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線性減震器的支承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線性減震器的支承板,它具有一個缸體、一個活塞和一個活塞桿,其中,線性減震器的缸體支承在支承板的支承顎板之間,本發明還涉及一種減震器裝置和一種用于抽屜或類似物的抽拉導軌,它具有一條在抽屜一側的抽屜軌道和一條在柜體一側的支承軌道,其中在所述軌道中的一條軌道上安置一個對所述抽屜軌道進行制動的具有一個缸體和一個可在該缸體內移動的活塞的線性減震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實現將線性減震器最佳地錨定在抽拉導軌配件的其中一條軌道上并提供一種可能性,即能夠將對壞損的線性減震器簡單地進行更換。
本發明的目的通過這樣的方式實現,即,使所述支承板的支承顎板構成一個浮動軸承,所述缸體在其中可以軸向移動。
有利的是,在俯視圖中呈矩形的支承板具有一些側面的凹槽和一個在端側伸出的掛鉤并且最好是所述支承軌道具有一個帶一個縱向切口的接片,其中,所述支承板這樣地插入到該縱向切口中,使得所述切口的側面的邊緣伸入到所述支承板的側面的凹槽中,并且所述支承板的端側的掛鉤卡在所述接片的一個空隙中,所述空隙設置在縱向切口的端側旁邊并與其隔開距離。
借助本發明的支承板,可以將線性減震器簡單地壓入到支承顎板之間并且能夠同樣地運行。可以不使用工具來進行線性減震器的壓入以及線性減震器的拆卸。
所述線性減震器的缸體由支承顎板夾爪彈性地進行支承。它可以不丟失地錨定在支承板中,而在減震過程中可以在支承板中軸向移動。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對減震效果進行改進。
所述目的在一種用于活動的家具部分的減震器裝置中實現,所述減震器裝置具有一個帶有一個活動的減震器部分的減震器和一個可相對于該減震器移動的止擋,該止擋在減震過程中碰到活動的減震器部分上并因此起減震作用,特別是與一個如權利要求1至11所述的支承板一起使用,所述止擋至少部分由一種具有橡膠彈性特性的材料構成。
下面借助附圖闡述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其中圖1 本發明的抽拉導軌的軸側圖,圖2 支承軌道、本發明的支承板和線性減震器的軸側圖,其中分解地顯示了各部件,圖3 本發明的抽拉導軌的俯視圖,圖4 沿圖3中的B-B線的剖面圖,圖5 支承軌道和安裝在其上的支承板的軸側圖,圖6 支承軌道在支承板區域內的垂直縱剖面視圖,圖7 本發明抽拉導軌在推入位置上的俯視圖,圖8 本發明抽拉導軌在拉出位置上的俯視圖,圖9a 本發明抽拉導軌在減震器路徑的端部上的示意俯視圖,圖9b、9c 減震器和在抽屜軌道側的止擋在減震過程中的俯視圖,圖9d 減震器和在抽屜側的止擋的俯視圖,其中減震器在準備位置上,圖10 沒有支承板的支承軌道的俯視圖,圖11 具有支承板的支承軌道的俯視圖,圖12 沒有支承板的支承軌道的仰視圖,圖13 具有支承板的支承軌道的仰視圖,和圖14 具有止擋的抽屜軌道的前部區域的軸側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抽屜的每一側都有一個由支承軌道和抽屜軌道組成的抽拉導軌。負荷從抽屜軌道2通過滾輪傳遞到支承軌道1上,所述滾輪或是安裝在軌道1、2上或是安裝在一些在軌道1、2之間差速滑動的小車上。一個線性減震器3可以設置在抽屜的兩側上,也可以只設置在一側上。本發明的一個主要的優點是,軌道1、2之一,在所述情況下也就是支承軌道1可以簡單而快速地配備一個線性減震器3。該線性減震器3容納在一個支承板4中,該支承板錨定在支承軌道1的水平接片1′中。所述水平接片1′具有一個縱向切口5,支承板4插入到該縱向切口5中。在縱向切口5的一個端面旁邊有一個切口形的空隙6,該空隙橫向于縱向切口5定向。
在與空隙6相對置的端部上,縱向切口5設有一個加寬部分7。
支承板4在一個端部上具有一些側面的接片8,所述接片限定凹槽9的邊界。支承板4在另一個端部上設有一個掛鉤10。具有掛鉤10的支承板4由塑料制成并且所述掛鉤10設計成彈性的。
為了將支承板4安裝在支承軌道1上,支承板被這樣地插入到切口5中,使得支承板以其支座邊緣11貼靠在切口邊緣12上并且使得接片8位于加寬部分7的區域中。接下來移動支承板4直到掛鉤10卡在空隙6中。在這一位置上,縱向切口5的邊緣12嵌入到在支承板4的相對置的端部上的凹槽9中。
支承板4具有一個圓槽形區域14和一個端壁13。支承板4在中間區域設有兩個支承顎板1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支承顎板與支承板4一起由塑料注塑成一體。線性減震器3這樣放置到支承板4的圓槽形區域14中,使得線性減震器以其缸體16夾持在所述支承顎板15之間。活塞桿17此時撞在支承板4的端板13上。
支承顎板15形成一個用于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的浮動軸承,就是說,缸體16雖然錨定在支承板4上,但仍可以在縱向上移動。
抽拉軌道2具有一個側向伸出的凸耳18,該凸耳設有一個由塑料制成的上蓋19。凸耳18和上蓋19形成一個用于線性減震器3的止擋21。上蓋19設計成雙成分注塑件,它具有一個直接套在凸耳18上的較硬的區域19′和一個較軟的區域19″,在抽屜關閉時,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在側面撞在所述較軟的區域上。
當所述抽拉軌道2被放置到后面的關閉位置上時,止擋21通過上蓋19在門側撞在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上并且使缸體16向后移動。活塞桿17此時支撐在端壁13上并且因此出現了位于缸體16中的活塞與缸體16之間的相對運動。線性減震器3最好設計成流體減震器。流體可以是一種如空氣那樣的氣體或是一種液體。
在缸體16中有一個回動彈簧。
如果將抽屜打開,也就是根據圖1將抽屜軌道2向右拉,回動彈簧就會將缸體16壓到初始位置直到它以其側面的止擋20貼靠在支承顎板15的端棱上。線性減震器3于是重又處于準備位置上。
在支承板4和線性減震器3旁邊設置有一個拉入導軌22,該拉入導軌將抽屜軌道2引入到最終的關閉位置。一種這樣的拉入裝置例如描述在本申請人的德國實用新型DE 91 14 787 U中。在此,拉入裝置的彈簧必須足夠強,使得它在關閉時可以克服回動彈簧和減震器流體的阻力使缸體16移動。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線性減震器的支承板,它具有一個缸體、一個活塞和一個活塞桿,其中,線性減震器的缸體支承在支承板的支承顎板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4)的支承顎板(15)構成一個浮動軸承,所述缸體(16)在其中可以軸向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俯視圖呈矩形的支承板(4)具有一些側面的凹槽(9)和一個在端側伸出的掛鉤(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9)成形在支承板(4)的一個端部上,而所述掛鉤(10)成形在相對置的端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由支承顎板(15)彈性夾緊地進行支承。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顎板(15)形成了限定缸體(16)軸向移動的止擋。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顎板(15)包圍所述缸體(16)的圓周的180°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顎板(15)在190°至260°之間包圍所述缸體(16)的圓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顎板(15)在200°至230°之間包圍所述缸體(16)的圓周。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4)具有一個最好設置在一個端側上的壁(13),該壁形成一個用于線性減震器(3)的活塞桿(17)的止擋。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4)具有一個圓槽形區域(14),所述線性減震器(3)容納在該圓槽形區域中。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支承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槽形區域(14)在所述缸體(16)的圓周的160°至180°上延伸。
12.一種用于活動的家具部分的減震器裝置,具有一個帶有一個活動的減震器部分的減震器和一個可相對于該減震器移動的止擋,該止擋在減震過程中碰到活動的減震器部分上并因此起減震作用,特別是與一個如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支承板一起使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21)至少部分由一種具有橡膠彈性特性的材料構成。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21)至少部分由一種彈性體構成。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21)由一個金屬的凸耳(18)或類似物和一個套在其上的上蓋(19)構成,所述上蓋至少部分由一種具有橡膠彈性特性的材料制成。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19)由塑料制成,最好由一種彈性體制成。
16.根據權利要求12至15至少之一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21)的至少一個部分由一個具有硬的支架材料和軟的止擋材料的雙成分注塑件構成。
17.根據權利要求14至16至少之一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19)由一個具有硬的支架材料和軟的止擋材料的雙成分注塑件構成。
18.根據權利要求12至17至少之一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的減震器部分在減震過程中在側面撞在止擋(21)或上蓋(19)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2至18至少之一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器設計成線性減震器(3),它具有一個缸體(16)和一個帶一個活塞桿(17)的位于該缸體中的活塞,其中在減震過程中,所述缸體(16)撞在止擋(21)上。
20.根據權利要求12至19至少之一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減震器和止擋(21)設置在一個用于抽屜的抽拉導軌配件的軌道(1、2)上。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減震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器(3)設置在一個在柜體一側的支承軌道(1)上,而止擋(21)則設置在一個在抽屜一側的抽屜軌道(2)上。
22.一種用于抽屜或類似物的抽拉導軌,具有一條在抽屜一側的抽屜軌道和一條在柜體一側的支承軌道,其中在所述軌道中的一條軌道上安置一個對抽屜軌道進行制動的線性減震器(3),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減震器(3)借助一個如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支承板(4)安置在所述軌道(1、2)中的一條軌道上。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抽拉導軌,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減震器(3)借助所述支承板(4)安置在所述支承軌道(1)上。
24.根據權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抽拉導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4)錨定在其上的軌道,最好是所述支承軌道(1),它具有一個帶一個縱向切口(5)的接片(1′),其中,所述支承板(4)這樣地插入到該縱向切口(5)中,使得所述切口(5)的側面的邊緣(12)伸入到所述支承板(4)的側面的凹槽(9)中,并且所述支承板(4)的端側的掛鉤(10)卡在所述接片(1′)的一個空隙(6)中,所述空隙(6)設置在縱向切口(5)的端面旁邊并與其隔開距離。
25.根據權利要求22至24之一所述的抽拉導軌,其特征在于另一條軌道,最好是所述抽屜軌道(2)設有一個止擋(21),該止擋撞在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上。
26.根據權利要求22至25之一所述的抽拉導軌,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具有兩個側面的止擋(20),它們在線性減震器(3)的準備位置貼靠在支承顎板(15)的端棱上。
27.根據權利要求22至26之一所述的抽拉導軌,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導軌設有一個用于抽屜軌道(2)的拉入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線性減震器(3)的支承板(4),它具有一個缸體(16)、一個活塞和一個活塞桿(17)。所述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支承在支承板的支承顎板(15)之間。所述支承板(4)的支承顎板(15)構成一個浮動軸承,所述缸體(16)在其中可以軸向移動。設置有一個至少部分由一種具有橡膠彈性特性的材料構成的止擋(21),它在減震過程中撞在線性減震器(3)的缸體(16)上。
文檔編號E05F5/00GK1619181SQ200410092368
公開日2005年5月25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9日 優先權日2003年11月10日
發明者阿明·巴爾德賴希 申請人:尤利烏斯·布盧姆有限公司