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橫向連接的銷售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橫向連接的產品銷售、展示設備,尤其涉及一種橫向連接的彩票銷 售、展示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全球產品銷售存在三大模式
第一,開放式銷售。它是沃爾瑪、家樂福等大型超市和大量中小型商鋪通行的銷售模式。 即,貨物在貨架上公開展示。消費者從貨架上自行取貨,或者通過銷售人員取貨后,貨架上 公開展示的商品就被取走了。這種貨架非常簡單,就是開放式平行格子架,豎向裝置為分隔 墻體,橫向裝置為放貨架體。其形狀類似圖書館的書架。
從取貨方式看, 一般是手工取貨,即消費者或者店員從開放式貨架上取貨。 第二,倉儲式銷售。它是宜家等大型商場的銷售模式。公開展示的商品僅僅是貨物樣品, 不對外銷售。消費者選中的商品,需要銷售人員從倉庫調取。這種倉庫貨架承重力大,倉庫
貨架每層承載最大可達4500kg,存取快速方便,是使用最廣泛的托盤類貨物存儲系統,有較
強的通用性。其結構是貨架沿倉庫的寬度方向分成若干排,其間留一條巷道,供堆垛起重機、 叉車或其他搬運機械通行。每排貨架沿倉庫縱長方向分為若干列,在垂直方向分為若干層, 從而形成大量貨位,以供托盤存儲貨物。
從取貨方式看,針對這種貨架,企業已普遍引進貨架HP文檔掃描儀,有了這項技術的加 入,面對倉庫里成千上萬的貨單,倉庫管理人員就不用按照出貨的貨架區域和時間大致估計 一個范圍,然后翻箱倒柜的查找,節省了貨物調取的時間。現在的互聯網銷售時間上也屬于 倉儲式銷售。消費者瀏覽的產品并不是可以取走的真實貨物。真實貨物都在倉庫中。不過, 盡管運營模式與倉儲式銷售類似,但是互聯網銷售使用的貨架結構可能與第一種銷售模式類 似。
第三,封閉式銷售。這種銷售主要使用自動販賣機。用戶投幣后,機器自動釋放貨物。
.它目前適用的銷售對象主要有飲料、棒冰、香煙、郵票、明信片、雜志、漫畫、報紙、CD
唱片、錄像帶、餅干、糖果、零食、泡面、漢堡、牙刷、牙膏、毛巾、錄像帶、電話卡、高 速公路卡、電車票、游樂園門票、食物券、花、盆栽、米、鞋子、面巾紙、衛生用品、電池、 底片、 一次性照相機等。
從取貨方式看,封閉式銷售使用的機器完全自動,沒有人工干預;貨物被封閉儲存,用 戶付款后,機器自動釋放貨物。目前,還未出現有人工干預的封閉式銷售貨架。本實用新型 的技術創新在于,在封閉式銷售模式中,發展出了銷售人員實施人工干預的機制,并為此設 計了專用設備及其連接裝置。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展示設備,尤其涉及一種橫向連接的 彩票組裝式銷售、展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在第一產品上設置凹扣,在第二產品上設置凸扣;凹扣包含至少一個容腔,凸扣包含至少一個凸出部,所述凸出部插入所述容腔后形成連 接固定第一產品與第二產品的"凹凸扣嵌合對",兩個以上"凹凸扣嵌合對"形成一個嵌合組。 每個嵌合組分布在一個豎向的平面或者曲面上,使第一、第二產品通過重力咬合嵌合組,實 現橫向連接。
具體而言,本實用新型的橫向連接、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包括第一、第二底座,以及所 述兩底座上方的銷售單元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底座之間通過連接所述兩底座豎 向側面的"凹凸扣嵌合對"固定,所述底座與銷售單元盒之間,以及上下各單元盒之間通過 斜向分布的"孔扣嵌合對"咬合。所述"孔扣嵌合對"包括設置在第一部件(底座本身、單 元盒盒體,或者連接到底座本身、單元盒盒體的專用部件)上的卡孔和設置在第二部件(單 元盒盒體、底座本身,或者連接到單元盒盒體、底座本身的專用部件)上的卡扣;所述卡孔 包含至少一個容腔,所述卡扣包含至少一個凸出部,并且所述凸出部插入所述容腔后形成連 接固定第一部件與第二部件的所述"孔扣嵌合對"。
所述"凹凸扣嵌合對"包括設置在第一底座上的凹扣(101)和設置在第二底座上的凸扣 (201),所述凹扣包含至少一個容腔,所述凸扣包含至少一個凸出部,并且所述凸出部插入 所述容腔后形成連接固定第一底座與第二底座的裝置。本實用新型的容腔(卡孔容腔、凹扣 容腔等)為各種存在凹陷、孔漏的結構,如封閉容腔,半封閉容腔、底封閉容腔,底開放容 腔、平面開孔等。
如果所述第一底座是注塑產品,則所述凹扣(101)通過注塑設備與所述第一底座的部件 (102) —次成形。如果所述第二底座是注塑產品,則所述凸扣(201)通過注塑設備與所述 第二底座的部件(202) —次成形。
為了咬合牢固,所述凸扣(201)包含一個折疊結構。如果所述折疊結構為上折疊,所述 第一底座上的凹扣自上而下插入所述第二底座上的"上折疊",并且第一底座落地后,所述"凹 凸扣嵌合對"咬合,同時所述第一底座底面與所述第二底座底面齊平。
如果所述折疊結構為下折疊,所述第一底座上的凹扣自下而上插入所述第二底座上的"下 折疊",并且第二底座落地后,所述"凹凸扣嵌合對"咬合,同時所述第二底座底面與所述第 一底座底面齊平。
所述第一底座另一側還設有凸扣,可咬合第三底座的凹扣;所述第二底座另一側還設有 凹扣,可咬合第四底座的凸扣。
所述第一、第二底座之外的附設底座左右兩個側面也分別設有凹扣、凸扣,可繼續連接 其他底座。所述咬合的底座側面包含多個離散分布的"凹凸扣嵌合對",構成連接左右兩底座 的嵌合組,并且所述嵌合組分布在一個豎向平面或者曲面上。這種設計可使底座憑借自然重 力下壓,咬合臨近底座,使底座的連接更加牢固。
圖1是彩票銷售機第一底座的立體圖。
圖2是彩票銷售機第二底座的立體圖。
圖3是彩票銷售機雙底座咬合固定的立體圖。
圖4是彩票銷售機三底座和六個單元盒咬合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用注塑設備生產彩票銷售機第一底座的各部件,如圖1,第一底座整體包括兩個部分-三個凹扣101分布在第一部分102的側面上;第二部分103的外側面上也有凸扣,但是本實 施例不使用這些凸扣,所以本視圖中不再標注這些凸扣。
用注塑設備生產彩票銷售機第—底座的各部件,如圖2,第二底座整體包括兩個部分三個凸扣201分布在第一部分202的側面上;第二部分203的外側面上也有凹扣,但是本實
施例不使用這些凹扣,所以本視圖中不再標注這些凹扣。實際上,本實施例中,第一、第二
底座的形狀、大小、結構完全相同。
用注塑設備生產彩票銷售機第三底座,使之形狀與結構與第一、第二底座完全相同。 用注塑設備生產彩票銷售機單元盒的盒體、頂蓋各六件,裝配成六個單元盒,使之每兩
個都通過"孔扣嵌合對"咬合,然后裝配到上述三個底座上。
把上述第一底座和第二底座扣合,使得201的三個凸扣全部嵌入101的三個凹扣,如圖
3,形成兩個底座咬合、固定的雙底座設備,再把第三個底座安裝到第二底座上,形成圖4所
示的三底座、六單元盒的組裝結構。
權利要求1、一種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包括第一、第二底座,以及所述兩底座上方的銷售單元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底座之間通過連接所述兩底座豎向側面的“凹凸扣嵌合對”固定,所述底座與銷售單元盒之間,以及上下各單元盒之間通過斜向分布的“孔扣嵌合對”咬合。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凸扣 嵌合對"包括設置在第一底座上的凹扣(101)和設置在第二底座上的凸扣(201),所述凹扣 包含至少一個容腔,所述凸扣包含至少一個凸出部,并且所述凸出部插入所述容腔后形成連 接固定第一底座與第二底座的裝置。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座 是注塑產品,并且所述凹扣(101)通過注塑設備與所述第一底座的部件(102) —次成形。
4、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底座 是注塑產品,并且所述凸扣(201)通過注塑設備與所述第二底座的部件(202) —次成形。
5、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扣(201) 包含一個折疊結構。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結構 為上折疊,所述第一底座上的凹扣自上而下插入所述第二底座上的"上折疊",并且第一底座 落地后,所述"凹凸扣嵌合對"咬合,同時所述第一底座底面與所述第二底座底面齊平。
7、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結構 為下折疊,所述第一底座上的凹扣自下而上插入所述第二底座上的"下折疊",并且第二底座 落地后,所述"凹凸扣嵌合對"咬合,同時所述第二底座底面與所述第一底座底面齊平。
8、 根據權利要求6或者7的任一項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底座另一側還設有凸扣,可咬合第三底座的凹扣;所述第二底座另一側還設有凹扣, 可咬合第四底座的凸扣。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 二底座之外的附設底座左右兩個側面也分別設有凹扣、凸扣,所述側面可繼續咬合連接其他 底座。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咬合的 側面包含多個離散分布的"凹凸扣嵌合對",構成連接左右兩底座的嵌合組,并且所述嵌合組 分布在一個豎向平面或者曲面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橫向連接的組裝式產品銷售、展示設備,尤其涉及一種橫向連接的彩票組裝式銷售、展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在第一產品上設置凹扣,在第二產品上設置凸扣;凹扣包含至少一個容腔,凸扣包含至少一個凸出部,所述凸出部插入所述容腔后形成連接固定第一產品與第二產品的“凹凸扣嵌合對”,兩個以上“凹凸扣嵌合對”形成一個嵌合組。每個嵌合組分布在一個豎向的平面或者曲面上,使第一、第二產品通過重力咬合嵌合組,實現橫向連接。該設計簡潔、耐用,適合用注塑技術大規模生產、組裝各種銷售、展示設備。
文檔編號A47F1/00GK201278976SQ20082013993
公開日2009年7月29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20日 優先權日2008年10月20日
發明者張新民 申請人:張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