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家具和用于家具的配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用于由在起始位置布置于座椅旁側區域中的支墊部件通常為軟墊得到在最終位置處于座椅之前的搭腿支墊。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具有所述類型的鉸接配件的座椅類家具。
背景技術:
相應座椅類家具中的這種鉸接配件由EP 0931484已知,其記載了一種位于座椅前角區域中的翻轉活節,這種翻轉活節能使得旁側的軟墊翻轉至搭腿支墊。這種基本設計的優點在于操作簡單迅速,以及在搭腿支墊朝向軟墊底面時,軟墊的表面通常也用作搭腦支墊。但已表明不利的是,為了實現足夠用的搭腿支墊長度,軟墊必須具有在旁側狀態下對于市場上常見形狀的軟墊家具來說伸出(ausladend)的寬度。此外,由于幾何形狀的原因, 這種翻轉活節即使在收攏狀態下也能在家具的前面區域中看到。這兩種情況大大地限制了在美學要求較高的軟墊家具領域的應用。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鉸接配件,其能實現所述設計的主要優點,而不會有現有技術的缺點,因而打開了廣泛的應用空間。該目的的實現方式為,鉸接配件具有移位裝置,利用該移位裝置能使得支墊部件的終止位置超出由翻轉活節決定的位置而移位到座椅之前或者座椅類家具支架之前。 這樣就能使得搭腿支墊長度,即使對于市場上常見的尺寸緊湊的支墊部件而言也能外展 (ausfallen)很多。鉸接配件可以是連在一起的部件。但有一種配件系統,其鉸接配件被分成單獨的組件,這種配件系統也被視為鉸接配件。因此,例如這種組件副的每個組件都可以形成鉸接配件,而另一組件則形成移位裝置。這些組件可以分開地裝設在座椅類家具的連接點上。也可以將鉸接配件直接整合到座椅類家具支架上。根據對本發明的配件的說明,支墊部件相對于座椅或座椅類家具支架的運動,系指鉸接配件的某些部件的運動,這些部件被設置用于固定支墊部件、座椅和/或座椅類家具的支架,且能通過配件以所述方式相對移位。采用本發明規定的移位裝置,還能使得支墊部件位于座椅之前一定間距的位置, 該間距位置使得在翻轉時坐者的腿有較多的空間,因而即使在搭腿支墊翻轉情況下也便于站起。但也可以與座椅本身一起相對于座椅類家具的位置固定的支架進行移位,從而座椅和支墊部件在終止位置相互接觸,或者近乎相互接觸。此外通過本發明的移位能使得配件機構在起始位置完全地隱藏起來,這使得鉸接配件在座椅類家具中具有廣泛的市場應用領域。另一優點是,尚在支墊部件通過翻轉活節擺動之前,移位裝置在第一移動階段使得支墊部件向前從起始位置移動到終止位置。這樣就能使用特別大的支墊部件,其在初始位置向后突出于靠背的正面。這出于美學原因也是有利的。
移位裝置能使得支墊部件或鉸接配件的與此有關的固定部分移位,移位的程度超出單獨利用翻轉活節所能實現的程度。優選移位裝置可旋轉或平移。旋轉設計在技術上特別簡單且可靠。利用這種旋轉作用的移位裝置,能使得支墊部件或鉸接配件的與此有關的固定部分除了可圍繞翻轉活節的軸擺動外,還可進一步擺動。如果旋轉的移位裝置所具有的旋轉軸布置在座椅表面之下,特別是布置在座椅類家具的靠近底部的前端區域中,大致平行于座椅正面,則能實現在幾何上特別有利的移位。 為此,鉸接配件經過優選設計,使得它能固定在座椅上或座椅類家具的支架上,從而能實現移位裝置的旋轉軸的所述朝向和布置方式。對于某些應用來說,移位裝置最好能平移。就這種平移作用的移位裝置而言,與移位裝置連接的、通過移位裝置可相對移動的部件,能沿著一定軌道相對移動,該軌道并非被擺動軸限定。移動線路可以是直線的或者是彎曲的。平移的移位裝置優選包含滾動導向機構或滑動導向機構,其例如可以位于座椅基架或支墊部件上或中,或者位于鉸接配件的與此有關的固定部分的區域中。本發明的移位裝置同時也可以是用于座椅的移位裝置、這種座椅的一部分,或者與這種座椅相組合。根據這種設計,座椅或者針對座椅設置的鉸接配件固定部分例如座椅框架,特別是連同翻轉活節在內,可向前移動,特別是使用滾動導向機構或滑動導向機構,或者使用移位桿進行移動。由此使得座椅相對于座椅類家具處于拓寬的功能位置。所述滾動導向機構或滑動導向機構優選大致水平朝向。可備用的移位桿優選是至少兩個移位桿,其具有彼此間隔開的擺動軸,這些擺動軸共同地允許座椅平行地或近乎平行地移位。由于不同于平行,所以能使得座椅在人機工程學上有利地擺動。還可以采用本已公知的方式使得靠背與座椅移動耦聯。為此適當地設計鉸接配件,使得它還能影響靠背的位置,并為此具有用于連接靠背的固定部分。采用這種設計能實現在人機工程學和美學方面特別有利。根據另一設計,移位裝置具有可移動的支撐臂。鉸接配件固定在座椅或座椅類家具支架上,相比之下,該支撐臂可移動。一方面,該支撐臂可以設置在翻轉活節與為了固定在座椅或座椅類家具支架上而設置的部件之間。在這種情況下,該支撐臂可與翻轉活節一起向前移位。另一方面,支撐臂可以設置在翻轉活節與支墊部件之間。在這種情況下,翻轉活節位置固定地設置在座椅上, 且使得支墊部件借助支撐臂移位。采用這兩種方式都能實現簡單、穩定且得體的(dezent) 應用。根據另一種設計,移位裝置的部件特別是其可移動的支撐臂,被設置用于從位于座椅與座椅類家具的扶手之間的間隙中伸出,或者從座椅頂面上的間隙或開口伸出,所述扶手相對于座椅或者座椅類家具支架位置固定地設置。第一種方案應用特別廣泛,因為所述間隙在大多數形式的座椅類家具中就已經存在。第二種方案適用于加寬形式的座椅類家具,特別是適用于沒有單獨旁側部件的座椅類家具。也可以將移位裝置設置成座椅類家具的旁側終止部分。在這種情況下,移位裝置并不隱藏起來,而是相反地有意地顯露出來,以便能看到其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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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另一種改進,鉸接配件的一個或多個活節經過適當設計,使得通過所述活節相對移動的部件直接地或借助軸向軸承相互支撐。因此在這種設計中,彎曲力矩并不主要通過例如在軸部件上的徑向軸承來傳遞。替代地,通過活節可相對移動的區段借助牽拉機構如螺栓相互壓緊,以便實現彎曲力矩的傳遞,彎曲力矩基本上不通過螺栓進行傳遞。此即所謂的軸向軸承,且相對于徑向軸承而言是一種特別節省空間的有利方案。此外,鉸接配件優選具有至少兩個特別是位于內部的終端止擋,在終止位置,這些終端止擋中的一個終端止擋限定了翻轉活節的運動,另一個終端止擋限定了移位裝置的運動。因此該終止位置經過了精確的限定,且有效地防止了受損風險。另外也可以分別針對翻轉活節的和/或移位裝置的兩個運動方向設置終端止擋,其中這可以通過在兩個方向上作用的終端止擋來實現,或者通過兩個分開的分別在一個方向上作用的終端止擋來實現。這種雙向設計的止擋是有利的,因為這種止擋既可以在起始位置又可以在終止位置限定支墊部件的位置。因而特別是可以實現的是,在支墊部件不會從終止位置過渡至并非所愿的不同的起始位置,而在該起始位置,要么翻轉活節要么移位裝置,會運動脫離按照規定的起始位置,同時,相應的其它部件無法到達其按照規定的起始位置。鉸接配件也可以補充有角度調節裝置。該角度調節裝置特別可以是本已公知的摩擦配件或卡鎖配件,其優選設置在翻轉活節與用于支墊部件的支撐部分之間。除了翻轉活節和移位裝置外,角度調節裝置還能使得支墊部件或支墊部件的至少一些部分移動。由此支墊部件或者與此相關的固定部分能夠在鉸接配件的起始位置完全地或者局部地附加地相對于鉸接配件的其它部分擺動,特別是圍繞以座椅類家具為基準從前向后延伸的擺動軸擺動,從而支墊部件能以在美學上特別有利的方式在起始位置實現其扶手功能,在所述起始位置,支墊部件設置在座椅類家具的旁側區域中。這也允許在支墊部件的起始位置以不同的使用狀態使用角度調節裝置、支墊部件。對于僅局部地在支墊部件的位置上起作用的角度調節裝置而言,該角度調節裝置優選能使得支墊部件的多個支撐部分或者配件的與此相關的固定部分可相對移動地連接, 以便由此優選實現一種可特別靈活地調節形式的支墊部件。鉸接配件的移位裝置為此經過優選設計,使得支墊部件的終止位置相對于其起始位置在高度上向下偏移。移位裝置因此經過適當設計,使得基于已經擺動的翻轉活節,支墊部件移位至終止位置時,支墊部件隨之沉降。這種設計因此是有利的,因為出于人機工程學的原因,希望搭腿支墊沉降。此外,基于支墊部件的重力,還能自動地實現沉降,進而到達終止位置。此外有利的是,鉸接配件具有用于有待設置在支墊部件中的木板或木質框架的固定部分,其中這些固定部分特別是法蘭部分,其被設置用于在兩側將木板或木質框架夾緊和/或擰緊。使用這種木板和適合于此的鉸接配件是有利的,因為這種木板非常易于裝上軟墊,且在這種設計中,鉸接配件不必根據在具體情況下所使用的支墊部件大小進行是適配調整。替代地,鉸接配件被設計用于緊固任意大小的板,因而得到了廣泛應用。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座椅類家具,特別是沙發,其具有相對于地面固定的支架、座椅和支墊部件,其中支墊部件作為搭腿支墊通過具有翻轉活節的鉸接配件可從相對于座椅布置在旁側的起始位置翻轉到位于座椅之前的終止位置,其中支墊部件的在起始位置時的上表面或旁側面即為其在終止位置時的下表面。
根據本發明,具有鉸接配件的這種家具的鉸接配件按照上述方式來設計。在本發明的這種座椅類家具中使用至少一個所述鉸接配件。對于沙發而言,優選使用兩個本發明的鉸接配件,它們用于使得兩個支墊部件獨立地移位。在設計至少一個鉸接配件時,或者在將其裝設在座椅類家具的其它構件上時,可考慮采用上面針對本發明的鉸接配件所述的所有設計方案。特別是作為本發明所述的座椅類家具的改進方案,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所述類型的座椅類家具,其中鉸接配件經過適當設計,使得支墊部件在終止位置相距座椅一定距離,和 /或使得翻轉活節至少在起始位置布置在座椅前邊的背側。在此特別有利的是,移位裝置經過適當設計,且相對于支墊部件的重心適當布置, 使得支墊部件能從起始位置圍繞翻轉活節的軸翻轉,從而移位裝置處于其終止位置,并使得支墊部件從終止位置圍繞翻轉活節的軸翻轉,從而移位裝置處于其起始位置。根據這種設計,翻轉活節的翻轉過程因而利用支撐部件的重心還控制著移位裝置。如果支撐部件朝向其終止位置擺動,則支撐部件的重心就會使得移位裝置達到終止位置,例如因為重心然后就位于可旋轉的移位裝置的旋轉軸之前。如果支撐部件然后利用翻轉活節往回朝向起始位置擺動,則由此會使得移位裝置也朝向起始位置往回擺動,因為重心然后例如位于旋轉軸之后。這種設計特別是可利用本發明的鉸接配件來實現。但原則上也包括具有所述特征的沙發設計方案,其中鉸接配件能使得支墊部件單獨通過翻轉活節來移位。支墊部件在終止位置相距座椅一定間距,其優點是,能實現特別長的支墊面,而為此無需特別大的支墊部件。替代地,支墊部件的在支墊部件的座椅側邊緣與座椅的支墊部件側邊緣之間的間距優選至少為5cm,特別優選為15cm,由此利用座椅和支墊部件共同地提供了一種不中斷的支墊面。這里的間距實際上不會造成干擾。該間距相仿于即使在使用單獨的墊凳時通常也會在座椅與墊凳之間空留出的間距。翻轉活節設置在座椅前座邊的背側,這樣就能一方面使得翻轉活節出于美學原因而隱藏起來,而且,根據一種設置方式,翻轉活節的軸在翻轉活節上優選相對于前座邊沿家具縱向向后偏移至少5cm,由此還能實現減小鉸接配件特別是翻轉活節受損的風險。翻轉活節向后錯開設置,在這種設置方式中特別有利的是,在鉸接配件上設有上述類型的移位裝置。但也可以采用沒有這種移位裝置的設計方案,其中優選將支撐臂剛性地設置在支墊部件上,該支撐臂使得翻轉活節與支墊部件連接,且該支撐臂的長度等于翻轉活節相對于前座邊向后錯開的距離。本申請的冠詞以及名詞不能按數詞來理解,在具體情況下可意指單數和復數。有關方位的術語如“在座椅之前”或“在座椅旁側”應在常用意義下理解,即從站在座椅家具之前的使用者或者坐在座椅上的使用者的角度來理解。
下面對照附圖詳細介紹本發明。圖中示出圖1為安裝在本發明的沙發中的本發明的鉸接配件的立體圖;圖2為圖1的沙發的鉸接配件的詳圖;圖3a和北為圖2的鉸接配件的一種變型設計的詳圖4為第二種本發明的沙發的與圖1相仿的視圖;圖5為第三種本發明的沙發的與圖1相仿的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本發明的座椅類家具,其被設計成沙發10。該座椅類家具10具有兩個支墊部件12,這些支墊部件可從起始位置過渡到終止位置,在起始位置,所述支墊部件作為軟墊布置在座椅14的旁側,在終止位置,所述支墊部件作為搭腿支墊布置在座椅3的前面。在沙發右側能看到處于翻開的終止位置的第一鉸接配件20,連同裝設在該鉸接配件上的支墊部件在內。在左側能看到鏡像對稱的、而且還結構相同的處于收攏的起始位置的第二鉸接配件20,其上裝設有支墊部件12。這些鉸接配件20各有一個翻轉活節30,利用所述翻轉活節能使得相應的支墊部件12從起始位置翻轉到終止位置。翻轉活節30的軸32的空間位置是傾斜的。在圖1的這種設計中,翻轉活節30以及軸32相對于座椅類家具的座椅14的位置并不是固定的,如下面還將予以詳細闡述。軸32在空間中要規定的位置和/或方向取決于支墊部件12在起始位置和終止位置相對于虛擬的水平面要傾斜的角度12a、12b。鉸接配件20在背離座椅14的一側分別具有用于固定支墊部件的支撐部分22、23。 在圖1的設計中,這些支撐部分包括支撐框架22,該支撐框架利用法蘭部分23裝設在翻轉活節30上,所述法蘭部分不可移動地裝設在支撐框架上。支撐框架22和法蘭部分23因而可共同地相對于鉸接配件20的以翻轉活節2為基準彼此相對的部分移動。在圖1未示出的變型設計中,這些支撐部分也可以為桿狀或板狀。作為鉸接配件20的位于翻轉活節30附近的中央部件,分別設有可旋轉的移位裝置40。該移位裝置40具有可移動的支撐臂46,在該支撐臂的位于圖1中下部的短部上設有旋轉活節44,利用該旋轉活節能使得支撐臂46圍繞旋轉軸42相對于法蘭部分M擺動。 該法蘭部分M例如通過螺栓機構固定在座椅類家具10的支架的用虛線示出的框架11上。 裝設在優選由板特別是木板組成的框架11上會使得結構很簡單,同時穩定性較高。移位裝置40的旋轉軸42在座椅類家具10的內部靠近該座椅類家具的前邊的區域中伸展,且優選基本平行于沿著座椅寬度延伸的家具橫軸1伸展。取決于座椅類家具的類型,旋轉軸42相對于家具橫軸1也可以偏斜,偏角最好為1 30°。旋轉軸42也可以進一步向上布置,特別是布置在框架11的上邊緣上。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使得水平移位的程度與所述設計相同,要求支撐臂圍繞旋轉軸42的擺角較大。除了支架固定的組件即當前的法蘭部分M之外,鉸接配件的所有部件都可與支撐臂46共同地圍繞旋轉軸42擺動。因而通過擺動運動,利用支撐臂46也可以使得帶有支墊部件側的支撐部分22、23和支墊部件12的翻轉活節30在水平的或下降的圓弧區段中向前擺動,因而擺動離開座椅12。通過由移位裝置40實現的擺動運動,在圖1中右邊所示的終止位置,在座椅14的前終止邊與支墊部件12的面向坐者的一邊之間可實現一定間距8。因而在該終止位置,支墊部件12與布置在座椅類家具之前的墊凳(Hocker)相仿, 但優點在于,支墊部件12現在能夠往回移位到左側的起始位置。
除了在人機工程學方面具有優勢外,移位裝置40還能使得翻轉活節30在鉸接配件20的左側示出的起始位置布置在座椅14的前終止邊之后,因而完全看不見。只有通過移位裝置40才能使得該翻轉活節處于所述終止邊之前的位置。另外,在人機工程學方面有利的是,兩個支墊部件12的相應的重心13,在支墊部件12尚未圍繞相應的軸32擺動情況下,布置在相應的旋轉軸42之后,而在支墊部件12已經圍繞軸32擺動的情況下,布置在相應的旋轉軸42之前。這樣就無需有針對性地對移位裝置40采取影響措施,因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自動地實現了 取決于翻轉活節30的擺動位置,移位裝置40處于圖1中左側或右側的位置。由此還使得移位裝置40和支墊部件12保持在兩個位置上,而無需彈簧部件或卡鎖部件。支撐臂46具有彎角形的和/或彎曲的造型。支撐臂46的背離旋轉活節44的部分相距旋轉軸42大致等距離地延伸,從而在支墊部件12過渡到右邊示出的終止位置情況下從外面不能直截了當地發現移位裝置9、10是可旋轉的移位裝置。特別有利的是,移位裝置40,特別是移位裝置40的支撐臂46,僅在家具豎直軸2 和家具縱軸3的平面內移動,從而它能在豎直的槽16中移動,該槽本來就設置在座椅14和扶手18之間。對于某些座椅類家具而言,特別是對于未示出的沒有扶手的座椅類家具而言,最好也能使得支撐臂穿過座椅表面前部的開口。最好也能使得支撐臂在座椅旁側移動。這樣就能毫無問題地檢測支撐臂及其工作方式。根據一種不同于圖1實施方式的未示出的設計方案,移位裝置被一種平移的移位裝置代替。在這種情況下同樣設有支撐臂,但相對于座椅類家具的支架可平移移動,特別是借助滑動導向或滾動導向。支撐臂沿著導軌延伸,該導軌優選為曲線形,以便大致效仿針對圖1所述的翻轉活節2的運動,即支墊部件朝向終止位置沉降。鉸接配件的這種平移方案在家具豎直方向2上需要較少的空間,從而例如對于一種座椅類家具而言,采取這種設計方案是有利的,就所述座椅類家具而言,由于腿高于圖1的座椅類家具,所以會干擾幾乎延伸到地面的移位裝置。圖2為鉸接配件20的放大圖,其具有圖1的旋轉的移位裝置40。為了裝設在家具的支架上,設有法蘭部分24。為此在法蘭部分M上設有特別是用于螺釘的固定孔25。利用旋轉活節44能使得鉸接配件20的其它部分相對于法蘭部分M 圍繞旋轉軸42擺動。具有優選矩形的橫截面的支撐臂46緊接于活節44上,該支撐臂具有徑向延伸的第一段46a和曲線形的相距旋轉軸42等距離地延伸的第二段46b。翻轉活節30 設置在支撐臂46的第二段46b的彎曲的端頭46c上,該翻轉活節能使得支墊部件12圍繞軸32相對于支撐臂46擺動。翻轉活節30為此設置在支撐臂46與支撐部分22、23之間, 這些支撐部分用于裝設支墊部件12。這些支撐部分是法蘭部分23和支撐框架22。由于支撐臂46的端頭46c彎曲,所以能實現軸32的所希望的朝向。翻轉活節30和旋轉活節44具有軸向支撐機構,該支撐機構的構造方式為,受到牽拉的螺栓31a通過滑片(Gleitscheibe) 31b使得支撐臂46的彎曲的端頭46c的端面與法蘭部分23的端面相互壓緊。這種軸向支撐機構因而克服彎曲負荷支撐在這些端面上。該軸向支撐機構在其支撐軸32的方向上可以特別地短,因而特別適合于容納在支墊部件12
10的角區域中。兩個活節30、44配備有位于內部的用于終止位置的止擋。為此,一個端面具有能防止受損風險的圓弧形的槽,位于另一端面處的螺栓插入到該槽中。圖3a和北如同圖2示出了鉸接配件20'。該鉸接配件20'僅有些細節與圖2 的鉸接配件20不同,因而標有相同的附圖標記。不同于鉸接配件20,鉸接配件20'沒有支撐框架22。替代地在法蘭部分23上設有兩個固定板22',這些固定板具有用于螺釘的孔。這些固定板用于緊固圖3a中虛線所示的板例如木板。這種板比較簡單地設有軟墊。此外,這種具有固定板22'的鉸接配件20' 的優點在于,不論支墊部件12的大小如何,都可以使用相同的鉸接配件,因為這種鉸接配件沒有取決于支墊部件大小的部件。這種鉸接配件20'因而能得到廣泛應用。鉸接配件20'與鉸接配件20的區別還在于止擋設計方式。無論在法蘭部分M 上,還是在支撐臂46上,都與活節30、44偏心地設有螺栓38、48,這些螺栓與止擋面39a、 39b或49a、49b配合作用,從而能雙向限制法蘭部分23相對于支撐臂46的移動,如同支撐臂46相對于法蘭部分M的移動一樣。雙向限制意味著,無論鉸接配件22'的起始位置還是終止位置,都被明確地限定,而不決定于沙發的裝設在鉸接配件22'上的其它部件。在根據圖4的具有本發明的鉸接配件120的本發明的座椅類家具110的另一實施方式中,除了旋轉的移位裝置外,也可以代之以設有平移的移位裝置140。圖4中所示的座椅類家具的每個鉸接配件120都具有翻轉活節130,該翻轉活節分別相對于家具110的支架111的僅局部示出的部分位置固定地裝設。該翻轉活節130能使得鉸接配件120的其余部分擺動,進而也使得支墊部件112圍繞軸132擺動,該軸在空間中同樣傾斜地布置,且基本上在家具縱向3和家具橫向1的平面中延伸。在翻轉活節130的另一側設有支撐臂122,該支撐臂是移位裝置140的一部分。該移位裝置140被設置成平移的移位裝置,為此具有滾動導向機構142,在滾動導向機構設置在支撐臂122和支撐框架 123之間,用于固定支墊部件112。滾動導向機構142設置在支墊部件112內部,因而看不見。移位裝置140能使得支墊部件112相對于大致J形的支撐臂122移位。這種移位在支撐臂122的兩個相互平行的區段12 的伸展方向上進行。在如此移位時,支墊部件固定的支撐框架123相對于支撐臂122移動,妻子支撐臂122的一部分從支墊部件112伸出, 而支墊部件112則向前移位,從而還使得在座椅114的前邊與支墊部件112的朝向坐者的邊緣之間具有一定間距8。與圖1的實施方式類似,在該第二實施方式中,也不需特別地操作移位裝置140。 由于支墊部件112以及滾動導向機構142在左側示出的起始位置或右側示出的終止位置相對于水平面傾斜角度llh、112b,所以在手動地圍繞軸132擺動支墊部件112時,會使得支墊部件112相對于支撐臂122始終向下地自動移位。如在圖4的座椅類家具的左側可以看到,鉸接配件120的全部配件在起始位置都隱藏在座椅中,或者隱藏在支墊部件112中或下。根據一種未示出的變形設計,用一種旋轉的移位裝置來代替平移的移位裝置。代替滾動導向機構142,為此例如可以設有旋轉活節。在這種情況下,該旋轉活節的旋轉軸 180使得支撐臂122的前端與支撐框架123可擺動地連接。于是,支墊部件112可以沿著支撐臂122圍繞該旋轉軸180相對于翻轉活節130來回擺動,并能實現本發明的移位。以圖 4為基準,例如在翻轉活節130過渡至其終止位置之后,支墊部件順時針地圍繞旋轉軸180 約擺動15°C,以便由此達到所示的終止位置。圖5示出了具有本發明的鉸接配件220的本發明的座椅類家具210的另一實施方式。鉸接配件220在此也是具有平移移位裝置240的鉸接配件220,但具有如下特殊性移位裝置MO同時也是用于座椅類家具210的每個座椅214a、214b的移動裝置。座椅214b 為此相對于座椅框架250位置固定地設置。該座椅框架250可通過滾動導向機構252相對于座椅類家具210的保持位置固定的支架211和支架側的導軌2M沿著家具縱向3移動。 除了這種滾動導向機構252外,也可以代之以采用用于座椅框架250的其它移位機構,例如滑動導向機構或搖轉桿(Kipphebel)上的鉸接機構,這些搖轉桿一方面鉸接在支架上,另一方面鉸接在座椅框架上。滾動導向機構252或替代的移位機構經過優選設計,使得在座椅框架250向前移位時,同時出現輕微的翻擺運動,如圖5中用高度差2M示出。在座椅框架250上裝設有翻轉活節230,該翻轉活節的形式類似于前述實施方式, 它能使得支墊部件212圍繞傾斜的軸232擺動。根據所示設計,翻轉活節230并未固定地裝設在座椅框架250上,而是代之以裝設在中間部件260上,該中間部件本身圍繞旋轉軸262可擺動地鉸接在座椅框架250上。該中間部件沈0的優點在于,它以在圖5的座椅類家具左側示出的方式允許翻轉活節230在起始位置特別良好地隱藏起來。為了實現特別簡單的構造方式,根據一種未示出的變形設計,翻轉活節230也可以相對于座椅框架250位置固定地設置,因而固定地設置在該座椅框架上。與前述實施方式不同,在該實施方式中,利用移位裝置240在座椅214b和支墊部件212之間不會產生間距。但由于座椅214b與鉸接配件220連接,該座椅向前移位,所以仍能實現較長的搭腿支墊長度。由于將利用活節270可擺動地鉸接在座椅框架250上的靠背框架272引入到鉸接配件220中,所以還能實現靠背215與移位裝置240的耦聯。根據一種未示出的不同于圖1實施方式的變形設計,配件20保持不變,而座椅按照滾動導向機構252的方式移位,從而支墊部件12與座椅14可相互獨立地移位。但根據基于此的另一種變形設計,對圖1的配件20略微改型,使得座椅14的運動仍能與支墊部件 12的運動耦聯,即例如在支撐臂46的區段46a上裝設凸起,該凸起作用在可移位座椅的座椅框架上。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座椅類家具(10 ;110 ;210)的鉸接配件(20 ;20,;120 ;220),具有翻轉活節 (30 ;130 ;230),利用翻轉活節能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作為搭腿支墊從以座椅(14 ; 114 ;214)為基準布置在旁側的起始位置翻轉到位于座椅之前的終止位置,其中支墊部件 (12 ;112 ;212)的在起始位置時的上表面或旁側面即為其在終止位置時的下表面,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20 ;20,;120 ;220)具有移位裝置(40 ; 140 ;240),利用該移位裝置能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的終止位置超出由翻轉活節(30 ;130 ;230)決定的位置而移位到座椅(14 ;114 ;214)之前,或者移位到座椅類家具(10 ;110 ;210)的座椅類家具支架(11 ; 111 ;211)之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GO)具有可移動的特別是彎角的或曲線形的支撐臂(46),該支撐臂被設置在翻轉活節(30)與座椅 (14)或座椅類家具支架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00)可旋轉,且具有旋轉軸(42),該旋轉軸位于前座椅邊下方的區域中,且相對于座椅寬度的方向 ⑴形成0 30°的角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GO)具有可移動的支撐臂(122),該支撐臂布置在翻轉活節(130)與被設置用于固定支墊部件(112) 的部分(123)之間。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GO ;240)的主要部分06 ;260),特別是其可移動的支撐臂(46),被設置用于從位于座椅(14 ;214a ;214b)與座椅類家具(10 ;210)的扶手(18)之間的間隙(16)中伸出、從座椅頂面伸出、或者從扶手伸出。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140 ;240)可平移,且具有滾動或滑動導向機構(142 ;252),該導向機構被設置用于容納在座椅Ol4a;214b)、基架Oil)或支墊部件(112)中。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O40)同時是用于座椅Ol4a;214b)的移位裝置Q40)、這種座椅的一部分,或者與這種座椅相組合,其中特別是還有可移動的靠背(21 與移位裝置(MO)耦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翻轉活節(230)被設置用于固定在通過移位裝置(MO)可移位的座椅Ol4a;214b)或座椅框架(250)上,更確切地說,固定地裝設于其上,或者通過另一可移位的中間部件(260)可移動。
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20 ;120 ;220)具有一個或多個活節(30 ;40 ;130 ;230),這些活節克服彎曲支撐在它們的端面上。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00;120;220)具有至少兩個終端止擋(39a,39b,49a,49b),在終止位置,所述終端止擋中的一個終端止擋(39a,39b)限定翻轉活節(30 ;130 ;230),另一個終端止擋(49a,49b) 限定移位裝置(40),其中這些終端止擋(39a,39b,49a,49b)分別特別是在兩個方向上起作用,或者這些終端止擋(39a,39b,49a,49b)針對兩個方向而設置。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補充有角度調節裝置,該角度調節裝置被設置用于至少在起始位置改變支墊部件或者支墊部件的部分相對于座椅平面的角度。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20 ;20,;120 ;220)的移位裝置(40 ; 140 ;240)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的終止位置相對于其起始位置在高度上向下偏移。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Q0’)具有用于有待設置在支墊部件(1 中的木板或木質框架的固定部分02’),其中固定部分02’ )特別是法蘭部分02’),其被設置用于在兩側將木板或木質框架夾緊和/ 或擰緊。
14.一種用于具有座椅(14 ;114 ;214a, 214b)的座椅類家具(10 ;110 ;210)的配件系統 (20 ;20,;120 ;220),包括-用于裝設在座椅(14;114)上或座椅類家具的支架(111 ;211)上的第一固定區段 (24 ;224);-用于裝設在支墊部件(12;112;212)上的第二固定區段(22,22',23 ;123);和-設置在第一固定區段04;224)與第二固定區段02,22’,23 ;123 ;223)之間的翻轉活節(30 ;130 ;230);其中-配件系統00;20’ ;120;220)被構造用于使得裝設在第二固定區段02,22’,23; 123 ;223)上的支墊部件(12 ;112 ;212)從起始位置過渡到終止位置,在起始位置,所述支墊部件布置在座椅(14 ;114 ;214a, 214b)的旁側,在終止位置,所述支墊部件作為搭腿支墊布置在座椅(14 ;114 ;214a, 214b)的前面;-配件系統OO ;20’ ;120 ;220)被構造用于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的在起始位置時的旁側面或上表面形成為支墊部件(12 ;112 ;212)的在終止位置時的下表面;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固定區段(24 ;224)與第二固定區段(22,22,,23;123;223)之間,除了翻轉活節(30 ;130 ;230)外,還設有移位裝置GO ; 140 ;240),通過翻轉活節(30 ;130 ;230)的擺動運動可實現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移位,此外,該移位裝置允許在支墊部件(12 ; 112 ;212)從起始位置(12 ;112 ;212)過渡到終止位置時,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向前附加地移位。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配件系統,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設置在第一固定區段04 ;224)與翻轉活節(30 ;230)之間,從而利用移位裝置00 ; 240)能使得翻轉活節(30 ;230)與第二固定區段02,22’,23 ;223) 一起移位;或者-設置在翻轉活節(130)與第二固定區段(12 之間,從而利用翻轉活節(130)能使得移位裝置(140)與第二固定區段(123) —起移位。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配件系統,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被構造用于使得第二固定區段可旋轉地移位;或者-被構造用于使得第二固定區段可平移地移位。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配件系統,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140440)被構造用于使得支墊部件平移地移位,其中移位裝置(140 ;240)優選被設置在座椅(214a,214b)的區域中,和/或設置在座椅類家具O10)的支架011)的區域中,或者設置在支墊部件(112)中。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配件系統,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MO)被設計用于使得第二固定區段023)與座椅Ql4a,214b)相對于支架(211)共同移位,其中為此優選將第一固定區段(224)設計成用于裝設在座椅類家具的支架011)上,且配件系統(220)具有用于裝設在座椅(21 ,214b)上的至少一個第三固定區段050),其中移位裝置(MO)設置在第一固定區段(224)與第三固定區段(250)之間。
19.一種座椅類家具(10 ;110 ;210)特別是沙發(10 ;110 ;210),具有-相對于地面位置固定的支架(11 ;111 ;211);-座椅(14 ;114 ;214a, 214b);禾口-支墊部件(12 ;112 ;212),其中-支墊部件(12 ;112 ;212)作為搭腿支墊可利用具有翻轉活節(30 ;130 ;230)的鉸接配件(20 ;120 ;220)從以座椅(14 ;114 ;214a, 214b)為基準設置在旁側的起始位置翻轉到位于座椅之前的終止位置,其中支墊部件(12 ;112 ;212)的在起始位置時的上表面或旁側面形成為其在終止位置時的下表面,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OO ;20’ ;120 ;220)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來設計。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類家具,其特征在于,移位裝置GO;140 ;240)經過適當設計,且相對于支墊部件(1 的重心(1 適當布置,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從起始位置圍繞翻轉活節(30 ;130 ;230)的軸(32 ;132 ; 232)翻轉,從而移位裝置GO ; 140 ;240)處于其終止位置;和-支墊部件(12 ;112 ;212)從終止位置圍繞翻轉活節(30 ;130 ;230)的軸(32 ;132 ; 232)翻轉,從而移位裝置(40 ; 140 ;240)處于其起始位置。
21.如權利要求19或20或權利要求19前序部分所述的座椅類家具,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QO ;20’;120 ;220)經過適當設計,使得支墊部件(12 ;112 ;212)在終止位置相距座椅 (14 ;114 ;214)間隔一定距離。
22.如權利要求19 21中任一項或權利要求19前序部分所述的座椅類家具,其特征在于,鉸接配件OO ;20’ ;120 ;220)經過適當設計,使得翻轉活節(30 ;130 ;230)至少在起始位置設置在座椅(14 ;114 ;214)的前座椅邊的背側。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座椅類家具的鉸接配件,具有支墊部件,利用翻轉活節能使得支墊部件作為搭腿支墊從以座椅為基準布置在旁側的起始位置翻轉到位于座椅之前的終止位置,其中支墊部件的在起始位置時的上表面或旁側面即為其在終止位置時的下表面,鉸接配件具有移位裝置,利用該移位裝置能使得支墊部件的終止位置超出由翻轉活節決定的位置而移位到座椅之前,或者移位到座椅類家具支架之前。
文檔編號A47C7/00GK102188116SQ20101027174
公開日2011年9月21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2日 優先權日2010年3月9日
發明者M·費希爾 申請人:韋爾維加-設計和科技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