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座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例如為乘客乘坐而配置于汽車等上的座椅。
背景技術:
公知的車用座椅具備用于解除傾斜機構的鎖止并能調節座椅靠背
角度的操作手柄、和用于調節坐墊后部高度的按鈕(knob)(例如,參 考專利文獻1)。通過將操作手柄與按鈕分別相互分開地配置于座椅寬 度方向的外端部,從而達到互相不干擾并可以獨立操作。
此外,現有的車用座椅為,其傾斜操作手柄可以分兩個階段進行 操作,在第1階段的操作中,解除傾斜機構的鎖止使座椅靠背角度處 于可調節狀態;在第2階段的操作中,在保持座椅靠背角度可調節的 狀態下,扳舉高度操作手柄使座椅上升(例如,參考專利文獻2)。
專利文獻l:特開2001-130294號公報
專利文獻2:特開平8-26007號公報
專利文獻3:特開2000-255295號公報
發明內容
但是,在所述前者的技術中,由于操作手柄以及按鈕是分別設置 的,因此難以將兩者同時設置在操作性良好的位置。另一方面,在后 者的技術中,由于不能將座椅高度鎖止機構的解鎖(操作高度操作手
柄)從傾斜機構的解鎖中獨立出來單獨進行,因而不利于操作性的提 高。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實際情況而進行的,其目的在于,獲得一種用 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的多個操作構件的操作性良好的座椅。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權利要求1所述發明的座椅為,具有第1 被調節部,其設置于用于乘坐的座椅主體上,通過從第1操作系傳遞 的操作力調節;第2被調節部,其設置于所述座椅主體上,通過從第2 操作系傳遞的操作力調節;操作力施加部,其設置于所述座椅主體的 規定位置以供乘坐者操作,能夠分別取位于向所述第1操作系輸入操 作力的第1操作狀態、和向所述第2操作系輸入操作力的第2操作狀 態。
在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中,如果對操作部進行操作使其處于第1 操作狀態,則由于此操作力(機械性的)第1被調節部將受到調節, 或由于此操作力第l被調節部處于可調節的狀態(例如,解鎖狀態等)。 另一方面,如果對操作部進行操作使其處于第2操作狀態,則由于此 操作力(機械性的)第2被調節部將受到調節,或由于此操作力第2 被調節部處于可調節的狀態。
由此,通過被設置于座椅主體的規定位置的操作力施加部,能夠 對兩個被調節部獨立進行調節。這種對一個(共同的)操作力施加部 賦予兩個操作力施加功能的構成,與將用于操作兩個被調節部的兩個 操作部獨立(分開)設置的構成相比較,可以降低對于乘坐者用操作 部位的配置和大小的限制,實現設計自由度的提高。由此,例如,通 過將能夠對兩個被調節部進行獨立操作的操作力施加部配置在座椅主
體操作性良好的位置,就可以對兩個被調節部同時以良好的操作性進 行操作。
這樣,在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中,其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的
多個操作構件的操作性均為良好。此外,也可以采用,具備3個以上 被調節部和與之對應的3個以上操作力施加功能的操作力施加部的構 成。
權利要求2所述發明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中,所 述第l操作力施加部包括第l搡作構件,其被設置為,對于所述座 椅主體進行相對位移從而可取位于非操作位置與操作位置,通過從所 述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施加的操作力來調節所述第l被調節部;第2 操作構件,其被設置為,對于所述座椅主體進行相對位移從而可取位 于非操作位置與操作位置,通過從所述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施加的 操作力來調節所述第2被調節部;操作系支撐部,其至少支撐所述第1 操作構件,從而使所述第1操作構件與所述第2操作構件中,該第1 操作構件及第2操作構件在非操作位置上的配置空間或操作空間相互 重疊。
在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中,操作力施加部的構成包括,可獨立 操作的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將第1操作構件/人非操作位置 向操作位置進行操作時,通過此操作力(機械性的),第l被調節部將 被調節,或通過此操作力使第1被調節部處于可調節狀態(例如,解 鎖狀態)。另一方面,將第2才乘作構件從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進行操 作時,通過此操作力(機械性的),第2被調節部將被調節,或由于此 操作力使第2被調節部處于可調節狀態。
在此,被操作系支撐部直接支撐的第1操作構件,以及被操作系 支撐部直接或間接支撐的第2操作構件,在其各自的非操作位置,至 少有一部分是相互重疊的(共用所占空間),或者各自的操作空間(向
操作位置的移動軌跡)重疊,又或者某一方在被操作位置上的所占空 間重疊于另一方的向非操作位置的操作空間,因此,能夠將其各自配 置在操作性良好的位置上。即,對于乘坐者來說,雖然操作性良好的
范圍是有限的,但是通過使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的配置或操 作空間重疊,可以降低對于這些配置和大小的限制,實現設計自由度 的提高。另外,由于具備可獨立操作的第l操作構件和第2操作構件, 因此能夠消除用 一個操作構件操作兩個被調節部時的限制。
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2 操作構件在處于非操作位置時,被收納在位于非操作位置的所述第1 操作構件之內。
在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中,由于位于非操作位置的第2操作構 件被收納在位于非操作位置的第l操作構件之內(幾乎整體重疊),因 此特別是對于第l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的配置上的限制纟皮降低。
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 椅中,所述第2操作構件被所述第l操作構件支撐,并能夠對于所述 座斗矛主體進行相對位移。
在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中,第2操作構件通過第1操作構件被 操作系支撐部(座椅主體)支撐。因此,能夠實現第l操作構件、第2 操作構件在各自進行操作(向搡作位置的移動)時難以發生隨之引起 的干擾的構成。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1
操作構件的 一 端以可圍繞規定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 上,同時當另一端一皮才喿作時,所述第1才喿作構件圍繞所述軸線轉動,
所述第2操作構件支撐在第1操作構件上,并使調節第2被調節部時 的操作力作用于沿著經過所述第1操作構件轉動軸心的方向上。
在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中,通過使第1操作構件圍繞規定軸線 轉動,向第l被調節部傳遞操作力,從而使第2操作構件從被操作位 置移動到操作位置,并向第1被調節部傳遞操作力。由于此第2操作 構件以操作時的操作力通過(交叉)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的方式 被第1操作構件支撐,因此可以防止隨著第2操作構件的操作導致第1 操作構件也發生動作的現象。
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5的任意一 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 座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使其座椅前后 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 方向的 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 主體或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使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上下 方向被操作。
在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中,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以 可圍繞沿座椅寬度方向互相同軸或平行的軸線獨立轉動的方式被支 撐,從而將該支撐端的前后相反一側的端部沿約上下方向操作。由于 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的操作方向相同,因此可以給予乘坐者 (操作者)舒適的操作感覺。
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2 操作構件被支撐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使其能夠圍繞與該第1操作構 件的轉動軸線平行的轉動軸線轉動,同時通過纜線以可調節的方式連 接在所述第2被調節部,并且對所述第2被調節部進行調節操作時的 所述纜線的牽拉方向為經過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心的座椅前后 方向。
在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中,當操作第1操作構件使其在圍繞座 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時,操作力將傳遞至第l被調節部。當操作第2 操作構件使其在圍繞座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時,操作力將傳遞至第1 被調節部。此時,操作力作為沿座椅前后方向的纜線的張力傳遞至第2 凈皮調節部。并且,由于此張力作用方向經過(交叉)第1操:作構件的 轉動軸線,因此可以防止隨著被第l操作構件支撐的第2操作構件的 操作而使該第l操作構件發生動作的現象。
權利要求8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5的任意一 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 繞座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使其座椅前 后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的座椅寬 度方向的 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前后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 椅主體或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使其座^"寬度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上 下方向被操作。
在權利要求8所述的座椅中,由于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 的操作方向不同,因此可以防止乘坐者對操作構件的誤操作,可以給 予乘坐者良好的操作感覺。
權利要求9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5的任意一 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 座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其座椅前 后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的座椅前 后方向的 一端以可圍繞座椅上下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 椅主體或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使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寬 度方向^皮才喿作。
在權利要求9所述的座椅中,由于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 的操作方向不同,因此可以防止乘坐者對操作構件的誤操作,可以給 予乘坐者良好的操作感覺。
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9的任意一 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2操作構件支撐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使其可 以相對于所述座椅主體作相對位移,同時4皮覆部通過^皮固定在所述第1 操作構件上的被覆纜索的纜線與所述第2被調節部相連接,使該第2 被調節部為可調。所述被覆纜索具有當所述第1搡作構件向所述操作 位置移動時,在所述被覆部不會產生張力的長度。
在權利要求10所述的座椅中,在操作第2操作構件時,被覆層內 的纜線被牽拉(對于被覆作相對位移),使操作力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 由于被覆纜索的長度被設定為,第1操作構件即使到達才喿作位置,被 覆部也不會受到張力作用(被覆部的位移可吸收),因而在對第l操作 構件進行操作時,構成被覆纜索的被覆層的固定端與第1操作構件一 同進行位移。因此,被第1操作構件支撐的第2操作構件(纜線)與 被覆層之間不會產生相對位移,從而可以防止第1操作構件的操作力 被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的現象。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5的任意一
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1 ^: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 座椅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其座椅前
后方向的另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以可沿座
椅前后方向移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并沿該座椅前后
方向祐j喿作。
在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中,由于第1操作構件與第2操作構件
的操作方向不同,因此可以防止乘坐者對操作構件的誤操作,可以給 予乘坐者良好的^喿作感覺。
權利要求12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中,所述 第2操作構件在處于非操作位置時,從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 方向的端部突出一部分,操作時被按入到該第l操作構件的內側。
在權利要求12所述的座椅中,對于第1操作構件圍繞座椅寬度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操作,第2操作構件通過向第1操作構件內的按入操 作使操作力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因此,可以切實防止乘坐者對操作 構件的誤操作。
權利要求13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1或權利要求12所述的 座椅中,所述第2操作構件相對于所述第l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與 所述第2被調節部分別位于座椅前后方向的相反一側,同時,通過用 于傳遞操作力的聯桿機構連接在該第2被調節部,所述聯桿機構包括, 當所述第2操作構件位于所述非操作位置時與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 動軸線形成同軸的聯^干軸。
在權利要求13所述的座椅中,將第2操作構件相對于第1操作構
件向第2被調節部一側按入時,此按入操作力主要作為聯桿機構(構 成聯桿機構的聯桿)的壓縮力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另一方面,在第2 操作構件處于非操作位置的狀態下對第1操作構件實施操作時,聯桿 機構通過在同軸于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的連接軸上進行角位移,容 許該第l操作構件向操作位置的角位移。
這樣,由于在從第2操作構件向第2被調節部的負載傳遞中使用 了聯桿機構,因此,能夠不妨礙第1操作構件的操作,而將第2操作 構件與第2纟皮調節部相對于第l搡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分別配置在相 反一側。
權利要求14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座椅中,所述 第2被調節部具有臂狀部件,所述臂狀部件將傳遞自所述聯桿機構的 沿座椅前后方向的操作力變換為圍繞座椅寬度方向的規定軸線的力 矩,所述聯桿機構中,從所述第2操作構件輸入負載的部位,以及向 所述臂狀部件輸出負載的部位的、在座椅上下方向上的高度不同。
在權利要求14所述的座椅中,聯桿機構向臂狀部件傳遞操作力時, 通過由臂狀部件轉換的力矩對第2被調節部進行調節。聯桿機構通過 例如中間部分的扭曲或彎曲等,使負載輸入部位與輸出部位的高度不 同。因此,能夠對第2操作構件的操作力及操作行程進行設定。
例如,可以在靠近第2被調節部的規定軸線的位置將聯桿機構與 臂狀部件連接(使力矩杠桿縮短)以縮短搡作行程;或例如,可以在 遠離第2被調節部的規定軸線的位置將聯桿機構與臂狀部件連接(使 力矩杠桿延長)以使操作力變小。特別是,相對于聯桿軸在第2被操
作部一側聯桿處設置了所述彎曲部等的構成中,無需變更相對于第1
及第2操作構件的第2被調節部(座椅主體)的位置,可以通過相應
于該被調節部一側聯桿與臂狀部件的連接位置而進行的形狀變更等, 設定操作力及操作行程。
權利要求15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3或權利要求14所述的 座椅中,還具備聯桿引導部,其被設置于所述第1操作構件或所述座 椅主體上,限制隨著所述第2操作構件從非操作位置向4喿作位置的移 動而產生的、所述聯桿機構圍繞所述聯桿軸的角位移。
在權利要求15所述的座椅中,通過此聯桿引導部,當第l操作構 件處于非操作并且第2操作構件處于操作時,使聯桿機構在聯桿軸處 的角位移受到限制,因此第2操作構件的操作力可以可靠地傳遞至第2 被調節部。
權利要求16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座椅中,所述 聯桿引導部與所述第l操作構件形成為一體。
在權利要求16所述的座椅中,由于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一體形成 了聯桿引導部,因此結構很筒單。
權利要求17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座椅中,所述 第1操作構件及第2搡作構件被配置于所述座椅主體的座椅寬度方向 端部,所述聯桿引導部與構成座椅主體并從座椅寬度方向外側覆蓋所 述聯桿才幾構的殼體構件形成為 一體。
在權利要求17所述的座椅中,由于聯桿引導部一體形成在,配置 于座椅主體的座椅寬度方向端部(側部)并覆蓋聯桿機構的殼體構件 上,因此結構很簡單。
權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中,所述
第2操作構件在所述非操作位置時,從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
方向的端部突出一部分,操作時向該第l操作構件的外側拔出。
在權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中,對于第1操作構件的圍繞產椅寬度 方向的軸線轉動的操作,第2操作構件則通過從第1操作構件的拔出 操作將操作力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因此,可以切實防止乘坐者對操 作構件的誤操作。
權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中,相對 于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所述第2操作構件與所述第2被調 節部位于座椅前后方向的相反一側,同時,通過用于傳遞操作力的聯 桿機構連接在該第2被調節部,所述聯桿機構包括,在所述第2操作 構件位于所述非操作位置狀態下與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同軸 的聯桿軸。
在權利要求19所述的座椅中,將第2操作構件相對于第1操作構 件朝第2被調節部的反方向側拔出時,此拔出操作力主要作為聯桿機 構(構成聯桿機構的聯桿)的拉伸力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另一方面, 在第2操作構件處于非操作位置的狀態下對第l操作構件實施操作時, 聯桿機構通過同軸于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的連接軸的角位移,而容 許該第l操作構件向操作位置的角位移。
這樣,由于在從第2操作構件向第2被調節部的負載傳遞中使用 了聯桿機構,因此,為了不妨礙第1操作構件的操作,可以將第2操 作構件與第2被調節部相對于第l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分別配置在 相反一側。權利要求20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中,所述 第2操作構件,其與第2被調節部相對于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分 別位于座椅前后方向上的相反一側,同時,通過纜線以可傳遞操作力 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第2被調節部。
在權利要求20所述的座椅中,將第2操作構件相對于第1操作構 件向第2被調節部的相反一側拔出時,此拔出操作力主要作為纜線的 張力被傳遞至第2被調節部。另一方面,在第2操作構件處于非操作 位置的狀態下對第1操作構件實施操作時,纜線適度彎曲,從而容許 該第l操作構件向操作位置的角位移。
這樣,由于在從第2操作構件向第2被調節部的負載傳遞中使用 了纜線,因此,為了不妨礙第1操作構件的操作,可以將第2操作構 件與第2被調節部相對于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分別配置在相反 一側。
權利要求21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20的任意 一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1被調節部是用于調節所述座椅主體上下 方向的位置的高度調節機構。
在權利要求21所述的座椅中,通過用于操作第l操作構件的操作 力使高度調節機構運作,從而調節座椅的高度。針對于操作量、操作 力比較大的座椅高度調節的用途,例如通過使用相對(相比于第2操 作構件)大型的第1操作構件,可以獲得對座椅高度調節的良好操作 性。
權利要求22所述的座椅為,如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21的任意 一項所述的座椅中,所述第2被調節部是用于切換座椅靠背相對于坐 墊的角度的鎖止狀態及解鎖狀態的傾斜機構。
在權利要求22所述的座椅中,通過操作第2操作構件的操作力對 傾斜鎖止機構進行解鎖。對于通常可用單一動作進行的解鎖用途,例 如可以使用相對(相比于第1操作構件)小型的第2操作構件,從而 對于操作力或操作量相對較大較高的其他用途(例如,權利要求21中 的高度調節),可以使用第l操作構件。
如上文所述,本發明的座椅中,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的多個操 作構件的操作性良好,有優異的效果。
圖1為本發明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傾斜 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2為本發明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座椅 升降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3為表示本發明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整體構成的立體圖。
圖4為表示構成本發明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座椅升降器 的側視圖。
圖5為表示構成本發明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傾斜機構的
側;現圖。
圖6為本發明第2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傾斜 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7為本發明第3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座椅 升降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8為本發明第4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立體圖。
圖9A為本發明第4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傾斜 操作狀態的俯視圖。
圖9B為本發明第4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座椅 升降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IO為本發明第5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立體圖。
圖11A為本發明第5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梯:作力施加部的傾
斜操作狀態的主視圖。
圖IIB為第5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座椅升降 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12為本發明第6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視圖。
圖13A為本發明第6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傾 斜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13B為第6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座椅升降 操作狀態的側視圖。
圖14為本發明第6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分解 立體圖。
圖15為表示本發明第6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整體構成的立體圖。
圖16為本發明第7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視圖。
圖17為本發明第8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視圖。
圖18為本發明第9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視圖。
圖19為本發明第10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 視圖。
圖20為本發明第1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 視圖。
圖21為本發明第12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的操作力施加部的側 視圖。
圖22為表示本發明實施狀態中的車用座椅的比較例中的座椅的側 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關于作為本發明第1實施方式座椅的車用座椅10,參照圖1至圖 5進行說明。各圖中標記的箭頭FR、箭頭UP、箭頭W分別表示適用了 車用座椅10的汽車的前方(行進方向)、上方、車體寬度方向。這些 上方、前方、寬度方向的方向與車用座椅10的上方、前方、寬度方向 的方向一致。以下只單獨提及前后方向、上下方向、寬度方向時,其 表示的是以上面所述車用座椅(汽車)為基準的各個方向。
在圖3中,用立體示了車用座椅10的整體構成概要。如此圖 所示,車用座椅10具有,供汽車乘坐者乘坐的坐墊12,和從背后支撐 乘坐者上身的座椅靠背14。如圖5所示,構成坐墊12的坐墊框架16 的后端部,與構成座椅靠背14的座椅靠背框架18的下端部,通過作 為第2被調節部的傾斜機構20以相對角度可調節的方式連接在一起。 傾斜機構20分別設置于座椅寬度方向的兩端,此傾斜機構20是用未 圖示的聯動機構進行聯動的。
如圖5所示,傾斜機構20具有以下構成要素固定于坐墊框架16 上的坐墊托架20A;通過傾斜軸20B連接在坐墊托架20A并固定于座椅 靠背框架18上的靠背托架20C;可以對坐墊托架20A與座椅靠背托架 2 OC圍繞傾斜軸2OB的相對角度進行多級或無級調節并且可以在任意相 對角度下鎖止的鎖止連接部20D;對鎖止連接部20D向阻止坐墊托架 20A與座椅靠背托架20C的相對角位移的鎖止側進行施力的扭簧20E。 此外,座椅寬度方向一側(例如車寬度方向外側)的傾斜機構20具有, 其長度方向一端可一體轉動地連接在傾斜軸20B上的解鎖臂20F。關于 鎖止連接部20D,由于能夠采用已知的各種構造,因此省略其構造的說 明。
這種一對傾斜機構2 0的構成為,在鎖止連接部2 0D為鎖止狀態時, 使座椅靠背14 (座椅靠背框架18)相對于坐墊12 (坐墊框架16)保 持任意傾斜角。此外,抗拒扭簧20E的施力將解鎖臂20F向圖5中所 示的箭頭A方向轉動時, 一對傾斜機構20通過此轉動可以直接的、或 經過聯動機構傳遞此轉動,解除各自的鎖止連接部20D的鎖止狀態。
在坐墊12和座椅靠背14之間,配置有未圖示的復位彈簧,在各 傾斜機構20處于解鎖狀態并且沒有向座椅靠背14施加負載時,座椅 靠背14將相對于坐墊12前傾至規定位置。另一方面,在各傾斜機構 20處于解鎖狀態下,當向座椅靠背14施加規定值以上的后傾負載時, 座椅靠背14將會相對于坐墊12后傾。并且,在座椅靠背14相對于坐 墊12的任意傾斜角,如果解除解鎖臂20F的操作力時,通過扭簧20E 的施力使傾斜機構2Q復位至鎖止狀態,從而使座椅靠背14相對該坐 墊12保持在任意的傾斜角度。
此傾斜機構20的解鎖,是通過來自傾斜操作手柄30的操作力, 由作為第2操作系的被覆纜索36 (均在后文詳述)傳遞至解鎖臂20F, 而得以實現的。
此外,車用座椅10具有如圖4所示的、作為第l被調節部的座椅 升降器22。座椅升降器22具備前后一對的聯桿22A和22B,其上下端 分別轉動自如地連接在上部導軌24和坐墊框架16。該上部導軌24與 坐墊框架16共同構成了 4節聯桿。上部導軌24以前后方向上可滑動 地支撐在車體地板上的下部導軌26 (參照圖3)。
前后聯桿22A、 22B以連接各自上下連接部(轉軸)的虛擬直線大 致平行的狀態相互后傾配置,通過變化其后傾角度,實現使坐墊框架16相對于上部導軌24在上下方向上進行接觸和分離的構成。圖4中的 實線、點劃線分別表示坐墊框架16相對于上部導軌24的下限位置、 上限位置。
此外,座椅升降器22具有旋轉自由地軸支撐于坐墊框架16上的 升降齒輪22C。該升降齒輪22C上的轉軸的上方部分上,轉動自由地連 接有連接聯桿22D的前端部。連接聯桿22D的后端轉動自如地連接在 聯桿22B與坐墊框架16的連接部。由此,在座椅升降器22中,如果 使該升降齒輪22C向箭頭B方向轉動,則聯桿22B向起立一側轉動, 坐墊框架16向上方位移;如果使該升降齒輪22C向與箭頭B反向的箭 頭C方向轉動,則4關桿22B將向后傾一側轉動,坐墊框架16向下方位 移。
座椅升降器22具備與升降齒輪22C嚙合的小齒輪22E。小齒輪22E 與后文詳述的升降手柄32通過作為第1操作系的泵式升P爭機構22F連 接在一起。泵式升降機構22F的構成為,被坐墊框架16支撐,通過升 降手柄3 2向箭頭D方向的轉動,經由小齒輪2 2E使升降齒輪2 2 C向箭 頭B方向轉動,當升降手柄32自向箭頭D —側的轉動位置(以下稱為 上側操作位置)復位至非搡作位置的中立位置時,不會向小齒輪22E 傳遞操作力。
同樣,泵式升降機構22F的構成為,通過升降手柄32向箭頭E方 向的扳動,經由小齒輪22E使升降齒輪22C向箭頭C方向轉動,當升 降手柄32自向箭頭E —側的轉動位置(以下稱為下側才喿作位置)復位 至中立位置時,不會向小齒輪22E傳遞操作力。
此外,泵式升降機構22F具有制動功能,以防止因來自升降齒輪 22C —側的力而使小齒輪22E反向旋轉。泵式升降機構22F的構成為, 包含使升降手柄32向中立位置一側施力的施力構件,使升降手柄32 在向中立位置復位時不需要^t喿作力。
如以上所述,座椅升降器22通過升降手柄32在中立位置和向箭 頭D側方向的轉動位置之間的往返搖動操作,使坐墊12相對于車體底 板上升;通過升降手柄32在中立位置和向箭頭E側方向的轉動位置之 間的往返搖動操作,使坐墊12相對于車體底板下降。并且,能夠使坐 墊12抗拒乘坐負載并保持在任意高度上。
如圖3所示,在坐墊12的寬度方向端部(例如車寬度方向外側), 配置有用于調節車用座椅10的靠背傾斜角度以及相對于底板的高度的 4喿作力施加部28。在此實施方式中,操作力施加部28一皮配置為,相對 于從寬度方向外側覆蓋坐墊12側端部的一部分以及傾斜機構20的殼 體構件42,使乘坐者可以從其寬度方向外側進行操作。
如圖l及圖3所示,操作力施加部28的構成為,具有用于操作傾 斜機構20的,作為第2操作構件的傾斜操作手柄30;和用于操作座椅 升降器22的,作為第1操作構件的升降手柄32。
升降手柄32,以前后方向為其長度方向,其設置于后端側的、向 寬度方向外側膨脹的升降器連接部32A,與座椅升降器22 (泵式升降 機構22F)上的操作負載輸入部22G可以同軸一體轉動地^皮固定連接在 一起。此外,從升降手柄32的前端部,沿著略呈弓形彎曲的上邊緣的 扳手部32B,沿寬度方向朝外側被突設。由此,升降手柄32的作用為, 通過車用座椅10的乘坐者從扳手部32B的下方用手指扳住并向上拉,
而進行相對于中立位置的箭頭D方向的操作;以及通過乘坐者從扳手 部32B的上面用手掌壓,而進行相對于中立位置的箭頭E方向的操作。
由此,使升降手柄32相對于中立位置向箭頭D側或箭頭E側搖動 操作(相對于坐墊12的相對位移)的操作力,通過操作負載輸入部22G、 泵式升降機構22F、小齒輪22E傳遞至升降齒輪22C。即,被直接安裝 在座椅升降器22上的升降手柄32的構造為,可以直接向該座椅升降 器22傳遞操作力,使座椅升降器22通過從升降手柄傳遞來的操作力 (作為乘坐者的操作者的力)來進行坐墊12的高度調節。
在此,操作力施加部28中,傾斜操作手柄30被升降手柄32支撐, 使其可以分別對于座椅升降器32及坐墊12作相對位移。具體而言, 從座椅升降器32的后部,突出設置著具有沿寬度方向的軸線的朝向寬 度方向外側的支撐軸32C。將前后方向設定為長度方向的傾斜操作手柄 30,通過在其后端部形成的軸支撐部30A與支撐軸32C的嵌合,使其 被支撐并可圍繞該支撐軸32C的軸線自由轉動。通過此轉動,傾斜操 作手柄30可以取位于如圖1中用實線表示的非操作位置、和從非操作 位置向箭頭F—側的操作位置。在此實施方式中,通過座椅升降器22 支撐升降手柄32的坐墊框架16,相當于本發明的操作系支撐部。
如圖1所示,位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30的形態為,在側 面觀察時,其上邊緣沿著升降手柄32的上邊緣,連續在扳手部32B的 后方。因此,位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30的構成為,在側面觀 察時與位于中立位置的升降手柄32整體重疊,被收納在升降手柄32 內。此外,如圖3所示,位于非搡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30,在俯視 時,其進入升降器連接部32A與扳手部32B之間,在該俯視觀察中也 被收納在升降手柄32之內。
并且,如圖1所示,扳手部32B的后端部抵接在傾斜操作手柄30 的前端部,以從下側接觸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30。即,扳手 部32B還具有作為止動塊的功能,由此,傾斜操作手柄30的相對于非 操作位置向箭頭F反方向的移動被限制。
此外,如圖1所示,從傾斜操作手柄30的軸支撐部30A處,略朝 下的突設有杠桿臂34。杠桿臂34,可以與傾斜操作手柄30圍繞支撐 軸32C—體轉動。也可以將杠桿臂34用于止動塊的功能,以限制傾斜 搡作手柄30相對于非操作位置向箭頭F反方向的移動。并且,傾斜操 作手柄30通過此杠桿臂34和被覆纜索36可傳遞操作力地連接在傾斜 機構20。
具體而言,被覆纜索36由纜線36A和包住該纜線的被覆36B構成。 被覆48B,其一端被固定在,固定于坐墊框架16 (坐墊托架20A)上的 纜索固定托架38上;同時,其另一端被固定在,固定于操作扳手32 中升降器連接部32A (操作負載輸入部22G )上的纜索固定托架50上。 另一方面,兩端從被覆36B中突出的纜線36A,其一端被連接在解鎖臂 20F的自由端一側;同時其另一端被連接在杠桿臂34的自由端一側。
被覆纜索36的長度方向中間部,形成有纜索環36C,其能夠吸收 纜索固定托架40對于纜索固定托架38的相對移動行程。由此,如圖2 所示,操作力施加部28的構成為,當對升降手柄32進行操作時,被 覆纜索36不會阻礙升降手柄32的操作(中立位置與上下操作位置間 的行程)。此外,通過纜索固定托架40與升降手柄32的一體轉動,換 言之,通過纜索固定托架40相對于升降手柄32進行追隨于非操作位 置的傾斜操作手柄30的運動,使操作扳手32的操作力不會傳遞至傾 斜機構20。并且,如圖1中點劃線所示,傾斜操作手柄30從非操作位置向操 作位置操作時,此操作力通過纜線36A傳遞至解鎖臂20F,使鎖止連接 部20對傾斜機構20的鎖止狀態被解除。傾斜操作手柄30的操作力被 解除時,傾斜機構20通過扭簧20E的施力復位至鎖止狀態,而通過纜 線36A接受該施力的傾斜操作手柄30,復位至非操作位置。
構成操作力施加部28后部的升降手柄32的升降器連接部32A、杠 桿臂34、纜索固定托架40,被殼體構件42從寬度方向外側覆蓋。
下面,對第1實施方式的作用進行說明。
上文所述構成的車用座椅IO中,在乘坐者將乘坐高度向抬高方向 調節時,乘坐者將手指放在升降手柄32的扳手部32B上(握住),將 該升降手柄32在中立位置和上側操作位置之間搖動(往返轉動)。在 升降手柄32的操作中,隨著從中立位置向上側操作位置的動作產生的 操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坐墊12即車用座椅10作為一個整體 向上方位移。在所需的高度下停止對升降手柄32的操作時,則通過座 椅升降器22使坐墊12的高度維持在調節后的高度上。
同樣,在乘坐者將乘坐高度向降低方向調節時,乘坐者用手掌一 邊壓住升降手柄32的扳手部32B, 一邊將該升降手柄32在中立位置和 下側操作位置之間搖動(往返轉動)。在升降手柄32的操作中,隨著 從中立位置向下側操作位置的動作產生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降器 22,坐墊12即車用座椅10作為一個整體向下方位移。在所需的高度 下停止對升降手柄32的操作時,則通過座椅升降器22使坐墊l2的高 度維持在調節后的高度上。
另一方面,乘坐者在對座椅靠背14相對于坐墊12的角度進行調
節時,乘坐者將手指放在傾斜操作手柄30上,將該傾斜操作手柄30 從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拉。于是,對于被覆36B發生相對位移的纜 線36A使解鎖臂20F向箭頭A側轉動,從而使傾斜機構20解鎖。乘坐 者將自身體重壓向座椅靠背14,使座椅靠背14后傾并在所需的位置處 停止,或使因回位彈簧的施力而回升的座椅靠背14在所需的位置處停 止。乘坐者從傾斜操作手柄30解除操作力時,受扭簧20E的施力作用, 傾斜機構20恢復至鎖止狀態,傾斜操作手柄30復位至非操作位置。
在此,在車用座椅10中,傾斜操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在各自 處于非操作位置(中立位置)狀態時是相互重疊的,因此可以將該傾 斜操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設置在對于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位 置上。特別是構成車用座椅10的操作力施加部28,由于其構成為,位 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30被收納在升降手柄32之內,因此可 以實現在對于操作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限定位置上,將二者共同設置 的構造。
并且,如果與圖22中所示的比較例相比較而進行說明,該比較例 涉及的座椅200中,為了對座椅高度調節用的座椅升降器202、和傾斜 機構解鎖用的傾斜操作手柄204,互相獨立操作,用于乘坐者操作的被 操作部202A和204A被較遠分離配置。因此,對于調節用的升降手柄 202、傾斜操作手柄204,需要確保其各自的最小必要尺寸及獨立的操 作空間,對這些升降手柄202、傾斜操作手柄204的尺寸形狀及配置的 限制較大。具體而言,在座椅200中,在對于操作者來說操作性良好 的位置上,只能設置被操作部202A、 204A中的任意一方。在此比較例 中,傾斜操作手柄204,由于其位置在座椅后部,因此手不易觸及,在操作時手有可能會受到安全帶裝置2G6 (扣環卡止部)的干擾。此外, 升降手柄202、傾斜操作手柄204的臂長(前后長度)均被限制的較短, 因此對搡作力的減輕有其限度。并且,升降手柄202、傾斜操作手柄 204在所述限制范圍內,要優先確保其各種功能,因此座椅200在外觀、 設計上的自由度很小。
如上所述,對于車用座椅,雖然對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范圍 是有限的,但是,在車用座椅10中,由于具有使傾斜操作手柄30、升 降手柄32在非操作時的配置空間、操作空間的一部分共同化了的操作 里施加部28,因此,對傾斜操作手柄30、升降手柄32的配置及尺寸 的限制被降低,實現了設計自由度的提高。例如,在車用座椅10中, 因使用單一的操作力施加部28,可以將包含兩個操作系的操作力施加 部28設置在適當位置上,使傾斜操作手柄30、升降手柄32均免受安 全帶扣環干擾并且手指易于觸及。此外,由于確保了足夠的臂長,對
操作力及操作沖程可以更容易的進行適當的設定。
此外,在車用座椅10中,傾斜操作手柄30被升降手柄32支撐使 其可以圍繞支撐軸32C轉動,換言之,傾斜操作手柄30維持在非操作 位置(被支撐位置)的同時追隨升降手柄32的操作,因此,可以避免 傾斜操作手柄30對升降手柄32動作的妨礙。并且,由于在被覆纜索 36上形成纜索環36C的同時,纜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升降手柄32 上,換言之,由于隨著升降手柄32的操作,傾斜操作手柄30與纜索 固定托架40的相對位置(姿態)是一定的,因此,實現了如上文所述 的,用升降手柄32支撐傾斜操作手柄30的同時,使該升降手柄32的 操作力不會傳遞至傾斜機構20的構造。
此外,在此車用座椅10中,由于傾斜操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 可以圍繞沿車身寬度方向互為平行的軸線周圍轉動,并且對其前端部 進行沿上下方向的操作,換言之,由于傾斜操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 的操作方向大致相同,因此,可以給予乘坐者(操作者)舒適的操作 感覺。
這樣,在第1實施方式的車用座椅IO中,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 的、包括傾斜操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的操作力施加部28的操作性 良好。
下面,對本發明的其他實施方式進行說明。關于與所述第1實施 方式或前文出現過的構成中基本相同的構件、部分,使用與所述第1 實施方式或前文出現過的構成中相同的符號并省略其說明,另外也有 省略其圖示的情況。
(第2實施方式)
圖6中,用側-現示了構成本發明第2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 50的操作力施加部5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52中,連接杠桿 臂34上纜線36A的固定部位、和纜索固定托架40上一皮覆36B的固定 部位的虛擬直線,被設定為經過(交叉)升降手柄32的轉動軸線,此 點與第1實施方式不同。
具體而言,操作力施加部52中,杠桿臂34比操作力施加部28中 的杠桿臂34短,另外,纜索固定托架40的設置位置相對于操作力施 加部28中的設置位置,被移動到升降手柄32的后端部。車用座椅50 的其他構成,與車用座椅10的對應構成相同。
因此,使用第2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50,也可以通過與第1實 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
此外,在車用座椅50中,將傾斜操作手柄30從非操作位置向操 作位置操作時,與車用座椅10同樣,纜線36A被牽拉使傾斜機構20 解鎖,隨之在升降手柄32處發生杠桿臂34通過纜線36A對纜索固定 托架40進行牽拉的力。并且,此牽拉的作用方向基本沿著經過升降手 柄32的轉動軸線的方向,因此,因傾斜操作手柄30的操作而產生的、 使升降手柄32轉動的力矩變得極小。由此,在車用座椅50中,即使 在以過大的力度操作了被升降手柄32支撐的傾斜操作手柄30時,也 能夠切實防止隨著該操作而使升降手柄32也被操作的現象。
(第3實施方式)
在圖7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3實施方式涉及的車用座椅60 的操作力施加部6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62中,傾斜操作手柄 30和升降手柄32是各自獨立的被坐墊框架16支撐,此點與第1、第2 實施方式中的才喿作力施加部28、 52不同。
具體而言,傾斜操作手柄30被從固定于坐墊框架16上的殼體構 件42朝外突設的支撐軸64支撐。另外也可以將支撐軸64設置于坐墊 框架16上。此外,纜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殼體構件42上。傾斜搡 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的相對位置,當兩者處于非操作位置(中立 位置)的狀態下,與第1實施方式中的相對位置相同。
此外,在操作力施加部62中,扳手部32B后端的形狀構成為,當 升降手柄32向上側操作位置操作時不會干擾傾斜操作手柄30。因此, 扳手部32B的構成為,不具有抗拒扭簧20E的施力使傾斜操作手柄30
保持在非操:作位置的止動塊的功能。此止動功能由可滑動地互相接觸
的,杠桿臂34和升降手柄32的升降器連接部32A來實現。
如上文所述,在操作力施加部62中,其構成為,傾斜操作手柄30 與升降手柄32可以分別獨立操作(不發生聯動地向操作位置移動), 如圖7中點劃線所示,在操作了升降手柄32時,傾斜操作手柄30會 保持在非操作位置上。因此,此實施方式中的升降手柄32上,形成有 用于避免與支撐軸發生干擾的狹縫66,此狹縫66沿其才喿作軌跡呈圓弧 狀。車用座椅60的其他構成,與車用座椅10的對應構成相同。
因此,車用座椅60中,除了由升降手柄32對傾斜操作手柄30的 支撐而產生的作用效果之外,可以通過與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 IO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此外,傾斜操作手柄30與升降手柄 32,在配置上相互重疊而共同構成了才喿作力施加部62,但是由于其相 互獨立操作,因此, 一方的操作力不會被傳遞至另一方。
在所述第1至第3實施方式中,例示了傾斜操作手柄30與升降手 柄32可以繞著平行軸進行轉動操作的示例,但是本發明并不僅限于此, 例如,也可以采用傾斜操作手柄30和升降手柄32同軸并能夠獨立轉 動的構造。
(第4實施方式)
在圖8中,用立體示了構成第4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70的操 作力施加部7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72使用操作力的施加方向 互不相同的升降手柄74和傾斜操作手柄76,來代替分別接收上下方向 操作力的升降手柄32和傾斜操作手柄30,此點與第1實施方式中的車 用座椅10不同。以下進行具體說明。升降手柄74形成為與升降手柄32相似的形狀,在其后端側,向 寬度方向外側突出設置的升降器連接部74A,與座椅升降器22 (泵式 升降機構22F )上的操作負載輸入部22G固定連接并可以同軸一體轉動。 此夕卜,從升降手柄74的前端部,向寬度方向外側突出設置有扳手部74B。 由此,升降手柄74的構造為,通過車用座椅10的乘坐者/人扳手部74B 的下方用手指扳住并將其向上拉,來進行從中立位置至上側操作位置 的才喿作;通過乘坐者AU反手部74B的上方用手掌將其向下壓,來進行 中立位置至下側操作位置的揭:作。
傾斜操作手柄76,與相對于升降手柄32的傾斜操作手柄30相同, 當處于非操作位置時,在俯視時被設置于升降器連接部74A和扳手部 74B之間,同時在側浮見時其上邊緣沿升降手柄74的上邊》彖配置。因此, 傾斜操作手柄76在其位于非操作位置狀態時被收納在升降手柄74之 內。傾斜操作手柄76為,設置于其后端部的軸支撐部76A轉動自如地 支撐在升降手柄74的支撐軸74C上。支撐軸74C被突設于升降手柄74 上的升降器連接部74A附近并使其軸線沿上下方向。
通過圍繞此支撐軸74的向箭頭E方向的轉動,傾斜^喿作手柄76 相對于如圖8中用實線表示的非操作位置,可以取位于如圖8中用點 劃線表示的、使其前端向寬度方向外側移動了的操作位置。如此點劃 線所示,傾斜操作手柄76被形成為,正面觀察時向下開口的n字型形 狀,為手指易于4反住的形狀。
如圖9 (A)中所示,從傾斜操作手柄76的后端,略向寬度方向內 側突設有杠桿臂78。杠桿臂78貫穿設置于殼體構件42上的貫通孔42A, 其前端78A位于坐墊框架16與殼體構件42之間。此杠桿臂78的前端 78A上,固定著纜線36A的一端,其另一端^C固定在解鎖〃賢20F (省略
圖示)上。包覆纜線36A的#皮覆36B,其一端被固定在纜索固定托架 38(省略圖示)上、另一端被固定在纜索固定托架40上。在此實施方 式中,纜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與升降手柄74同軸一體轉動的操作 負載輸入部22G上。
車用座椅70的其他結構,與車用座椅10的對應結構相同。
因此,車用座椅70中,對于座椅高度的調節是與車用座椅10同 樣的,通過將升降手柄74在中立位置與上下任意操作位置間的搖動操 作來實現的。如圖9 (B)中所示,對于將此傾斜操作手柄76保持于相 對的非操作位置上的升降手柄74的搖動,由于固定于操作負載輸入部 22G上的纜索固定托架40將追隨此搖動,換言之,由于杠桿臂78與纜 索固定托架40的相對位置不發生變化,因此,升降手柄74的操作力 不會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
另一方面,乘坐者在對座椅靠背14相對于坐墊12的角度進行調 節時,乘坐者將手指放在傾斜操作手柄76上,將該操傾斜操作手柄76 從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向寬度方向朝外)拉。于是,杠桿臂78的 前端78A向前方移動,對于被覆36B發生相對位移的纜線36A使解鎖 臂20F向箭頭A側轉動,從而使傾斜機構20解鎖。乘坐者將自身體重 壓向座椅靠背14,使座椅靠背14后傾并在所需的位置處停止,或使因 回位彈簧的施力而回升的座椅靠背14在所需的位置處停止。乘坐者從 傾斜操作手柄76解除操作力時,受扭簧20E的施力作用,傾斜機構20 復位至鎖止狀態,傾斜操作手柄76復位至非操作位置。
這樣,在車用座椅70中,也在共同的操作力施加部72中,設有 功能不同的升降手柄74和傾斜操作手柄76,因此,也能夠獲得與第l
實施方式相同的效果。即,車用座椅70中,由于傾斜操作手柄76與
升降手柄74在其各自位于非操:作位置(中立位置)狀態時二者相互重
疊,因此,可以將該傾斜操作手柄76與升降手柄74同時配置在對于 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位置上。特別是構成車用座椅70的操作力施 加部72中,由于其構成為,位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76被收 納在升降手柄74之內,因此,可以實現在對于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 的位置上,將此二者共同配置的構成。即,雖然對乘坐者來說操作性 良好的范圍是有限的,但是,在本操作力施加部28中,對傾斜操作手 柄76及升降手柄74的配置及尺寸的限制被降低,實現了設計自由度 的提高。
此外,在車用座椅70中,由于傾斜操作手柄76以可以圍繞支撐 軸74C轉動的方式支撐在升降手柄74上,換言之,由于傾斜才喿作手柄 76維持在非操作位置(被支撐姿態)同時追隨升降手柄74的操作,因 此,可以避免傾斜操作手柄76對升降手柄74動作的妨礙。并且,由 于纜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與升降手柄74 —體轉動的搡作負載輸入 部22G上,換言之,由于對升降手柄74進行操作時,傾斜操作手柄76 與纜索固定托架40的相對位置(姿態)是一定的,因此,實現了如上 所述的,用升降手柄74支撐傾斜操作手柄76的同時,4吏該升降手柄 74的搡作力不會傳遞至傾斜機構20的構造。
此外,在此車用座椅70中,由于傾斜操作手柄76的操作方向與 升降手柄74的操作方向不同,因此也能夠防止傾斜操作手柄76的操 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即,能夠防止作為乘坐者的乘客對調節 對象的誤操作,可以給予乘坐者良好的操作感覺。
這樣,在第4實施方式的車用座椅70中,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 的、傾斜操作手柄76和升降手柄74的操作力施加部28的梯:作性良好。
(第5實施方式)
在圖10中,用立體示了構成第5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80的 操作力施加部8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82具備繞著寬度方向的 軸線轉動的升降手柄84和繞著前后方向的軸線轉動的傾斜操作手柄 86,來代替分別繞著寬度方向的軸線轉動的升降手柄32和傾斜操作手 柄30,此點與第1實施方式的車用座椅10不同。以下進行具體說明。
升降手柄84為與升降手柄74相似的形狀,在其后端側,向寬度 方向外側突出設置的升降器連接部84A,與座椅升降器22 (泵式升降 機構22F)上的操作負載輸入部22G固定連接并可以同軸一體轉動。此 外,從升降手柄84的前端部,向寬度方向外側突出設置有扳手部84B。 由此,升降手柄84的構造為,通過車用座椅10的乘坐者/人扳手部84B 的下方用手指扳住并將其向上拉,來進行中立位置至上側操作位置的 操作;通過乘坐者從扳手部84B的上方用手掌將其向下壓,來進行中 立位置至下側操作位置的操作。
傾斜操作手柄86與相對于升降手柄32的傾斜操作手柄30同樣, 在非操作位置時,被配置在俯視圖中升降器連接部84A與扳手部84B 之間,同時在側視圖中其上邊緣沿升降手柄84的上邊緣配置。因此, 傾斜操作手柄86的構成為,在位于非操作位置的狀態下,被收納在升 降手柄84之內。又如圖11 (A)中所示,傾斜操作手柄86具有,位于 非操作位置下的扳手部84B后方并與之連接的上壁86A;和從上壁86A 的寬度方向外端下垂的外壁86B,在正面觀察時二者呈L字形狀。
此傾斜操作手柄86上的上壁86A的寬度方向內端部處,設有具備 沿前后方向的軸線的支撐軸構件88并可與其一體轉動。支撐軸構件88 從傾斜操作手柄86中前后伸出的兩端部,各自可轉動地支撐在升降手 柄84的升降器連接部84A和扳手部84B。傾斜操作手柄86的構成為, 通過向此支撐軸構件88周圍的箭頭H方向的轉動,相對于圖10中用 實線所示的非操作位置,可以取位于用點劃線所示的、使上壁86A朝 寬度方向內側傾斜了的操作位置。
如圖11 (A)所示,支撐軸構件88,其后端進入到解鎖臂20F與 升降器連接部84A之間形成的空間R內,并具有從該后端下垂并可一 體轉動的杠桿臂88A (參照圖11 (B))。杠桿臂88A的下端固定有,其 一端^^皮固定在解鎖臂20F上的同時、貫穿殼體構件42的貫通孔42A的 纜線36A的另一端。 一端被固定在纜索固定托架38 (省略圖示)上的、 被覆纜線36A的被覆36B的另一端,被固定在纜索固定托架40上。在 此實施方式中,纜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與升降手柄84同軸一體轉 動的操作負載輸入部22G上。
車用座椅80的其他構成,與車用座椅10的對應構成相同。
因此,在車用座椅80中,對于座椅高度的調節與車用座椅10同 樣,通過將升降手柄84在中立位置與上下某一方操作位置間的搖動操 作來實現的。對于將此傾斜操作手柄86保持于相對非操作位置上的升 降手柄84的搖動,固定于操作負載輸入部22G上的纜索固定托架40 將追隨此搖動,換言之,由于杠桿臂88A與纜索固定托架40的相對位 置不發生變化,因此,升降手柄84的操作力不會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另一方面,乘坐者在對座椅靠背14相對于坐墊12的角度進行調 節時,乘坐者將手指^:在傾斜操作手柄86的外壁86B上,將該操傾斜 才喿作手柄86從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拉起。于是,杠桿臂88A的下端 向寬度方向外側移動,相對于被覆36B發生相對位移的纜線36A使解 鎖臂20F向箭頭A側轉動。由此使傾斜機構20解鎖。乘坐者將自身體 重壓向座椅靠背14,使座椅靠背14后傾并在所需的位置處停止,或使 通過回位彈簧的施力而回升的座椅靠背14在所需的位置處停止。乘坐 者從傾斜操作手柄86解除操作力時,受扭簧20E的施力作用,傾斜機 構20復位至鎖止狀態,傾斜操作手柄86復位至非操作位置。
這樣,在車用座椅80中,由于也在共同的操作力施加部82中, 設有功能不同的升降手柄84和傾斜操作手柄86,因此,也能夠獲得與 第1實施方式相同的效果。即,在車用座椅80中,傾斜操作手柄86 與升降手柄84,由于在其各自位于非操作位置(中立位置)狀態時二 者相互重疊,因此,可以將該傾剖 操作手柄86與升降手柄84同時配 置在對于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位置上。特別是構成車用座椅80的 操作力施加部82中,由于其構成為,位于非搡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手柄 86被收納在升降手柄84之內,因此,可以實現在對于乘坐者來說操作 性良好的位置上,將此二者共同配置的構成。即,雖然對乘坐者來說 操作性良好的范圍是有限的,但是,在本操作力施加部28中,對傾斜 操作手柄86及升降手柄84的配置及尺寸的限制被降低,實現了設計 自由度的纟是高。
此外,在車用座椅80中,由于傾斜操作手柄86以可繞支撐部件 88轉動的方式支撐在升降手柄84上,換言之,由于傾斜操作手柄86 維持在非操作位置(被支撐姿態)同時追隨升降手柄32的操作,因此,
可以避免傾斜操作手柄86對升降手柄84動作的妨礙。并且,由于纜 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與升降手柄84 —體轉動的操作負載輸入部22G 上,換言之,由于隨著升降手柄84的操作,傾斜操作手柄86與纜索 固定托架40的相對位置(姿態)是一定的,因此,實現了如上所述的, 用升降手柄84支撐傾斜操作手柄86的同時,使該升降手柄84的操作 力不會傳遞至傾斜機構20的構造。
此外,在此車用座椅80中,由于傾斜操作手柄86向纜線36A的 操作力施加方向與升降手柄84的操作方向不同,因此也能夠防止傾斜 操作手柄86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即,能夠防止作為乘坐 者的乘客對調節對象的誤操作,可以給予乘坐者良好的操作感覺。
這樣,在第5實施方式的車用座椅80中,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 的、包括傾斜操作手柄86和升降手柄84的纟喿作力施加部28的操作性 良好。
(第6實施方式)
在圖15中,用立體示了第6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90。如此 圖所示,構成車用座椅90的操作力施加部92具有對于升降手柄94在 直線方向上進行操作的傾斜操作按鈕95,來代替轉動操作的傾斜操作 手柄30、 76、 86,此點與所述各實施方式不同。
如圖14中用分解立體圖所示,升降手柄94的構成中包括,連接 在泵式升降機構22F上的手柄主體94A、以及/人寬度方向外側覆蓋手柄 主體94A的手柄外殼94B。手柄主體94A以前后方向為長度方向,而設 置于其后端側的升降器連接部84A同軸并可一體轉動地固定連接在座
椅升降器22 (泵式升降機構22F)上的操作負載輸入部22G。由此,與 上文所述各升降手柄32等相同,可以通過相對于操作手柄94的中立 位置向上下某一側的搖動操作,對車用座椅10的高度進行調節。
此操作手柄94,其手柄主體94A處被手柄外殼94B蓋住,在其內 部形成有向前開口的空間。并且,傾斜操作按鈕95呈塊狀,其嵌入在 升降手柄94的開口端并能夠沿前后方向滑動(被引導)。在此實施方 式中,傾斜的解鎖,是通過將傾斜操作按鈕95向箭頭I所示的后方(升 降手柄94的內側)按入而進行的。并且,此按入的操作力通過聯桿機 構96被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的泵式升降機構22。
如圖12所示,聯桿機構96的構成中具有以下構成要素前端被 固定于傾斜操作按鈕95上的前聯桿96A;后端可發生相對角位移地連 接在解鎖臂20F上的后聯桿96B;連接前聯桿96A的后端與后聯桿96B 的前端、并使二者能夠在沿寬度方向的軸線周圍進行相對角位移的聯 桿銷96C。并且其在前后方向上貫穿升降手柄94內部的空間。
通過扭簧20E的施力,位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按4丑95,其前 半部分從升降手柄94中突出。搡作力施加部92的構成為,在此非操 作位置,聯桿銷96C的軸線方向與升降手柄94的轉動軸線方向一致(位 于延長線上)。由此,如圖13(B)所示,在傾斜操作按鈕95位于非操 作位置的狀態下,升降手柄94能夠進行流暢的轉動操作。此外,傾斜 操作按鈕95,通過與未圖示的止動塊相扣合,使其從升降手柄94中的 規定量以上的突出被限制從而保持在非操作位置上。
另一方面,此操作力施加部92中,如圖13 (A)所示,從此非操 作位置將傾斜操作按鈕95向后方即操作位置按下時,主要作為聯桿機 構96的壓縮力的操作力被傳遞至解鎖臂20F,解鎖臂20F將向箭頭A 方向轉動。此外,通過聯桿機構96的壓縮負載而傳遞操作力的本實施 方式,與通過纜索的牽拉而傳遞操作力的上述各實施方式相比,其作 為解鎖方向的箭頭A的方向為反向。
此外,操作力施加部92具有,用于限定隨著傾斜揭:作按鈕95的 按下操作而產生的聯桿機構96的位移方向的耳關桿引導部98。在此實施 方式中,如圖14中所示,聯桿引導部98的構成包含,從手柄主體94A
向寬度方向外側直立設置的,以前后方向為長度方向的上下一對的導 槽壁98A。通過使前聯桿96A進入到導槽壁98A之間,將該前聯桿96A 的位移方向限制在前后方向。由此,聯桿機構96的構成為,前聯桿96A 與后聯桿96B不會由于傾斜操作按鈕95的按下操作而產生相對角位移 (聯桿銷96C處的彎折)。手柄主體94A是用樹脂材料制成,與聯桿引 導部98 —體成形。
車用座椅90的其他構成,除了殼體構件42的形狀不同外,其余 與車用座椅10的相應結構相同。
因此,在車用座椅90中,對于座椅高度的調節,與車用座椅10 同樣,是通過將升降手柄94在中立位置與上下某一方操:作位置間的搖 動操作來實現的。對于將此傾斜操作手柄76保持于相對的非操作位置 上的升降手柄94的搖動,由于如圖13(B)所示的聯杵機構96的前聯 桿96A相對于后聯桿96B進行圍繞聯桿銷96C的轉動,換言之,由于前聯桿96A與升降手柄94同軸轉動并追隨該升降手柄94,因此,升降 手柄94的操作不會被聯桿機構96 (傾斜操作系)妨礙。
另一方面,乘坐者在對座椅靠背14相對于坐墊12的角度進行調 節時,乘坐者將傾斜操作按鈕95向后方按下,將其按入至操作手柄94 的內部。于是,包含被聯桿引導部98引導的前聯桿96A在內的聯桿機 構96,將解鎖臂20F向后直線推壓,使解鎖臂20F向箭頭A側轉動。 由此,使傾斜機構20解鎖。乘坐者將自身體重壓向座椅靠背14,使座 椅靠背14后傾并在所需的位置處停止,或使因回位彈簧的施力而回升 的座椅靠背14在所需的位置處停止。乘坐者從傾斜操作按鈕95解除 操作力時,受扭簧20E的施力作用,傾斜機構20復位至鎖止狀態,傾 斜操作按鈕95復位至非操作位置。
這樣,在車用座椅90中,由于也在共同的操作力施加部92中, 設有功能不同的升降手柄94和傾斜操作手柄76,因此,也能夠獲得與 第1實施方式相同的效果。即,車用座椅90中,傾斜操作手柄76與 升降手柄94,由于在其各自位于非操作位置(中立位置)狀態時二者 相互重疊,因此,可以將該傾斜操作按鈕95與升降手柄94同時配置 在對于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位置上。特別是構成車用座椅90的操 作力施加部92中,由于其構成為,位于非操作位置的傾斜操作按鈕95 被收納在升降手柄94之中,并且為使其能夠從外部操作而突出一部分, 因此,可以實現在對于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位置上,將此二者共 同配置的構成。即,雖然對乘坐者來說操作性良好的范圍是有限的, 但是,在本操作力施加部28中,對傾斜操作按鈕95及升降手柄94的 配置及尺寸的限制被降低,實現了設計自由度的提高。而且,在此實
施方式中,95的操作空間被設定在升降手柄94內部,因此在設置其他 操作構件時的限制也減少了 。
此外,在車用座椅90中,由于傾斜操作按鈕95被升降手柄94支 撐并可以沿前后方向滑動,換言之,由于傾斜操作按鈕95維持在非操 作位置(被支撐姿態)同時追隨升降手柄94的操作,因此,可以防止 傾斜操作手柄76對升降手柄94動作的妨礙。并且,由于在傾斜操作 按鈕95位于非操作狀態時,聯桿機構96的聯桿銷96C位于升降手柄 94的轉動軸線上,因此,相對于座椅升降器22 (升降手柄94的轉動 軸線),傾斜操作按鈕95被配置在傾斜機構20的相反一側,實現了操 作性良好的構成。并且,在此構成中,通過聯桿機構96的彎曲,能夠 避免座椅高度調整中對座椅靠背斜度的調節,而且,由于聯桿機構96 被設置為通過升降手柄94的轉動軸線,因此在傾斜操作按鈕95操作 時,因升降手柄94的內側面及聯桿引導部98上作用的摩擦力而產生 的使升降手柄94轉動的力矩極小,可以防止在傾斜操作中,對座椅高 度進行調節的現象。
此外,在此車用座椅90中,由于傾斜操作按鈕95的搡作方向與 升降手柄94的操作方向不同,因此能夠防止傾斜操作按鈕95的操作 力被傳遞至座椅升降器22、以及升降手柄9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傾斜機 構20的現象。即,能夠防止作為乘坐者的乘客對調節對象的誤4喿作, 可以給予乘坐者良好的操作感覺。
并且,由于操作力施加部92具備聯桿引導部98,因此聯桿機構 96不會發生相對角位移(彎曲),施加在傾斜操作按鈕95上的操作力 可以有效地被傳遞至解鎖臂20F。此外,通過聯桿引導部98,可以切 實防止上述升降手柄94的操作中,傾斜操作按鈕95在誤操作時向傾
斜結構20的才喿作力傳遞的現象。另外,由于將此聯桿引導部與樹脂制
的手柄主體94A—體設置,因此不會增加部件數目,構造簡單。
這樣,在第6實施方式的車用座椅90中,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 的、包括傾斜操作手柄76和升降手柄94的操作力施加部28的操作性 良好。
(第7實施方式)
在圖16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7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100的 操作力施加部102。如此圖所示,才喿作力施加部102具有設置于坐墊框 架16上的聯桿引導部104,來代替設置于升降手柄94上的聯桿引導部 98的,此點與第6實施方式不同。
聯桿引導部104的構成為,從固定安裝于坐墊框架16上的殼體構 件42的后部42B的內側面,向寬度方向朝內直立設置有以前后方向為 長度方向的上下一對的導槽壁104A。導槽104通過使后聯桿96B進入 上下一對的導槽壁104A之間,將該后聯桿96B的位移方向限定為前后 方向。由此,聯桿機構96的構成為,前聯桿96A與后聯桿96B不會由 于傾斜操作按鈕95的按下操作而產生相對角位移(聯桿銷96C處的彎 折)。殼體構件42是用樹脂材料制成,與聯桿引導部104—體成形。
車用座椅100的其他結構,與車用座椅90的相應結構相同。此外, 也可以將聯桿引導部104設置于坐墊框架16上。
因此,使用第7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IOO,也可以通過與第6實 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9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此外,由于將此聯桿引導部104與樹脂制的殼體構件42 —體設置,因此不會增加部 件數目,構造簡單。
(第8實施方式)
在圖17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8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110的 操作力施加部11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112具有聯桿機構114, 來代替呈直線形狀并主要以壓縮力作為操作力傳遞的聯桿機構96,此 點與第6實施方式不同。
聯桿機構114具有以下主要構成要素與前聯桿96A同樣構成的 前聯桿114A;后聯桿114B;以及連接前聯桿114A與后聯桿114B的聯 桿銷96C。并且,后聯桿114B中,沿前后方向為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 曲而形成前部高于后部的曲柄形狀。因此,連接于后聯桿114B后端的 解鎖臂20F,比第6、第7實施方式中的解鎖臂20F更長。換言之,纜 線114的構成為,作為輸出負載的部位的后端比作為輸入負載的部位 的前端低。車用座椅110的其他結構,與車用座椅90的相應結構相同。
因此,使用第8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IIO,也可以通過與第6實 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9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此外,由于聯 桿機構114的后聯桿114B形成曲柄形狀,換言之,由于將基于輸入到 解鎖臂20F的操作力的解鎖力矩的力臂設定的較長,因此,用較小的 操作力就可以解除傾斜鎖止。
(第9實施方式)
圖18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9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120的操 作力施加部12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122具有聯斥干;^幾構124, 來代替呈直線形狀并主要以壓縮力作為操作力傳遞的聯桿機構96,此 點與第6實施方式不同。
聯桿機構124具有以下主要構成要素與前聯桿96A同樣構成的 前聯桿124A;后聯桿124B;以及連接前聯桿124A與后聯桿124B的聯 桿銷96C。并且,后聯桿124B中,沿前后方向為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 曲而形成前部低于后部的曲柄形狀。因此,連接于后聯桿124B后端的 解鎖臂20F,比第6、第7實施方式中的解鎖臂20F更短。換言之,纜 線124的構成為,作為輸出負載的部位的后端比作為llT入負載的部位 的前端高。車用座椅120的其他結構,與車用座椅90的相應結構相同。
因此,使用第9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20,也可以通過與第6實 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9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此外,由于聯 桿機構124的后聯桿124B形成曲柄形狀,換言之,由于將基于輸入到 解鎖臂20F的操作力的解鎖力矩的力臂設定的較短,因此,用較小的 操作行程就可以解除傾斜鎖止。
(第10實施方式)
在圖19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10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130 的操作力施加部13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132具有凈皮從操作手 柄94的內部向外拔出從而解除傾斜鎖止的傾斜操作按鈕134,來代替 被向操作手柄94內部按入從而解除傾斜鎖止的傾斜操作按鈕95,此點 與第6實施方式不同。說明書第42/47頁
傾斜操作按鈕134中,在升降手柄94的前方外側突出的部分形成 有用于手指捏住的捏手部134A,乘坐者用手指持續捏住此捏手部134A, 并將傾斜操作按鈕134向箭頭J所示的前方拉出。傾斜操作按鈕134 與解鎖臂20F,通過聯桿^/L構96 ;故連接在一起。因此,此時實施方式 中的傾斜機構的解鎖方向(箭頭A方向),與第6至第9實施方式相反。
此外,傾斜操作按鈕134位于非操作位置的狀態下,聯桿機構96 的聯桿銷96C與操作手柄94的轉動軸完全一致。此外,傾斜操作按鈕 134,通過與未圖示的止動塊結合,使其向升降手柄94內的規定量以 上的進入被限制從而保持在非操作位置上。車用座椅130的其他結構, 與車用座椅90的相應結構相同。
因此,使用第10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30,除了將傾斜操作按 鈕134拔出從而使傾斜解鎖這一點之外,也可以通過與第6實施方式 中的車用座椅9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并且,通過將傾斜操 作按鈕134經由聯桿機構96與解鎖臂20F連接,使得在將傾斜操作按 鈕134從升降手柄94中拔出的構成中,傾斜操作按鈕134相對于升降 手柄94的轉動軸心也^L配置在傾斜機構20的相反一側,實現了操作 性良好的構成。
此外,由于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方向與升降手柄94的操作方 向不同,因此也能夠防止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 降器22、以及升降手柄9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傾斜機構20的現象。即, 能夠防止作為乘坐者的乘客對調節對象的誤操作,可以給予乘坐者良 好的操作感覺。而且,在將傾斜操作按鈕134拔出的構成中,由于聯桿機構96主 要以牽拉力作為操作力傳遞,因此有必要設置聯桿引導部98、 104。
(第11實施方式)
在圖20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11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140 的操作力施加部14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142中設有連接傾斜 操作按鈕134與解鎖臂20F的纜線144,來代替連接傾斜操作按鈕134 與解鎖臂20F的聯桿機構96,此點與第10實施方式不同。
纜線144的構成為,不具有可發生相對位移的^U隻,其一端^C固 定于解鎖臂20F上的同時,另一端被固定于傾斜操作按鈕134上。纜 線144中,傾斜操作按鈕134與未圖示的止動塊連接并位于非操作狀 態下,基于扭簧22E的施力而產生張力作用。此外,在此狀態下的側 視圖中,纜線144被配置為經過聯桿機構94的轉動軸線。并且,操作 力施加部142中,當升降手柄94在上下梯:作位置側轉動時,纜線144 兩端的直線距離縮短,纜線144的張力減緩。車用座椅140的其他結 構,與車用座;Jtl30的相應結構相同。
因此,使用第11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40,也可以通過與第10 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3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并且,通 過將傾斜操作按鈕134經由纜線144與解鎖臂20F連接,使得在將傾 斜操作按鈕134從升降手柄94中拔出的構成中,將傾斜操作按鈕134 配置在相對于升降手柄94的軸心傾斜機構20的相反一側,實現了操 作性良好的構成。
此外,由于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方向與升降手柄94的操作方 向不同,因此也能夠防止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 降器22。并且,在升降手柄94的操作狀態下,由于纜線144的張力減 緩,因此能夠防止升降手柄9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傾斜機構20、以及在 升降手柄94的操作中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傾斜機構20 的現象。而且,在用纜線144的張力解除傾斜鎖止的揭:作力施加部件 142中,不必設置聯桿引導部98、 104。
(第l2實施方式)
圖21中,用側視示了構成第12實施方式中車用座椅150的 操作力施加部152。如此圖所示,操作力施加部152中設有連接傾斜操 作按鈕134與解鎖臂20F的被覆纜索154,來代替連接傾斜操作按鈕 134與解鎖臂20F的纜線144,此點與第10實施方式不同。
被覆纜索154與被覆纜索36同樣,具有以下主要構成要素,纜線 154A;以及包住纜線154A中除了長度方向上的兩端之外的部分的被覆 154B。纜線154A的一端^C固定在解鎖臂20F上,同時另一端#1固定在 傾斜操作按鈕134上。被覆154B的一端被固定在纜索固定托架38上, 同時另一端被固定在纜索固定托架40上。纜索固定托架38被固定于 坐墊框架16 (坐墊托架40A)上,纜索固定托架40被固定在升降手柄 94上。被覆纜索154在傾斜操作按鈕134位于非操作位置的狀態下, 是松弛的。車用座椅150的其他結構與車用座椅140的相應結構相同。
因此,使用第12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50,也可以通過與第11 實施方式中的車用座椅140相同的作用而獲得相同的效果。并且,通過將傾斜操作按鈕134經由被覆纜索154與解鎖臂20F連接,使得在 將傾斜操作按鈕134從升降手柄94中拔出的構成中,將傾斜操作按鈕 134配置在相對于升降手柄94轉動軸心的傾斜機構20的相反一側,實 現了操作性良好的構成。
此外,由于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方向與升降手柄94的操作方 向不同,因此能夠防止傾斜操作按鈕13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座椅升降 器22。并且,由于被覆纜索154是松弛的,因此能夠防止升降手柄94 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傾斜機構20、以及在升降手柄94的操作中傾斜操作 按鈕134的操作力被傳遞至傾斜機構20的現象。而且,在用纜線154A 相對于被覆154B的牽拉位移來解除傾斜鎖止的操作力施加部件152 中,不必設置聯桿引導部98、 104。
并且,在操作力施加部152中,由于可以為被覆纜索154設定松 弛量(不是用張力傳遞操作力的構成),因此可以將纜索固定托架38 設置在任意位置上。由此,將解鎖臂20F縮短從而縮短操作行程的設 定,或將解鎖臂20F加長從而降低操作力的設定均可實現。即,在車 用座椅150中,操作力及操作行程設定的自由度也提高了 。
在上文所述各實施方式中,例示了本發明作為車用座椅10 150 被適用的實例,但是本發明并不僅限于此,在各種交通工具用座椅及 安樂椅、辦公座椅等上均可適用。
此外,在所述各實施方式中,例示了作為第1被調節部具有座椅 升降器22、作為第2被調節部具有傾斜機構20的實例。但是,本發明 并不僅限于此,例如,也可以將升降手柄32與傾斜操作手柄30的操
作對象進行替換,使升降手柄(第2操作構件)被收納在傾斜操作手
柄30 (第l操作構件)中;或者例如,也可以采用使用傾斜操作手柄 30及升降手柄32操作其他操作對象(被操作部)的構成。作為其他操 作對象,也可以采用例如,用于調節座椅靠背14的坐墊12前部相對 于其后部的高度的座椅前部傾斜機構及用于調節相對于地板的接觸面 角度的接觸面角調節機構。
符號說明
10車用座椅(座椅)
12坐墊(座椅主體)
14座椅靠背(座椅主體)
16坐墊框架(才喿作系支撐部)
20傾斜機構(第2被操作部)
2 OF解鎖臂(杠桿臂部件)
22座椅升降器(第1被操作部)
22F泵式升降機構(第l才喿作系)
28操作力施加部
30傾斜操作手柄(第2操作構件) 32升降手柄(第l操作構件) 36被覆纜索(第2操作系) 36A纜線36B被覆(被覆部) 42殼體構件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車用座椅(座 椅)
52、 62、 72、 82、 92、 102、 112、 122、 132、 142、 152操作部 74、 84、 94升降手柄(第2操作構件) 76、 86傾斜操作手柄(第2操作構件)
95、 134傾斜操作按鈕(第2操作構件)
96、 114、 124聯桿機構 96C聯桿銷(聯桿軸) 98、 104聯桿引導部 144纜線
154被覆纜索(纜線) 154A纜線
權利要求
1.一種座椅,包括:第1被調節部,其設置于用于乘坐的座椅主體上,由從第1操作系傳遞的操作力進行調節;第2被調節部,其設置于所述座椅主體上,由從第2操作系傳遞的操作力進行調節;操作力施加部,其設置于所述座椅主體的規定位置以供乘坐者能夠操作,并能夠分別取位于向所述第1操作系輸入操作力的第1操作狀態、和向所述第2操作系輸入操作力的第2操作狀態。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座椅,所述第l操作力施加部包括第l操作構件,其被設置為,對于所述座椅主體作相對位移從而 能夠取位于非操作位置與操作位置,通過從所述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 置施加的操作力來調節所述第l被調節部;第2操作構件,其被設置為,對于所述座椅主體作相對位移從而 能夠取位于非操作位置與操作位置,通過從所述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 置施加的操作力來調節所述第2被調節部;操作系支撐部,其至少支撐所述第1操作構件,從而使所述第1 操作構件與所述第2操作構件中,該第1操作構件及第2操作構件在 非操作位置上的配置空間或操作空間相互重疊。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在處于非操作位 置時,被收納在位于非操作位置的所述第l操作構件之內。
4、 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座椅,其中,所述第2操:作構件被所 述第l操作構件支撐,并能夠對于所述座椅主體作相對位移。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一端以可圍繞規定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于所 述座椅主體上,同時當另一端被操作時,所述第1操作構件圍繞所述 軸線轉動,所述第2操作構件被支撐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并使調節第2 被調節部時的操作力作用于沿著經過所述第1操作構件轉動軸心的方 向上。
6、 如權利要求2至5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寬度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寬度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或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使 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搡作構件為,所述第2操作構件被支撐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使其能夠圍繞與 該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平行的轉動軸線轉動,同時通過纜線以可 調節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第2被調節部, 并且,對所述第2 ^皮調節部進行調節操作時的所述纜線的牽拉方 向為經過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心的座椅前后方向。
8、 如權利要求2至5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寬度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的座椅寬度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前后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或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使 其座椅寬度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
9、 如權利要求2至5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寬度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上下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或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使 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寬度方向被搡作。
10、 如權利要求2至9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被所述第1操作構件支撐以對于所述座椅主體 作相對位移,同時被覆部通過被固定在所述第1操作構件上的被覆纜 索的纜線與所述第2被調節部相連接,使該第2被調節部為可調,所述一皮覆纜索具有當所述第1操作構件向所述操作位置移動時, 在所述被覆部不會產生張力的長度。
11、 如權利要求2至5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一端,以可圍繞座椅寬度方 向的軸線轉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其座椅前后方向的另 一端沿座椅上下方向被操作,所述第2操作構件以可沿座椅前后方向移動的方式支撐在所述第1 操作構件上,并沿該座椅前后方向被操作。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在處于非操作 位置時從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座椅前后方向的端部突出一部分,操作 時被按入到該第l操作構件的內側。
13、 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相對于所述第l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與所述 第2被調節部分別位于座椅前后方向的相反一側,同時,通過用于傳 遞操作力的聯桿機構連接在該第2被調節部,所述聯桿機構包括,在所述第2操作構件位于所述非操作位置時 與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形成同軸的聯桿軸。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被調節部具有臂狀部件,所述臂狀部件將傳遞自所述聯 桿機構的沿座椅前后方向的操作力變換為圍繞座椅寬度方向的規定軸 線的力矩, 所述聯桿機構中,從所述第2操作構件輸入負載的部位以及向所 述臂狀部件輸出負載的部位的、在座椅上下方向上的高度不同。
15、 如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座椅,還具備聯桿引導部,其設 置于所述第1操作構件或所述座椅主體上,限制隨著所述第2操作構 件從非操作位置向操作位置的移動而產生的、所述聯桿機構圍繞所述 聯桿軸的角位移。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座椅,所述聯桿引導部與所述第1操作 構件形成為一體。
17、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操作構件及第2操作構件被配置于所述座椅主體的座椅 寬度方向端部,所述聯桿引導部與構成座椅主體并從座椅寬度方向外側覆蓋所述 if關桿機構的殼體構件形成為 一體。
18、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在所述非操作 位置時,從所述第1操作構件座椅前后方向的端部突出一部分,操作 時向該第l操作構件的外側拔出。
19、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相對于所述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與所述 第2被調節部分別位于座椅前后方向的相反一側,同時,通過用于傳 遞操作力的聯桿機構連接在該第2被調節部, 所述聯桿機構包括,在所述第2操作構件位于所述非操作位置狀 態下與所述第1梯:作構件的轉動軸線處于同軸位置的耳關桿軸。
20、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操作構件與第2被調節部相對于第1操作構件的轉動軸線分別位于座椅前后方向上的相反一側,同時,通過纜線以可傳遞操作力的方式連接在所述第2被調節部。
21、 如權利要求1至20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1被調 節部是用于調節所述座椅主體上下方向的位置的高度調節機構。
22、 如權利要求1至21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座椅,所述第2被調節部是用于切換座椅靠背相對于坐墊的角度的鎖止狀態及解鎖狀態的 傾^H幾構。
全文摘要
獲得一種座椅(10),其用于操作多個被調節部的多個操作構件的操作性良好。車用座椅(10)具有設置于用于乘坐的座椅主體上的、由從第1操作系傳遞過來的操作力調節的座椅升降器(22);由從第2操作系傳遞過來的操作力調節的傾斜機構(20);設置于所述座椅主體的規定位置以使乘坐者能夠操作的操作力施加部(28)。操作力施加部(28)能夠獨立取位于,操作升降手柄(32)調節座椅升降器(22)的第1操作狀態、和操作傾斜操作手柄(30)調節傾斜機構(20)的第2操作狀態。
文檔編號A47C1/024GK101374690SQ200780003520
公開日2009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07年1月25日 優先權日2006年1月27日
發明者植田克也, 石島崇弘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