切換的時候,必須到特定的汽車服務店去, 由汽車維修人員進行切換,由此使得駕駛員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去服務店,而且還必須支 付一定的服務費,從而給駕駛員帶來不必要的時間與經濟損失。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技術中轎車四個車門的解鎖方式不能隨 時更換的問題,從而提供一種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更換汽車四個車門解鎖方式的汽車車門解 鎖方式控制裝置。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包括車身控 制模塊,還包括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的操作開關模塊,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汽車的 四個車門門鎖電機電連接并能控制汽車車門在四個車門同時解鎖和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 鎖兩種解鎖方式中切換,所述操作開關模塊包括第一開關和第二開關,所述第一開關和第 二開關分別與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長按上述第一、第二開關可分別向車身控制模塊發送 第一長按信號和第二長按信號,車身控制模塊在接收到第一長按信號后控制汽車車門處于 四個車門同時解鎖的解鎖方式,車身控制模塊在接收到第二長按信號后控制汽車車門處于 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鎖方式。作為優選,所述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還包括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的 智能反饋模塊,所述智能反饋模塊包括智能鑰匙控制器、智能鑰匙和與智能鑰匙控制器相 連的天線,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接收第一長按信號或第二長按信號并向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 發送探測智能鑰匙的電信號,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接收所述探測智能鑰匙的電信號、通過 所述天線探測智能鑰匙的存在與否、并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反饋智能鑰匙存在與否的電信 號,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接收智能鑰匙存在的電信號并切換汽車車門解鎖方式。作為優選,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控制所述天線發送低頻信號探測智能鑰匙,所述 智能鑰匙感知所述天線發送的低頻信號并向智能鑰匙控制器發送高頻信號,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接收所述高頻信號并向車身控制模塊反饋智能鑰匙存在的電信號。作為優選,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通過CAN總線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相連。作為優選,所述第一開關為中控閉鎖開關,所述第二開關為中控解鎖開關。作為優選,所述長按第一開關的時間為三至五秒,所述長按第二開關的時間為三
至五秒。通過在車身控制模塊內植入兩種車門解鎖方式,并能夠根據駕駛員的要求隨時切 換車門的解鎖方式,從而滿足了駕駛員的多樣化需求。通過增加智能反饋模塊,以確定只有 車主本人在車內或者智能鑰匙在車內時才能進行車門解鎖方式的切換操作,從而保證了只 有車主本人或者得到車主本人的允許的情況下才能更改車門解鎖方式。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實施例的框架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 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 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轎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的一優選實施例的結構示 意圖,車身控制模塊(BCM)統一管理整車的電器部件。轎車的每個車門分別設有一個門鎖 電機,所述門鎖電機用于對車門鎖的控制,即打開或關閉車門鎖。每個門鎖電機都與車身控 制模塊電連接,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通過執行相應的程序指令從而向門鎖電機發送電信號從 而控制每個門鎖電機對相應車門鎖的控制。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能夠根據預先的設置控制駕 駛員從車外進入到車內開鎖時四個車門門鎖的解鎖方式,即四個車門同時解鎖或者是只有 駕駛室側的車門解鎖;在本實施例中,可以根據個人的喜好,隨時對四個車門的解鎖方式進 行切換。切換四個車門的解鎖方式的具體操作將在下文詳細描述。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相電連接的還有操作開關模塊,所述操作開關模塊包括有第 一開關和第二開關,為了簡化車內空間的布置,優選中控閉鎖開關為所述第一開關,優選中 控解鎖開關為第二開關,從而減少車內零件的數量、增加車內的空間。所述中控解鎖開關和 中控閉鎖開關用于駕駛員在車內時對車門門鎖電機的控制,當按一下中控閉鎖開關時,四 個車門的門鎖電機動作使得四個車門門鎖鎖住,當按一下中控解鎖開關時,四個車門同時 解鎖;通過短按中控閉鎖開關和中控解鎖開關對汽車車門鎖的控制屬于現有技術,在此不 再贅述。長按中控閉鎖開關時,由此產生中控閉鎖開關的長按信號(即第一長按信號),車 身控制模塊檢測到中控閉鎖開關的長按信號,則車身控制模塊執行將汽車車門的解鎖方式 切換到四個車門同時解鎖的方式下的相關指令,使汽車處于四個車門同時解鎖的方式;當 長按中控解鎖開關時,由此產生中控解鎖開關的長按信號(即第二長按信號),車身控制模 塊檢測到中控解鎖開關的長按信號,則車身控制模塊執行將四個車門的解鎖方式切換到駕 駛室側處車門解鎖方式下的相關指令,使汽車處于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鎖方式。作為優選,將長按中控解鎖開關和長按中控閉鎖開關的時間設置為三至五秒之間。長按時間太短不利于避免車主的誤操作,長按時間太長增加了操作等待的時間,也不利 于操作,根據操作習慣,三至五秒為最佳的操作時間。下面對車身控制模塊對汽車車門解鎖方式的切換原理進行說明。預先在車身控制 模塊內設置汽車的四個車門同時解鎖程序和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鎖程序。當駕駛員用鑰匙 開車門時(本實用新型中駕駛員是用智能鑰匙開車門的),車身控制模塊調用執行上述兩 個程序中的一個,即上述兩個程序中只能有一個為車身控制模塊當前的執行程序。更改汽 車車門的解鎖方式就是更改車身控制模塊當前的車門解鎖執行程序,更改過程一般是執行 一個中斷程序來更改調用函數的參數來實現的,從而在駕駛員用鑰匙打開車門時車身控制 模塊執行當前的車門解鎖程序。為了防止除車主或駕駛員之外的人隨意更改汽車的車門解鎖方式,作為優選,增 加了一個智能反饋模塊。因而,車身控制模塊在對四個車門的解鎖方式進行切換時,必須要 先通過智能反饋模塊來驗證是否是車主本人在對車輛進行操作,若是則進行切換操作,若 不是則不會進行相應的操作。本實例是通過判斷車主的智能鑰匙是否在車內來進行判斷是 否是車主或駕駛員在進行操作的,具體的判斷動作是由智能反饋模塊來完成的。如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實施例的框架結構示意圖,在該實施例中增 加了智能反饋模塊。所述智能反饋模塊包括智能鑰匙控制器、與智能鑰匙控制器電連接的 天線以及智能鑰匙。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優選智能鑰匙控制 器通過CAN總線與車身控制模塊相連,因而車身控制模塊與智能鑰匙控制器之間可以相互 發送或接收電信號。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從所述第一開關處接收第一長按信號或從第二開關 處接收第二長按信號并可向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發送探測智能鑰匙的電信號。所述智能鑰 匙控制器、天線和智能鑰匙是相互配套的,智能鑰匙控制器與智能鑰匙之間的聯系通過天 線傳送相關的電磁波信號來進行,如相應的高頻或低頻信號。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接收所 述探測智能鑰匙的電信號。通過所述天線探測智能鑰匙的存在與否、并向所述車身控制模 塊反饋智能鑰匙存在與否的電信號。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可接收智能鑰匙存在的電信號并進 行相應的切換汽車車門解鎖方式的動作。當車身控制模塊檢測到長按中控解鎖開關或長按中控閉鎖開關的信號后,車身控 制模塊首先向智能鑰匙控制器發送探測智能鑰匙的電信號,智能鑰匙控制器接收到探測智 能鑰匙的電信號后驅動與其相連的天線發送低頻信號探測智能鑰匙。如果智能鑰匙感知到 所述低頻信號,則智能鑰匙發出高頻信號至智能鑰匙控制器。智能鑰匙控制器收到智能鑰 匙發出的高頻信號后向車身控制模塊發送已探測到智能鑰匙的信號,然后車身控制模塊便 進行對汽車的車門的解鎖方式的切換,即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只有在先接收到操作開關模塊 的第一長按信號或者第二信號、并隨后接收到智能鑰匙控制器反饋的智能鑰匙存在的電信 號后才進行汽車的車門解鎖方式的切換。若智能鑰匙控制器在一定的時間內沒有收到智能 鑰匙反饋的高頻信號,則認為未探測到智能鑰匙,并向車身控制模塊反饋相應的未探測到 智能鑰匙的電信號,則車身控制模塊不進行汽車車門解鎖方式的切換。智能鑰匙控制器驅動天線發送的低頻信號,該低頻信號的輻射范圍一般只在車 內,智能鑰匙向智能鑰匙控制器反饋高頻信號,則說明智能鑰匙在車內,從而也就證明了車 主本人也在車內,從而避免了其它人員對車輛的隨意操作。本實用新型通過在車身控制模塊內植入兩種車門解鎖方式,并能夠根據駕駛員的要求隨時切換車門的解鎖方式,從而滿足了駕駛員的多樣化需求;通過增加智能反饋模塊, 以確定只有車主本人在車內或者智能鑰匙在車內時才能進行車門解鎖方式的切換操作,從 而保證了只有車主本人或者得到車主本人的允許的情況下才能更改車門解鎖方式。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 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 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包括車身控制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 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的操作開關模塊,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汽車的四個車門門鎖電機電連 接并能控制汽車車門在四個車門同時解鎖和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鎖兩種解鎖方式中切換, 所述操作開關模塊包括第一開關和第二開關,所述第一開關和第二開關分別與車身控制模 塊電連接,長按上述第一、第二開關可分別向車身控制模塊發送第一長按信號和第二長按 信號,車身控制模塊在接收到第一長按信號后控制汽車車門處于四個車門同時解鎖的解鎖 方式,車身控制模塊在接收到第二長按信號后控制汽車車門處于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鎖方 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車 身控制模塊電連接的智能反饋模塊,所述智能反饋模塊包括智能鑰匙控制器、智能鑰匙和 與智能鑰匙控制器相連的天線,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接收第一長按信號或第二長按信號并向 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發送探測智能鑰匙的電信號,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接收所述探測智能 鑰匙的電信號、通過所述天線探測智能鑰匙的存在與否、并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反饋智能 鑰匙存在與否的電信號,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接收智能鑰匙存在的電信號并切換汽車車門解 鎖方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鑰匙控 制器控制所述天線發送低頻信號探測智能鑰匙,所述智能鑰匙感知所述天線發送的低頻信 號并向智能鑰匙控制器發送高頻信號,所述智能鑰匙控制器接收所述高頻信號并向車身控 制模塊反饋智能鑰匙存在的電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鑰匙 控制器通過CAN總線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開關為 中控閉鎖開關,所述第二開關為中控解鎖開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按第一開 關的時間為三至五秒,所述長按第二開關的時間為三至五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車門解鎖方式控制裝置,包括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的操作開關模塊,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內植入有四個車門同時解鎖和駕駛室側單一車門解鎖兩種轎車車門的解鎖方式,所述操作開關模塊控制車身控制模塊在所述兩種車門解鎖方式中進行切換,長按操作開關模塊內的第一開關,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切換汽車的車門解鎖方式為四個車門同時解鎖方式,長按操作模塊內的二開關時,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切換汽車的車門解鎖方式為駕駛室側車門解鎖方式。本實用新型能夠根據車主的需求隨時切換車門的解鎖方式,滿足了車主對汽車車門解鎖方式的多樣性需求。
文檔編號E05B17/22GK201778577SQ20102018376
公開日2011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29日 優先權日2010年4月29日
發明者張永增, 施維剛, 蔣賽 申請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