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可傾斜板條的卷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卷簾,包括頂部元件以及具有多個板條的簾體,各個板條在縱向 方向上在兩端部邊緣之間延伸并具有與所述縱向方向平行的第一和第二側邊緣,所述簾體 適于借助于驅動設備在垂直于所述縱向方向的方向上卷起在所述頂部元件中并從所述頂 部元件展開至第一遮蔽位置,在第一遮蔽位置中,所述簾體限定總體遮蔽平面,其中,所述 多個板條中的至少一些板條可以繞平行于的所述縱向方向的軸線在第一遮蔽位置與第二 遮蔽位置之間傾斜,在第二遮蔽位置中,各個可傾斜板條與所述總體遮蔽平面形成角度。
背景技術:
傳統卷簾在現有技術中是眾所周知的,并廣泛用于提供幾乎完全遮蔽例如天窗外 部。相對于其它諸如薄紗羅、軟百葉簾、卷軸遮簾等其它遮蔽裝置卷簾提供顯著的光及聲衰 減遮蔽。由于它們還定位于外部并且由于簾體的堅固結構,卷簾提供額外的安全性以防入 室盜竊。此外,簾體使窗格進而使窗下的房間免遭源于例如暴露于惡劣天氣的區域中的建 筑物部分的掉落。在建筑密集的居住區,卷簾可被需要作為火情的附加安全裝置。但是,由于傳統卷簾的結構,唯一可用的遮蔽選擇是幾乎完全遮蔽。為了滿足用 戶對更為靈活的遮蔽選擇的要求,出現了所謂百葉窗式卷簾。這種百葉窗式卷簾具有可繞 縱向軸線傾斜以與總體遮蔽平面形成角度的可調整板條,所述總體遮蔽平面由處于其平直 的、非傾斜位置的板條限定。百葉窗式卷簾近年來已得到發展并由此將卷簾與軟百葉簾的 優點結合起來。在其最簡單形式中,板條在其縱向側邊緣處互連,使得一個板條的前側邊緣連接 于相鄰板條的相應前側邊緣,并且相對應地,尾側邊緣也是如此。在需要傾斜板條的情況 下,所有可調整板條的邊緣同時地移動以到達傾斜位置。除其它外,EP 1 286 016 A2和WO 2007/017218 A2公開了更新類型的百葉窗式簾的示例。這些文獻以及現有技術中的其它文 獻的共同之處是,設置了相對精致的結構以允許板條的傾斜。在前一份文獻中,由于板條端 部需要插入定位成以一定距離彼此隔開的槽中,因而僅允許板條在有限的幾個遮蔽位置傾 斜。此外,此文獻的機械結構尤為復雜。在后一文獻中公開的卷簾具有進一步缺點,即板條 的傾斜限制于完全遮蔽位置,即基本上所有的板條均已從頂部元件中卷出時的位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卷簾,在該卷簾中以簡單及可靠的方式執行板條的調 整,并且在該卷簾中可以在簾體展開的任何點處進行調整。這些目的及進一步目的由導言中提到的類型的卷簾達到,其特征在還在于,卷簾 還設置有兩個側軌,各個側軌包括至少一個可相對于側軌其它部分移動的部分,并且,各個 板條的端部邊緣包括適于在相應側軌的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部分中被引導的引導裝置。這提供了一種優點,即提供造成板條傾斜所需的相對運動,從而使卷簾側軌的部 分彼此相對地移動。進而,這使得可以提供目的所在的簡單及可靠的解決方案,因為側軌部分易于設計和制造以允許與側軌相互作用的板條的引導裝置得到容置和引導。因而,不需 要單獨的機構以將板條端部插入傾斜裝置。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中,驅動設備的驅動元件連接于相應側軌的至少一個固 定部分。所述驅動元件是驅動設備在簾體展開及卷起過程中向其傳輸和/或執行驅動設備 的運動的元件。在本身已知的方式中,驅動元件可包括繩索、帶、鏈等。以此方式,板條簡單 地通過相對于支撐驅動設備的驅動元件的固定部分移動引導引導銷的可移動部分而得以 傾斜。在此實施方式的在機械上簡單的變化形式中,各個可傾斜板條的端部邊緣在板條 第一側邊緣處包括用于將板條緊固于驅動設備的驅動元件的緊固裝置,并且,用于與側軌 的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部分建立連接的引導裝置設置在第二側邊緣處。有利地,引導裝置包括從各個可調整板條的各個端部邊緣凸出的銷。銷構成這樣 的元件,該元件能夠順暢地在側軌可移動部分上被引導、并且允許板條傾斜,因為其在其運 動過程中將僅依循可移動側軌部分。原則上,側軌的一個或多個可移動部分可以依循任何適當模式移動以引起板條的 傾斜。但是,優選地,側軌的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部分能夠沿彎曲路徑相對于側軌的其它部 分移動。這實現了既垂直于總體遮蔽平面又沿垂直于頂部元件和板條縱向方向的方向的運 動。與例如僅涉及垂直于總體遮蔽平面的提升的運動相比,此運動被認為是提供了板條的 一個邊緣的尤為順暢的提升。在一種結構上簡單的實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部分是連接于內側軌部分 的外側軌部分。同樣,所述運動可以以任何適當的方式執行;但是,優選地,所述外側軌部分借助 于多個連結元件連接于內側軌部分,各個連結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連接于各個部分。這是 一種用以獲得彎曲路徑(事實上為部分環形路徑)的在機械上簡單及可靠的連接。可替代地,外側軌部分可以借助于銷連接于內側軌部分,所述銷安裝在適于在另 一部分中的軌道中被引導的一個部分上。所述可移動側軌部分優選地被劃分以便實現引導功能。因此,外側軌部分可以包 括第一凸緣和第二凸緣,從而在其間形成用于引導板條的引導裝置的軌道。側軌部分之間的運動原則上可以以任何適當的方式執行,包括例如定位在側軌本 身中的提升裝置。但是,優選地,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部分適于由頂部元件處的傾斜機構致動。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傾斜機構包括連接于可移動部分的齒條和與所述齒條配 合的帶齒的輪,所述帶齒的輪適于借助于驅動馬達轉動。為了獲得目的所在的簡單結構和可靠功能,優選地,用于帶齒的輪的驅動馬達與 用于簾體的驅動設備的馬達分開。通過這種方式,不需要不同馬達功能之間的復雜聯接,如 果使用單個馬達以驅動簾體并實現傾斜,則將會發生復雜聯接這種情況。這改進了操作卷 簾的靈活性,即簾體可以獨立地展開和卷起,并且板條可以在簾體的任何位置處傾斜。但是,驅動馬達優選地在各個側軌公用的軸上操作。除了關于具有定位在頂部元 件中的單個馬達的優點之外,這實現了在卷簾兩側的同步操作。在驅動馬達借助于行星齒輪連接于軸的實施方式中,提供了將適當轉矩傳遞至與齒條配合的帶齒的輪的自支撐單元。通過利用行星齒輪,可以為在僅具有一個馬達的同時 具有貫穿軸的愿望提供一種簡單的解決方案。為了展開和卷起簾體,使用了連接于簾體的驅動元件。用于展開和卷起簾體的驅 動設備的驅動元件原則上可以是任何能夠將滾桿的轉動運動轉換為平移運動的諸如例如 鏈的元件。但優選地,驅動元件是齒形帶。作為齒條-帶齒的輪連接的替代性方案,傾斜機構可以包括線性致動器。在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
的描述中描述了進一步細節并論述了進一步優點。
下文將參照示意性附圖借助于實施方式的示例進一步詳細描述本發明,在所述附 圖中圖1是為清楚起見而移去部分簾體的安裝于窗并處于第一遮蔽位置的本發明的 實施方式中的卷簾的軸測圖;圖2是為清楚起見而移去部分簾體的處于第一遮蔽位置的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 的卷簾的軸測圖;圖3示出了移去卷簾的一部分的對應于圖2的視圖;圖4示出了圖2中示出的卷簾移去卷簾的一部分的局部放大圖;圖5是對應于圖4移去卷簾的其它部分的視圖;圖6至圖9示出了圖2中示出的卷簾的局部放大立體圖;圖10是圖2中示出的卷簾的細節的軸測圖;圖11是為清楚起見而移去部分簾體的安裝于窗并處于第二遮蔽位置的本發明的 實施方式中的卷簾的軸測圖;圖12是為清楚起見而移去部分簾體的處于第二遮蔽位置的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 的卷簾的軸測圖;圖13示出了移去卷簾的一部分的對應于圖12的視圖;圖14示出了移去卷簾的一部分的圖12中示出的卷簾的局部放大圖;圖15是移去卷簾的其它部分的對應于圖14的視圖;以及圖16至17示出了圖12中示出的卷簾的局部放大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附圖中的圖1至圖10示出了由1總體表示的處于第一遮蔽位置的卷簾實施方式。 卷簾1具有頂部元件2以及垂直于頂部元件2延伸的兩個側軌3和4。簾體5包括多個板 條51,其中一些僅為清楚起見而已被省去。卷簾1安裝在例如適于安裝于斜屋頂的天窗的窗上。所述窗以本身已知的方式包 括窗框6和包圍窗格8的窗扇7。窗扇7可最通常地相對于窗框6開啟,即鉸接于窗框6, 例如借助于定位成靠近窗中心軸線的一組樞轉鉸鏈以允許相對于窗框6樞轉、或通過更傳 統的定位于窗頂部的鉸鏈。要遮蔽的孔口由頂部元件2、側軌3、4和窗底部限制的區域限定。因此,此孔口基 本上對應于窗格8。為了獲得所需的遮蔽,簾體5適于從非遮蔽位置移動至遮蔽位置,其中它以或大或小的程度覆蓋窗格8和窗的其它部分。各板條51在兩個端部邊緣之間在縱向 方向上延伸,并具有與縱向方向平行即與頂部元件2平行的第一和第二側邊緣。簾體5適 于借助于以10總體表示的驅動設備在垂直于所述縱向方向的方向上卷起至頂部元件2中, 并從頂部元件2卷出至第一遮蔽位置。在圖1中示出的第一遮蔽位置,簾體5已卷出而覆 蓋整個孔口,并限定了總體遮蔽平面。在非遮蔽位置,其中簾體5不覆蓋或幾乎不覆蓋窗格 8的任何部分,簾體5可能整體地容置于頂部元件2中。頂部元件2定位在窗的頂部,并在所示本實施方式中包括頂蓋21以及兩個外端 蓋,其中右手側端蓋22在圖1中可見。如下文將進一步詳細描述,頂蓋21和外端蓋22用 于隱蔽和保護卷簾1的內部部件,諸如例如用于簾體5的卷起和展開以及板條51的傾斜的 驅動機構。諸如“左手側”和“右手側”的術語是指例如圖1中示出的方位,并且僅為方便 而使用。側軌4具有包括可彼此相對移動的部分的結構。圖1中僅可見外側軌部分41。側 軌4具有位于窗底部的底蓋40。側軌3、4在卷簾1底部分處彼此連接,即通過連接于側軌 4的底蓋40及側軌3的其對應底蓋30的橫桿35而彼此連接。橫桿35可以例如鉚接于各 底蓋30、40。橫桿35 (在細節圖中未示出)還有助于強度以及抵抗性。然而,由于側軌3、4 本身可以提供足夠的強度,橫桿35并非絕對必要。參照圖11至17,可見根據本發明的卷簾是一種所謂的百葉窗式卷簾,即具有至少 一些可以相對于總體遮蔽平面進行角度調整的可傾斜板條的卷簾。因此,簾體5可以從圖 1中示出的其第一遮蔽位置轉變至第二遮蔽位置,其中板條51繞平行于板條縱向方向的軸 線從第一遮蔽位置至第二遮蔽位置傾斜,在第二遮蔽位置各可傾斜板條與總體遮蔽平面形 成角度,參見例如圖11。現在將詳細描述提供板條可傾斜性所需的機構。所述描述僅涉及卷簾1的一側; 相對側以大致相同但鏡像相反的方式構造。現在參照圖1至圖17,注意到在一些圖中,已移去了頂部元件2和右手側軌4的一 部分以便示出卷簾1 一些內部部件的結構,即在例如圖1和11中示出的安裝位置或使用位 置中不可見或僅局部可見的部件。在頂部元件2中,已移去了頂蓋21和外端蓋22。此外, 已移去了中間端蓋(未示出)以露出內端蓋23。在側軌4中,在圖3和圖13中已移去了外 側軌部分41以露出內側軌部分42。最后,已移去了底蓋40以露出中間底蓋401。如上所述,卷簾1設置有兩個側軌3和4,并且各側軌3、4包括至少一個可以相對 于所述側軌其它部分移動的部分。在所示實施方式中,這通過借助于多個呈側軌裝配件45 形式的連結元件將外側軌部分41和內側軌部分42彼此連接來完成,所述側軌裝配件45以 可樞轉的方式連接于各側軌部分41和42。因此,側軌的可移動部分一外側軌部分41-可 以沿彎曲路徑相對于側軌的其它部分移動,即除了將進一步描述的其它部分之外還有固定 內側軌部分42。作為替代性方案,外側軌部分可以借助于銷連接于內側軌部分,所述銷安裝 在適于在另一部分中的軌道中被引導的一個部分上。優選地,此軌道將是彎曲的。為了允許簾體5的展開和卷起,各可傾斜板條51的端部邊緣包括用于將板條在板 條第一側邊緣處緊固于展開及卷起驅動設備的驅動元件的緊固裝置,而用于與側軌的至少 一個可移動部分建立連接的引導裝置設置在第二側邊緣處。板條51的結構可以是任何適 當類型,而在申請人的與本申請同日提交的共同在審的國際申請中給出了一種優選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其內容通過參引結合在本文中。現在具體參照所示實施方式的圖6-9和圖16-17的放大立體圖,板條51包括例如 擠出或滾壓成形的鋁或鋼的適當材料的板條體510,其可能用泡沫或其它降噪材料填充。另 一種替代性方案可以是形成以模制或任何其它適當方式制造的復合材料的板條。第一端件 511插入板條體510的端部,第一端件511包括銷512,其用作用于將各板條51緊固于形成 為齒形帶11的驅動元件上的緊固裝置。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緊固通過在齒形帶11形成 多個孔眼111來實現,板條51的銷512穿過所述孔眼111弓|入。銷容納開口或孔眼也可以 通過在頂部會聚的兩個直立部分形成,而不必形成封閉結構。可替代地,銷容納開口可能在 帶本身中形成。第二端件513連接于第一端件511,并具有形成為適于在可移動外側軌部 分42中被引導的銷514的引導裝置。最后,板條51在第二側邊緣處設置有由例如橡膠制 成的密封條519。所述密封條519抵靠于簾體5的隨后的板條51的第一側邊緣上,并具有 提供相鄰板條之間的密封的功能,還具有降噪效果。雖然板條端部處的元件描述為包括第 一端件511和第二端件513的相對精制的結構,但也可以設想更簡單的元件。原則上,板條 端部可形成為具有兩個長度不同的凸出銷。外側軌部分41包括第一凸緣411和第二凸緣412,板條引導裝置在所述兩個凸緣 之間被容置成使得各板條51的銷514在簾體5展開和卷起時抵靠于第二凸緣412上并在 其上滑動。最后,外側軌部分41在第一凸緣411中具有軌道,用于容納第一附加軌414。內側軌部分42包括用于引導齒形帶11的凸緣421。另一凸緣422形成外側軌部 分41的第二凸緣412在第一遮蔽位置中的抵靠部。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內側軌部分42大 致形成為倒U體并且具有另一凸緣423,所述凸緣423垂直于形成齒形帶11的支架的凸緣 421延伸。內側軌部分42具有用于容納第二附加軌425的軌道424。第一附加軌414和第 二附加軌425協助引導板條51。此外,因為附加軌與簾體5重疊,它們有助于防止光進入室 內。附加軌414、425的重要作用還在于它們使簾體保持在位。這在簾體傾斜期間特別重要, 因為如果沒有由凸緣和/或附加軌保持在位,板條將會傾向于朝向傾斜位置移動至不理想 的程度。但是,附加軌在非傾斜位置也支撐簾體。最后,側軌4包括用于將側軌安裝于窗框6的安裝軌部分43。為此,安裝軌部分 43設置有用于容納緊固裝置(未示出)的多個孔430。鑒于可移動外側軌部分41借助于連結元件以允許外側軌部分41相對于內側軌部 分42移動的方式連接于固定內側軌部分42,內側軌部分42進而固定地連接于安裝軌部分 43和頂部元件2。此連接可以以任何適當方式執行。在側軌4底部,齒形帶11在中間底蓋401下方經過。兩個最底的板條51在中間 底蓋401頂上并因此在底蓋40下面被引導。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兩個最底的板條不 可傾斜,而是沿面對的側邊緣彼此固定地連接。此相互連接使得整個卷簾防止在強風情況 下出現可能的損壞。這些板條與其余板條相比也可設置有補充加固裝置。為了在示出和描述的實施方式中致動傾斜即致動外側軌部分41相對于內側軌部 分42的運動,設置有傾斜機構15。如將進一步詳細描述,傾斜機構15定位在頂部元件2處 并在其內端蓋23兩側上延伸。所述傾斜機構包括連接于側軌可移動部分即在示出的實施 方式中的外側軌部分41的齒條151。為此,齒條151具有包括用于連接于外側軌部分41的 緊固部分154的凸出部153。圖10中示出的適于借助于驅動馬達16轉動的帶齒的輪155與齒條151的橢圓形齒孔口 152配合。驅動馬達16與用于簾體的驅動設備的馬達分開,并 在各側軌3和4共用的軸17上操作。驅動馬達16借助于行星齒輪連接于軸17 (未詳細示 出)。通過這種方式,定位在頂部元件2中的單個馬達16提供卷簾1兩側的同步操作。此 外,借助于行星齒輪,通過連接于軸,自支撐單元將適當的轉矩傳遞到與齒條151配合的帶 齒的輪155。通過利用行星齒輪,可以為在僅具有一個馬達的同時具有貫穿軸的愿望提供一 種簡單的解決方案。圖10中還可見滾桿M,簾體5的板條51在其上卷起。比較圖4和14,可以看出,隨著驅動馬達16的致動,軸17已使帶齒的輪155在橢 圓形齒孔口 152內轉動,并由此已使外側軌部分41向上及在朝向頂部元件2的方向上移 動。在此運動過程中,從內蓋23外側看時,齒條151順時針略微轉動,并同時已在遠離卷簾 底部的方向上移動。同時地,外側軌部分41、頂蓋21、外蓋22、未示出的中間頂蓋以及底蓋 40作為單個單元提升。作用在簾體5上的效果從圖15至17中表現得最清楚,即可移動外 側軌部分41已提升了板條51的引導銷514,使得板條51繞在第一側邊緣處即在容置于驅 動元件中的緊固銷512處大致在縱向方向上延伸的軸線傾斜。作為上文中示出并描述的傾斜機構的替代性方案,傾斜機構可以例如包括以任何 適當方式控制的線性致動器。簾體的展開和卷起可以以任何適當的方式通過使用本領域中可用的任何驅動設 備執行。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所述驅動設備的驅動元件是齒形帶。卷簾驅動設備的優選 實施方式的完整描述在申請人的與本發明同日提交的共同在審的國際申請中找到,其內容 通過參引結合在本文中。落入本發明概念內的進一步替代性實施方式涉及到具有側軌不同結構的可能性。 因此,外側軌部分可以制成固定的,而一個或多個內側軌部分因此制成可移動的。另一種可 以設想的替代性方案可以是具有兩個均可移動的側軌部分。最后,根據本發明的卷簾已被描述為擬安裝于安裝在斜屋頂的可開啟天窗的窗框 上。然而,本發明也可應用于其它類型的窗以及應用于其它位置。例如,卷簾可安裝在窗扇 上,或安裝在固定式即不可開啟式窗的框或窗扇上,或安裝在安裝于建筑物立面的窗上。本發明不應當被視為僅限制于所描述的實施方式。若干修改和不同實施方式的組 合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是顯而易見的。附圖標記1卷簾10驅動設備11齒形帶111孔眼15傾斜機構151齒條152齒孔口153凸出部154緊固部分155帶齒的輪16驅動馬達
17 軸2頂部元件21 頂蓋22 端蓋23 內蓋24 滾桿3 側軌30 底蓋35 橫桿4 側軌40 底蓋401中間底蓋41外側軌部分411 第一凸緣412 第二凸緣413 軌道414第一附加軌42內側軌部分421 凸緣422 凸緣423 凸緣424 軌道425第二附加軌43安裝軌部分45側軌裝配件5 簾體51 板條510板條體511 第一端件512緊固銷513 第二端件514引導銷519密封條6 窗框7 窗扇8 窗格
權利要求
1.一種卷簾(1),包括頂部元件O)以及具有多個板條(51)的簾體(5),各個板條在 縱向方向上在兩個端部邊緣之間延伸、并且具有平行于所述縱向方向的第一側邊緣和第二 側邊緣,所述簾體適于借助于驅動設備(10)在垂直于所述縱向方向的方向上卷起在所述 頂部元件( 中以及從所述頂部元件( 展開至第一遮蔽位置,在所述第一遮蔽位置中,所 述簾體(5)限定總體遮蔽平面,其中,所述多個板條中的至少一些板條(51)能夠繞平行于 所述縱向方向的軸線在所述第一遮蔽位置與第二遮蔽位置之間傾斜,在所述第二遮蔽位置 中,各個可傾斜的板條(51)與所述總體遮蔽平面形成角度,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簾(1)還設 置有兩個側軌(3,4),各個側軌包括能夠相對于所述側軌的其它部分(42,4;3)移動的至少 一個部分,并且,各個板條的所述端部邊緣包括適于在相應側軌的所述至少一個可移 動的部分Gl)中被引導的引導裝置(51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驅動設備(10)的驅動元件(11)連接于相應的 所述側軌的至少一個固定的部分G2)。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卷簾,其中,各個可傾斜的板條(51)的所述端部邊緣在所述板 條的第一側邊緣處包括緊固裝置(512),所述緊固裝置(51 用于將所述板條(51)緊固于 所述驅動設備(10)的驅動元件(11),并且,用于與所述側軌的至少一個可移動的部分Gl) 建立連接的所述引導裝置(514)設置在所述第二側邊緣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引導裝置包括從各個可調整的板條(51)的各 個端部邊緣凸出的銷(514)。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側軌的至少一個可移動的部分 (41)能夠沿彎曲路徑相對于所述側軌的其它部分移動。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的部分是連接于 內側軌部分(42)的外側軌部分(41)。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外側軌部分借助于多個連結元件05)連 接于所述內側軌部分(42),各個連結元件以可樞轉的方式連接于各個部分。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外側軌部分借助于銷連接于所述內側軌部分, 所述銷安裝于一個部分上、適于在另一部分中的軌道中被引導。
9.如權利要求6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外側軌部分包括第一凸緣 (411)和第二凸緣G12),從而在所述第一凸緣與所述第二凸緣之間形成用于引導所述板 條(51)的引導裝置(514)的軌道。
10.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的部分Gl)適 于由所述頂部元件⑵處的傾斜機構(15)致動。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傾斜機構(15)包括連接于所述可移動的部 分Gl)的齒條(151)以及與所述齒條配合的帶齒的輪(155),所述帶齒的輪適于借助于驅 動馬達(16)轉動。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卷簾,其中,用于所述帶齒的輪的所述驅動馬達(16)與用于 所述簾體(5)的驅動設備(10)的馬達是分開的。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驅動馬達(16)作用于各個側軌共用的 軸(17)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驅動馬達(16)借助于行星齒輪連接于所述軸(17)。
15.如權利要求2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卷簾,其中,用于展開和卷起所述簾體(5)的所 述驅動設備(10)的驅動元件是齒形帶(11)。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卷簾,其中,所述傾斜機構包括線性致動器。
全文摘要
卷簾(1)包括頂部元件(2)以及具有多個板條的簾體(5)。各個板條在縱向方向上在兩個端部邊緣之間延伸,并具有平行于縱向方向的第一和第二側邊緣。簾體(5)適于借助于驅動設備在垂直于所述縱向方向的方向上卷起在所述頂部元件(2)中以及從所述頂部元件(2)展開至第一遮蔽位置,在所述第一遮蔽位置中,簾體(5)限定總體遮蔽平面,其中,所述多個板條中的至少一些板條能夠繞平行于所述縱向方向的軸線在第一遮蔽位置與第二遮蔽位置之間傾斜,在所述第二遮蔽位置中,各個可傾斜板條與所述總體遮蔽平面形成角度。卷簾(1)還設置有兩個側軌(3,4),各個側軌包括至少一個可相對于側軌其它部分移動的部分,并且,各個板條的端部邊緣包括適于在相應側軌的所述至少一個可移動部分中被引導的引導裝置。
文檔編號E06B9/34GK102046910SQ200880129499
公開日2011年5月4日 申請日期2008年5月28日 優先權日2008年5月28日
發明者烏爾里克·烏爾里克森, 亨寧·埃貝森 申請人:Vkr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