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
背景技術:
為因應近年來恐怖活動的猖獗,各國海關對于通關行李的檢查逐漸嚴格,而為降低對旅客的影響及不便,乃提倡以具有二種以上,一般為二種,開啟方式的安檢鎖具結構,并將各同一廠家所生產的鎖具,共同設定有藉由一海關擁有的特定公用鑰匙加以開啟的方式,如此,不但可配合便于海關通關檢查作業,其于一般使用上亦具有便利性。
在已公開的安檢鎖具結構有多種,而其中較具代表性的如臺灣發明專利公開公告第247655號,其主要結構包括一鎖殼本體;一滑動件,可活動地設于該鎖殼本體內,且該滑動件內具有一滑移空間;一鎖鉤,具有一根部及一自由端,該根部可活動地設于該滑動件的滑移空間內,且該自由端隨著該根部同步活動,用以移動至一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其中,該自由端于該第一位置時,是插入該鎖殼本體,且該自由端于該第二位置時,脫離該鎖殼本體;一私用鎖機構,設于該鎖殼本體內,用以連動該滑動件來控制該鎖鉤根部的活動;以及一通用鎖機構,設于該鎖殼本體內,用以控制該鎖鉤根部于該滑移空間內的活動。
然而,上述該安檢鎖具結構其是以二種鎖掣機構控制單一鎖鉤動作,以改變鎖掣或開啟狀態,致使其結構設計上形成限制。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經由二個不同的獨立鎖芯及相關組件分別驅動二相對銜接的鎖掣組件,使二鎖掣組件改變銜接的鎖掣狀態,藉以達到多重控制開鎖動作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至少包括一鎖殼本體、設于鎖殼本體內的一第一鎖掣機構及一第二鎖掣機構,還包括一第一鎖掣組件及一第二鎖掣組件,第一鎖掣組件樞設于該鎖殼本體中,且其至少一端設成可于二定位間樞擺的自由端;第二鎖掣組件具有一基端及一朝鎖殼本體外伸向第一鎖 掣組件的自由端,該自由端可與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搭接或嵌接,以形成一掛勾,而其基端則可直接或間接的與該第二鎖掣機構銜接結合,第一鎖掣機構控制該第一鎖掣組件的固鎖不動或開鎖可活動。所述第一及第二鎖掣組件的相對接合的自由端面間設有互補的斜削面或凹凸部位。
所述第一鎖掣機構由復數號碼字輪、一鎖芯、一彈性組件及一鎖栓組成,該復數號碼字輪可控制該鎖芯的活動,且該鎖栓設于該鎖芯的一端,且于該鎖栓、鎖芯之間另設有一以彈性撐抵該鎖栓常態抵頂于第一鎖掣組件內側的彈性組件。
所述第二鎖掣機構為一可受鑰匙操控的鎖芯,該鎖芯端部并設有一可同步連動的可直接對第二鎖掣組件的基端產生限制,以控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活動的制動部。所述鎖芯在開鎖時可直接同步驅動該第二鎖掣組件產生一其基端所作的以控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產生分離或閉合的樞轉。
所述鎖芯在開鎖時可連動該第二鎖掣組件產生沿鎖芯方向的以使該第二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產生分離或閉合的滑移。
所述第二鎖掣機構為一可受鑰匙操控的鎖芯,該鎖芯端部并可連動一可限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基端上相對預設的限部,以控制第二鎖掣組件的活動的鎖栓。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可經由二個不同的獨立鎖芯及相關組件分別驅動二相對銜接的鎖掣組件,使二鎖掣組件改變銜接的鎖掣狀態,則可達到多重控制開鎖的目的。至于本實用新型的詳細構造、應用原理、作用與功效,則參照下列依附圖所作的說明即可得到完全的了解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立體外觀圖。
圖2是圖1的結構分解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以對號方式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以鑰匙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在鎖掣狀態的組合結構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以對號方式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以鑰匙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在鎖掣狀態的組合結構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以鑰匙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10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四以鑰匙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1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五以鑰匙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1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六以對號方式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圖1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六以鑰匙開鎖的操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參見圖1-圖2,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其結構主要包括鎖殼本體1、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第一鎖掣組件4及第二鎖掣組件5等部份,其中該鎖殼本體1由一殼座12及一蓋體11相對蓋合而成,于該殼座12內設有二個分離的容置槽即第一容置槽121、第二容置槽122,且于蓋體11周邊分設有一上樞孔123及一側鏤空部124,而該蓋體11則于中央部位及一旁側分設有復數號碼窗口111及一上樞孔113對應于該殼座12的第一容置槽121、上樞孔123,而于對應側鏤空部124位置的旁側設有一下樞孔112;該第一鎖掣組件4的一基端40橫設有一凸軸41,可伸入蓋體11的下樞孔112內形成樞接,且使該第一鎖掣組件4的中段由殼座12的側鏤空部124向外凸伸,而該第一鎖掣組件4的另端設為自由端,且可設有一斜削面42,第二鎖掣組件5的一基端50二側橫設一凸軸51,可分別伸入蓋體11及/或殼座12的上樞孔113及123內形成樞接,第二鎖掣組件5的中段設有一限部54及一由內朝外推頂該限部54的彈性組件53,而該第二鎖掣組件5的另端設為自由端,且亦設有一可與第一鎖掣組件4的自由端相對應搭合的斜削面52,前述兩鎖掣組件4及5的自由端相互銜接以形成一掛勾45;再者,其中的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可由復數號碼字輪21、一對號式鎖芯22、一彈性組件23及一鎖栓24組成,該復數號碼字輪21套合于鎖芯22中段周緣并可控制其活動,而該鎖栓24銜接于該鎖芯22的一端,于該鎖栓24、鎖芯22之間另設有一彈性組件23,藉以推頂該鎖栓24朝外彈性抵頂于第一鎖掣組件4中段;該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由一鎖芯31、一受連動的制動部32及一鎖栓33組成,該鎖芯31受一鑰匙而可控制該制動部32轉動,而鎖栓33的一端部331可供結合于制動部32并形成一連動,且該鎖栓33則可限制于第二鎖掣組件5的限部54,以限制該第二鎖掣組件5的活動。
參見圖3-圖4,若各號碼字輪21轉動至正確開啟位置時,即可解除對號式鎖芯22的卡掣,此時,向內壓制該第一鎖掣組件4,即可推動鎖栓24擠壓彈性組件23,同時該第一鎖掣組件4的斜削面42,乃可相對第二鎖掣組件5的斜削面52產生一遠離的位移,使其間形成一開啟間隙452,如圖3所示;再者,若以預設對應的鑰匙插入鎖芯31內,即可轉動該制動部32以帶動該鎖栓33轉動,以使該鎖栓33解除對應限部54的限制,此時藉由該彈性組件53的彈性外推力,即可使第二鎖掣組件5一其基端50為中心向外樞轉,使該自由端斜削面52朝與前述不同的方向位移形成一開啟的間隙453,如圖4所示。
實施例2,參見圖5-圖7,于鎖殼本體10內設有與前述實施例1中結構相同的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而于鎖殼本體10旁側設有一第一鎖掣組件6及一第二鎖掣組件7,該第一鎖掣組件6以其中段60樞設于鎖殼本體10,而具有可自由擺動的內外兩端61、62,且其內端61側受該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的鎖栓24朝外彈性抵觸,外端62處則中央設有一凹缺口621,該第二鎖掣組件7則以一基端71樞設于鎖殼本體10,其中段設有一伸入鎖殼本體10內的限部74,及一由內朝外推頂該限部74的彈性組件73,且該限部74受該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的鎖栓33所致動;又該第二鎖掣組件7位鎖殼本體10外部凸伸設有一鎖桿部72,且該鎖桿部72的外端721則可延伸至該第一鎖掣組件6的凹缺口621之內,藉以形成一相互銜接鎖掣狀態的掛勾;當該第一鎖掣機構2的各號碼字輪21轉動至正確開啟位置時,即可解除對其鎖栓24的鎖掣,此時,向內壓入第一鎖掣組件6的內端61可推動鎖栓24擠壓彈性組件23,同時外端62的凹缺口621即向外樞轉,使其與保持定位的鎖桿部72的外端721之間形成一開啟間隙76,如圖6所示;而若以預設鑰匙插入鎖芯31內,即可轉動該鎖栓33以解除對限部74的限制,并藉由該彈性組件73的彈性外推力,使第二鎖掣組件7的基端71為中心向外樞轉,使該鎖桿部72的外端721與保持固定的凹缺口621間形成一開啟間隙76,如圖7所示。
實施例3,參見圖8-圖9,于一鎖殼本體100內設有與實施例2結構相雷同的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與第一鎖掣組件6,而鎖殼本體100內設有一旁側具軸向延伸溝槽102的第二容置槽101,藉以容納一與第二鎖掣組件7a結合的鎖芯301,上述該第二容置槽101的內端部環設有一環槽103,而該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0的鎖芯301內端,則相對可連動一橫向延伸進入該環槽103的凸塊303,使該第二鎖掣組件7a往鎖殼本體100外部凸伸設有一鎖桿部72a,且該鎖桿部72a的外端73a,則可凸伸至該第一鎖掣組件6的凹缺口621之內,以形成一銜接鎖掣狀態的掛勾;于是,當以預設鑰匙插入鎖芯301內,即可轉動該凸塊303使之對正于第二容置槽101旁側的溝槽102,此時,可直接順著溝槽102的方向將鎖芯301向外抽出,此時該第二鎖掣組件7a的鎖桿部72a亦隨之朝遠離第一鎖掣組件6的方向滑移,使該鎖桿部72a的外端73a與保持不動的凹缺口621間形成一開啟間隙706,如圖9所示;而以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驅動第一鎖掣組件6的開鎖動作則與實施2結構相同,在此不多作贅述。
實施例4及實施例5,參見圖10及圖11,主要具有與實施例1結構相同的鎖殼本體1及其內設有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可分別驅動與該第一、二鎖掣組件4、5近似的第一、二鎖掣組件4a、5a,其與實施例1結構之間的差異在于該兩鎖掣組件4a、5a的外伸相搭接自由端間,設有具側間階級凹部42a、43a、52a、53a的嵌合端面,且其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分別驅動第一、二鎖掣組件4a、5a的開鎖動作則與實施例1結構相同,在此不多作贅述。
實施例6,參見圖12、圖13,主要是于一鎖殼本體1b內設有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b、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b,該第一(私用)鎖掣機構2b可依其各號碼字輪21b的轉動位置控制一制動件22b的活動,而于該制動件22b的一端設有垂直延伸的一凸抵部23b,一第一鎖掣組件4b的一基端41b樞設于鎖殼本體1b內部周緣,其內側設有一彈性組件42b具有常態推頂該第一鎖掣組件4b保持一向外的彈性定位,且第一鎖掣組件4b的內側中段設有一凹部43b,且第一鎖掣組件4b的另端則設成自由端44,且設有一斜削面45b;另一第二鎖掣組件5b以其基端51b結合連動于該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b的鎖芯31b,且該第二鎖掣組件5b設有一朝向第一鎖掣組件4b的外伸端,也該外伸端末設有一可與第一鎖掣組件4b的斜削面45b相搭配銜接或搭接的斜削面52b,利用該第一及二鎖掣組件4b、5b末端的相對接合,可形成一鎖掣狀態的掛勾;當各號碼字輪21b轉動至正確開鎖位置時,即可解除對制動件22b的卡掣,此時,可推動制動件22b的凸抵部23b轉移至一對應于第一鎖掣組件4b的凹部43b的位置,此時可向內壓入該第一鎖掣組件4b(制動件22b的凸抵部23b可相對伸入第一鎖掣組件4b的凹部43b內,不會擋止于第一鎖掣組件4b),使該第一鎖掣組件4b的末端斜削面41b與保持固定第二鎖掣組件5b外身端的斜削面52b間,及分離而形成一開啟間隙452,如圖12所示;而若以預設鑰匙插入第二(公用)鎖掣機構3b的鎖芯31b內,即可轉動該鎖栓連動該第二鎖掣組件5b,使該第二鎖掣組件5b的斜削面51b與保持固定的第一鎖掣組件4b的斜削面41b間形成一開啟間隙452,如3圖13所示。
由上所述可知,本實用新型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確實具有可以雙重方式開啟、增進使用便利的功效,確已具有產業上的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權利要求1.一種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至少包括一鎖殼本體、設于鎖殼本體內的一第一鎖掣機構及一第二鎖掣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第一鎖掣組件及一第二鎖掣組件,第一鎖掣組件樞設于該鎖殼本體中,且其至少一端設成可于二定位間樞擺的自由端;第二鎖掣組件具有一基端及一朝鎖殼本體外伸向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該自由端可與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搭接或嵌接,以形成一掛勾,而其基端則可直接或間接的與該第二鎖掣機構銜接結合,第一鎖掣機構控制該第一鎖掣組件的固鎖不動或開鎖可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及第二鎖掣組件的相對接合的自由端面間設有互補的斜削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及二鎖掣組件的相對接合的自由端面間,設有互補的凹凸部位。
4.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掣機構由復數號碼字輪、一鎖芯、一彈性組件及一鎖栓組成,該復數號碼字輪可控制該鎖芯的活動,且該鎖栓設于該鎖芯的一端,且于該鎖栓、鎖芯之間另設有一以彈性撐抵該鎖栓常態抵頂于第一鎖掣組件內側的彈性組件。
5.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掣機構為一可受鑰匙操控的鎖芯,該鎖芯端部并設有一可同步連動的可直接對第二鎖掣組件的基端產生限制,以控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活動的制動部。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掣機構為一可受鑰匙操控的鎖芯,該鎖芯端部并設有一可同步連動的可直接對第二鎖掣組件的基端產生限制,以控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活動的制動部。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芯在開鎖時可直接同步驅動該第二鎖掣組件產生一其基端所作的以控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產生分離或閉合的樞轉。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芯在開鎖時可直接同步驅動該第二鎖掣組件產生一其基端所作的以控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產生分離或閉合的樞轉。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芯在開鎖時可連動該第二鎖掣組件產生沿鎖芯方向的以使該第二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產生分離或閉合的滑移。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芯在開鎖時可連動該第二鎖掣組件產生沿鎖芯方向的以使該第二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產生分離或閉合的滑移。
11.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掣機構為一可受鑰匙操控的鎖芯,該鎖芯端部并可連動一可限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基端上相對預設的限部,以控制第二鎖掣組件的活動的鎖栓。
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掣機構為一可受鑰匙操控的鎖芯,該鎖芯端部并可連動一可限制該第二鎖掣組件的基端上相對預設的限部,以控制第二鎖掣組件的活動的鎖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安檢掛鎖的改良結構,它包括一鎖殼本體;一第一鎖掣組件,樞設于該鎖殼本體中,且其至少一端設成可于二定位間樞擺的自由端;一第一鎖掣機構,設于該鎖殼本體內,用以控制該第一鎖掣組件的固鎖不動或開鎖可活動;一第二鎖掣機構,設于該鎖殼本體內;一第二鎖掣組件,具有一基端及一朝鎖殼本體外伸向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該自由端可與第一鎖掣組件的自由端相對搭接或嵌接,以形成一掛勾,而其基端則可直接或間接的與該第二鎖掣機構銜接結合;藉由該二鎖掣機構分別操作該二鎖掣組件自由端間的開啟或閉合,藉該掛勾中段的啟閉,以達成開閉鎖的作用,可形成具有至少二種開啟方式的鎖掣機構。
文檔編號E05B63/14GK2752392SQ200420069489
公開日2006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20日
發明者尤俊德 申請人:尤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