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立柱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shí)用新型涉及一種立柱,可用于各類企業(yè)倉庫的各種貨架上,屬于貨架技術(shù)領(lǐng)域。
背景技術(shù):
目前在物流中心及各種企業(yè)倉庫里的貨架種類繁多,但大多載重不是很大。隨著物流 公司企業(yè)規(guī)模不斷擴(kuò)大,物流量的增加,企業(yè)需要貨架的承載能力也越來越大,尤其在自 動化立體庫中,隨倉庫的不斷擴(kuò)建,高度的增高,貨架的層數(shù)越來越多,載荷越來越大, 現(xiàn)有貨架已不能滿足載荷要求,所以現(xiàn)在物流行業(yè)都在需求一種大載荷的倉儲貨架。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shí)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高強(qiáng)度的立柱,以提高貨架整體的承載能力。 為了實(shí)現(xiàn)以上目的,本實(shí)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是提供一種立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 連接的第一平面部分、第二平面部分、第三平面部分、第四平面部分、第五平面部分、第 六平面部分、第七平面部分、第八平面部分、第九平面部分、第十平面部分、第十一平面 部分、第十二平面部分、第十三平面部分、第十四平面部分、第十五平面部分、第十六平 面部分、第十七平面部分、第十八平面部分、第十九平面部分、第二十平面部分以及第二 十一平面部分;
其中,所述第二平面部分、第四平面部分、第六平面部分、第八平面部分、第十四平 面部分、第十六平面部分、第十八平面部分以及第二十平面部分相互平行;第九平面部分、 第十一平面部分以及第十三平面部分互相平行;第九平面部分垂直于第八平面部分;
第一平面部分與第二十一平面部分、第二平面部分與第二十平面部分、第三平面部分 與第十九平面部分、第四平面部分與第十八平面部分、第五平面部分與第十七平面部分、 第六平面部分與第十六平面部分、第七平面部分與第十五平面部分、第八平面部分與第十 四平面部分、第九平面部分與第十三平面部分以及第十平面部分與第十二平面部分相對于 經(jīng)過第十一平面部分的中心垂直線、且與第二平面部分相平行的平面對稱;
所述第二平面部分與第二十平面部分之間的垂直距離小于第六平面部分與第十六平 面部分之間的垂直距離,第六平面部分與第十六平面部分之間的垂直距離小于第八平面部 分與第十四平面部分之間的垂直距離,第八平面部分與第十四平面部分之間的垂直距離等 于第四平面部分與第十八平面部分之間的垂直距離;所述第十一平面部分與經(jīng)過第一平面部分和第二平面部分的中心點(diǎn)、且與第十一平面 部分平行的平面的垂直距離小于第九平面部分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第九平面部分與該平 面的垂直距離等于第十三平面部分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
所述第一平面部分不與第二平面部分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的垂直距離大于或 等于第一平面部分與第二平面部分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的垂直距離;
所述第二十一平面部分不與第二十平面部分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的垂直距 離大于或等于第二十一平面部分與第二十平面部分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的垂直 距離;
所有相鄰的平面部分的夾角為鈍角或直角。
進(jìn)一步地,第九平面部分與第十三平面部分上對稱設(shè)有連接孔,第二平面部分與第二 十平面部分上設(shè)有側(cè)孔。
本實(shí)用新型在提高立柱強(qiáng)度的同時不增加生產(chǎn)成本。所述立柱一般用Q235為材料, 由專用的設(shè)備軋制而成,因貨架的承載要求不同也可采用其它等同材料制作。立柱尺寸可 按承重要求的不同而選用不同的尺寸,以方便貨架其它部件與立柱連接固定。
圖1為立柱結(jié)構(gòu)圖2為一種立柱截面圖3為另一種立柱截面圖。
具體實(shí)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實(shí)施例來具體說明本實(shí)用新型。
實(shí)施例1
如圖1所示,為立柱結(jié)構(gòu)圖,圖2為其截面圖,所述的立柱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平面 部分l、第二平面部分2、第三平面部分3、第四平面部分4、第五平面部分5、第六平面 部分6、第七平面部分7、第八平面部分8、第九平面部分9、第十平面部分IO、第十一平 面部分ll、第十二平面部分12、第十三平面部分13、第十四平面部分14、第十五平面部 分15、第十六平面部分16、第十七平面部分17、第十八平面部分18、第十九平面部分19、 第二十平面部分20以及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
其中,第一平面部分1與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第二平面部分2與第二十平面部分 20、第三平面部分3與第十九平面部分19、第四平面部分4與第十八平面部分18、第五 平面部分5與第十七平面部分17、第六平面部分6與第十六平面部分16、第七平面部分7說明書第3/4頁
與第十五平面部分15、第八平面部分8與第十四平面部分14、第九平面部分9與第十三 平面部分13以及第十平面部分10與第十二平面部分12相對于經(jīng)過第十一平面部分的中 心垂直線、且與第二平面部分相平行的平面對稱;
所述第二平面部分2、第四平面部分4、第六平面部分6、第八平面部分8、第十四平 面部分14、第十六平面部分16、第十八平面部分18以及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互平行;
所述第一平面部分l、第九平面部分9、第十一平面部分ll、第十三平面部分13以及 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互相平行;
所述第九平面部分9垂直于第八平面部分8;
所述第二平面部分2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之間的垂直距離小于第六平面部分6與第 十六平面部分16之間的垂直距離,第六平面部分6與第十六平面部分16之間的垂直距離 小于第八平面部分8與第十四平面部分14之間的垂直距離,第八平面部分8與第十四平 面部分14之間的垂直距離等于第四平面部分4與第十八平面部分18之間的垂直距離;
所述第十一平面部分11與經(jīng)過第一平面部分1和第二平面部分2的中心點(diǎn)、且與第十 一平面部分ll平行的平面的垂直距離小于第九平面部分9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第九平面 部分9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等于第十三平面部分13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
所述第一平面部分1不與第二平面部分2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9的垂直距離等 于第一平面部分1與第二平面部分2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9的垂直距離;
所述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不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13 的垂直距離等于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 13的垂直距離;
所有相鄰平面部分的夾角為鈍角或直角。
第九平面部分9與第十三平面部分13上對稱設(shè)有連接孔22,第二平面部分2與第二 十平面部分20上設(shè)有側(cè)孔23。
實(shí)施例2
類似于實(shí)施例1,區(qū)別在于,如圖3所示,所述第一平面部分1不與第二平面部分2 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9的垂直距離大于第一平面部分1與第二平面部分2相連的一 端與第九平面部分9的垂直距離;
所述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不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13 的垂直距離大于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 13的垂直距離。本實(shí)用新型立柱就是以不增加材料而增加折面的方法來提高立柱強(qiáng)度,從而提高立柱 以及貨架整體的承載能力,以實(shí)現(xiàn)物流行業(yè)都在尋求的一種低價高載重能力的倉儲貨架。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立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平面部分(1)、第二平面部分(2)、第三平面部分(3)、第四平面部分(4)、第五平面部分(5)、第六平面部分(6)、第七平面部分(7)、第八平面部分(8)、第九平面部分(9)、第十平面部分(10)、第十一平面部分(11)、第十二平面部分(12)、第十三平面部分(13)、第十四平面部分(14)、第十五平面部分(15)、第十六平面部分(16)、第十七平面部分(17)、第十八平面部分(18)、第十九平面部分(19)、第二十平面部分(20)以及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其中,所述第二平面部分(2)、第四平面部分(4)、第六平面部分(6)、第八平面部分(8)、第十四平面部分(14)、第十六平面部分(16)、第十八平面部分(18)以及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互平行;第九平面部分(9)、第十一平面部分(11)以及第十三平面部分(13)互相平行;第九平面部分(9)垂直于第八平面部分(8);第一平面部分(1)與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第二平面部分(2)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第三平面部分(3)與第十九平面部分(19)、第四平面部分(4)與第十八平面部分(18)、第五平面部分(5)與第十七平面部分(17)、第六平面部分(6)與第十六平面部分(16)、第七平面部分(7)與第十五平面部分(15)、第八平面部分(8)與第十四平面部分(14)、第九平面部分(9)與第十三平面部分(13)以及第十平面部分(10)與第十二平面部分(12)相對于經(jīng)過第十一平面部分(11)的中心垂直線、且與第二平面部分(2)相平行的平面對稱;所述第二平面部分(2)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之間的垂直距離小于第六平面部分(6)與第十六平面部分(16)之間的垂直距離,第六平面部分(6)與第十六平面部分(16)之間的垂直距離小于第八平面部分(8)與第十四平面部分(14)之間的垂直距離,第八平面部分(8)與第十四平面部分(14)之間的垂直距離等于第四平面部分(4)與第十八平面部分(18)之間的垂直距離;所述第十一平面部分(11)與經(jīng)過第一平面部分(1)和第二平面部分(2)的中心點(diǎn)、且與第十一平面部分(11)平行的平面的垂直距離小于第九平面部分(9)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第九平面部分(9)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等于第十三平面部分(13)與該平面的垂直距離;所述第一平面部分(1)不與第二平面部分(2)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9)的垂直距離大于或等于第一平面部分(1)與第二平面部分(2)相連的一端與第九平面部分(9)的垂直距離;所述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不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13)的垂直距離大于或等于第二十一平面部分(21)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相連的一端與第十三平面部分(13)的垂直距離;所有相鄰的平面部分的夾角為鈍角或直角。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柱,其特征在于,第九平面部分(9)與第十三平面部 分(13)上對稱設(shè)有連接孔(22),第二平面部分(2)與第二十平面部分(20)上設(shè)有側(cè) 孔(23)。
專利摘要本實(shí)用新型涉及一種立柱,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平面部分、第二平面部分、第三平面部分、第四平面部分、第五平面部分、第六平面部分、第七平面部分、第八平面部分、第九平面部分、第十平面部分、第十一平面部分、第十二平面部分、第十三平面部分、第十四平面部分、第十五平面部分、第十六平面部分、第十七平面部分、第十八平面部分、第十九平面部分、第二十平面部分以及第二十一平面部分。本實(shí)用新型的優(yōu)點(diǎn)在于強(qiáng)度高并在提高立柱強(qiáng)度的同時不增加生產(chǎn)成本,可以簡便的與貨架上其它部件組裝和連接。本實(shí)用新型立柱就是以不增加材料而增加折面的方法來提高立柱強(qiáng)度,從而提高立柱以及貨架整體的承載能力。
文檔編號A47B96/14GK201427779SQ20092007707
公開日2010年3月24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2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6月25日
發(fā)明者楊光輝 申請人:上海精星物流設(shè)備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