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伸縮門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連接 伸縮門門框和底座的伸縮門連接結構。
背景技術:
在人們生活中可以見到各種各樣的門,如住宅的房門、院門以及工作單位 的大門等,傳統門的結構已為人們所熟知,不管門的形式如何,傳統的門都是 通過轉動或推拉兩種方式實現門的開閉.近年來,隨著科技發展,門的結構和 形式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伸縮門作為一種新型的門以其開啟方便,造型美觀, 可以電動控制等多方面的優勢而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現有電動伸縮門的基本結 構包括機頭部分和與之相連的伸縮門部分,其中伸縮門部分由多個框架通過上 下兩層交又式連桿與其橫桿鉸接而成,而框架均采用整體成型,且橫桿與框架 采用焊接固定。伸縮門可通過電動方式進行控制,使其展開或收縮,實現門的 開啟或關閉。伸縮門門框和底座之間需要連接構件對二者進行定位和加固,現有的連接 構件多是一體成型的,生產成本很高,維修起來也非常不方便,還有一種方式 就是將連接構件的一端插入到門框架中,另一端插入到底座中,然后采用螺釘 固定,這樣的安裝方式也不是太方便,而且結構很不美觀。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以解決現有伸縮門門框和底座之間連接結構強度不夠,不美觀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包括一連接部分以及從連接部分一側側面延伸出去與門底座的型材插接的插接桿,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分兩側面的延長線相互垂直。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插接桿的型面線與所述軸線相平行。所述插接桿一 般采用中空方管結構,以便于與門底座的型材插接。所述插接桿與所述連接部分構成一體化結構。或者采用分體式結構,所述 插接桿插接于連接部分的插接槽中。所述連接部分為等腰梯形形狀,梯形兩腰的夾角為90°,插接桿設置在一 腰上。本實用新型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兩插接桿始終保持垂直狀態,可方 便地對伸縮門的門框架和門底座進行連接固定,并且連接部的安裝角度和跨度 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節,方便了不同場合的使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A-A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 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如圖1和圖2所示, 一種新型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包括連接部分1以及從連接部分1 一側面延伸出去與門底座的型材插接的插接桿21,插接桿21 的型面線22與其軸線23相平行。插接桿21 —般采用中空方管結構,以便于 與門底座的型材插接。插接桿21與連接部分1構成一體化結構,或者采用分 體式結構,插接桿21插接于連接部分1的插接槽(未示意)中。本是實施例中,連接部分1為等腰梯形形狀,梯形兩腰的夾角為90。,插 接桿21設置在一腰11上,連接部分1兩腰的延長線12和13相互垂直。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 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 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 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 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 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1.一種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包括一連接部分以及從連接部分一側側面延伸出去與門底座的型材插接的插接桿,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分兩側面的延長線相互垂直。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 桿的型面線與所述軸線相平行。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 桿采用中空方管結構。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 桿與所述連接部分構成一體化結構。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 桿與所述連接部分采用分體式結構,所述插接桿插接于轉角部分的插接槽中。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 部分為等腰梯形形狀,梯形兩腰的夾角為90。,兩插接桿分別設置在兩腰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以解決現有伸縮門門框和底座之間連接結構強度不夠,不美觀的問題。該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包括一連接部分以及從連接部分一側側面延伸出去與門底座的型材插接的插接桿,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分兩側面的延長線相互垂直。本實用新型的伸縮門底盤結構支撐件,兩插接桿始終保持垂直狀態,可方便地對伸縮門的門框架和門底座進行連接固定,并且連接部的安裝角度和跨度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節,方便了不同場合的使用。
文檔編號E06B11/00GK201159045SQ200720198499
公開日2008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28日 優先權日2007年11月28日
發明者沙銘文 申請人:上海順喜景觀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